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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二章 收网回家(二)

作品:将明 作者:知白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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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二十二章收网回家(二)

    王伏宝端起酒杯,停顿了一下说道:“麻烦郡守大人派人回我家里一趟,让我手下的老兵替我将甲胄收拾好,那些家伙一个个都懒的猪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落了一层的灰,说不得明日会用的上,若是穿了一套脏兮兮的甲胄让主上看到了岂不笑话?”

    宋宝来心中有鬼,连忙答应下来只劝着王伏宝赶紧将酒喝下去。王伏宝也不好推辞,点了点头道:“既然明日一早就要上殿觐见主上,我也不能陪宋大人畅饮,我只喝这一杯,宋大人不要见怪。”

    “当如此!”

    宋宝来笑道:“这一杯接风酒大将军无论如何也是要喝的,但明日还有要事却不能多饮,这杯酒之后下官便告辞,这房中已经收拾干净,大将军早点休息,明日一早下官安排了马车送大将军上朝。”

    “马车?”

    王伏宝摇了摇头道:“那种东西不适合我,你帮我准备一匹好马就是了。在地牢里憋了这么久,也该舒展下筋骨。即便找不到好马,便是走着去我也不坐马车,那是一种让人变得越来越懒惰的东西。”

    “行!”

    宋宝来只盼着王伏宝将酒赶紧喝下去,满嘴的答应。

    “请!”

    他端起酒杯示意了一下,王伏宝也端起酒杯,先是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然后将酒杯送到了唇边。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嘭的一声被一股莫名的大力撞开。这力度之大超乎想象,两扇房门碎裂开来向两边飞了出去,木屑激荡的到处都是,一声巨响之后一道人影如电一般在在碎屑中冲了进来。

    “不要喝那杯酒!”

    一个人高呼一声,带着难以掩饰的焦急。

    王伏宝怔住了一下随即作出反应,身子猛的向后一退,借着房间里的衣架将碎屑挡住,手里依然端着那杯宋宝来亲手倒上的酒。他出身军武,大大小小打过不下百战,反应算是一流。但宋宝来则不如他多矣,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一柄雪亮锋利的长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刀锋距离他的咽喉近的让人窒息。

    他吓得白了脸,下意识的仔细去看时才发现,自己身前站着一个身穿大红色长袍的男子,这人只需稍稍动一下手,长刀就能割破了他的脖子。一看到这身衣服,这个人,这柄刀,宋宝来心里立刻涌出一股绝望。

    四把刀!

    夏王身边的亲卫四把刀!

    窦建德的亲卫营是夏军中最为精锐的人马,乃是窦建德自二十几万夏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武士组成,亲卫营有两万人,但其中一万八千人都算不得真正的亲卫营,只有两千精甲才是窦建德最为信任的亲兵卫队。而在这两千人中,有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是他的贴身近卫,每一个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在百人的近卫中,有四个人与窦建德几乎寸步不离。

    这四个人都善用刀,武艺之强令人震撼。这四个人自从做了窦建德的贴身近卫之后便舍弃了原本的名字,只有代号。

    现在站在宋宝来面前看起来显得很阴柔的白面无须男子,就是四把刀中的绝刀,为人最阴狠冷冽,只要出手就没有留下过一个活口。

    霸绝天地,是这四个人的代号。

    霸刀是个四十岁左右的汉子,身材极魁梧彪悍,其身材之健硕比起雄阔海来也没有什么不如之处,与雄阔海更相似之处便是他善用的也是一柄陌刀,长九尺,刀锋就足有五尺长,厚重锋利,足有一刀之下人马俱裂之威。

    绝刀,三十岁上下,白面无须,脸色永远是一副大病初愈般的苍白,看起来身子也瘦削孱弱,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可这个人却是四把刀中刀法最惊艳身法最快的一个,这个人性子冷傲无羁,嗜杀,最大的喜好便是杀人,他是一个为了杀人而杀人的人,他极享受杀人过程中的那种快感刺激。

