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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降临

作品:少年凯歌 作者:陈凯歌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一九六五年九月一日,我走进了四中。我和一千八百名男生一起,站在宽阔的操场上,倾听新任校长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这一天阳光灿烂。这位女校长嗓音宏大,讲起来喜欢一问众答,往往发问的声音未落,回答的声音已起,气势之大,真可以用唐人“独立扬新令,千营共一呼”的军旅诗来形容了。

    四中地处北京西城,距正门不远就是有名的西什库天主教堂;后门一街之隔就是林彪元帅的住宅;两边的道路都可以直通市中心的长安大道。在我进校时,四中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一向以教育的质量闻名。“文革”以前多年,四中的高考升学率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考上四中,等于进入高校的胜券已经在握,因此,这座学校成了男生竞争的目标,就是很自然的事。同样自然的是,胜者之中相当一部分是党、政、军高级官员的子弟,更有一些是所谓元勋之后。在我的班级里,政府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子弟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不用说职位稍低的了。新任校长头发已经花白,论资历可以做到大学校长,她的出任在很大程度上是来照看“我们自己的孩子”的。虽然四中不乏刻苦攻读的平民子弟,但由于干部子弟的数量和影响,不能不主导了当时的校风。

    在我记忆很深的同学中间,F是其中的一个。他是在开学典礼这一天迟到的惟一一人,也是进入四中时尚未参加少年先锋队的惟一一人(他人入队通常是在小学二三年级之间)。他的父亲是当时的某直辖市的市长。F的个子很高大,衣着随便,骑一辆“飞鸽”牌自行车,决不爱护,车身斑痕累累,骑起来却飞快。他有一张因为打球常常出汗的脸,不洗;和一只吊在屁股后头同样很脏不洗的大书包。只有老师在课堂上提问的时候,他才表现出谦让和沉默的品德,其他的时间永远在大说、大笑。

    我和F不仅是同学,还是少年业余体校的篮球队友,处得久了,就喜欢他。他很骄纵,可不横,鲁莽起来还很天真;算计人——不会,对朋友也很慷慨。每次练完球饿了,大家想吃烤红薯又没钱时,总是F负了总责,也并不要人道谢。他爱捉弄别人也常被别人捉弄了去,不管是谁,总是哈哈一笑,决不介意。他在同学中,外号就叫“F傻子”——很对。“傻子”笑口常开,快乐着,可他以后的遭遇却让他不容易再笑起来。

    同我和F都比较近的是张晓翔。或许因为是将门之后,他有武夫的赳赳身材,背稍驼,走如风。两道浓眉在结束时各自拧成一个向上的旋儿,一张脸就顿时精彩起来。因为眼镜常常掉下来,他爱从镜片上边看人,窘迫时又连忙推上去,让皱着的鼻子托住它。他力气很大,也爱炫耀,往往乘人不备,突然用力捏住别人的手,嘴里呵呵怪笑着,直到对方慢慢讨饶才罢。得胜了,就搓着双手,一脸得意。有一次他终于遇到一个厉害的,高声叫骂,张晓翔立刻张皇失措,一面飞快地推着眼镜,一面抓住身边所有的人拚命解释。有人指出他应该道歉,他仰头愤怒地想了想,终于说:我道歉。还有一次,有同学故意藏起他的眼镜,让他有力地捏住了一位年轻女教师的手。晓翔是同学中最有礼貌的一个,见到别人的父母总是微弓了腰,恭敬地叫一声“叔叔”或“阿姨”。他是我母亲非常喜爱的孩子。晓翔好读,约翰根室的《非洲内幕》,威廉夏依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都是他最先借给我读的。如果他还活着,写东西会是一把好手。

    同学中我最欣赏的是G。他体态俊拔,行动矫健,举止潇洒而不自知,是顽童中的翩翩美少年。他的双颊幼时鲜艳如玫瑰,通常沉默,一笑很灿烂。倾听别人谈话时,眼神专注,头稍侧,令人想起鹤一样的孤洁。人却谦退温文,从不谈论自己。越到成年,越加安静从容。也许因为他天性冷静恬淡,看世界如棋局,胜负都可以付诸一笑,所以在男女的事情上也是有风流的本钱而无风流的行状。他日后苦苦攻读,以医学研究为终生的坚守,是最恰当的选择。一旦了解了他家在“文革”中的变故,就更能理解他选择医学而远避政治的哀痛隐衷。以他的姿质高洁,任何宽容的社会都应该有他遗世独立的空间,但他偏偏不能不置身事中,可想他的憎恶与无奈。在众多的干部子弟中,他是少数的自知者之一。

