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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留下的传统

作品: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作者:黄仁宇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蒙古人以少数民族统一中国,非多数民族之福。只是如果他们真能以“无本身利害”及“不无端干预”的立场,扫除辽金南宋以来的积弊与苛政,却也不失为在中国历史上的一种贡献。我们仔细读忽必烈的传记,无法断言他没有这样的心肠。他作的《下江南檄》就指责南宋的通货膨胀为苛政,他也曾下令,禁止买卖滥估价格,也曾将赋税降低。他之禁止军队滥杀戮,废止辽金以来的酷刑,革除了宋朝黥面的粗蛮办法,都具有改革者的作风。而且南宋以来有些地主收流民为客户,既把他们当作佃农,也把他们视为农奴买卖,忽必烈也下令禁止。马可波罗亲眼所及,也盛称元世祖注重农事体恤贫民储备饥荒等等善政。我们再看在他手下任要职的一批汉人的经历,也可以看出他们都有扶助明主的抱负。明太祖朱元璋对蒙古人无好感,他手制《大诰》就道德指斥“胡元制主”的不当,但是他的帝王庙,仍以元世祖的神位与他选定的其他4个帝王,即汉高祖、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一起配享,他自己也到他们灵前行礼(他之崇拜这些人,并不是盲目的。他以前也享祀隋文帝,后来却又将其灵位撤去)。

    但是忽必烈的志趣,不一定是他的成就;他的作为也不一定是他留下的传统。

    忽必烈登皇位后对于军事上的指挥已有重要的改变。他以军事行动为政治上的手段,不像成吉思汗一样,以为征伐的本身就是一种目的。元世祖起先南守北攻,亲自率兵包围卡拉科伦。然则即使在阿里不哥这问题解决之后,他就未曾再亲临南方前线。攻宋以水军为主,军事也大多用汉人,船只则大部造于汴梁。他原来拟用史天泽为统帅,但是史以年老辞,改用伯颜,是因为伯颜不嗜杀人。蒙哥所用战法,至此都已放弃。忽必烈不冒险攻坚,不轻举急进,不专事破坏。他之围困襄樊,费时四年半(1268年夏迄1273年初),不到这汉水之上的重镇攻陷,他不以大部队冒险深入。在这些地方,忽必烈总表示他筹谋全局时以南方的办法对付南方;北方的办法对付北方。因之他自己也成为了一座挡箭牌,防制了蒙古人对南方的荼毒。他对能知政事高达的诏谕里明确指出:“使百姓安业力农,蒙古人未之知也。”即此已经很明显的表示了他自己的立场。不过他自己为蒙古人,又要保持蒙古的语言,提倡蒙古新字,不愿像拓跋宏那样的汉化(详本书“北魏拓跋氏”一章),在军事方面蒙古人的服务又不可或缺,而他在维持大可汗的地位(最少要防制一个竞争者使用如此的名号),更不得不拉拢蒙古人。他所赐“先朝皇后”以下各王子贵族的金帛,数目丰厚,终生未除,也都是这种妥协政策下的产物。关于用人一事,他在1285年谕右丞相安童:“此事当蒙古人不知,朕左右复无汉人,可否皆朕自决。”而安童本人尚是蒙古人中较开放者,受汉人儒臣尊敬。皇帝还要如此向他开说,可见忽必烈想要巩固自己的地位,同是遂行自己的政策,经常左右为难,不如我们所想像的得意称心。马可波罗已经提及蒙古皇帝统治下的大多数汉人对他的种族政策不满。现在的美国作者John Dardess在说他用人时,按种族分为四级,实在是“超国籍”的办法,虽然他也有事实上的根据,这种说法不容易为中国一般读者接受。

    不过有了这些矛盾,我们即要以领略到历史上两个民族具有不同的背景,而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上讲,其进度也不相同,要在同一的体制下存在,是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

    色目人之被引入事端之中,则因为他们大都是中亚腹地土著,如过去之苏定安种及刻下的回纥,都以经商著名,也成为蒙古人的经纪。然而游牧民族所掌握的产品无非牲口马匹皮毛。这些产品要能有利的推销于市场,纯靠专门的商人批发垫借,代他们主持。很多色目人即长期与蒙古人交往,也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与兵器,在蒙古人占领中亚之后,很多尚成为各地的承包纳税人,他们也随着蒙古军事政治力量之扩张进入中土。

    以上如许复杂的因素,很容易使元朝的财政税收处于不利的状态。我们还不能忘记,蒙古人在1234年才灭金,忽必烈在1260年才称帝,1271年才称他的政治组织为元朝,1276年元军才入临安,1279年才消灭了南宋最后一重抵抗,统一中国。这从华北进展到华南中间也近于半个世纪。而且我们前面讲过,金与南宋之覆灭,也都与它们的财政破产有关。所以忽必烈始终没有接收过一套有系统和有成效的财政税收组织。

    严格的讲来,元朝的财政税收,也就是没有组织与系统。《元史》“食货志”说:“其取于内郡者,曰丁税,曰地税,此仿唐之租庸调也。其取于江南者,曰夏税,曰秋税,此仿唐之两税也。”

