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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作品:李敖回忆录 作者:李敖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从三十一岁到三十五岁四年间,也就是1966到1970年前后四年间,我把它归纳为“星沉”时期。在这段日子里,《文星》杂志、文星书店相继沉下去了,我自己——这颗拟人化的文星——也沉下去了。不过,到了1970年,“星沉”的情况更恶化了,那就是我开始被国民党当局软禁时期,前后长达十四个月之久,直到我被捕为止。

    局面所以恶化到这一地步,基因除了我过去有多彩多姿的反当局“黑底”外,与彭明敏的关系,构成了黑上加黑,以致沉上加沉,最后终于沉到牢里去了。

    彭明敏在台大早我十年,我在台大法学院的时候,他没教过我,但是教过我的许多老同学。我的出版后,送了一册给他,他回信给我,说:“我一向爱读您的文章,且对您的许多见解,都很同感,希望将来有机会认识您。”这封信写后二十七天,1963年12月10日,他透过郭鑫生相约,在台北致美楼请我吃饭,那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此人博学有礼、叔度汪汪,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从此与他在师友之间,见乎交情。那时我正主持《文星》,在吃饭前十天,我在《文星》发表了他的大作——《泛非思想的感情因素》,在“编辑室报告”中,特别点出“读了这篇文章,使我们可从这段思潮的激荡中,得到触类旁通的领悟”。在这微妙领悟后十个月,“彭案”发生了,十三个月后,他历劫归来,门前冷落、特务环伺,备感人情冷暖,亲友都不敢同他往还,他的朋友只剩下“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我是例外之一,并且不愧是例外中的例外。因为我也备受迫害。与他处境堪似,于是相儒以沫,日久更见人心。

    那时蒋介石下密谕,将我和陆啸钊赶出《文星》。我去做生意,需要在银行开甲种户,领取支票。曾请萧孟能帮忙,萧孟能推托不肯,彭明敏知道了,慨然相助,写信给陆啸钊,叫他陪我到彰化银行永乐分行去开户,原来彭明敏请他哥哥彭明辉为我暗中介绍,才得过关。那时我困于生计,卖书为活,彭明敏也为我写信向洋人兜售。此类义助,不胜枚举。总之,从他出狱,到他偷渡离台,四年之内,我和他在黄昏、在子夜、在灵犀相通之际、在杯酒谈薮之间,共度过数不清的悲欢岁月。这种患难之情,于彭明敏则属唯一,于我则属仅见,于今回味起来,恍然如昨。

    那时彭明敏生计日窘,本来他在中山北路巷内有一小块地,原拟兴建起来,与我合开一小餐厅,后来未成事实。他日夕被调查局派人跟踪,有时至感气愤,乃亲自照相取证,相机都被抢走。我得知后,乃和黄胜常(黄三)用长镜头代为拍得,使彭明敏大为高兴。

    彭明敏精通四国语文,除在太空法中为国际翘楚外,其他涉猎也极渊博。他的生活品味极为高雅,有一次把亲植的非洲紫罗兰送我,又送我的女朋友小蕾一条他自养的小狗,命名嘟嘟。1970年1月15日,嘟嘟不幸中毒而死,我正事忙,托魏廷朝去看彭明敏,带去一些啤酒和杂志,顺便问问还有没有嘟嘟血亲可以代讨。不料廷朝回报,说只有彭师母在家。十一天后,魏廷朝匆至,说外电传来,彭明敏已抵瑞典矣!

    彭明敏偷渡后,我立刻被软禁经年,以至下狱。军法判决的罪状,是“明知彭明敏有叛乱前科,其叛乱之念未泯,仍秘密与之交往”,并助其偷渡。从此牢门一入,深如海矣!在我与彭明敏四年间的患难之交里,由于我不是他的学生,他“在灵犀相通之际、在杯酒淡薮之间”,透露了不少心事给我,而为其他人或他的学生所不知。例如我对他以向蒋介石“悔过”换取出狱的行为,曾表示不解。他最后道出了真相,他说:“本来我是不肯悔什么过,准备坐牢的。可是我一想到女人那一对奶,我就只好投降了。”还有一次他向我说,他羡慕《My Secret Life》一书的作者,因为该作者一生搞过许多女人。像这些话都由他在灵犀杯酒之间透露给我,可见两人交往之近。这段交往,彭明敏后来写《彭明敏回忆录〈自由的滋味〉李敖定本序》有相对的回忆。

    我坐牢十三个月而被押回家看管之后,状况并不好转。“亲友”们恐慌未息,不但不敢接触,有的还要“落井下石”。狭路相遇,有的装得看不见,有的干脆落荒而逃(猜想其回家后,必求神拜佛保庇其不会因遇见我而被牵连)。