    中国共产党的江山是在马背上得到的。战争中,免不了生死之间的悲壮故事。特别在掌权之后,战争的参加者大都身居高位。这使得他们的子弟在光荣与权力两方面都得到相当的满足,产生了极大的优越感。他们大多为父辈的业绩感到骄傲,以天生的革命者自居,自以为血统高贵,思想纯洁,堪当国家大任,热烈地向往辉煌的业绩。他们的性格大多傲慢、偏执,直率到咄咄逼人,有时又极天真。因对社会所知甚少反而把生活过度理想化,终日耽于革命的梦想而并不知革命为何物,反以追求真理的热诚鼓吹无知。在生活中很难成为与人为善的朋友,甚至处处树敌。这些在一九四九年前后出生的少年,在他们太年轻而又没有机会进行痛苦比较的时候,事实上没有选择别种思想的可能,他们的行为正是他们所仅仅能做的。另一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上个人自由的定义就相当狭小的社会里,他们的荣辱得失都与他们的家庭有关,这使得他们本身的命运带有“前缘已定”的宿命味道,而无法逃脱。在这个意义上,我又为他们中间那些真正志向高远而终于不得伸展的人感到惋惜。我的三位同学就是好例。但在当时,这支朝气勃勃、盲目自负、深具挑衅性的危险力量,却正是当时形势所需要的。他们的使命是破坏。而要完成这个使命,他们尚需三个条件:忠诚、反叛和仇恨。

    一九六五年,“个人崇拜”在中国已经存在,在大中学校园中尤其如此。这个现象的产生同林彪有绝大的关系。他在短短的几年中,运用军队的影响和舆论的力量,成功地使毛泽东从一位正常的国家领袖变成了一位神祗。这种“个人崇拜”在毛泽东一九六五年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得到证实(他甚至说过“需要更多的个人崇拜”),而在一出名为《东方红》的大型歌舞剧中得到十足的体现。我还记得,当大幕拉开时,数百名手持金葵花的蓝裙少女组成海浪的造型,抬头仰望在天幕上冉冉升起的毛泽东的形象。历时三小时的演出绪束时,人民大会堂中的上万观众欢声如雷。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毛泽东是我们生活中天然的一部分。我们对他的爱,与其说是一种感情,毋宁说是一种习惯。对毛泽东来说,一切世俗的标准完全没有意义,他正是他应该是的样子。记得极小的时候,我问母亲:党是谁?母亲竞无言以对,她说,党不是一个人。我不懂,那党是谁?母亲望了望毛泽东的画像。于是我懂了,党就是毛主席。在我准备中学考试时,语文教师们曾经综合历年的考题进行测验,帮助我们接近可能的作文题目。但当年的试题却大出人们的意料,它直接就是:《做毛主席的好孩子》。在我一年的中学生生活中,许多个星期天都坐在教室中,在班主任的注视下一篇篇地朗读已经出版到第四卷的《毛泽东选集》,讨论“革命”。“阶级”、“专政”之类的问题,并且深信“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这样的“毛主席著作学习小组”遍布中学的校园。

    但在当时的青年学生当中,忠诚于毛主席表现为对毛泽东青年时代的直接效法。毛泽东少有大志。他青少年时期的活动可以用“读书”和“行走”来概括。他遍览群书,博闻强记,又信奉“尽信书不如不读书”,只以书为思想的羽翼。他曾强迫自己在分文不名的情况下出游,沿途打工,维持生计,因为困苦没有退路,得以看到了社会的真实面貌。行走强健了他的体魄。他常常不避风雨,反而在其间欢呼鼓舞,在自然力量面前感受天命所钟的幸福。相传他赠给晚辈亲属的语录,第一条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的孟子教诲,他少年时有诗“会当水击三千里,自信人生二百年”,以庄子北溪大鹏自喻,狂妄非常。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打着一把雨伞云游四方的行脚僧”。僧人而云游,必定兼有清贫、济世诲人和反叛世俗的特点。他深深地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在四中的校园里就行走着大批这样的学子。他们大都剃着平头,腋下夹着书本,衣着非常朴素。衣服还新的时候就打了补丁,有人甚至冬天也不穿袜子,布鞋被脚趾顶开了一个洞也不去修补。一到黄昏,校园中就布满了三三两两的人群,或者围着体育场奔跑,或者在夕阳下大声辩论,往往争到面红耳赤而各不相让。他们中间有的能整段地背诵马克思、列宁的原著,开口便引经据典,以利雄辩。每逢暴雨,在水天空濛之间总会看到奔跑呼号的身影,或者在天雷震响之际悠然漫步。一日三餐,都用铝制的饭盒盛了简单的食物,边吃边谈,服色饮食都很难看出等级的差别。

