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文学名著 > 快乐影子之舞 > 男孩和女孩

男孩和女孩

作品:快乐影子之舞 作者:艾丽丝·门罗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我爸爸是养狐狸的。就是说,他在围栏里,养殖银狐。秋冬时分,狐狸的皮毛是最好的,他把它们杀了,剥了皮,卖给哈德逊海湾公司,或者蒙特利尔皮毛交易商。这些公司送给我们的英雄挂历,厨房的门上一边挂了一个。寒冷的蓝色天空,黑色的松林,变幻莫测的北方河流,在这样的背景下,头顶羽毛的冒险家插上英格兰国旗,或者法兰西国旗,健壮的野蛮人弯着腰做搬运的苦力。

    圣诞节前几个礼拜,爸爸晚饭以后都要在地下室工作。地下室的墙刷成白色,照明用的是工作台上一百瓦的灯泡。我和弟弟莱尔德坐在最高的台阶上,看着。爸爸把狐狸皮剥下来,把里面翻成外面,要是忽略沉甸甸的毛的骄人重量,那么仅仅是皮的话,看起来分外小,分外简陋,倒更像老鼠。光溜溜的身体都被放进一个大口袋,扔进垃圾堆。有一回,爸爸雇来的帮工,叫亨利·贝利的家伙,挥起口袋朝我扔过来,嘴里说着:“圣诞礼物!”我妈妈觉得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玩。实际上,她厌恶整个剥皮的过程——杀掉,剥皮,皮毛的预处理。她希望不要在家里做这种事儿,屋里会有味道。把反过来的狐狸皮铺在一块长长的木板上,爸爸开始小心翼翼地刮,清除血管上凝结的细小血纹,脂肪泡,血的气味,以及动物脂肪。狐狸身上强烈的原始味儿弥漫在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里。我觉得这是一种令人镇定的季节性的味道,如同橘子和松针的清香。

    亨利·贝利的支气管有毛病,他会不停地咳嗽,咳嗽,一直咳到瘦长的脸变得猩红,带着嘲弄的淡蓝色眼睛充满泪水。然后,他便去把炉子的盖子掀开,退后几步站好,喷出大团的浓痰来——嗖——直接扑进火焰中心。我们对这种表演赞不绝口,还会赞美他能随心所欲地让肚子咕咕叫,还有他的笑声充满了尖锐的哨音,以及潺潺的水声,把他胸腔内一切系统故障都囊括其中。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大半可能就是在取笑我们。

    上床以后,我们仍然能闻到狐狸的味道,听到亨利的笑声,不过,这一切提醒我们璀璨的、温暖的、安全的世界似乎失去了,渐渐消沉下来,在楼上陈腐的冷空气中飘浮。我们惧怕冬天的夜晚。我们不害怕屋外,尽管冬天是这样的时节,风吹成的雪堆绕着我们的房子,像入睡后的鲸鱼;而来自深埋的田野和结冰的沼泽地的狂风,整夜袭扰我们,仿佛一群凶险而又不幸的老怪物在大合唱。我们害怕的是屋里,我们睡觉的房间。那时候,房子的楼上还没有修好。砖筑的烟囱在一面墙上砌了起来,地板中间是一个方形洞口,旁边一圈木头栏杆,这里是修楼梯的地方。楼梯井的另一边,则是谁也不会再用的东西,一卷竖放的军用油毡,一辆柳条编的婴儿车,一个放蕨类植物的篮子,有了裂缝的陶瓷罐和陶瓷盆子,一张巴拉克拉瓦战役的画,看起来十分悲惨。莱尔德刚刚能听懂这种故事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住在那里的,都是蝙蝠和骷髅;一旦有人从二十英里外的乡下监狱里跑出来,我就想象他不知怎么从我家窗户进来了,就藏在油毡后头。不过,我们自有保证安全的办法。灯亮的时候,只要不越过那块被当成卧室分界线的磨坏了的地毯,我们就是安全的;灯熄灭的时候,除了床以外,就没有安全的地方了。我不得不跪在床头,用尽全力伸手够灯绳,关上灯。