    最难能可贵的,仍然有些例外的朋友。

    李敖就是这种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朋友之一。

    李敖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无关。可是,谢聪敏。魏廷朝和我被捕后,警总人员觉得该“宣言”文章写得太好(这应归功于谢聪敏和魏廷朝),不可能出于台湾人之手。他们猜来猜去竟然想到李敖,一口咬定是李敖代笔的。审问期间,他们对此一再追问不舍,使得我哭笑不得。李敖也因此更成为特务人员怀疑和注意的对象。这是李敖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唯一的“牵连”。

    我认识李敖早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案的发生,也曾到过他家。在那里印象最深的,除了藏书丰富之外,就是他亲手把全家清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包括浴室厕所。他没有中国传统“文人”的肮脏陋习。

    我案发后,李敖不但不畏怯,反而倍加亲切,我知道他不赞同“台湾独立”,也不支持“台人自决”。他所以反对国民党,不是出于狭窄的政治利益,而是发自历史和文化的深厚哲学,也是出于对民主自由的信念和人权人道的大精神。他的思索是广泛、深刻、清晰、严密而良知的。

    我被看管期间,李敖约我每月密会一次。每次他都要请我到高级餐馆,享受丰餐,大概是要鼓舞我土气,补给我营养。他又怕我监禁生活太干枯无聊,每次都会带来当时受禁的《花花公子》杂志最新一期,借给我看(他言明那是“借”的,不是“送”的,所以每本都须于下次会面时归还他,我乃照办不误)。有一晚上,调查局局长沈之岳请我们两人吃饭,事前事后,我俩都觉得极好玩,嘻嘻笑笑,好像两个调皮顽童似的。

    1969年起,我开始准备脱出台湾,须与海外各方联络。所有通信都须请人带出海外投邮,来信也不能邮寄,只能从海外由人带进台湾。为此,需要一些可靠朋友,由他们再转托其可靠友人,带出带进。李敖便是这少数可靠朋友之一。他曾为我转出一些重要信件,但他恐不知道我频频与海外联络,目的是什么。没有想到这竟成为他入狱重大罪名之一,我衷心歉疚,难以表达。

    我脱出台湾准备就绪,深知成功则生,失败则死。1969年末,我看见他时,知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晤面,但不敢告诉他我的计划(这与我未透露给家人一般,是要让他们免陷于“知情不报”的重罪)。我还是照例约定下次密会的时地,虽然心里清楚,不论生或死,我会爽约,他不会再看到我的。临走时,我心里暗然向他道谢、道别、道歉了。我受难期间,他对我那份厚情和义侠,永铭于心,至今仍时时回念感谢。

    我到达瑞典以后,有一段时期仍与他保持联络。但所谈大都是轻松私事,不涉及国家大事。

    我在狱中,曾写了一篇《全体主义的迷惘》,出狱时偷偷带出,将原稿寄给李敖,请他评论。他立刻写了两篇意见,我非常珍重。我于1970年初脱出台湾时,不带行李,身上能带出的,极其有限,而李敖那两篇评论则是我冒险带出的极少极少东西之一,至今仍保存在美国。

    我脱出台湾后,李敖即受严密监视。他家曾被偷置录音器。他发现之后,将其拍照,也把特务人员监视他家的情形拍照下来,连同偷听器零件,全部寄来给我。这些相片和零件,与我一起辗转流浪多处多时,还在美国。