    对于干部子弟来说,父辈的业绩朦胧得美丽,如同酸葡萄发酵成美酒。他们更希望继起而为毛泽东新一代的护驾亲兵。这种事出有因的循环,就使红卫兵的产生成为必然。大批平民子弟也因风气的缘故纷纷卷入,无法超然。即使像在“文革”中独持异见,最终因思想罪被处极刑的遇罗克,也曾学步毛泽东,在民间做各种杂活,以接近社会。记得在一次讨论会上,班里一位同学说到“毛主席也是人”,便受到全体的批判,连老师也指其有“阶级立场问题”。这位十三岁的同学毫不示弱,竟有干部子弟同学扬言要“揍他”。“人”的称谓竟然成为亵渎,斯复何言。“文革”初起时,“保卫毛主席”是春秋曲笔,既然需要“保卫”,必然有人“反对”——但不说是谁。于是四出寻找反对者,然后群起而攻之。出窝黄蜂的第一群就是青年学生,是“文革”前就有了准备的缘故。

    忠诚和反叛,似乎矛盾,实际上是一剑两刃,如果是同样盲目的话。毛泽东的性格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反叛。他一生不能稍安于稳定,是一位天生的造反者,这同他家乡湖南的强悍民风大有关联。但是,杰出人物的反叛性格对于变革社会,决不总是具有正面的意义,特别是当造反者的思想大体不出统治者的思想圈子时,尤其如此。

    一九六四——一九六五年,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宫小吉在《中学生》杂志上以《五分的秘诀》为题发表文章,指出:得到五分的作文多不过讨时尚的欢喜,故毫不足取。有头脑的学生不必拘泥于成绩,三分、四分足矣。余下的时间作多方面的发展。这篇文字在毛泽东亲笔批示之后流传甚广,毛泽东说:“此人厉害”。

    宫文确是好文章。但毛泽东在一九六四年著名的春节讲话中却早已得出了这样的判断:明朝搞得好的,只有明太祖、明成祖两个皇帝。一个不识字,一个识字不多。以后到了嘉靖,知识分子当权,反而不行了梁武帝、李后主文化多亡了国。可见书读多了要害死人。在列举了古今中外一长串教育程度较低的名人例证之后,他得出了“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的结论。这些言论,作为打烂整个教育制度的信号,已经被一些年龄稍大的学生接收到了。

    像宫小吉这样的人物在一九五七年的中国是难免被祸的。在我后来的母校北京电影学院,就曾有人仅仅因为抱怨公共食堂每天吃萝卜和豆子而被宣布为“右派”,其年十七岁,此后二十多年颠沛流离, 可见压抑之烈。更不用说议论党的教育路线了_毛泽东对宫文的赞扬,说明风向已变。但在当时,公开反叛尚早。天性思动,深受毛泽东的反叛性格影响的青年学生,在长期压抑之下,形象地说,犹如藏于深岩的炸药。一九六五——一九六六年,一根行将被点燃的导火索已经非常接近终点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九六六年春天的一次报告会。一千八百名学生坐在大操场上鸦雀无声。报告人是一位曾在朝鲜战争中被美军俘虏的军人。虽说时间已过去十年,当他讲到在战俘营中怎样被美军用两块带电的铁板夹住身体时,本人昏了过去。操场上响彻了愤恨的呼喊和口号声,连一向持重的高三学生都激动得发抖。在随后的讨论会上,我们都发誓要在未来战争中向美帝国主义复仇。这是我体验过的最强烈的仇恨经验。

