蒺藜山下,暮霭沉沉,整个草原笼罩在如烟的夜幕之中。
女真中军大帐之中,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亲自设宴接待宋朝的使者,一众金国重臣和大将作陪,包括大金国的二太子、四太子以及七公主。
宋金四年海上之盟,使者来往不知多少回,这是使金的宋朝使者规格最高的一次礼遇。
不只是赵皓以贵宾之礼相待,就是杨可世、韩世忠等六将也成为座上宾。虽然六将除杨可世之外,余者官阶都不高,但是在白的比武大赛之中的表现,令女真人心服口服。
女真人一向粗鄙,原本就没有什么精致的菜肴,何况是在军营之中,只有大块的肉,大碗的烈酒。
不过是烈酒,其实只是辛辣而已,度数并不高,女真人没有酿造出高浓度的酒。
席间觥筹交错,把酒言欢,纵使是最为高傲的完颜娄室等人,也变得极其低调起来,尤其是见得连赵皓这样的白脸公子,也能大亏吃肉,大碗喝酒毫不含糊,更是心中佩服。
席间,完颜阿骨打一高兴,便亲自签订了国书,双方就联盟破辽达成一致协议。
宋金各自进军攻辽,其中金军攻取辽上京与中京大定府,宋军攻取辽的西京大同府和南京析津府。灭辽后,燕云十六州还于宋,其余辽地尽归金国。
当完颜阿骨打在国书上盖上鲜红的大印之后,赵皓终于松了一口气。
使金的任务,圆满完成,如今只需确保活着回到汴京即可。
国书签订,宴会亦达到**,双方共同举杯欢庆。
突然,杨朴举杯向赵皓笑道:“陛下一向喜欢汉人的诗词,听闻公子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诗词歌赋,无所不通,今日盛会,可否请公子为陛下作词一首,做个纪念?”
话音未落,众女真将士轰然叫好。
尤其是完颜雪,更是一个劲的鼓掌喊好。
完颜阿骨打也是满脸笑意的望着赵皓,眼中充满些许期待之色。
赵皓冷眼望了一下杨朴,环顾了一下四周,脑海里思索了片刻,淡然笑道:“好!”
完颜阿骨打贵为大金皇帝,他只是大宋的一个远房宗室,四品的官员,给完颜阿骨打作词原本没有什么不对。
只是这词要是做得不好,哪怕带上些许疑似谄媚的意思,他日就可能被那些士大夫们攻讦,背上对异族奴颜婢膝的黑锅。
这杨朴,并非存了什么好心,有点顺手挖坑的意思。
刚刚签订国书的笔墨纸砚尚未撤去,赵皓缓缓的走到书案之前,提起朱毫,饱蘸浓墨,挥笔而就,在宣纸上写上一两行字。
杨朴、完颜宗弼、宗望、完颜雪以及完颜希尹等人,纷纷围了上来。
“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宣纸上的两行大字,力透纸背,畅快淋漓,锋芒毕露,富有傲骨之气,如同断金割玉一般,正是瘦金体。
字固然惊艳,那起头两句词,更是气势磅礴,豪情猎猎,出笔不凡。
纵然是完颜雪那娇脆的声音念出,仍显作词者的铁骨铮铮,豪情壮志,令四周宗翰等熟读汉人诗词者忍不住叫好。
就这么两句,杨朴的脸上便已流露出失落的神色。
挖坑不成固然懊恼,最重要的是,他虽然号称大金第一文臣,这样的词句,他作不出来……
而七公主完颜雪,读着这两句词的时候,望向赵皓的眼神,已彻底沦陷。
赵皓只是稍稍停顿了一下,手上的朱毫继续挥洒而出。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何惜白发生!”
这首词是辛弃疾所书,此时的辛弃疾尚未出生,自然不会露陷,而且因为他的到来,辛弃疾还能不能写出这首词还难,此刻顺手拿来,震慑鞑子,也不致埋没这首好词。
只是,他改了最后一句。
原文是“可怜白发生!”
辛弃疾是爱国的,但也是追求功名的。一战获胜,功成名就,既“了却君王下事”,又“赢得生前身后名”,岂不壮哉!如果到此为止,那真够得上“壮词”。
然而在那个被投降派把持朝政的时代,并没有产生真正“壮词”的条件,以上所写,不过是辛弃疾孜孜以求的理想而已。
辛弃疾展开丰富的想象,化身为词里的将军,刚攀上理想的高峰,忽然一落千丈,跌回冷酷的现实,沉痛地慨叹道:“可怜白发生!”白发已生,而收复失地的理想成为泡影。想到自己徒有凌云壮志,而“报国欲死无战场”便只能在不眠之夜吃酒,只能在“醉里挑灯看剑”,只能在“梦”中驰逐沙场,快意一时……这处境,的确是“悲哀”的。
然而,又有谁“可怜”他呢?
君王和朝廷的无能,辛弃疾最终只能郁郁而终,历史的隧道里空自回响着“杀敌!杀敌!杀敌!”
而赵皓将最后的“可怜”改成“何惜”,使这首词便成了彻头彻尾的“壮词”,气壮山河!