    彭明敏这些回忆,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先是国民党当局一得知彭明敏偷渡到瑞典,立刻把我软禁,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了起来。这一紧迫盯人,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来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跟踪监视)。在我被软禁的这十四个月里,所谓专车一辆,一开始是‘华宝”字号的计程车,后来是“兴业”字号的计程车,最后是“永炯”字号的计程车,事实上,都是警总保安处的工作车化装的。当时保安处处长是吴彰炯少将,计程车字号是“永炯”,显然有“永远是吴彰炯”之意。在专车一辆之外,一般是三人一组,每天三组,每组八小时,对我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紧迫盯人。那时我住的是四楼公寓的顶层,他们在楼下对面农家平房里租了两间,车就停在门口,和我的自用车(凯莉车以后与计程车同一品级的车,是我用过的第二辆汽车)遥遥相对。每次我出门的时候,他们就跟踪,李敖步亦步、李敖趋亦趋。过去彭明敏被跟踪的时候,曾向我埋怨说被跟多么讨厌,我劝他说你何必介意呢?只把他们当做“狗”来跟你就算了。彭明敏说李敖你没被跟,你不知道这滋味,等你被跟,你就知道不是那么简单了。后来我被跟了,我倒觉得满好玩。和我同时被跟的,有谢聪敏与魏廷朝,他们两位经常跟“这些狗”冲突。谢聪敏说他被跟久了,自己都有点神经兮兮,甚至洗澡时都感到仿佛有人在偷看,蹩扭死了。他报复的方法是到百货公司等人多的地方,忽然当众说明身份,并指着跟踪他的人,大骂是“国民党的走狗”!跟踪他的人反映到上面去,当时台北市警察局安全室主任卢金波(后来升官做刑事警察局局长)说:“让他去骂,你们忍耐几天,他们没几天好日子了!”魏廷朝的报复方法是“劳动改造”,他经常穿上球鞋,吃饱喝足,突然跑去爬山,跟踪他的人身体不如他,也没吃饱喝足,也没穿球鞋,冷不防被他带到山上,叫苦不迭。魏廷朝一组一组这样“山地训练”,“那些狗”也只好身带便当水壶、脚穿球鞋伺候。由于魏廷朝算出“那些狗”的交班时间,所以每每在交班前开门见山,制造临时情况,使他们不但不能下班,还得爬山呢!魏廷朝又知道“那些狗”为了不愿爬山,常常故意落伍,然后向上面谎报“叛乱犯”不知去向,所以他又爬得快慢适中,不使他们跟不上,他并且恐吓说,你们明明看得到我,就必须跟我,我爬你们就得爬,你们若开小差,我就报你们。所以,经常的“爬山团”是:魏廷朝早已到了山顶,坐在石头上招手,山腰上两个人还在慢慢爬,嘴中念念有词(外省人有词是“(入肉)你妈”,台湾人有词是“干你娘”),非常有趣。后来他们实在吃不消,乃托跟踪我的人向我讲人情,转告他们只是奉命办事,是可怜人,请魏廷朝不要这样整人。正巧一天魏廷朝爬山不慎,从山上滚了下来,皮肉受伤,我告诉他说他们讲人情的事,于是他的“山地训练”也就告一段落。至于我的报复方法,是比较“阴险”的。我原则上是同跟踪我的人嘻嘻哈哈,不轻易报复,大家互相方便,我在方便中套取情报,并从中取利。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是说祸是双至的。我对双至有一个怪解释:当祸本身一至的时候,凡夫俗子本身就配上另一至,另一至就是苦恼自己。凡夫俗子遇到祸事,立刻做直接的苦恼自己的反应,于是祸上加祸,自然就双至了。我的办法是:我遇到祸事,第一就告诉我自己:“我决心不被它打倒,相反的我要笑着面对它。”这样一来,我就先比别人少了至少一祸。绝不配合祸,这还不够,我要把祸本身给“值四票价’,这才满意,什么是“值回票价”?《史记》管晏列传,司马迁说管仲“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种本领,化祸为福、转失败为成功,对人生说来多么重要!“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低手对不如意的事,是唉声叹气;高手对不如意的事,却能化成对自己有利。人要修炼到这一段数,才算炉火纯青。炉火纯青的人,不论在八卦炉里、在八卦炉外,都是一样逍遥。基于这种达者强者的人生观,我在被国民党软禁过程中,一直表面上悠哉游哉,骨子里却用尽心机,化成对自己有利。其中最有趣的一件,是我吃警察的一段故事。

    在长达十四个月的软禁过程里,最早担任跟踪我的,是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派出的警察,一开始是两人一组,我本来就是性喜在家的人,被跟踪后,尤其懒得出门。跟踪我的警察在我家门口,缺少运动(跟魏廷朝的是运动过度),益复无聊。他们打发无聊的方法,是聊天、逗小孩子、看过路行人和抬头对我的四楼东张西望。他们的名字,我当然不能全知,为了辨别,我就给他们一个个暗起外号。有一组外号叫“胖子”与“小子”的,好像最坐立不安,耐心最差,我在四楼,隔着百叶窗,用望远镜偷看他们的一举一动,煞是有趣。1970年4月7日的晚上八点四十五分,楼下有撞车声,不久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原来是“胖子”。按照他们的规定,跟监人是不准同被眼监人打交道的,但是“胖子”满脸难为情的,终于向我开口了,他说:“李先生,真抱歉真抱歉!真抱歉!来打扰您,您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俩在下面,刚才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正好没人在,小店的小孩子顽皮,趁机跑到我们汽车里,发动马达学车,一下子就冲到您停在下边的车后面,撞坏了您的车。请把车钥匙给我们,我们保证为您修好、保证修好,务必请李先生原谅!”我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等我下去看看。”我下楼后,看到我的车屁股侧面被撞伤,那时我的车也旧旧的,我心想:“这回被撞,索性大修特修大美容特美容一次吧!”我对“胖子”说,“没关系,没关系,明天再说吧,明天你请管区警察来同我谈就是了。”