    一九六四年,北京的一位小姑娘在以为题的试卷前慌乱失措。她的母亲是被宣布为阶级敌人的地主。最后,她把党现成地比作母亲,颂扬她的光辉和温暖,又表达了对生母的仇恨,因而得到表扬。其文被作为范文,传诵一时。

    作为思想教育的一部分,我们从小就被告之,爱是有阶级性的;阶级,是区分爱与仇的最终界限。血族亲爱关系也毫不例外。爱领袖、爱党、爱自己人。但是,在阶级社会中,“自己人”是一个变数,所以,昨爱今仇的事常常发生,惟一不变的是对领袖的爱。既然爱是暂时的、局部的、特定的、非普遍的,那么恨就是长期的、全面的、普遍的。爱是毒药,爱情是堕落,人性是虚伪。仇恨却代表正义、崇高和安全感。在一个人口众多而格外拥挤的国度里,以仇恨作为火炬而加以传递,其结果就不难设想。在孩子们中间也是如此。我亲眼看见两个同学因发生争执而就要动武的当口,其中一个大喊:你这是阶级报复!而另一个立刻泄了劲。这句咒语般灵验的话出自一位将军儿子之口,而另一位的父亲则是个非党的教授。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一柄锤炼了忠诚、反叛和仇恨的剑已在浪漫的理想修院中铸成,剑身就是青年的血肉之躯,而且离它飞舞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我也被铸进了剑身,而且迫不及待。

    但我意识到我并不被信任,是在一次作文课之后,我被叫到班主任面前,她用两根手指拎起我的作文簿说:你爸爸不是共产党员。

    我从小学到中学都是认真念书的孩子,成绩也好,老师同学,两者都有赞誉,就有些自命不凡。加上身材很高,学琴不成之后,篮球打得不错,开始引人注目。家境自幼不错,没有衣食之忧,只有一些阳光下的浪漫和感叹,真正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父母方面,以为他们都是当然的共产党员,所以班主任的话不啻是晴天响雷。其实即使情形相同,换了别人也未必看得很重,当时迷乱我的,主要是我本身日益增长的虚荣心。

    当年的四中,成绩最好的并不一定是于部子弟。他们可以骄人的,无非是常常聚集在一起议论不为外人所知的军国大事,甚至包括核武器试验失败的消息;或者在外地度假之后骑回一辆出口或进口的自行车。尤其是周末的课后,班主任会当众宣布:干部子弟同学留下开会。在其他同学纷纷退席时,他们会漫不经心地谈笑坐下,以后又一脸庄严地走出教室。我在当时很羡慕他们,相比之下又自觉不弱,因此就更刺激我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个。这种在孩子们中间人为地制造隔阂的等级制度,无聊可笑,造成我长成后对四中的厌恶。它的害处也影响到这些干部子弟,特别在他们家道变迁的时候。抛开这个不谈,少年时的虚荣、肤浅本是常事,不为时代所限。等到年龄稍长,心智渐开,总会慢慢解脱,人也就成熟了,犹如拾到海滩上的空海螺,可供回忆然后一笑的。但在当时,我却被过早地深深刺痛了。

    我的父母过去未同我谈起过这件事,造成我以为他们都是党员的错觉,本来很自然。一来我还小,二来也没有遇到父母非要对子女表白的事情。如果这位班主任稍解少儿心理,即使非讲不可,本来也应该事先同我父母商量一下,但她却没有这样做。

    班主任是每天都见的,我却记不住她眼镜后面的眼睛。她从来不大笑,表情永远同时透出两重意思:责备和原谅。她的年龄不详,说她三十五岁或五十五岁都可,只是想不出她曾是少女。她的习惯之一是随身带一个小笔记本,和人谈话时打开来看一眼,又立即合上。另外就是在她认为你错了而你还想争辩时给你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你就不得不闭上了嘴。她几乎不教课,是专职的班主任。我们对她的了解仅仅是:一九五七年“反右”时“火线入党”,丈夫是军队里挺大的官。

