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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渐渐走到尾声,初夏即将来临。余家的玉米地里,一根根玉米杆像挺拔的卫兵,笔直得站着。玉米的叶子,像一把把碧玉做成的利剑,一片片直插云霄。植株的些什么安慰她,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想了想,朱俊阳道:“扳指弄脏了,赏你了!你不是想吃熊掌吗?改天爷猎回来,你会收拾吗?”
“不会……不过,我们珍馐楼的大厨肯定会!到时候,咱们出食材,让杨枫大哥给咱们做,再点些珍馐楼的特色菜,美美地吃上一顿!!”自从干娘出了月子,余小草在镇上住的时间就短了许多。干娘说过些日子要回京,在京城给小麟麟过百日。
洗三和满月都是在唐古镇办的,百日如果再不回京的话,干娘的那些好姐妹,干爹的一些老友,还有一心想着怎么巴结姑爷的没落的夏家……都早就等着给他们贺喜呢!
朱俊阳含笑的眸子望着那张可爱的小脸,她说得一脸兴致,仿佛熊掌已经在她手中似的,兴致勃勃地讨论着如何去吃它!嗯!有机会倒是可以进山去看看,说不定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余小草终于结束关于熊掌吃法的话题,晃了晃手中的獾子,笑容在银色的阳光下是那么耀眼:“没有熊掌,就先拿它开刀!你是想吃清炖的呢,还是红烧的?”
“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朱俊阳难得考虑别人的感受,要是照他以前的脾气,直接甩个“红烧”过去,哪里会管别人的想法?
“清炖的有营养,红烧的味道浓!各有千秋。”
“爷都想尝尝!”
“那就一半清炖,一半红烧……”
……
阳光中,一高一矮,一壮硕一娇小的背影,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