    黑暗中,我们躺在自己的床上,躺在我们狭小的救生筏上,唱着歌儿,凝视着楼梯井透出来的微光。莱尔德唱《铃儿响叮当》,他随时随地都在唱这首歌,也不管是不是圣诞节。我唱的是《男孩丹尼》。我喜欢自己的声音,轻柔、恳切,从夜色中缓缓地升起。这会儿,我们能分辨出结霜的窗户的高大形状了,阴森、惨淡。每当我唱到“当我死去,就这么死去……”,便不自主地浑身战栗,不是因为冰冷的床单,而是因为一阵舒坦的情绪几乎要让我沉默下来,“你将会跪下,祈求,天上的福哉马利亚……”什么是福哉马利亚?每天我都忘记去查查。

    莱尔德唱着唱着就睡着了。我能听到他漫长的、心满意足的轻快呼吸。提醒我了,这是我最完美的私人时间,也许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候。我紧紧地用被子裹住自己,继续给自己讲故事,讲我夜复一夜给自己讲的故事。都是我自己的故事,我长大后的故事,这些故事都仿佛发生在我自己的世界里,这是一个为勇气、胆量和自我牺牲提供机会的世界,而我生活的真实世界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我在爆炸的楼房里救人(真正的战争离我们的朱比利如此遥远,这个现实着实让我沮丧)。我射杀了两只狂暴的狼,在它们试图威胁校园安全的时候(老师们恐慌地躲在我的背后)。我神采奕奕地骑着一匹好马,走在朱比利的大街上,答谢小镇居民对我的感激之情,大概是因为某种我还没想出来的英雄事迹(小镇上,没有人骑马的,除了橘子节游行的时候,金比利骑过马)。在我的故事里,却总是骑马、射击,尽管我实际上只上过马背两次,而且还没有马鞍,因为我们家没有马鞍。而第二次我直接滑了下来,掉在了马蹄下,马平静地从我身上跨了过去。我千真万确学过射击,只是什么都没有打中过而已,就连篱笆上搁着的罐头盒也没打中。

    狐狸活着的时候,住在爸爸为它们筑造的空间里,被一排高高的护栏围住,像一座中世纪的小镇,大门到了夜晚便上锁。这座小镇的街道两边,是大块大块坚固的畜栏。每一座都有一扇真正的门,人能进出。顺着金属线用木板搭了一道斜坡,让狐狸们跑来跑去。还有窝,一个留着气孔的布箱子,这就是它们睡觉、过冬、生宝宝的地方。吃饭喝水的盆子都拴在金属线上,从外头就可以方便地倒空、清理盆子。盆子都是用旧罐头盒做的,斜坡和窝则是旧木材的零头废料做的。一切都设计精巧,井井有条;我爸爸是个不知疲倦的发明家,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书就是。他在独轮车上装了一个锡桶,用来给畜栏带水。夏天的时候,狐狸每天要喝两次水,这事儿由我负责。早晨九到十点,另一回则是晚饭后,我用水泵把桶里装满,经过谷仓把车推到畜栏去,在那儿我停下车,把喷壶倒满,沿着街道走。莱尔德也会来,拿着他的小乳酪盒,还有绿色的园艺罐,罐里盛得太满,一碰到腿,水就洒在了他的帆布鞋上。我拿的是真正的喷壶,是我爸爸的,虽然我拿着它,只能装到四分之三满。

    所有的狐狸都有名字,名字都刻在一块锡板上,挂在它们门口。它们的名字不是出生时取的,而是第一年被剥皮后幸存下来,放进繁殖群以后取。爸爸取的名字,就叫王子、鲍勃、沃利、贝蒂。我取的名字,都是星星、土耳其人,或者莫琳、戴安娜。莱尔德取了一个名字叫莫德,是他小时候爸爸雇过的一个姑娘的名字,还有一个叫哈罗德,是他学校同学的名字,另外一个叫墨西哥的,他没说为什么。