    她对我说:你爸爸不是共产党员。但是,你不要背家庭包袱。你学习努力,成绩也好。但是,不要骄傲。注意克服小资产阶级动摇性。领导上还是信任你的。

    在那个年代,“家庭包袱”是父母有政治问题的委婉说法。说不要骄傲就是说你骄傲而她对你不满意。说还信任你就是你有理由不被信任。这一切, 耳熟能详。而我在她意味深长的微笑之前,甚至没有想到争辩,甚至没有想到问一问事实究竟是怎样,只是用力地点头。羞愧把我揉得粉碎,从她的手指缝中沙一样地流下来。我惟一想到的是怎样重获她的信任,甚至对她最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感激莫名。我勿勿取回作文簿,在没人的地方撕掉了整篇作文。我的虚荣心甚至不止是虚荣心的一些什么,像遇到利刃的骨刺,加倍地疯长起来——班主任知道这个。

    为这件事,班主任去了我家一次。她和母亲的谈话显然不愉快。她临走时说:那就这样。母亲淡淡地点了点头。之后,母亲平静地对我说:“你爸爸希望成为共产党员,他还不是,并不是错误,我们过去没有同你说,因为你还小。大了,自然就明白了。”母亲虽感到形势的震荡,仍然没有对我吐露真情。她一贯的平静和爱抚使我感到安慰,而“家庭包袱”的说法仍影子一样拂之不去。这件事发生在一九六六年初春。

    到了五月桃李已经缤纷的时候,母亲却突然把我叫到身边。我不见父亲已经很久。他曾去农村参加“四清”运动一年,回来时变了一个人,又黑又瘦。我考取四中,他很高兴,买了钢笔作礼物,又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了勉励的话。不久前,他和许多人一起去学习,住在一个地方叫做社会主义学院。母亲收拾了一包衣物食品,犹豫了一下说:“你去看看爸爸。把这个带给他。告诉他,把问题同组织上讲清楚。要相信党。你回来我再跟你谈。”——母亲当时抱病在家。她患心脏病已有十年。——我点点头。

    我己经记不清自己怎样骑过北京柳絮飘飞的街道,思绪像阳光下的景物一样模糊。我的四肢酸痛,眼睛发涩,耳边总是母亲的声音:把问题同组织上讲清楚。——班主任的话并非没有根据。父亲确实有问题。是什么问题呢?我突然明白:明天的生活将不一样。就像小时候举起存钱的瓦罐,“啪”地一声摔得粉碎,硬币滚了一地。

    社会主义学院是一座大楼,我却是在门前的传达室中见到父亲的。比起刚从农村回来,他竟又憔悴了许多。由我把母亲的话转达给他,大概使他很难堪,他沉着脸,许久才说:“告诉你妈妈,我的问题早已向组织上交代过了。我没有新的问题。我相信党。你要照顾妈妈。妹妹好吗?你要好好学习。”我们中国人没有拥抱的习惯,离开襁褓以后,除了父亲打我,我没有接触过他的手。我希望我当时抱了他一下。我的姑母——我父亲的妹妹从马来西亚回国探亲,距她上次回来,已是八年过去了。她要求见我父亲,回答是:不准。在有人监视的情形下,她同我母亲匆匆一见,互道珍重而已。她一直住在旅馆里,只来过家里一次,是暴雨后的黄昏。坐了五分钟以后,她踩着满地的落叶离去,回过头来对我说她以后不再回来了。她给了我十元钱,放在一个小小的钱包里,是崭新的一张。我站在院子门口送她离去,起了风,吹得满天的暗云在夕阳里奔跑。

    在看过父亲后的那个春夜,我从母亲那儿得知,父亲在一九三九年十九岁时,参加过国民党。这是成人间的谈话,母亲和我灯下诵诗的景象已经显得遥远。母亲解释说,父亲参加国民党,完全出于抗日战争爆发后的爱国热忱。当时国民党是执政党。来自东南沿海的父亲甚至没有听说过共产党。她在头一次对我讲起战后反对国民党腐败的经历之后说:“这件事组织早有结论。这是历史,你没有经历过,不容易懂。今天告诉你,希望你能理解。”我相信母亲的话,却不愿接受这个事实。

