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文学名著 > 推拿 > 正文 第十一章 金嫣

正文 第十一章 金嫣

作品:推拿 作者:毕飞宇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同事们一点都不知道,金嫣,还有泰来,他们的恋爱开始了。金嫣突然就把追求泰来的那股子疯魔的劲头收敛起来了,一个急转身,成了淑女了。同事们在推拿中心很少看到金嫣的高调出击,都很少听到她的动静了。人们反过来替徐泰来担心,大势不妙。

    其实,敲锣打鼓的金嫣到底也没有能够走出盲人的恋爱常态。所谓盲人的恋爱常态,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闹中取静。他们大抵是这样的,选择一个无人的角落,静静地坐下来,或者说,静静地抱一抱,或者说,静静地吻一吻,然后,手拉着手,一言不发。一般来说,恋爱中的年轻人都爱动,呼啦一下去了电影院,呼啦一下去了咖啡馆,呼啦一下又去了风景区,你追我赶的,打情骂俏的,偷鸡摸狗的。盲人们不是不想动,也想动,但是,究竟不方便。不方便怎么办呢?他们就把自己的身体收敛起来,转变为一种守候。你拉着我的手,我拉着你的手,守候在一起,也就是所谓的厮守了。他们的静坐是漫长的,拥抱是漫长的,接吻也是漫长的,一点都不弄出动静。如果没有生意,他们可以这样坐上一天。一点也不闷。要是生意来了,他们就分开。临走的时候一方还要摸一下另一方的脸,小声说:“等着我啊。”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两只手却依依不舍了,是相依为命的样子,直到身体已经离得很远,两个人的食指还要再扣上一会儿。

    就态势而言,金嫣的恋爱并没有走出常态。其实,金嫣到底与众不同,还是不一般了。她慵懒了,开始了她的另一个等待。等什么呢?她的婚礼。金嫣一边等,一边想。只要一坐到泰来的身边,她的思绪必然会沿着她的婚礼有去无回。

    金嫣的脑袋其实是一个硬盘,储存得最多的则是婚礼。如果不是眼睛不方便,金嫣也许可以做一个婚庆公司的主题策划。在这方面,她是博学的。她的博学为她的遐想提供了无限开阔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金嫣不是在“谈恋爱”,而是在“想婚礼”。

    中式婚礼金嫣其实并不喜欢。它的特征和缺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围绕着吃。因为客人都出了份子,所以,客人们要拼命地吃回去。这个吃当然也包括喝,一喝,麻烦来了。难免有人会喝多,那些酒席上的好汉就成了主角,抢戏了。中式婚礼最大的弊端就是主题分散,很难烘托出一个众星捧月的效果。也俗。必须承认,虽然中国人自称自己是礼仪之邦,其实中国人很不懂得礼仪。看看酒席的最后吧,杯盘狼藉。脏,乱,还咣叮咣当的。可是,话又得分两头去说了,中式婚礼自有中式婚礼迷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洞房。金嫣对洞房一直有一个高度的概括,两个字,闷骚。性感了。

    一定是泰来的父亲事先和客人们打过招呼了,婚庆的酒席刚刚结束,客人们剔着牙,打着酒嗝,三三两两地走了。金嫣和泰来被司仪领进了洞房。金嫣和泰来肩并着肩,一起坐在床沿上。泰来的母亲,这个满脸皱纹的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交代了几句,倒退着,却又是合不拢嘴地退出去了。她用她的双手把洞房的房门反掩起来,合上了。透过红盖头,金嫣看见红蜡烛的火苗欠了一下身子,然后,再一次亭亭玉立了。它们挺立在那里,千娇百媚,嫩黄嫩黄的。宝塔式的蜡烛周身通红,在它的侧面,是镏金的红双喜图案。

    就蜡烛的烛光而言,它通明。然而,放大到整个洞房,烛光其实又是昏暗的,只能照亮新娘子的半个侧面。金嫣的另一边却留在了神秘的黑暗里。这正是烛光的好,是烛光最为独到的地方——它能让每一样东西都处在半抱琵琶的状态之中。但是,新娘子的这半边亮却到底不同于一般,猩红猩红的,因为红而亮,因为亮而红。新娘子的上衣和盖头都是用鲜红的缎子裁剪出来的,一遇上烛光它就拥有了生命,因为昙花一现,所以汹涌澎湃。这一来洞房里的画面就给人一种错觉,蜡烛不顾其余,它把所有的光亮都集中到新娘子的这一边了,严格地说,半面。别的都是黑色的,它们的使命是烘托。半个新娘子在艳。红彤彤,暖洋洋。她端坐在床沿,羞赧,妩媚,安宁,寂静,娇花照水。