    那时的管区警察叫罗翼飞,是个湖南人,人不错,跟我较熟。第二天,他果然来了。他说“胖子”拜托他来道歉,并表示“胖子”要把我的车开走,修好后还我。我问他到底车是怎么被撞的?他说根本不是一个大便一个小便去了,而是‘小子”不会开,在楼下无聊,要“胖子”教他开车,不料“小子”一开就一档猛轰油门、高速起步,车就冲出来,冲到李大爷的车上了。我说:“‘胖子’闯了祸,竟还想瞒天过海,他妈的太可恶,我要收拾收拾他们。这个车,我要自己修,我才不要他们去修呢,他们修,还不是找到附近老百姓的修车厂,吃老百姓,修了也不会好好给钱,这怎么行!我要自己修。修多少钱,由他们照实赔我。”管区警察见我坚持,只好请我开估价单给他,就告辞了。

    那几天,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4月7日(星期二)

    夜八点四十五分撞车。

    4月8日(星期三)

    罗警员来。夜魏谢来。警员半日讲习用望远镜及Bug。

    4月9日(星期四)

    下午谢来,言调查我与什么委员会的事。

    4月15日(星期三)

    [管区警员来,]我交撞车修车估价单给他,并坚持说不能让我的保险公司赔,同时不准他们代我取车,因为不相信他们不向修车厂耍赖。

    [为上面派他调查我的几件事,为取信于我,]管区警员当我面写填报单,内说李敖生活无着,情绪很坏,拒不作答。无法完成任务,拟请交由原告密人调查为感云云。

    他又说以后他每次按一声门铃时,可不开门。连按二次时可开。

    估价单是“国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代开的,计开板金五千五百元;喷漆一千五百元;前保险杆一支九百元;方向角灯一个八十元;车身镀条一组七百元,共计八千一百八十元。八千一百八十元在十五年前不是小数目,管区警员看了,说这些钱不是“胖子”、‘小子”出得起的,恐怕得由大安分局想办法才成。说完又告辞了。

    过一两天,管区警察又来了,他说他们研究结果,李先生的车只不过屁股侧面碰坏了一点而已,怎么李先生要整个全修起来?甚至连前面的保险杯也要换新的,全部车身都要改喷,他们说李先生在吃豆腐。我说我李先生没吃豆腐,是吃刺猬。你们警察整天吃老百姓,今天就要被老百姓吃回来。你回去告诉大安分局局长,叫他识相点,乖乖把钱送来,不然我就写信给他的上司,信中写法是“你们派人来跟踪我,我没办法,要你们撤回,是强你们所难。但是你们派来跟我的人,屎尿太多了一点,一个去大便,一个去小便,我的车,就被撞了。我现在求你们撤回跟踪我的人,固属奢求,但求你们精挑细选一下,派些屎尿少一点的干员来,你们应给予方便,如此则感谢无量矣!”管区警员听了又大笑又苦笑,说回去想办法。

    五月一日,他又来了。说大安分局局长屈服,由他命令警察们凑钱,凑足了你李先生开的价码,现在钱带来了,可是局长说,有一个条件,必须请李先生帮忙,就是我们绝不承认警察撞了你李先生的车,我们抓到个计程车司机,他愿意承认车是他撞的,我们警察只是调解,由这司机赔你李先生钱,并且和解书日期要倒填二十三天,倒填在撞车那天当时,不知李先生能不能网开一面,这样和解?说着把早已写好的“和解书”和现金八千一百八十元双手奉上,我笑着说这事容易,就大家做假好了!于是,我就在对方早已签好了的“和解书”上,签了字。跟我和解的对方叫“张颂德”,直到二十七年后的今天,我还不知道跟我和解的计程车司机“张颂德”是谁、是什么模样?我俩生平各有此轻功,能在腾云驾雾之中,就自相撞而言和,真不能不佩服大安分局局长的导演之妙了!我在签字以后,曾在我那一份“和解书”上,自批如下:

    此书三联,罗警员留我一份,另由我签名收据一纸。警察破财而欲串假戏免祸,用心亦苦矣。

    1970年5月1日,“闭门家中坐,财从地上来”者就这样的,警察的钱到我手中了。

    和解以后第三天,车修好了,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5月3日(星期天)

    跟踪小曹。

    5月5日(星期二)

    段自台中来,言了有友近自警界辞职,说警方盛言李敖将在本月偷渡云云。可笑哉!

    今日与蕾逛西门,被跟甚紧。

    胖子警员(肇事者)今天见车修好,跟小八说:“简直比以前的还好!”小八说:“托你的福。”

    此次赔款,据闻派出所摊派三千,余额由警察分摊。

    倒霉的“胖子”,不久终于给调走了。后来警总派人接替警察,把跟踪职务全部接过去。有一天,警总跟踪我的“老郑”(郑士达)向我透露:“‘胖子’临移交时候说:可要当心那李某人,那家伙阴险无比。撞车那天,他下楼,笑嘻嘻的,满口说没关系没关系,可是没了半天关系,却把我们警察咬住不放,直到赔了他大把银子才松口。你们别以为李某人吃了我们警察,把钱拿去修车了,其实我们查出他的车保的是全险,保险公司不敢追查谁撞了他的车,只好认赔了事,所以修车全部是保险公司孝敬的,李某人拿了我们的钱,全部给他小女朋友去买花衣服了。李某人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家伙,你们可要小心才好!”我听了,哈哈大笑。我说:“这就叫‘警民一家’啊!”