我欲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御敌于国门之外,笑谈渴饮匈奴血,壮志饥餐胡虏肉,纵青丝白发,此志不改,谁敢“可怜”二字?
一曲“破阵子”写罢,全场一片静寂,宗翰、宗望、宗弼、希尹还有杨朴等人,都是熟读汉人诗词者,纷纷被这首“壮词”所震慑住。
宗弼将宣纸呈递到完颜阿骨打面前,金国老皇帝仔细看了好几遍,终于忍不住赞叹道:“好词,好词……大宋能有公子这种人中龙凤,何愁不兴?只可惜……来朕敬赵公子一杯,愿宋金两国,永世交好!”
赵皓也微微激动起来,急忙起身,举杯相迎,一饮而尽。
阿骨打没有可惜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可惜什么。
或许是可惜赵皓宗室的身份,注定不会被重用,壮志难酬。
或许是可惜这样的一个人杰,却不能被他所用。
宗望、宗弼等人,纷纷举杯向赵皓敬酒。
酒宴之间,完颜雪不知何时已退回阿骨打身边,一双妙目,却再也离不开赵皓身上。
虽未饮多少酒,那一双如同秋水般的眼波之中,已蓄满了浓浓烈烈的酒意。
俊美不凡,英气勃勃,勇冠三军,才气逼人,铁骨铮铮,豪情猎猎……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男子,完美得令她惊心动魄。
看惯了那些长刀快马,弯弓射雕,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刀头舐血的女真汉子,就像在满山的土坷垃之中见到一块完美无瑕的白玉,就像……走了一长段牛粪和泥泞混合的羊肠道,突然见到一条铺满鲜花和地砖的康庄大道。
这个来自南方的公子,音容笑貌,已然化入了她的心田,那浓郁醇厚的爱慕,已融进了她的骨子,无可消除。
若能结连理枝,若得比翼飞,虽死而无憾……
此刻,她的心,已彻底为他沦陷,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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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夜近两更,欢快的宴席终于告一段落,各女真官员相继告辞,赵皓也被安置在一个华丽而僻静的帐篷之内。
帐篷外的人声也已渐渐静了下来,三三两两的人,互相扶着走出来,有的还在唱着歌。
歌声终於也静下去,吹在草原上的风声,却变成一阕最凄凉雄壮的怨曲,令人意兴黯然萧索。
无边无际的苍穹里,群星已沉落,莽莽的草原上,也像是只剩下赵皓一个人。
赵皓第一次喝这么多酒,全身燥热,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忽然现帐篷的帘门被掀开,有个人立在门口。
赵皓心头一惊,当即一跃而起。
一个窈窕的身影踏月而入,白衣飘飘如雪,垂项的青丝被夜风一缕缕拂乱,翦垂项的女子,如花的笑靥,一双妙目定定的盯着他看,眼中带着几分欣喜几分爱恋,又带着几分羞涩。
赵皓脸色微变,沉声问道:“公主殿下,你来干什么?”
完颜雪公主没有话,雪白的衣裳已往下滑,滑下了她肩头,露出了她光滑的,像缎子般的皮肤。
衣裳又往下滑,又露出了她鲜嫩的,柔软的,挺拔的,饱满的,F罩杯的胸膛。
她身子竟是赤LU的。
轻衫,还是往下滑………
赵皓却又怔住了,全身呆立,一动也不敢再动,恍然如梦。
他瞧见一个完美的**,完美的胸膛,完美的腰肢,完美的腿,然後就什麽也瞧不见了。
他整个人被那团软玉温香拥住了,两片柔软而火热的朱唇覆盖住了他的双唇,紧接着一条温软的香舌探索而入。
今生今世,错过今夜,恐再无相见之日。
她只要今夜,爱过,拥有过,便死而无憾……
汉人的女子,是水做的骨肉,纵然千般相思,万般怜爱,也藏在心底,写在纸上,寄托在琴声之中;异族的女子,是火做的心,敢爱敢恨,要爱,就轰轰烈烈,纵然是飞蛾扑火,也要一往无前,哪怕是粉身碎骨,灰飞烟灭,也在所不惜。
赵皓此刻已迷醉,他并不算是个好色之徒,但是他原本已喝了不少酒,又受此诱惑,此刻已完全把持不住,就当做是春梦一场吧。
两个人都倒了下去,倒在他的卧榻上。(此处省略十万字……)
阳光终於渐渐升起,透过帘幕的缝隙,照入大帐之内。
初生的阳光,温柔得如何婴儿的呼吸,赵皓缓缓的睁开眼睛,发现身旁空空如也,伊人已去,犹如一场春梦。
只是,那锦被上残留的几根长长的青丝,还有那满被的余香,告诉他不是梦。
那就姑且当做一场春梦吧……
胡汉殊途,他日兵戈起,便是生死仇敌,儿女情长,又怎敌那破国之恨?
他轻轻摸了摸脸颊,拂去那一抹余香,开始穿衣。
穿戴完毕之后,正要洗漱一番,突然,他腾身而起,跃到帘门之前,一掀帘子,见得一人持刀而立,杀气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