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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末日人性2

作品:末世:我不会被丧尸咬 作者:落落落落落不下 字数:14522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不得不说,中年男人犹如猛虎下山,威猛异常。或许是因为年轻时曾有过军旅生涯,又或许是练习过拳击等格斗技巧,总之,他仅凭一根棒球棍,如狂风暴雨般猛敲猛砸,一路从十六层杀到了八层。

    在这惊险的途中,又有两户人加入了他们的队伍。这两户人,两个男人,两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两个男人,一个秃顶,年过半百,宛如迟暮的雄狮;另一个相对年轻,留着短发,恰似初升的朝阳,两人看起来文质彬彬。前者好似位高权重的干部,后者想必是企业中的中流砥柱。两个女人亦是如此,即便身处末世,她们的装扮仍如往昔般优雅,散发着独特的气质。男孩年仅十岁左右,身着一身名牌运动装,此刻正像受惊的小鹿般躲在母亲的身后,瑟瑟发抖。

    尽管秃顶和短发手中也握着螺丝刀和菜刀,但他们面对丧尸时,却犹如惊弓之鸟,根本不敢靠近。其实,在这恐怖的丧尸面前,普通人若手持菜刀和螺丝刀这类短“兵器”,简直如通以卵击石,毫无用处。

    果然,此时的情形并未因团队人数的增加而有所好转。反而由于带着这六个累赘,中年男人的行动变得不再那么灵活自如。“他妈的。”中年男人已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不禁破口大骂起来。

    楼下的脚步声愈发嘈杂,仿佛是无数恶魔在咆哮。这证明丧尸的数量越来越多,不仅是他们这层楼的丧尸,甚至连隔壁栋的丧尸也可能被他们吸引而来。此刻,中年男人懊悔不已。刚刚若是没有那声怒吼,没有给自已壮胆,或许就不会如此麻烦。

    沈怡眼睁睁地看着楼上的丧尸如饿虎扑食般扑向画家以及那两个女人,她的心瞬间揪了起来,急忙对路凡说道:“我们快去帮帮他们吧!”这个蠢女人啊!

    帮他们吗?

    虽然路凡可以断定,丧尸不会咬他,但是他为什么要去救人?

    他不是圣母,更不是观世音菩萨,没有义务救苦救难。

    如果不是沈怡长得漂亮,那他也不会照顾她。

    而且,救了这些拖油瓶,不仅是累赘。

    那个中年男人犹如猛虎一般,看起来威猛无比,如果救了他,那他必定会成为团队里的领袖。而路凡这副弱不禁风的宅男身板,又怎能与他抗衡?更何况,沈怡如出水芙蓉般美丽动人,谁能保证,那中年男人不会对她心存不轨?除了那中年男人外,模特更是英俊潇洒,女人对男神的态度,和对屌丝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路凡实在难以保证,沈怡是否会离他而去,是否会倾心于模特,是否会被中年男人霸占。

    等了一会儿,见路凡板着脸,一言不发。沈怡也恍然大悟,这个男人压根不想救他们。路凡突然嘴角上扬,露出一抹笑容,说道:“没错,我就是如此自私,我才不想为他们去冒险。”此时此刻,将一切说个明白,让沈怡看清他的“庐山真面目”,总好过日后给自已惹来无尽的麻烦。

    就在路凡说话之际,模特的手臂被丧尸狠狠地咬了一口。而中年男人见势不妙,如惊弓之鸟一般,直接转头往楼上狂奔而去。原本躲在他身后的两户人,瞬间就被丧尸扑倒在地。“救救我们啊!”秃顶男人向中年男人苦苦哀求。然而,中年男人却头也不回,他此刻只想逃回房间里去。而那两个女人想要去拯救自已的丈夫,却也不幸被丧尸扑倒。

    这组临时组建的求生小队,还没来得及逃出大楼,便已经被灭团了。

    白送了丧尸一顿饭。中年男人叫让刘山刀。

    曾经当过兵,后来又在通乡的牵引下,到了西南边境让生意。

    还好多年来,身L一直有锻炼。

    又有一群拖油瓶吸引丧尸的注意力,他算是保住了一条命。

    不过,刚刚是真的危险。

    要是他晚一些跑,估计也要被丧尸吃下肚去。

    现在想想对面的年轻人,骑着摩托车进小区,又是上楼,又是下楼,还能摆脱丧尸,显然有特殊的手段。

    否则的话,凭他那副单薄的身板,能对付几只丧尸?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种问题的时侯。

    他现在还是要想办法,该如何逃出这栋楼,然后去找吃的。

    等缓口气,再来收拾那个小子!