    金嫣是被泰来用一根红绸缎拉到洞房里来的。红绸缎的中间被扎成了一个碗口大的花。另外的一条红绸缎则捆在泰来的身上,类似于五花大绑,滑稽得很,在泰来的胸前同样扎了一朵碗口大的花。金嫣被泰来一直拉到了婚床前,金嫣不是用手,而是依靠腰肢的扭转,用她的屁股找到了床沿,落座了。万籁俱寂。全世界只有一样东西还能够发出声音,那就是新娘子的心脏。扑通。扑通。扑通。怎么好呢。她的心和万籁俱寂的世界一点也不相称,都能把自己羞愧死。

    金嫣并不害羞。金嫣从来都不是一个害羞的姑娘,相反,她的身上有一股男人气,豪迈,近乎莽撞。如果不是眼疾,她也许就是一个纵横四海的巾帼英雄。但是,这毕竟是结婚一不,不能叫结婚,叫成亲。金嫣在成亲的这一天愿意害羞。不害羞也要害羞,慢慢地学。

    泰来终于挪过来了。他们两个人的肩膀已经有了接触了。金嫣的肩膀突然松了一下,镯子掉下来了,从小臂一直落到金嫣的手腕。手镯自然有手镯的光芒,润润的,油油的,像凝结的脂肪,像新娘子特有的反光。泰来先是抚弄了一番玉手镯,最终,把金嫣的手背捂在了掌心里。金嫣的手里还捏着手绢,她能做的只有一样,捏紧手绢,说什么也不能放。

    现在,高潮终于来到了。泰来把金嫣的红盖头拽下来了。当红盖头从金嫣的面部滑落下来的时候,金嫣,这个豪迈的姑娘,到底害羞了。他吻了她。不。不是吻,是亲。他亲了她,是嘴。他们亲嘴了。他的嘴唇和口腔里的气息滚烫。

    “我好不好?”金嫣问。这句话金嫣一定要问的。

    “好。”

    “你疼我不疼我?”

    “疼。”

    “那你轻一点。”

    一切都遮遮掩掩的,一切都躲躲藏藏的。还有那种古里古怪的语言。太克制了,太闷骚了,太性感了。金嫣“呼”的一声就把蜡烛吹灭了,仿佛生了天大的气。

    金嫣不喜欢中式婚礼,对“洞房”,金嫣却又无比地神往了。它太深邃,太妖冶了。甚至有点鬼魅。它是春风荡漾的,却又是静水深流的,见首不见尾。“洞房”里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性,可性又只能排在第二位,最吸引人的是一种特殊的亲情。新郎和新娘既是夫妻,又是兄妹,也许还是姐弟。这一点西方人就搞不懂了,新郎官怎么可以是新娘子的“哥哥”呢,或者说,新娘子怎么能是新郎官的“姐姐”呢?乱了嘛。其实,在中国人的这一头,才不乱呢。一点也不乱。这是中国人才有、中国人才懂、中国人才能领略的风韵。是东方式的性感,是东方式的亲情,金嫣喜欢死了。古人说,人生三样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把“洞房花烛”排在第一,有它的道理。金嫣抵挡不住“洞房”对她的诱惑。为了“洞房”,金嫣死死保留了自己的女儿身。无论泰来怎样地死缠烂打,金嫣永远说“不”。不。不!不!!她在婚前绝对不可能和泰来有任何性行为的。她要等到洞房——像张爱玲所说的那样——再和泰来“欲仙欲死”。

    但中式婚礼最大的遗憾还不在吃,在它缺少了一样东西,令每一个女孩子都怦然心动的东西——婚纱。

    金嫣的婚礼上怎么可以不穿婚纱呢?婚纱,多么地美妙,它不是“衣服”,它是每一个未婚女子的梦,长在了肌肤上。它是特殊的肌肤,拥有金蝉脱壳的魔力,足以使一个女人脱胎换骨。它简洁,纷繁,铺张,华贵。伫立时娉婷,行走时婀娜。撇开婚纱自身的梦幻色彩不说,金嫣如此地迷恋婚纱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她的身材好。如果一定要让金嫣做一个自我的评价,她还要加上一个字,是姣好。这样好的身段不从婚纱里头过一遭,冤枉了。金嫣拥有标准的东北女人的身段,主要的特征是长。这长又充分地体现在她的胳膊上。她的胳膊亭亭玉立。这句话不通。可金嫣就是这样认为的,她的胳膊“亭亭玉立”。想想吧,当无袖的、低胸的婚纱沿着金嫣的胸脯蜿蜒而下的时候,金嫣光滑而又修长的胳膊该是怎样一副动人的景象,天生就是为婚礼预备的。即使新郎官什么也看不见,即使金嫣自己也看不清晰,金嫣也一定会为自己的胳膊陶醉不已——她至少证明了一件事,女人所拥有的,她都拥有。这一点对金嫣来说至关重要。

