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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谈判

作品:最强军火之王 作者:闪烁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一  可见,对阿盟的这些土豪国家来说,装备根本就不是问题。

    只要达成撤军协议,华夏解除对参与国的军事禁运,阿盟国家就会把送到伊拉克的重型装备全部移交给伊拉克政府军,至少是其中的一大部分,撤走的只是作战人员,以此确保政府军的军事优势。

    伊朗有这个能力吗?

    显然没有!

    别说援助卡里姆政权,伊朗军队自己都没有足够多的重型装备,而且大部分主战装备依靠进口。

    即便是能够国产的主战装备,性能也非常糟糕。

    库特的战斗,已经证明“佐勒菲尔卡”就是样子货。

    此外,还有士气方面的因素。

    从纳西里耶保卫战开始,伊拉克政府军高揍凯歌,收复了迪瓦尼耶与纳杰夫,围困了库特,可以说是气势如虹。

    叛军呢?

    要知道,在内战爆的时候,叛军掌握着绝对主动权,有绝对的优势,甚至可以说差一步就取得了胜利。

    这才多久?

    叛军不但丧失了主动权,在纳西里耶与塞马沃连遭惨败,还丢掉了中部重镇。

    现在,支撑着叛军的,其实就是来自伊朗的援助。

    如果伊朗在这个时候撤军,那么当政府军再次起进攻的时候,叛军很有可能会一败涂镀。

    综合这些因素,伊朗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在这个时候撤军。

    显然,也就只有用一个更大的问题来取代撤军,即提出交战双方先停火。

    当天,华夏当局就做出回应,表示愿意为伊拉克内战的撤军与停火提供谈判平台,即出面主持相关的谈判工作。

    沙特先响应,穆罕默德王储在第一时间委任沙特驻华夏大使为特使,与华夏当局协商撤军停火谈判的前期工作。

    紧接着,另外几个阿盟国家也先后响应。

    伊朗的反应稍微慢了一点,不过也在次日表示接受华夏调停,并且派遣特使参与相关的协商工作。

    到此,由华夏主导的撤军停火谈判局面初步形成。

    三天之后,在华夏都,伊拉克内战双方,以及两个参与了内战的第三方,即阿盟与伊朗达成了一份初步协议。

    这就是,临时停火。

    按照该协议,伊拉克政府军将从库特郊外撤走主力部队,只保留一个步兵旅,而叛军保证不向库特增兵;在希拉方向,政府军将停止进攻,而叛军则会在卡尔巴拉南面向北撤退三十千米。

    简单的说,就是在线有战线的基础上,拉出一条3o千米的非军事区。

    此后,将由华夏的无人侦察机监视非军事区,确保交战双方相互脱离,不再生大规模战斗。

    至于部署无人机的地点,在沙特境内,也就是哈立德国王军事城。

    其实,这只是初步协议。

    很简单,还有很多的关键问题悬而未决。

    比如,阿盟联军掌握着制空权,那么谁能保证阿盟的战斗机不会轰炸叛军,准确说是卡里姆政权?

    还有,如何约束非军事人员?

    只是,这总比什么都没有谈成强得多。

    在脱离了接触之后,至少避免了大规模战斗,为接下来进行的撤军谈判,以及全面停火谈判创造了条件。

    随后,穆罕默德王储采用了王栋的建议。

    准确说,是在获得了其他阿盟国家的支持之后,采纳了王栋的建议。

    没有其他阿盟国家的支持,穆罕默德王储也无法单独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

    这就是,单方面宣布从伊拉克撤走地面部队,结束在伊拉克的地面军事行动,把防区全部移交给伊拉克政府军。

    当然,同步移交的还有大量主战装备。

    阿盟的这个决定,立即得到了华夏当局的高度赞赏。

    在公布消息的时候,华夏的官方言人还明确提到,阿盟在为和平而努力,是更加值得信赖的朋友。

    显然,只要撤军行动开始,最迟在撤军行动结束的时候,华夏就会解除对阿盟国家的军事禁运。

    其实,就在宣布这条消息之前,以沙特为的阿盟国家已经获得了华夏的承诺,即在从伊拉克撤出地面部队,结束在伊拉克的地面作战行动之后,华夏将有条件的解除对阿盟国家的军事禁运。

    所谓的“有条件”,也就是仅向阿盟国家出售防御性武器装备。

    正是如此,阿盟国家才做出了单方面撤军的决定。

    当然,采购武器装备的谈判工作也同步进行。

    那么,什么是“防御性武器装备”?

    显然,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主战坦克是吗?

    按照经典的军事理论,坦克是进攻武器,可是在具体的使用中,坦克在防御作战中有着巨大的价值。

    防空导弹呢?

    显然,防空导弹本身就是防御武器,只是前沿部署的话,防空导弹依然具有掩护部队进攻的性质,也就是进攻武器。

    可见,武器本身并没有“防御”与“进攻”之说,区别在于如何使用。

    针对这个问题,华夏当局提出了一个相当独到,也非常具有价值的办法。

    这就是,以使用范围来界定武器的性质。

    简单的说,只要用于国土防御,也就是守卫本土,抵御外来入侵,那就是防御武器,反之则是进攻武器。

    为此,华夏当局在谈判中也提出了一个明确的要求,即不管是沙特,还是其他阿盟成员国,必须保证从华夏进口的武器只能用于防御作战,也就是只能部署在本土上,只能用来抵抗外敌入侵,并且接受华夏的监督,如果违反这个规定就要遭到严厉的惩罚,不然就别想从华夏购买武器。

    这个规定,其实存在很多的漏洞。

    比如,防御反击算什么?

    又比如,在本土遭到敌人袭击之后,对敌国进行报复性打击,算进攻,还是防御?

    只是,在当时,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为什么?

    阿盟国家,现在需要的就是防御武器,或者说现在需要考虑的就是本土防御,并不存在其他方面的军事需求。

    要知道,在把大批主战装备留在伊拉克之后,阿盟国家继续补充军火。

    不管是防御,还是进攻,先买回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