    地刀,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他是四把刀中最让人容易忽视掉的一个,他总是出现在最不起眼的地方,静静的站着,而当他出手的时候人们才会发现,他所在的地方绝对是出手最好的选择,他也没有什么刀法可言,他的朴刀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他的出手速度足够快,快的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天刀,是四把刀中至今为止从没有出手过的人,但毫无疑问也是最可怕的一个。他不出手,甚至身上看不到带了刀,可即便狂傲的霸刀,冷酷的绝刀,低调的地刀这样一等一的高手,却没有一个人敢挑战天刀。说起来,也只有天刀才是真正和窦建德寸步不离的近卫。

    窦建德出行,四把刀必然相随。

    所以当宋宝来一眼就认出那身官服,那柄长刀的时候他立刻就变得绝望。

    四把刀来了,夏王也就来了。

    紧跟着出现在宋宝来视线中的,是一个身穿戎装的女子,眉目清秀不失坚毅,她身材高挑,腰畔还挂着一柄镶嵌了不少宝石的草原弯刀,看样子就知道绝非凡品。她叫窦红线,大夏国内唯一一个敢指着窦建德鼻子骂街的人。

    ……

    ……

    窦红线冲进来之后就高呼了一声不好喝那杯酒,王伏宝看清是她之后随即将酒杯丢在地上,滋的一声,那酒泼在地上竟然冒起一股白烟。

    “宋大人,这是请的什么好酒?”

    在窦红线身后跟着的是一个身穿从一品官服的人,这人身材中等,不胖不瘦,看样子五十岁上下,或许是因为保养的比较好的缘故,若不是看到他两鬓上的花白头发,很少有人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的真实年纪。

    这人进门之后便冷笑了一声,看着宋宝来语气阴寒的问道。

    “我……下官见过大人!”

    宋宝来连忙躬身施礼。

    “你不应该自称下官了,犯了这么大的罪过还有什么资格自称下官?今日你做出如此阴险龌龊的事,别说你身上这身官服保不住,便是你的性命也到了头。怎么,没想到这个关键的时候我会来是吧?”

    内史侍郎孔德绍微笑着说道,语气平淡中透着一股阴寒。

    不等宋宝来解释什么,孔德绍叹了口气道:“只是可惜了,你也算是个有能力的人,若是兢兢业业的为主上做事,将来朝廷里自然有你一个显赫的位置。可惜,很可惜,你从一开始就没走对路。你心里只有你族叔宋正本,没有主上。”

    就在这个时候,脸色阴沉的窦建德缓步走进屋子。他穿了一身黑色绣龙团服,背负双手而入,视线冷冷的在宋宝来脸上扫了一下。只这一眼,本来就已经绝望了的宋宝来感觉自己心口上被狠狠的刺进了一柄刀子,血肉模糊。

    “主…主上!”

    吓破了胆子的宋宝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使劲的磕了几个响头。

    窦建德走到他身边,声音刻意压得很低的问道:“宋正本在哪里?”

    他之所以将声音压低,是因为他在尽力控制着自己的愤怒。因为如此,所以他的声音微颤。

    “臣……臣不知道,如此夜深,想必纳言大人正在府中休息吧。”

    宋宝来颤抖着问道。

    “哼!”

    窦建德冷声道:“既然孤来了这里就已经说明了一切,到了现在你还想回护你族叔?他给了你荣华富贵,给了你洺州郡守的高位你就要对他感恩戴德?就要帮他隐瞒罪行?你不要忘了,你是大夏的官员!他宋正本也是!”

    宋宝来不敢说话,只是不住的磕头。

    “霸刀!”

    窦建德忽然叫了一声,他指着房间里的屏风吩咐道:“劈了它!”