    不过有一点,金嫣的身材一天不如一天了。主要是有了发胖的苗头。盲人没法运动,静止的时间太长,这就难免发福。金嫣已经感觉到大臂的外侧有些赘肉了。她的大臂曾经很漂亮的,直上直下的,光滑而又柔软。

    为了能够在婚礼上穿一次婚纱,金嫣私底下已经把婚纱的注意事项都了解清楚了。总体上说,有六个方面必须引起她的高度注意:

    一、婚纱的基调是白,忌讳红。一定不能穿红鞋。红鞋意味着走入火坑,它是不吉利的。所有的红色都要忌,红花、红腰带、红底裤都不可以。

    二、穿上婚纱之后新娘子不要鞠躬。如果不可避免,也只能轻轻地一下。这不是因为新娘子矜持,而是为了避免胸脯走光。

    三、婚纱不能用裙撑,纱摆不可以抖动得太厉害。

    四、穿上婚纱之后,新娘子在走路的时候应当手执鲜花,走一步,停一步。

    五、举行仪式的时候一定要有头纱遮面,掀开头纱的人只能是新郎。

    六、站位是男右女左,而不是中国式的男左女右。

    春光明媚,或者说,秋高气爽,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地上洒满了阳光。阳光是七彩的,阳光是缤、纷的,它们飘飘洒洒,雨一样,羽毛一样,把每一片花瓣、每一张笑脸以至于每一颗门牙都照得通体透亮。阳光把所有物质的色彩都揭示出来了,大地上绿是绿,红是红,紫是紫,黄是黄。花团锦簇。植物是很奇怪的,无论什么样的颜色,只要是从植物的身上呈现出来的,它们的搭配就永远也不会出错。再鲜、再艳也不觉得俗。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来了。他们站立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每一个人都喜气洋洋,每一个人都革履西装。阳光让每一个人的额头都开阔,让每一个人的下巴都干净,让每一个人的鼻梁都挺拔。《婚礼进行曲》响起来了,泰来拉起金嫣的手,拉开了大厅的大门。金嫣在泰来的搀扶下走向了草坪,草坪松软,他们在款款而行。所有的人都让开了,所有的亲朋和好友在给泰来和金嫣让开一条道。金嫣和泰来就像走在巷子里了。金嫣的婚纱拖在草地上,金嫣是袅娜的,金嫣是妩媚的,金嫣是羞赧的,却傲慢。幸福得只差晕厥。新郎和新娘来到了草地的中央,人群的中央。所有的人都在给他们祝福,鼓掌。

    泰来穿的是一身藏青的西装。在藏青的陪衬下,雪白的婚纱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了耀眼的光,像冰,像雪。金嫣在这一刻冰清玉洁。

    男式西服最漂亮的部分是肩。泰来不算魁梧的肩部被西服恰到好处地撑开了,泰来的身躯就有了伟岸的特征。金嫣靠在泰来的胸前。在泰来的胸前,金嫣呈现出来的恰恰是她自己的胸脯。不是胸部,是胸脯。乳房是对称的,给出了诱人的乳沟。此时此刻,她的乳沟沐浴在阳光的下面,发出新娘子特有的色彩。还有金嫣的肩。金嫣的肩特别了,无骨的部分丰腴,有骨的部分骨感。风从金嫣的肩部滑过去了,风因为不能在金嫣的肩头驻足而加倍地忧伤。这忧伤却不属于金嫣。金嫣自豪。

    你愿意娶金嫣为妻吗?当然,我愿意。泰来说。你愿意嫁给泰来吗?这还用说,金嫣说,我愿意。既然都愿意,泰来就用一只小小的枷锁把金嫣拴起来了,金嫣也用一只同样的枷锁把泰来拴起来了。对了,这个小小的枷锁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戒指。它们是一对,金嫣的给了泰来,泰来的给了金嫣。它们是最为温馨的告诫,还有提示:你可是我的人了。它们是白金的。永不腐蚀。一万年都闪亮如新。

    现在,金嫣把泰来“拴”住了,泰来也把金嫣“拴”住了,他们再也不能分开了。金嫣是泰来的风筝,天再高,地再远,她都是风筝,一辈子都拴在泰来的无名指上。泰来却不是金嫣的风筝,他是金嫣的yo—yo球。即使金嫣把他扔出去,他也要急速地旋转,依靠自身的惯性迫不及待地回到金嫣的手掌。草坪上发出了感染人心的欢笑。