    在我被国民党“跟监”的日子里,“国际特赦协会”的秘书长马丁·埃纳到了台湾。魏廷朝、谢聪敏到我家,约我一起去看马丁。我说我李敖架子很大,对洋鬼子尤其大,马丁如果真来帮助我们,就请他到我家来看我吧,我不会去看他的。听了我的话,两人都认为有理,就转告马丁。马丁倒有服善之勇,他同意到我家来,登门拜访,“行客拜坐客”。于是,就约定一天晚上来。当时我虽处境自顾不暇,却很想托马丁为在牢中的柏杨想点办法,为了加深马丁的印象,我请小蕾给柏杨太太艾攻打公用电话(我家的怕窃听),问她愿不愿意跟马丁见见面。电话中艾玫说她愿意来,可是到时候,她爽约了。为什么爽约,我至今还不清楚。

    马丁到台湾,国民党对他又恨又怕,于是派三个人跟踪他。那时跟踪我的是三个人,跟踪魏廷朝、谢聪敏的各两个人。马丁他们上楼后,大家自四楼窗前朝下望,只见下面各路跟踪人马大集合,有趣之至!我指给他们说:“你们看,我家对门变成警察局了!”大家俯视一笑,深感国民党治安良好,真名不虚传。就在这次“行客拜坐客”里,我把一些被“跟监”的照片和泰源监狱名单,交给了马丁。我没交代他怎么处理,他也没说怎么处理。一切都好像心照不宣似的。这名单中有不少我的朋友或今天我们熟知的人。像刘贞松、蔡金河、林书扬、陈水泉、雷正彬、袁锦涛、罗贤义。席长安、柯旗化、施明正、庄宽裕、陈左弧、施明德、孙以苍、胡学古(胡虚一)、吴耀宗、梅济民等等。在他们暗无天日的黑狱生涯里,做梦也没想到:他们一个个的大名,已经经由李敖之手,转给国民党眼中的“国际好人”了。不但他们没想到,即使国民党也没想到。国民党做梦也没想到:在他们全天候“跟监”李敖的大作业下,李敖居然还能不动声色地来“害”他们,他们真不知道李某人的厉害了!

    这份泰源监狱名单是一折写在打横格十行纸上的简单册页,因为是偷运出来的,所以折痕很多,并且有点破旧。它是孟绝子(孟祥柯)交给我的。孟绝子绝口不问我怎么用,我也绝口不说如何处理。正因为有这种心照不宣,所以在大家先后被捕后,我如孟绝子所说:“把‘外泄机密资料’的责任完全揽到你(李敖)自己身上,以减轻我(孟绝子)的罪状。”所以这一案子,幸得在李敖身上“及身而绝”。孟绝子关了一阵,放出去了;交名单给他的蔡懋棠(在史丹佛中心教台语,已故)也很快就放了。

    在我1971年3月19日被捕前几天,一天坐在马桶上看《新闻天地》,看到有国民党文化特务卜少夫《新闻天地》的一篇《斥台奸》,其中一段引文提到台独分子“公布了一批在台被羁的政治犯名单”的事,当时我对“政治犯名单”一语甚感兴趣,但做梦也没想到这一名单,原来就是我提供的那一份。等到我被捕后,在被讯问时,国民党拿出一本“台湾独立联盟机关志”——《台湾青年》第一二0期,赫然看到“台湾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的大标题,我才恍然大悟!

    在被捕后,我被抄家两次,许多文件和书信都抄走了侥幸残留的一些片段,聊可看出这段软禁期间的一些斑痕:

    1970年1月26日(星期一)

    一、[追记]清早魏廷朝来,说彭明敏已偷渡,且得瑞典政治庇护,昨晚家属已收到电报云云,听了令人惊奇不已!