    所说内郡即是华北,其原则即是按户或按丁抽税,同等税率,不计内部详细家资之上下。虽然其户又析为“丝银全科户”及“减半科户”等四类,后又划分为八等,其基本原则不变,即每类每等仍按一定的数额纳税,骤看起来,其税率甚高,如“包银”每户四两,后减为二两。而实际则所登记之户并非一户。董文炳为县令时即“使民众聚口而居,少为户数”。因之世祖统一全国时,登记的户数逾1400万。而整个长江以北不及200万,其中约一半为“五户丝户”,他们所缴的赋税,已配给于蒙古的贵族。

    然则情形尚不如是简单, Franz Schurmann的研究,华北在元世祖忽必烈掌握之前,并无有效的中央政府,而是全民被分为很多的“封禄”,元时称为“投下”,隶于蒙古贵族之下,中央政府成立之后,才逐渐的将财政税收集中。可是内中有很多特殊的户专对某某贵族履行种种不同的义务,迄未革除。例如朝代中期,还有贵族领有“采珠户”3万户的例子,看样子也不是真有这么多的户口采办珍珠,而是他们有集体供奉珠宝的义务。又如很多漏于登记的户口,查出后编为“淘金户”,也不是实际上强迫他们去当矿工,而是课以一种高税率的财政义务。

    华南的税收则是计亩抽税,宋朝的底账在临安接收之后,都已送到北方。可是在宋朝时其数目字即已模糊。元朝除在长江三角洲一带征实物外,一般按底账纳钞。忽必烈在几年之内骤得江南,又要笼络人心,所以一般折换率都对纳税人有利。其受实惠者则为地主而非贫民,而南方人所纳赋税较北方人为低,也迭经有正义感的官员提出。

    在元世祖忽必烈的领导之下,有一批色目人,一再提倡“核算钱谷”。有如回纥人阿合马替世祖理财20年,他增加新税收,核实发现隐匿,为皇帝信用,做到中书平章政事,也一手掌握宰相的实权,有派遣手下官僚到各处勘察的权力,为正规的廷臣所不满,直到他为人谋杀之后忽必烈还将凶手明正典刑。又等到阿合马及其手下人贪污枉法的情事为众口一辞的揭举,皇帝才命令发墓戮尸。又有汉人世荣和西番人桑哥也企图替忽必烈加强财政的管制,也遇到类似的命运。桑哥得意之日,各处替他立“德政碑”,后来他为众人攻击,一个近臣尚且向忽必烈进言:“今日百姓失业,盗贼蜂起,召乱在旦夕,非亟诛之,恐为陛下忧。”元世祖才先后判两人死刑,他们的手下亲信也被惩处,连以前作桑哥德政碑的翰林也被波及。所以赵翼指斥“嗜利”的实为世祖本人,因为他“在位三十余年,几与此三人者相为始终”。《元史》的编者则把三人列入“奸臣传”内。我读中国历史尤其留心财政史几十年的经验,则觉得元朝财政税收亟应整理,同时其国家的收入也大可增加。只是在当日专制皇权之下,由二三悻臣主持,必无好结局。而这时候“天下骚然江淮尤甚”,以至“民有附郭美田,辄取为己有,内通货贿,外示威刑”,也不能说全是诬陷之辞,没有事实上的根据。不过归根结柢,这种种情形还是由于当日无法产生一个确切核实的会计制度,所以“宽仁”则一切马虎,“务实”则下端的残虐无法遏止,很难说得是个人的错误,只是忽必烈是一个手段灵活的大政治家,他又亟于要在各方讨好,才不惜归罪于少数的臣下以保全自己的名誉。

    这件事情也终忽必烈之世尚没有着落。1291年御史台奏言:“钩考钱谷自中统初至今余三十年(应作三十余年)更阿合马、桑哥当国,设法已拯,而其余党公取贿赂,民不堪命,不如罢之。”皇帝的旨意则是“议拟以闻”,可是以后也没有确切的下文。

    所以忽必烈遗留的一套财政机构,既不副实,也很紊乱。耗费于王公贵族之私囊的既多,国库的收入就受影响。所以除了上述3个“奸臣”以游击战的方式增加财源以外,还要靠以战时姿态于法外征集人员与物资。中统正元间他发的钞票还不算过多,继位的皇帝就不能再保持这种纪录,终演成元末的恶性通货膨胀。这种情形也解释了元朝不能成为一个有主体性的朝代之原因,同时也留下了朱元璋必须以铁腕开创他的系统之背景。

    忽必烈的宗教政策,也经后人议论,现在看来,他不相信任何宗教掌握着绝对的真理。各种宗教都可以当作行政的工具。如果僧侣方丈修道士之流任为官吏,与他们同信条的人民就容易治理。所以他早年求“闻学才识”的读书人,也遣人在各处寻访“医、儒、僧、道”。刘秉忠已出家为僧,他又叫他还俗,给他复姓赐名,参加枢密院(一个军事机构)的会议。他在1265年接见马可波罗的父亲和伯父的时候,还央请他们转告教皇,派一百个天主教的长老僧侣,帮助他管理一个日形壮大的帝国。南宋覆亡时在临安降元的是幼帝赵□,当时5岁不到,以后定居大都,也承忽必烈照顾。当时赵□17岁,世祖命他到吐蕃学佛,可惜的是我们也不知道此人的下落。