    新郎和新娘被所有的亲朋围在了中央,他们要求新郎和新娘讲他们的故事。泰来害羞,说不出口了。倒是新娘子落落大方,她大声地告诉每一个人,她是如何追新郎的。为了让这句话达到最好的效果,她才不会说“追”他呢,她要说她是如此这般地把新郎“搞到了手”。大伙儿一定会笑翻了的吧。东北人一定要逗。男女都一样。不逗还能叫东北人么?逗完了,金嫣决定和泰来一起唱歌。金嫣一定要选出最好的曲目,十首。每年最具代表性的歌曲,它的意义在十年,它的象征意义在百年。他们就手拉手地唱,一直到太阳西下。最后的一抹余晖恋恋不舍了,每一盏灯都放出它们应尽的华光。

    婚纱当然是要脱的。但脱下来的婚纱依然是婚纱。它悬挂在衣架上,像传说的开头:多年以前——

    说起婚纱,一个更加狂野的念头在金嫣的脑海中奔腾起来了——既然婚纱都穿上了,干脆就做一个西式婚礼吧;既然都做了一个西式婚礼了,那么再干脆,到教堂去吧。金嫣没有去过教堂,但是,电影里见过。教堂最为迷人的其实不在它的外部,而在里头。教堂是人间的天国,众多而又辽阔的拱线撑起了天穹。它恢宏。这恢宏是庄严的,厚重的,神圣的,同时还是贞洁的。管风琴响起来了,那是赞颂和讴歌的旋律,它们在石头上回荡。余音茫茫。上天入地。想着想着,金嫣已经拉着泰来的手“走进”教堂了,腰杆子有了升腾的趋势,脑子里全是彩色玻璃的光怪陆离。金嫣知道了,她的头顶上是天,脚底下是地,天与地的中间,是她琴声一样的婚礼,还有她琴声一样的爱情。

    为什么不举办一个教堂婚礼呢?为什么不呢?通过《金陵之声》的业务广告,金嫣最终把她的电话打到罗曼司婚庆公司去了。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罗曼司婚庆公司的业务小姐很客气,她耐心地听完了金嫣的陈述,最终问了金嫣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你是教徒吗?”金嫣一时没有明白过来,愣住了。业务小姐立即把问题通俗化了:“你相信上帝吗?有一方相信也行。”这个问题严肃了。她从来都没有想过。金嫣不能说是,因为她的确不信;她又不想说不,这样说似乎有些不吉利。金嫣当即就把手机合上了。为了防止婚庆公司再把电话打过来,金嫣关掉了手机。她害怕进一步的诘问。

    但是,业务小姐的话倒是提醒了金嫣,在婚礼的面前,新娘或新郎最好相信一点什么。

    金嫣又相信什么呢?想过来想过去,金嫣并不知道自己该相信什么。她相信过光,光不要她了。她相信过自己的眼睛,自己眼睛不要她了。随着视力的下降,视域的缩小,这个世界越来越暗,越来越窄,这个世界也不要她了。蓝天不要她了,白云不要她了,青山不要她了,绿水不要她了,镜子里自己的面孔也不要她了。她能信什么呢?她能做的只有试探,还有猜测。一个依靠试探与猜测的女人很难去相信。金嫣把玩着自己的手机,对自己说,不相信是对的,不相信就不用再失望了。从此面向大海,从此春暖花开。

    她就相信婚礼。有婚礼就足够了。有婚礼你就不再是一个人,你起码可以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这是可信的。婚礼其实是一个魔术,使世界变成了家庭。很完整了。

    金嫣高兴地发现,因为对婚礼执着的相信,她已经成了一个结婚狂了。婚礼是无所不在的。金嫣每时每刻都在婚礼上。就说吃饭。为了方便,金嫣以前一直都在用勺子,现如今,金嫣不再用勺子。她选择了筷子。金嫣在筷子粗头的顶端刻了一道浅浅的凹槽,然后,用一根线系上,再把它拴到另外的一只筷子上去。它们就结婚了。金嫣为筷子举办了一个十分隆重的婚礼,所用的场景是电影《茜茜公主》上的,是皇家的场景,富丽堂皇了。金嫣用一顿午饭的工夫主持了这场婚礼,她的心思盛大而又华贵,她的咀嚼充满了管弦乐的回响。