    二、午后吴相湘来,说杨西昆昨天已在北大同学会上证实此事。

    1月28日《星期三)

    一、王淦(王淦为上任调查局台北站站长,时任调查局公共关系室主任)午来电,约下午四点到我家。三点五十分他来,坐到四点四十。他先说去年调查局办了许多大案,忙得不得了,所以没能来拜访我。我说:“你们业务兴隆。”他说:“只可惜百密一疏。”我们对视而笑。王淦要我帮他一点忙,想想看可有熟悉的外国人跟彭要好的。我说:“好像有一个纽约时报记者FOX(包德甫),就是上次你们派了二十多个特务,在飞机场扣他五小时的那位。”他又笑问我跑不跑,我说:“第一,我要跑,1964、65年就跑了。第二,我要跑,也不会跑在彭明敏的后面。”

    1月29日(星期四)

    一、[追记]傍晚管区警察来,我在家吃蛋炒饭,顺便约他同吃。他貌似有难言之隐。最后说上面通令捉拿身高多少之独臂人彭明敏一名,他现在奉命来查管区内计程车,有没有搭过这类客人云云。我说你们要拜托《法网恢恢》中的医生去找,因为他是找独臂人的专家……

    二、管区警察下楼,我看他直入对面小店内,其中又人影幢幢,心知有异。不久小股来,说:“怎么你的楼下有○○七?”我把话题扯开,因今晚大家玩牌,免得扫兴也!我一边赢钱,一边注意楼下活动,最后门半开,灯亮通宵。

    三、临睡前重读《阿德诺传》,看被极权者迫害故事。

    1月30日(星期五)

    一、[追记]Strangers at te!

    二、小华来电,说昨晚范经理等下楼,被人仔细端详,大大确定是○○七。

    三、通知众朋友,“不来不怪,要来自负其责。”

    四、魏胖来电“恭喜”。

    五、午后经过派出所,找管区警察不在,所中值班人说他有“特别勤务”,我心里更明白了。

    六、回来文岳来,我电王淦,说怎么彭明敏家门口的人跑到我家来了?我不像彭明敏,——你们看他一年半载,可是他妈妈有钱养他;你们若看我一年半载,你们吓不倒我,可是却吓走了我的朋友,那我就饿死了,我只好先卷好铺盖,住到你们局里来!请你问问沈局长,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会过后,王回电,说沈局长说,不是他们局里的,并说为我打听打听。

    七、我还跟王淦开玩笑说:“这回冬防,我要特别加钱了!”

    1月31日(星期六)

    九、下午情报:彭一走,警总派管区警察先看我是否在家(24日上午)后,即由特勤队到我家盯三四天,后以责任太繁,决定皮球踢给市警察局,市警察局再踢给大安分局,于是由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与我的管区派出所组成专案联合小组,除由警总、市警局、分局、派出所各单位主管分层督查外,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八人(内中一名为管区警察,改派为特勤[特别勤务],免除其他业务,专门参加监视工作)。待遇除正规薪水外,组员每人每日加发二十四元,一月加发七百二十元,内定此项监视,至少三个月,八人每月开支五千七百六十元。其他跟踪车费等另报,组长以上薪水不详。同样被监视者,除我以外,有通化街的谢聪敏与和平东路的回(按后查出即彭太太),每月总开支预算是五万元。监视方法是二人一组,四小时一换班,二十四小时不断,做情况记录。’先是派出所主管以李。谢二人都在管区内,为恐祸延,坚主管区警察逼李、谢搬家。我的管区警察表示没办法。(“房子是李敖自己的!怎么逼他不许住自己的房子?”)后分局局长与管区警察面谈,管区警察表示三点:一、李敖房子已抵押,经济情况不好,没钱逃(此点已被分局局长认为李敖可受外面接济)。二。李敖是最聪明的人,他要跑,会跑在(彭)前头,不会跑在后头。三、又因为李敖最聪明,所以他目前不走,抓他师出无名,他若一走被捕,对他反倒不利(此二点分局局长同意)。

    十、管区警察又先向分局长报备,以他跟我相识,分局长特准他到我家或坐我车。但他问分局长:“若是李敖到观光饭店去,我又没钱、又土,怎么办?”分局长说:“那你在门口等他。”

    十一、管区警察仗着踉我相识,并了解我,在他当班时异常松懈,他甚至说:“李敖要跑,也不会在我当班时候跑,李敖够朋友。”因此被上面警告。甚或有其他警察要求同他派在一组当班,以这样安全故也。

    十二、管区警察透露:“上面只是怕你跑,只要你不跑,你在家里赌钱,我们不但不抓赌,反倒欢迎极了!”

    十三、管区警察以看管有利可图,想包办看管,由他具结:看管费全部交他,如李敖跑了,愿被砍头。看管费他愿分一半给我。……继而思之,上面一定怀疑他跟我勾结,致有此奇想,如此议一出,反倒每天二十四块的外快也拿不到了。于是打消此念。

    十四、管区警察又说:上面悬赏一万元,给提供彭在12月20日到1月20日重要动态的人。

    十五、他又说现在我的照片已在各重要出口暗中画影图形分发,为怕我偷渡也。

    十六、他说29日傍晚在我家,以奉命不准说,故只有做出难言之隐表情,让我心里有数。他说他所说一切,都请守密。

    十七、原与彭明敏约今早十点见面的,如今他“爽约”了。

    2月1日(星期日)

    六、Mrs.Philips午约见于美国学校,说李翰祥不能出境,其中一个理由竟是他同Mrs.PhiliPs联合设法偷渡李敖!真可笑!真是妈妈的!