    取名字并没有让它们变成宠物,或者类似宠物的情况。除了爸爸以外,没有人进过畜栏,而他两次因为被咬血液中毒。当我给它们送水的时候,它们在畜栏里自己走出来的小径上来回奔跑,偶尔吠叫——它们把叫声都留给了夜晚,那时候它们有可能集体发了狂。但它们总看着我,眼神热烈,成了它们尖尖的、恶毒的脸上清澈的金光。它们长得很漂亮,有优雅的四肢,贵族式沉甸甸的尾巴。后背亮丽的毛皮上散落着暗色的斑点,这也是它们之所以叫银狐的缘故。不过,它们最漂亮的还是脸,异常尖锐,散发出来的是全然的敌意。还有它们金色的眼睛。

    除了送水,除草的时候,我也要帮爸爸。畜栏中间长出来各种藜属植物,还有花儿已经盛开的钱麝香。爸爸用长柄镰刀砍,我则用耙子把杂草堆起来,然后他拿干草叉把刚砍下来的草都扔到畜栏顶部,给狐狸降温,给它们的毛皮遮阴,因为如果日晒过度,毛的颜色会变成深棕色。除了我们手上的活儿以外,爸爸不和我聊其他的。在这点上,他和妈妈全然不同,妈妈只要高兴,什么事儿都告诉我,比如她小时候狗的名字,她长大一点后,和她约会的男孩名字,当时她穿什么样子的衣服,以及她现在实在想不出来他们变成什么样子了。而爸爸,他的想法和故事都是私密的,我在他面前很羞涩,永远不会问他什么问题。然而,我会欣欣然在他眼皮底下干活,感觉颇为自豪。有一次,一个饲料推销员到畜栏里和他说话,我爸爸说:“我想让你见见我新雇的帮手。”我转过脸,拼命地耙草,激动得脸都红了。

    “耍我。”推销员说,“只是个小姑娘罢了。”

    草砍掉以后,似乎突然就到了下半年。清晨,我走在残梗上,便注意到了秋天那变红的天空以及渐近的静默。我推着车子走出大门,挂好了锁,天便要黑了。某晚正是这个时候,我看见爸爸妈妈在说话,他们站在一小块高耸的地上,我们称为跳板的地方,就在谷仓前头。爸爸刚从屠杀房里回来,还戴着他那块血迹斑斑的、硬邦邦的围裙,手里拎了一桶剁开的肉。

    在谷仓前看见妈妈,是件奇怪事儿。她不经常从家里出来,除非是要干活,比如,出来晾洗好的衣服,或者到花园去挖土豆。她在四处打量这个地方。她粗笨的腿光溜溜的,从来没有被太阳晒黑过,围裙还挂在身上,大概是因为洗晚饭的碟子,肚子那儿湿淋淋的。她用一块手帕扎住的头发掉出来好几缕。早上她总是这样扎头发,说她没有时间好好梳头,于是整天其实都这样扎着。不过,她说的也是真话;她的确没有时间。最近这些天,我们家后廊上堆的都是篮子,从镇里买回来的桃子、梨、葡萄,自家种的洋葱、西红柿、黄瓜,都等着要做成果冻、果酱、蜜饯,或者腌成咸菜、辣酱。厨房的炉子里终日点着火,瓶子在滚开的水里叮当作响。有时候两把椅子之间搭一根杆子,挂一个棉布包,用来挤压黑蓝的葡萄果浆做果冻。我也被分派了任务,坐在桌子边,剥掉浸泡在热水里的桃子的皮,或者切洋葱,切得我眼睛生疼,泪水直流。活儿一做完,我就跑出家门,试图在我妈妈想起来再叫我干什么以前,就跑出我耳力所及的范围。我讨厌夏天闷热黑暗的厨房,讨厌绿色的百叶窗和捕蝇纸,讨厌破旧的油布桌,讨厌摇摇晃晃的镜子和崎岖不平的油毯。妈妈太累了,没有精力和我说话,没有心情谈师范学校的毕业舞会;汗水在她的脸上流淌,她心里永远在数数,指着那些瓶瓶罐罐,要倒几杯糖。对我而言,家里的活儿似乎永远都没完没了,疲惫不堪,特别令人情绪低落;而屋外的事儿,帮爸爸打下手,则具有仪式般的重要性。