    国民党和共产党,这两个在本世纪初先后成立,初为兄弟、后为仇敌的政党,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生活。从一九二七年到一九四九年二十二年内两党之间发生过的多次残酷战争所造成的冤仇和宿怨,也是几代人都洗不清的。实际上,国民党的组织非常松散,一般成员如我父亲是几乎不曾起过任何作用的。国民党退走台湾之后,共产党对其一般成员大体不究,而且区别加入国民党的时间,对在抗日期间加入的国民党员,更视作一般问题,虽记入档案,但不致影响这些人的生活。像父亲这样又参加革命的人,更当别论。当时共产党大权初掌,尚有盛世的气度,这种情形持续了几年。但是,对于我们这些自出生就接受共产党教育的孩子来说,中国今天的一切,包括我们本身,都是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结果。国民党是万恶之源。而我的父亲曾经是国民党员。

    我开始恨我的父亲。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的或政治的灾难过后,总是有太多原来跪着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太少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当灾难重来时,总是有太多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而太少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文革”以后也正是如此。打开地狱,找到的只是受难的群佛,那么,灾难是从哪儿来的呢?——打碎了神灯的和尚诅咒庙宇,因为他就是从那儿来的。问到个人的责任,人们总是谈到暴政的压力,盲目的信仰,集体的决定等等。当所有的人都是无辜者,真正的无辜者就永远沉沦了。“活着,还是死去?”之所以还是问题,就因为人们尚能选择。在父亲的问题上,我选择了自私。我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害得失。看清这一点本来不难,可当我的良知匍伏在地的时候,是被无数灿烂的经幡环绕着的:——“出身是不能选择的,道路是可以选择的”,“忠于革命,就要与反动家庭划清界线”借口是现成的,为什么还要去费神面对自己呢?许多年之后我常常想:在一个拚命宣扬“舍己为人”的社会里,当我作出这样的选择时甚少犹豫,究竟这个教育是完全失败了,还是过分成功了呢?我并不惊讶:我的骄傲和自信原来如许脆弱,它与旗帜和口号联在一起时以为自己就是壮观的海洋,一旦敲碎,露出来的小小一粒却并不是珠。

    在那个春夜作出的决定是:我要革命。我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我会怎样再次面对父亲。下一次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在怒吼声中和许多人站在一起,弯着腰,头颅几乎碰到膝盖。

    一九六六年春夏之交,北京的政治形势风紧云急。北京女一中的学生公开致信党中央,要求废除高考制度,在其他学校的师生中引起激烈辩论。大字报开始出现在校园内,校长们神色不安,正常的教学秩序已难以维持。五月的一天下午,一辆供高级干部专用的“红旗”牌轿车开到我们正在练球的什刹海体育场,接走了F和他也在四中上学的哥哥,随车前来的秘书说,是到机场迎接他们从罗马尼亚访问归来的父亲。但第二天,F的哥哥就辞去了班共青团支部书记的职务。不久,其父的名字就出现在报端的批判文章内,成为被剥夺了权力的第一批人物中的一个。面对学生中日益高涨的革命情绪,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党总书记邓小平认为出现了一九五七年“右派”进攻的形势,下令向大中学校派出工作组,稳定局势。此举得到了当时远在杭州西湖边垂钓的毛泽东的同意。但他在回到北京之后,立即下令撤销工作组。刘、邓事后发现,在他们全力堵住前门的时候,店主本人已将后门打开,闯入的人群不仅将店铺洗劫一空,而且从后面捉住了他们,从此厄运临头。基于建设“天国”的设想,毛泽东早在一九六五年即决定打碎现存的国家机器。在刘、邓之前,已有多人落马,突破口首先在教育和文化。毛泽东在写于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的第一张大字报中将刘。邓的行为斥为“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打下去”,并使用了异乎寻常的字眼:“用心何其毒也!”在这一时期,根据刘、邓防止运动扩大的指示,许多中学生被送往北京郊区的人民公社劳动,但并非对北京的情形一无所知。四中也在其中。