    七、与魏胖比较廖文毅回来与彭明敏出走对KMt之得失。魏胖说:“拉回来一个会撒尿的;逃掉了一个能拉屎的。”我们大笑不止。

    八、今天各报遍登通缉彭明敏消息,内容一律,自是统一发稿也。

    2月3日《星期二》

    九、今晚搬出民家,改由计程车、摩托车摆在楼下监视。我夜一点进小营回家,利用自后开来的其他车灯光,看到

    (一)车内二人,一睡一醒;

    (二)车为浅蓝色,字号‘哗宝一五一五一四九二”。

    十一、今晚有车来驻,思及杜甫“宾至”诗中二句:“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正前句写我,后句写特务也!

    2月4日《星期三)

    五、致王兆民信:

    二叔、婶:前次被捕,承义为作保,至感。官方以彭明敏偷渡出境,似恐我将援例,现以九人小组,日夜在楼下监视,行动不便。旧年当前,此次失礼矣。工部“闻斛斯六宫未归”诗:“本为卖文活,翻令室倒悬。”息影四年,而校事诛求如此,思之可叹。此颂双安。刘叔前乞代致意。1970年2月4日午。

    2月5日(星期四)

    二、今为阴历除夕,仍整日监视,原以为会“新年停火三天”,——去年监视彭时曾停火三天。

    2月10日(星期二)

    四、致吴亮言一信:

    亮言先生:旧年承赐礼品,至感至谢。国民党以彭明敏教授偷渡至瑞典,似恐我将重演故事也,自上月二十九日晚饭起,即派员九人轮流全天候监视,昨夜起,且明显加派计程车跟踪,后果如何,尚未可卜。失礼之处,想蒙谅解。我既为朋友所浼,自不愿浼人,特此奉闻:在国民党混头脑没清醒前,朋友暂以保持距离为宜。冬日气候多变,务乞珍重。万语千言从何说起,世乱如麻,尚不知闹

    到什么样子也!1970年2月10日。李敖敬上。

    3月5日(星期四)

    二、将一月来日记寄三三,并附识如下:

    “台北半月记”加半月记

    昔日戏言彭宅事,今朝皆到眼前来。

    岛国风光行看尽,偏安气量总难开。

    尚想旧仇怜公仆,也曾加班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雨夜独听梅吕哀。

    不计韵律,改元稹诗如上,聊写被软禁始末。此册但写此一事件,其他个人生活、舆论资料、消息来去,暂不与也。一月日记成,远寄三三,以答故人。1970年3月5日,李敖在台湾台北。

    4月16日

    致“小Y”

    Y:今天是足不下楼的第八天,换句话说,也就是治安人员看不到我的第八天。我叫小八明天替我找个理发的人来,连理发都不出门,其闭关之心可想。在家心静如水,(“臣门如市,臣心如水”?)每天洗热水澡二次,偶看电视、听唱片,然后就是吃饭以外的全天做工(写来看去剪东贴西)。洗澡的次数不少于丘吉尔,做工的时数不少于胡佛(每天十五时)。董仲舒当年不窥园,我因无园可窥,可算不窥,有时天气阴晴都不知道!——“坐牢于我何有哉?老子先坐给你们看!”……1970年4月16日。敖之。

    10月6日

    致“小Y”

    Y:四月十六号回你四月九号信后,半年不通音讯。港方有人来,胆小乏味,约我在舞厅见,甚至不敢到我家来看看受难者,我谢绝之。这种朋友,还是随他去吧。八个多月来,一直被,修养功深,连楼下的贵党侦骑都交相佩眼,认为看得枯燥之极,直如“守灵”一般,——我在楼上一如死人,毫无动静,可一连多日足不出户。不过虽不出户,一出则不乏惊人之举,如9月4日半夜,我忽约来times兼time-Life的Correspondent Denald ed Press的C Leonard Pratt跑到新店安坑监狱,去兴师动众地接雷震出狱,害得他们无法封锁这一消息。我曾对他们说:“抓人看人是你们的势力范围,可是煽动国际舆论是我的势力范围,——今天我要施展我的势力范围。雷震轰轰烈烈进去,不可以偷偷摸摸出来。他进去的时候是老虎,出来的时候不该是老鼠。所以我来了。广东话说‘不是猛龙不过江’,你们看着办吧!”……1970年10月6日夜四时。敖之。

    10月29日

    致魏廷朝

    魏胖:以下成绩,得以具体化,皆拜国民党软禁之“赐”也!