    我推着小车走到谷仓,车子就是放在这里的。我听到妈妈说:“等莱尔德大一点,你就有真正的帮手了。”

    爸爸说什么,我没听见。他站在那儿听的模样,让我感觉愉快。他的样子,就像对推销员,或者任意的陌生人那样,有礼貌,但是明显感觉他想回去继续自己的工作。我想妈妈来这里其实没什么事儿,我想让他也有同样的感觉。她为什么要提莱尔德?他谁也帮不了。现在,他到哪里去了?荡秋千把自己荡恶心了,绕着圈走来走去;或者在抓毛毛虫。但凡我的活儿没干完,他是从来不会和我在一起的。

    “那时候,我就可以让她多干屋里的活儿了。”我听到妈妈说。她提起我的语气,有一种疲倦的平静和惋惜,总是让我心神不宁。“我刚一转身,她就跑了。我感觉就像家里没有女儿一样。”

    我进了谷仓,坐在饲料袋上,想等这场谈话结束再出去。我觉得,不应当信任妈妈了。她比爸爸亲切,容易受骗,但你根本不可能依靠她,她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儿,真正的理由是从来不会说出来的。她爱我。为了给我做开学的衣服,为了我想要的一件样式复杂的衣服,她晚上睡得很晚。但是,她同样也是我的敌人。她永远在密谋,她现在就在密谋,让我更多地待在屋里,而不是给爸爸干活儿,尽管她知道我讨厌待在屋里(恰恰是因为她知道我讨厌待在屋里)。我觉得她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出于任性,试一试她的权力罢了。而我没有想过,她可能是孤独,或者嫉妒。我以为成年人都不会这样,因为他们实在太幸福了。我坐在那儿,用脚后跟敲打饲料袋,扬起了一层灰土。直到她走,我都没有出去。

    至少,我不觉得爸爸会有多么重视她的话。谁能想象莱尔德能干这些活儿?莱尔德会记得锁门,会从树枝上摘一片叶子清理水罐,甚至还能把水桶车推过去,不至于打翻吗?妈妈对这些事情了解得太少了。

    我忘记说怎么喂狐狸的了。爸爸血迹斑斑的围裙提醒了我。狐狸吃的是马肉。这个季节,大部分的农场主都还有马匹,马太老了,干不动活儿,或者摔断了腿,或者有时候,跌倒了再也爬不起来了,农场主就会叫我爸爸去,他和亨利就开着卡车去。他们通常是当场射杀,就在原地杀了它,付给农场主五到十二块钱。要是手里已经有了足够的马肉,他们就会把马活着带回来,在我们家马厩里养几天,或者几个礼拜,直到需要肉的时候再杀。战后,农场主都买了拖拉机,渐渐地完全不养马了,所以有的时候我们也能买到一匹健康的好马,它再也没什么用处。冬天的话,我们就会把马养在马厩里,一直养到春天,一是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干草,还有,要是雪下得太大,犁不一定能把路清理干净,有一匹马,再加一个轻便雪橇,就非常方便了。

    那年冬天,我十一岁,我们的马厩里有两匹马。我们不知道他们以前的名字,总之我们叫他们马克和弗洛拉。马克是一匹老黑马,以前是驮马,乌黑,什么都泰然处之的样子。弗洛拉是匹栗色马,拉马车的。我们让他们拉雪橇,马克脚步慢,好控制。弗洛拉每每撞见汽车,或者别的马匹,都表现出暴烈的警告态度,不过我们喜欢她的速度,以及她傲慢的步调,她纵情又勇敢的风度。弗洛拉猛然抬起头来,眼珠转动,竭力嘶鸣,当场让自己体验极度的精神沸点。想走进她的马厩不安全,她可能会踢人。

    这年的冬天,妈妈在谷仓前头聊起的这个主题,我开始经常听到了。我不再觉得安全。我身边的人们,他们心底的想法大约就是这样一股稳定的潜流,在这个话题上不再会轻易拐弯。女孩这个词,原本对我来说是无害的,没有什么负担,和孩子差不多,现在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女孩并非我当初所想象的,不过是我的身份而已,而是我不得不变成的一个角色。它是一个定义,总是与强调、责备以及失望联系在一起。它对我来说,还是一个笑话。有一回,我和莱尔德打架,那是我头一次用尽全身力气揍他,即便如此,他还是没一会儿就抓住了我的胳膊,拧住不让我动,真的把我弄疼了。亨利看见了,笑着说:“喏,莱尔德迟早有一天,会让你看看!”莱尔德长大了一点。但是我也长大了一点。