    那一年的夏天,天气反常,忽而阳光灿烂,忽而暴雨倾盆。我们顶着烈日,用镰刀割断气味辛辣的蕃茄藤蔓,下雨时就不耐烦地等待天晴。我们住的地方是乡村小学的教室,二十多人挤在铺了麦秸的地铺上,过道中泥泞不堪,弥漫着新鲜泥土和干麦秸的味道。地铺上扔满了刚刚出版的毛泽东的小红书。在震耳的雷声中,我们阅读毛泽东的文章,每个人都写了大量的笔记。雨后的黄昏,我们站在大片变幻不定的天空下,吸进从田野尽头吹来的新鲜的风,在莫名的兴奋中徘徊不定,心中充满了大事将临的预感。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五月二十九日,清华大学附中的一些学生,以于部子弟为主体,成立了秘密组织——红卫兵。他们深夜聚集在北京西郊圆明园的废墟前,宣誓效忠毛泽东,并准备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他的思想。一天深夜,我被手电筒的光亮惊醒,站在面前的班主任要我去接替正在雨中站岗的另一个同学,防止阶级敌人捣乱破坏。这是一个殊荣,只有为数极少的同学才被准许参加站岗。重获信任的狂喜和感激使我在连续几个暴雨惊雷的夜晚,守卫着空荡荡的田野直到天亮,淋得透湿也不愿交给下一个人。教室中,手电光彻夜兴奋地晃来晃去,议论声低低的到黎明才渐渐沉寂。我还记得换岗时的口令,第一个说:保卫!第二个说:革命!孩子做起游戏来比教他们的成人认真,是他们以为游戏就是人生。

    在毛泽东收拾起西湖的垂钓,于七月十八日突然回到北京之后,我们接到了放弃原计划立即返城的命令。这道命令直接来自于毛泽东本人。他对刘少奇说:“镇压学生运动的绝没有好下场。共产党害怕学生运动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前一段,在刘、邓的指示下,北京大专院校已有上万名学生被宣布为“右派”和反革命分子。

    七月二十九日,数十万大中学校的学生向北京城急急进发。是日大热,我们在昌平至北京的公路上疾行几十华里,犹如困鸟出笼,歌声不断。下午回到四中,我和一部分同学作为班级代表,穿着短裤背心,热汗未洗,就被推上大轿车,运往人民大会堂,可见其仓促。

    到场之后,主席台前已悬起标语。会场内万头攒动,尽是少年。这时才知道中央领导要讲话。以邓小平、周恩来、刘少奇为序,前后开始。刘少奇在讲话中说:怎么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你们不大清楚,不太知道。你们问我们,怎样革命?我老实回答你们,我也不晓得。……有时没犯错误,人家也说你错了,是不是?那时自己也莫名其妙——他说的是实话。在刘少奇的话讲到一半时,鸦雀无声的会场中突然灯光大亮。接着,毛泽东一个人自后台悠闲地信步而出。由于惊愕,在全场出现了短暂沉寂之后,人群中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开来,终于沸腾了。毛泽东缓慢地走动,举起右手,极快而又极潇洒地挥动,微笑了。在这样近的距离内看到毛泽东本人,在我是第二次。第一次是一九六四年的春节晚会,在同一个会场。当时京剧《打渔杀家》正唱到好处,观众上万,凝神静听时,演员突然向下跑,接着天顶的万盏灯光就同时亮了。毛泽东以同样悠闲的步态出现在舞台上,同样举手,挥动,然后放下。同样的欢呼和同样的微笑。无法跑下台去的刘少奇手握讲稿尴尬地呆立了许久,直到毛泽东离开以后才继续讲完,但已无任何声势。毛泽东总是看准时机,突然出现,以“后发制胜”的力量赢得喝彩,然后静静离去。他从头一言未发,却夺尽了讲话者的光彩;只要出现,已经羞辱了他的对手。在周恩来的亲自指挥下,东方少年们唱起了《东方红》和《大海航行靠舵手》。他们的右臂上很快就要出现一块同样是红色的袖章。

    是夜天风浩荡,家里的窗帘飘飘欲飞。我对母亲说:我见到了毛主席。母亲扬起眉毛说:见到了毛主席,你怎么这样平静呢?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为人民谋幸福,他是人民的大救星。”这首曲调源自陕北民歌,由一个名叫李有源的老农即兴填词,以表达他分得土地的喜悦,在荷锄下地时野唱的“酸曲”,一变而为“万方乐奏”的颂歌。这首重要性压倒国歌,被一时称为道出亿万人民心声的“神曲”,从它的源起、内容、趣味,从它被演唱的场合,直到当时亿万歌唱者的心态,都可以直溯一个古老的农业民族因武功、收获、驱鬼、颂圣等等而发的祭祀传统;使人联想到一个依赖天时地候而生存的初民部落面临日出时所感到的喜悦、敬畏与恐惧。一九六六年,为了“天国”的降临,产生了祭把的需要。要祭祀,就要有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