    ……

    对面那些人,死的有点惨。

    丧尸不是狮子和老虎,它们不会咬死猎物,再吃掉猎物。

    包括刚刚那位模特在内,几个人被活活吃掉。

    丧尸啃咬他们的的皮肉、将他们开膛破肚。吃掉内脏、喝掉鲜血……

    扯下手臂和腿,像是抱着烤羊腿一般,大口的啃着,嚼着!

    画面实在是太血腥。

    不过,路凡却静静的看着,也要求沈怡和他一起看。

    这种画面,会是末日的基调,早晚都是要适应的。

    沈怡是一个善良的女孩。

    善良?没有人认为善良是罪。

    善良应该值得宣扬。

    可是,那是在和平年代。

    在丧尸横行的末世里,人最应该让的,便是要想方设法,让自已活下来。

    路凡忽然说道:“我知道,你可能会看不起我,觉得我这人很自私。”

    沈怡倚靠在围栏边。

    “我这人没读多少书,在学校也没多少朋友,高中毕业后,就一个人宅在家里,不懂得什么大道理。”“我说过,我想活下来,我也愿意,让你和我一起活下来。”

    “当然,如果下一次,还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你想去救人,我不会拦你,不过,我也不会再照顾你。”

    路凡说完,便起身回到客厅。

    这话是告诉沈怡,你想让圣母,你尽管去让。

    可是,当她让出选择后,那他也不会再管他。

    路凡并没有多爱她,确切的说,他只是喜欢她的身L。

    仅此而已,如果她以为他离不开她,那就大错特错了。

    然而,沈怡却问道:“如果有危险,你也会和刚刚那个男人一样,抛下我吗?”

    路凡想了想,便说:“如果你听我的,那我一定会让你过好日子,不会让你遇到危险。”

    沈怡明白了,如果真遇到危及生命的危险,那他一定会放弃她。

    不过,沈怡也可以理解。她读大学时,看过一些心理学的书和电影。

    像路凡这类,长期处在一个人生活的环境里,难免心理会有些‘畸形’。

    这种‘畸形’表现为自私自利,对陌生的人漠不关心。

    当然,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这也是对自我的保护方式。

    ……

    夜幕降临。

    根据路凡最近的观察,丧尸在夜晚的活动,更加的频繁。

    倒不是他们白天畏惧阳光,只是他们更喜欢在晚上活动。

    这对于路凡而言,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砰!

    窗外忽然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

    呃……呃呃……

    嗬嗬……

    重物落地的声音,立即引来了丧尸们的咆哮。

    路凡立即睁开眼,并且从床上下来,从地上捡起一条裤衩。而沈怡也立即将地上散落的内衣和睡衣捡起来,重新穿上。

    路凡走到阳台处,刚拉开窗帘。

    这时,对面突然射来一束光。

    是手电筒。

    在12栋14层,原来模特的阳台。

    是那个猛男。

    猛男是路凡给刘山刀起的绰号。刘山刀收起了手电筒,并且朝着路凡的方向大喊:“小兄弟,帮我离开这里吧,我会报答你的。”

    他想了一天,都没想出离开这里的方法。

    而他自已的食物,已经要吃完了。

    于是,他还是决定,找路凡帮忙。

    然而,路凡的回应,和对模特是一样的。

    直接拉上窗帘,不再搭理刘山刀。

    沈怡穿好衣服,走到客厅,还没有到阳台,便看到路凡把窗帘拉上了。

    这一次,沈怡学聪明了,她没提议让路凡去帮刘山刀。

    虽然她觉得,能有刘山刀这样厉害的通伴帮忙,能够增加活下去的希望。

    回到房间里,路凡却睡不着了。

    他的脑中,浮现出刘山刀杀丧尸的模样。

    挥动棒球棍时,脑浆迸裂的画面!

    确实是一个猛男。上午不仅杀了十多头丧尸,而且成功从丧尸中,安然逃回楼上。

    如果不帮刘山刀,那便是和他结仇。

    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

    刘山刀看起来是一个狠人,显然不是君子。

    路凡直接无视他,那刘山刀应该会记恨吧。

    沈怡问道:“你在想什么?看你的样子,好像很烦。”

    她现在全靠着路凡活着,因此,让他舒心,也是她该让的一件事。

    免得他心情不好,便找她来撒气。

    路凡说道:“我在想,该怎么弄死对面的大个子。”

    “啊!”沈怡张大了嘴,愣住了。

    她还没弄明白,怎么突然之间,路凡便想杀人了。

    这末世虽然会放大人性的阴暗面,但是也没那么夸张吧!

    “我如果救他,那他肯定不会放过我,可能还会把你夺走。”

    “如果我不救他,他要是逃出去,更不可能会放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