    奶奶来和我们住了几个礼拜。我又听说了别的。“女孩子不要这样甩门。”“女孩子坐下来的时候,双膝要并拢。”更倒霉的是,当我问问题的时候,“这不是女孩子应该关心的事情。”我继续甩门,坐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觉得用这种办法就可以让自己获得自由。

    春天来了,马被赶到了谷仓前的院子里。马克靠谷仓的墙站着,试图给脖子和屁股搔搔痒。弗洛拉来回小跑,跳到栅栏上,蹄子敲得横栏噼啪作响。飘落的雪花飞快地收缩,露出了坚硬的灰色地面。熟悉的高高低低的地面,经历了一个冬天虚幻的情景之后,再无遮蔽,变得平坦赤裸。有一种强烈的如释重负般的开阔感觉。现在,我们只要穿橡胶套鞋,脚上的感觉异常轻便。一个星期六,我们去马厩,发现门都敞开着迎接久违的阳光和新鲜空气。亨利在闲逛,欣赏他收集的挂历,挂历就钉在马厩上,畜栏后头的那部分,这个妈妈可能永远也不会看见的地方。

    “过来和你的老朋友马克说再见吧?”亨利说,“来,给他尝尝燕麦的味道。”他把燕麦倒在莱尔德捧起来的手心中,莱尔德去喂马克了。马克的牙齿都坏了,吃得非常慢,慢条斯理地把嘴里的燕麦转过来转过去,想找一颗结实的磨牙碾碎它。“可怜的老马克。”亨利忧伤地说,“马的牙齿没了的时候,它也就没了。就是这道理。”

    “你今天要打死他?”我问。马克和弗洛拉在马厩生活的时间已经太久了,我差点忘记他们都是要被枪决的。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唱起了歌,他的声音高昂、战栗,有一种嘲弄的伤感语调,哦,再也没有工作了,可怜的尼德叔叔,好黑鬼去了哪里,他就去了哪里。马克发黑的厚舌头勤奋地在莱尔德手里找寻。歌还没有唱完,我就出了马厩,在跳板那儿坐下来。

    我还从来没有见他们枪杀马匹,不过我知道他们在哪里做这事儿。去年夏天,莱尔德和我偶然发现了一匹马的内脏,他们还没来得及埋掉。我们原以为是一条在太阳底下蜷起身体的大黑蛇。那是在从谷仓旁边上去的一块空地上。我想,要是我们到谷仓里,找一条宽大的裂缝,或者从木板上的孔洞里看出去,应该能看见他们是怎么干的。并不是我想看这样的事儿;不过,如果这事真的要发生,最好看看,了解一下。

    我爸爸从屋子里出来,拎着枪。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问。

    “什么也不干。”

    “回去,到屋子周围去玩。”

    他把莱尔德送出了马厩。我对莱尔德说:“你想不想看他们对马克开枪?”我根本就没等他回答,就带着他到了谷仓的前门边,小心谨慎地开了门进去。“不要有声音,他们会听见的。”我说。我们听见亨利和爸爸在马厩里说话,然后,便是马克沉重的拖着脚走路的脚步声,从后头出了它的马厩。

    阴冷的楼顶,稀薄的太阳光交叉穿过裂缝。干草堆很矮。这块乡间的土地绵延起伏,土堆与土坑在我们脚下滑动。四英尺高的地方,有一根绕墙一周的房梁。我们把干草堆在角落里,我把莱尔德推上去,自己也爬了上去。房梁并不算宽,我们手扶住谷仓的墙,沿着房梁爬过去。有许多洞,我给自己找到了个想要的视角。谷仓的一角,大门,一部分田地。莱尔德没有找到合适的洞,开始抱怨。