    身高足有两米的魁梧大汉霸刀答应了一声,大步走了过去,举起沉重的陌刀往下猛的一劈,咔嚓一声,屏风被他一刀斩为两片,待屏风倒下去之后,立刻就看到了藏在后面此时脸色白的就好像失去生机的枯木一样的宋正本。比起宋宝来,他所受到的惊吓远远要大,以至于平日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宋正本大人,此时两条腿抖的好像筛糠一样。

    “我的宋爱卿!”

    窦建德看着宋正本已经吓得没了血色的宋正本一字一句的问道:“现在你需要给孤一个解释,如果不能解释清楚的话那你就自己一头撞死,省的脏了孤手中的杀人长刀!”

    ……

    天色才刚刚发亮没多久,可城门内外已经聚集了不少百姓。要进城的和要出城的人在看到城门打开之后立刻往前挤,所以场面显得有些混乱不堪。今日当值的城门守是别将杜三,他大声咒骂了几句,随即派人维持秩序。手持木棒的守城军一拥而上,一顿乱棒将那些吵吵闹闹的百姓全都打的变成了绵羊。

    队伍恢复了秩序,杜三得意的笑了笑,心说对付这些愚蠢的百姓,还是要动武才能让他们变得规矩些。就在这时候,他忽然看到了几辆熟悉的马车,马车的样子差别都不是很大,他之所以熟悉,是因为马车车厢上都插着一面旗子,旗子上就三个字…摘星楼。

    “王老板,这么早就要出城去?”

    杜三笑了笑迎上去问道。

    王启年谦卑的笑着说道:“派去收山货的车队因为大雪翻了,毁了好几辆马车,还有几个伙计受了伤,眼看着要过年了出了这么一码烦心事,我正要赶去自己解决。杜将军,还劳烦您检查一下,我急着出城去。”

    他一边说,一边将几个黄灿灿的金锞子塞进杜三手里。

    杜三随便掂量了一下就知道是多少,他微笑着说道:“出了这么大事谁都烦心,那些个小伙计也不知道小心些,要过年了还给你添堵…你王老板的车子还需要检查什么,反正都是空车,我信得过你。”

    他一摆手吩咐道:“清理出一条道来,让王老板的车队先出城去!”

    他手下士兵立刻冲上去,举起木棒又一顿乱打顿时让城门变得敞亮起来。王启年说了几句寒暄话,然后拱手施礼告辞。车队平安出城,竟然没有被盘查。六七辆大车鱼贯而出,很快就消失在官道尽头。

    一直走了近一日,车队停下来休息的时候王启年下了车舒展了一下筋骨,正巧看见那个永远是一身白衣的冷傲家伙下马缓步走了过来,他笑了笑说道:“怎么,舍不得城里青楼里的那几个小浪蹄子,不折腾够了不肯追上来?”

    叶翻云也不回答他,随手抛过来一个包裹。

    王启年下意识的接住,忽然觉得有些不妥,他啊的惊叫了一声松开手,包裹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散开,一颗脸上布满了蛛网一样疤痕的人头露了出来,血糊糊的看着让人不寒而栗。

    “要不是我帮你擦屁股,你能安全出城?”

    叶翻云讥讽道:“贱人有好命,若不是你昨夜舍不得青楼里那几个浪蹄子跑去折腾,昨夜你的人头就被人裹着带回去复命了,说起来,你倒是应该回去好好感谢一下你那几个老相好。你在女人肚皮上抽筋,我却要帮你杀人,你就没什么表示?”

    王启年愣了一下,看着手上的血迹懊恼道:“那几个浪蹄子都归你了,以后你随便抽筋,抽到死我都不管,这表示够不够?”

    ps:解释一下更新的不稳定,八月十五和十一期间,要走亲戚,要陪家人,这些大家都能理解。周四我表弟结婚,跟着忙了两天,更新是抽空写的,周六,也就昨天,我同学结婚,三十三的老男人才找到真爱,我们都跑去祝福,今天早晨才回家。而今天也很特别,是我女儿的生日,上午睡了三个小时补觉,中午起床码了一章,然后带孩子去买礼物,晚上一家人吃饭。这些天确实有些忙,请大家理解,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