    火罐也可以结婚。在推拿的辅助理疗上,拔火罐是一个最为普通的手段了。中医很讲“气”——人体的内部有火气,也有寒气。有了寒气怎么办?把它“拔”出来,这也就是所谓的拔火罐了。金嫣给客人拔火罐的时候往往很特别,她总是成双成对地使用。有时候是四对,有时候是五对,有时候也用六对。这一来客人的背脊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礼堂,刚好可以举办一场集体婚礼。集体婚礼不好,可也有它的乐趣,主持起来很有成就感的。它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再个人的事情也能够洋溢出集体主义的精神。

    滋味也可以结婚。最为般配的有两样,甜与酸,麻和辣。甜是一个女人,也有男人的一面,酸是一个男人,也有女人的一面。它们的婚礼无疑是糖醋排骨。又酸又甜,酸酸甜甜。这是贫寒人家的婚礼,寒酸,却懂得感恩,知道满足。它们最容易体现生活的滋味。是穷秀才娶了小家碧玉,幼儿园的老师嫁给了出租车的司机。婚礼并不铺张,两个人却幸福,心心相印的,最终把紧巴巴的日子过成一道家常菜。

    麻是一个不讲理的男人,辣却是一个胡搅蛮缠的女人。它们是冤家,前世的对头,从道理上来说它们是走不到一起去的。没有人看得好它们。可生活的乐趣和丰富性就在这里,麻和辣有缘。它们从恋爱的那一天起就相互不买账,我挖苦你,你挤对我。每个人都怕它们。可它们呢,越吵越靠近,越打越黏糊,终于有一天,结婚了。到了婚礼上它们自己都不相信,它们怎么会有这一天的呢?还是吵。是和事佬把它们劝下来的。婚礼不欢而散,各自都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奇怪了,就是离不掉。到老一看,天哪,都金婚了。打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邻居们都嫌它们烦,它们自己却不烦了,越嚼越有滋味。它们自己都不知道,它们就是生活里的大多数,类似于马路边上的羊肉串。它们一辈子都不满意,就是离不开。它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婚礼,最后的一口了,风烛残年了,后悔却上来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老是对老伴说,我那时候怎么就没有对你好一点。“再来一串”。其实是想从头再来。从头再来还是这样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场景。

    最为有趣的还是自行车的婚礼了。两个轮子稀里糊涂的,不是男方糊涂就是女人糊涂,娶了,或者嫁了。虽说新娘和新郎是平等的,骨子里却不平等,永远是一个在前面,一个在后面。一个在外面,一个在里面。即使到了婚礼也还是这样,一个行动了,另一个就乖乖地跟上去。它们始终有距离,后面的那一个却从来都是亦步亦趋的,步步紧随,是随鸡随狗的样子。仔细一看,一琢磨,又不对了。后面的那一个才是真正的狠角色。它一直在推动。前面的那一个只是傀儡罢了。但是,由于心甘、情愿,知道后面的那一个对它好,它认。这样的婚礼决定了大街上的风景,满大街都是自行车的车轮,一前一后的,成双成对的。分开的也有,往往是后面的那一个要到前面去了,这一去,麻烦了,一定是后面的那一个推得太猛了,灾难就是这么来的。

    相比较而言,金嫣喜欢花生的婚礼。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每一个花生都有两颗花生米,它们是邻居,近在咫尺,却静悄悄的,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这怎么可以呢?金嫣就把花生剥开了,一个是金童,一个是玉女,你们怎么就这么沉得住气呢?金嫣帮着它们撮合了。就在金嫣的巴掌上,金嫣帮它们举办了一个秘密的小婚礼。它们真的很合适,双方的条件都差不多。就是害羞。金嫣一直把它们送进洞房,替它们把衣服都脱光了。两个新人赤裸裸的,光溜溜的,性感死了。是男欢女爱的样子。是天地一合春的样子。金嫣招惹过泰来一次,她把泰来的手拉过来了,把这一对新人送到泰来的掌心。泰来说:

    “你吃。”

    呆子!呆子!个呆——子!

    当然,想过来想过去,金嫣不可能只是为别人张罗婚礼,她想得更多的还是自己的。她哪里是在想,她是在犹豫,比较,衡量。是中式婚礼好呢还是西式婚礼好?拿不定主意了。但是,拿不定主意又有什么关系?金嫣疯狂了。她两个婚礼都要!谁说一对夫妇只可以结一次婚?这又不是基本国策。金嫣决定,先穿着婚纱把自己“嫁”出去,然后,再让泰来在风月无边的烛光当中把自己“娶”回来。两个婚礼有什么?不就是钱么?她舍得。花呗。“花钱”的“花”为什么是“花朵”的“花”?意思很明确了,钱就是花骨朵,是含苞欲放的花瓣。只要“花”出去,每一分钱都可以怦然绽放。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