    我把两块木板之间的缝隙指给他看。“安静点,等着。别让他们听见,你在给自己惹麻烦。”

    我爸爸拿着枪,出现在我的视野内。亨利牵着马笼头,拉着马克来了。他松开手,掏出烟叶和烟纸,替我爸爸卷了一根烟,然后给自己卷了一根。他们抽烟的时候,马克的鼻子在栅栏边的枯草里嗅来嗅去。接下来,我爸爸开了门,他们带着马克往外走。亨利领着马克,从一条小径走到另一条小径上。他们在说话,但声音不大,我们听不见。马克又开始低头寻找新鲜的草叶,但这时节不可能找到的。我爸爸笔直地走开了,隔了一段距离,大约他觉得合适了,突然停下了脚步。亨利也从马克身边走开了,不过是侧着身子,仍然漫不经心地提着缰绳。我爸爸举起了枪,马克抬头看,仿佛注意到了什么,接着,我爸爸开了枪。

    马克没有立刻就倒下来,而是摇摇摆摆,突然歪向一边,倒了下来,开始是侧躺,接着,翻滚着后背倒地,接着,他令人吃惊地在空中踢腿,踢了足足有几秒钟。亨利看见这场景,笑了,似乎马克在和他开玩笑。枪声响起时,莱尔德惊奇地呼了一口长气,呻吟一般,大声叫道:“他没死!”我觉得也是。但是,他的腿已经不动了。他又歪躺了下来,肌肉的颤抖渐渐平息。两个男人走了过去,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看着他;他们弯腰检查他的前额,子弹就是从这里打进去的。这时候,我看见褐色的草地上有马克的血迹。

    “现在,他们要剥他的皮,砍他的肉了。”我说,“咱们走吧。”我的腿有点颤抖,满心感激地跳进干草堆。“好了,你见过他们怎么杀马了。”我用祝贺的语气说,仿佛自己以前看过无数次似的,“我们来看看有没有猫在干草堆里生小猫吧。”莱尔德跳了起来。似乎他又变小了,听话了。我突然之间想起来他还小的时候,我是怎么带他到谷仓里来,叫他从梯子爬到顶梁上去。那也是个春天,干草堆还很矮。当时我之所以这么干,完全出于某种兴奋,希望出点事儿好让我到处去说。他穿了一件肥大的小外套,棕色和白色格子花纹的,是用我的一件衣服改小的。他听了我的话,一路爬上去,坐到了横梁上。干草堆远远地在他身下一边,另一边则是谷仓的地面,搁了一些老机器。然后,我就尖叫着跑去找爸爸:“莱尔德爬上房梁了!”爸爸来了,妈妈也来了,爸爸爬上梯子,轻声细语的,把莱尔德抱了下来,妈妈靠在梯子上开始哭。他们问我:“你为什么不看着他?”没有人知道真相。莱尔德还没有到能清楚说出真相的年龄,不过,每每我看见那件格子花纹外套挂在衣橱里,还有,当最后衣服不要了,被塞到破布袋里的时候,我都感觉到有什么压在肚子上,是一种无法根除的愧疚难过。

    我看着莱尔德。莱尔德恐怕都不记得这件事儿了。我不喜欢他消瘦的深冬一般苍白的脸。他的表情不是惊恐,也没有不安,而是冷淡的,专心致志的。“听我说,”我的声音比往常更加清亮,还十分亲切,“你不会说的,对吧?”

    “不说。”他心不在焉地回答。

    “发誓。”

    “发誓。”他说。我一把拽过他背在后头的双手,以免他悄悄地交叉手指,说话不算数。即便发了誓,他也有可能做噩梦的时候把事儿说出来。我决定最好我努力让他把看到这一切的感受都说出来。不过我分身乏术。那天下午,我带着自己存的钱,和茱迪·卡诺瓦一起去朱比利看演出,演出把我们笑坏了。后来,我想应该没事儿了。

    两个礼拜以后,我知道他们要杀弗洛拉了。头一天晚上我就知道了,我听到妈妈问干草准备好了没有,爸爸回答说:“哦,明天以后就只有那头母牛了,哪个礼拜放它出来吃草。”所以,我知道,早晨就要轮到弗洛拉了。