    一、苦其心志地锻炼,更成熟。锻炼自己可应大难、任大事,并充分做这一准备。

    二、专注于世界性大目标地研究,瞩目于新世界、大世界,而不斤斤于一个江河日下的政权、一个老人政治、一个小岛。

    三、对于人情冷暖,有更清楚的测验。

    四、对曾经磨难的榜样,有更大的兴味去体认。

    五、能过孤独生活,且在孤独中忙个不停,自得其乐,得到不怕孤立的本领。

    六、全天候做工,没有假日。增加了做工的时间,自然效果也相对地看好。……

    1971年1月2日

    致刘绍唐

    绍唐兄:我被“软禁”眼看就快一年了。上月我家发现被偷装的侦听器,我不动声色,把它转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警总“抓”我去,逼我缴出销案,我说这个是要不回来了,等我找到第二个,一定给你们,弄得他们也没办法。当天我在“口供”中已明白表示我已无所顾惜,“政府”如想不把人丢到海外,就不要逼我。这次“中国大陆问题研讨会”,美国代表们由哥伦比亚大学的奥森伯格出面,请我吃饭,正是我被抓问后的第二天。当天晚上蒋经国请他们吃饭,奥森伯格们曾以我的处境问蒋是否于人权构成迫害,蒋不否认,但说“Repressive”而已,他的英文可真不错!我这边你还是不要来。如有卖书的机会,请代我把握。我手边有《古今图书集成》一套,《大汉和辞典卜一套,《文星》丛刊一套,《文星》集刊二套,《中华古籍》丛刊、“金陵丛书”、《榕村全集》等多套。1971年三月2日夜。敖之。

    3月11日

    对待诸葛亮的三方式

    一、三顾茅庐,请出来帮忙。

    二、不顾茅庐,不理他,弃人才于地,但也不干扰他。

    三、包围茅庐,软禁他。

    国民党对李先生,显然属于第三方式。

    国民党笨死了。

    3月12日

    不忍于现状,连现状都没有

    艾德诺曾长年以忍耐为武器。

    许多场合是,如不忍于现状,则连现状也没有了。

    3月13日

    孤寂

    孤寂并不是看不到人,看不到“朋友”。在人群中,你常常发现只有你自己在想你想的,关切你想的。别人的面孔可能很友善、声音可能很亲切,可是那只局限于众生生活与世俗生活,除此以外,他们立刻变得无知、冰冷、麻木、比邻犹若天涯、相逢如不相识。

    孤寂是要自己决定、自己排遣、自己应付难题、自己面对斧钺;孤寂是没有人可以商量、没有人可以倾心。不错,你有熟面孔,可是你怕引起他们的茫然、乏味与丑恶一面,影响到他们安全,他们有限的热心与关切,你也不得不拒绝,因为他们太软弱,他们非但无助于你,反易自伤其手(乃至终于露出人的丑恶一面,——每个人都有的那躲藏的一面)。

    孤寂是处于荒原,孤寂是独行坟场,孤寂是在什么声音都没有的时候看月亮。

    3月14日

    朋友和“敌人”

    朋友——亡命的亡命、被抓的被抓、远飏的远飏、自保的自保。一两个偶一见面的,竟又是来求助于你的,至少是增加你负荷的。总之,此一二偶一见面者,其见面也出于不得已。人道如斯,几乎已令人失去对friendship的信仰了。

    “敌人”——环伺也、警告也、干扰也、穷缠也,迄无止境。他们简直要变成你的朋友了。“你不跟俺们交朋友?好!俺们把你的朋友全赶走,你不交俺们还交谁?”难道有朝一日,你岂要建立起对“敌人”的信仰吗?“敌人”至少有一点是值得信托的,——就是他们绝不变,绝不像朋友一般地忘记你。他跟你永不分离。

    3月15日

    也许是绝笔

    孟胡:吾已彻底被,吾不得出,人(除小八、小蕾外)不得入。吾已声明,如此日子久了,如此枯燥生活,必然会把吾之“赵四小姐”逼跑,那时警总理该配济一二“花木兰”来,才算公平。闲话休言,至少二个月内,你不要来。切记切记。1971年3月15夜,“自费张学良”亲笔(也许是绝笔)。

    18日[跟踪我的]小郑说,保安处共有“花木兰”六人,都丑得要命。

    到了3月19日晚上,跟踪我的林组长(林业振)上楼来敲门,低声对我说:“处(保安处)里要请李先生现在去一趟,派黑轿车来,就在楼下。”他因为跟踪久了,对我不无交情,补了一句:“情况很麻烦,你要有心理准备。”我点了头,请他门外等我,我走进卧室,把早有准备的一包十万现金给了小蕾,并还给她一包照片——她二十岁时我用“拍立得”相机为她照的裸照。嘱咐她现金备用、照片不能给第三者看到,所以改由她保管。嘱咐过后,就相拥而别。从此,我结束了软禁的岁月,走上漫长坐牢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