    迄至晚年忽必烈改变了他对各宗教一视同仁的态度。喇嘛教的声望逐渐抬头。其实吐蕃喇嘛僧八思巴之尊为国师,事在中统元年(1260年),即忽必烈开始做皇帝的时候。他曾替忽必烈创制蒙文字母,得到皇帝的信用,他以后辞职回国。我们还不能确切的断定,为什么喇嘛教初时并不显赫以后地位越来越重要的原因。《元史》释老传说:“及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广而险远、民犷而好斗,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吐蕃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可能说是因其有实效而见重。但是攻占临安之后,儒士不能抬头,也可能有关。此时可注意的则是以前在他身边占重要地位的汉人如姚枢、许衡、史天泽、刘秉忠和董文炳都在此时前后去世,以后世祖虽说往江南揽访人才,他却再也没有延纳汉人有如款待以上诸臣者。他还再三说江南官太滥,终忽必烈之身,他未曾开科取士。元朝的吏治,吏重于官,这也经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御制《大诰》中提及。

    元世祖还有一段事迹,在历史这发展上相当的重要,此即是他的两次攻日本。

    第一次的远征,事在1274年,当时南宋尚未完全崩溃,元军以朝鲜为基地,参加战役的蒙古及高丽兵25000人,用大小船800只。他们占领沿海的几个岛屿之后于十一月廿日在九州北岸之博多湾登陆。日军已在当地准备停当等候援兵。当日作战胜负未决,夜中台风来袭,联军决定撤退,一时秩序紊乱,结果淹没海中者达13000人。

    第二次远征,事在1281年,南宋已被消灭,远征军的数量大为增加。蒙古与高丽军四万人乘船900只,由北循第一次路线进发,南军由宋降将范文虎率领,共十万人,都系中国人。其船只3500艘,由舟山群岛起航,是迄至近代世界史登场以前最庞大的渡海部队。两军在九州西北角汇合。沿海的岛屿毫无抵抗的被占领,远征军就在博多湾上陆。但是在第一次战役及第二次战役之间,日本的镰仓幕府已动员在元军登陆处建筑了一座长堤,限制了上陆部队人马的活动,战事由六月延至七月,胜负未分,八月初又有台风来袭,船舶倾覆者不计其数,远征军的将领数日后乘巨舰逃回,被遗弃的士兵被日军在滩头围剿,被俘的蒙古人、汉人和高丽人不分畛域的被斩首,迄今博多湾今津及志贺岛尚有所谓“元冠冢”,南人之余存者约二三万则被发配为奴。《元史》“日本传”称“盖行省官(忽必烈已预先立日本行省,其长官包括蒙古高丽汉人南人)议事不相下,故皆弃军归”。朝鲜方面的史料称丧失的兵员在一半以上。《元史》则说中国方面参加的10万人,只有3人逃归,连这3人的姓名也记入《元史》中。日本方面的资料则称蒙古的轻骑兵不能与日本装甲的士兵对比,同时中国方面的队伍士气低落。这两次战役也创造了日本人“神风”的传说。

    日本人两次将忽必烈派去的使节斩首,又两次的使元军远征惨败,他不得不准备第三次远征。一时中国和朝鲜的海岸忙着造船,水手被征集,海盗受招安,囚徒出狱投效,军队发遣分配。1285年冬,政府预备由长江出口米100万石往朝鲜囤集,好像第三次攻势已箭在弦上。可是“世祖本纪”在翌年年初的纪载称:“帝以日本孤远岛夷,重困民力,罢征日本,召阿八赤赴阙,仍散所顾民船。”在下这决心的时候忽必烈不能没有道义上的勇气。然则他在中国领域以外的发展,如在安南和缅甸,以及最后的攻爪哇,也都没有显著的成效和结果。在这当中,我们也可以看清:在现代社会出现之前,很难能有一个陆上强国也可以同时成为一个海上霸王。其动员既如是的耗费,而人民也要被强迫在他们生活领域不能习惯的方向进展,所以很难能持久。

    我们检讨这段历史之余,就觉得虽在700年后,今日想写一部详尽的传记包括忽必烈之一生,仍有相当困难,他的心理因素复杂,有些不见于原始资料。可是要概括元世祖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则不难。他和其他创造中国朝代的人物一样解决了当日一大部分问题,可是也制造一部分新问题(这也是大历史着眼之处,不然中国的历史就不会贯穿各朝代的前后联系)。他不仅统一了从五代十国后期就已分裂的南北,而且以一个征服者的姿态出现,也比较稳健温和。和他作对的侄子海都就曾和其他王子立誓不改变成吉思汗的传统。如此我们也可以说忽必烈至少缓和了蒙古向外发展的残暴。只是蒙古人认为他的汉化过度,中国人则认为尚不够。这也是历史上找不出一个同时管理草原文化与中国精密耕作而产生的文化之共通体制,因之忽必烈到处妥协,他留下的传统也没有真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