    这一回,我没想看。这种事儿,只要看一次就好。看过以后,我也没有经常想那场景。不过,有时候,我在学校忙成一团的时候,或者站在镜子前梳头,想知道自己长大以后会不会漂亮的时候,整个场景便闪进我的脑海。我看见爸爸轻松地、熟练地端起枪,听见当马克在空中踢腿时亨利发出的笑声。我并没有强烈的恐慌或者反感情绪,也许城市里的孩子会这样,而我早已经非常习惯目睹动物死亡,我知道我们活着就需要它们死。但是,我仍然感觉有些羞愧,对爸爸和他的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谨慎态度,要保持距离的感觉。

    那天天气很好,我们要去空地上转转,捡冬天的狂风扯断的树枝。他们叫我们干这活儿。另外,我们自己也想用树枝搭帐篷。我们听到了弗洛拉的嘶叫,接着是爸爸的声音、亨利的吼叫,我们赶紧往谷仓跑,想看看出了什么事儿。

    马厩的门是敞开的。亨利刚刚把弗洛拉带出来,她挣脱了,在谷仓前的空地上奔跑,从这头狂奔到那头。我们爬上了栅栏,眼睁睁看着她跑,嘶叫,后腿支着身体站起来,腾跃,狂野得像一匹西部电影里的骏马,一匹未被驯服的农场马,而她只是一匹老去的拉车马,一匹栗红色的老母马而已。我们看得兴奋不已。我爸爸和亨利跟在她身后跑,试图抓住飞舞的缰绳。他们想把她挤进角落,她在他们两人之间一转身,他们离成功只差了一点。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在谷仓角落附近消失。我们听到她跨过栅栏时,栏杆发出的咔嗒咔嗒声。亨利狂吼:“她跑到田里去了!”

    这就是说,她现在跳进了包围房子的L形田里,要是她到了中间,朝着小路方向跑,那儿的门是敞开的,今天上午卡车往田里开过。爸爸朝我吼,因为我在栅栏的另一头,离小路最近。“你去关门!”

    我跑得很快。我跑过花园,经过挂着秋千的大树,跳过壕沟,跑上了小路。敞开的门就在这里。她还没有跑出去。我在公路上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她一定是跑到田的另一头去了。门很重,我把它从沙砾路上抬起来,沿着车道往前推,刚到一半,弗洛拉就跑进了我的视线。她朝我飞奔而来。要把链条锁拴住。莱尔德匆忙跳过壕沟,来帮我了。

    我没有关上门,相反,我把它尽可能敞开。我并没有决定这么做,只是我确实这么做了。弗洛拉没有放慢速度,她笔直地从我面前跑过去,而莱尔德则跳上跳下,尖叫不已:“关门!关门!”其实已经晚了。过那么一会儿,亨利和爸爸会出现在田里,等他们看到时,就已经太晚了。他们只会看见弗洛拉往市区的公路飞奔,他们会以为我只是没有及时赶到。

    他们没有浪费时间来盘问我。他们回到了谷仓,拿起刀和枪,放进了卡车,然后,卡车调头,一路颠簸地朝我们开过来。莱尔德喊他们:“让我也去吧,带我去吧!”亨利停下了车,让他上了车。他们走后,我关上了大门。

    我想莱尔德会说出来的。我想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我。之前我从来没有违抗过爸爸的话。我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弗洛拉是跑不掉的,他们开卡车总能追上她。就算追不到她,今天下午,或者明天,也终归有人会看见她,然后给我们打电话。这个地方没有让她逃跑的开阔田野,这里只有农田。再说了,我爸爸付钱买了她,我们需要她的肉喂狐狸,我们需要狐狸养活我们。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让爸爸再多花力气,而他的工作已经够辛苦了。要是爸爸知道了真相,就再也不会信任我了;他会觉得,我并不是永远站在他一边。我站在弗洛拉一边,这个立场,让我对谁都没有用了,即使是对弗洛拉,也没有用。但同样,我也并没有后悔;当她朝我跑过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大门敞开。

    我回到家里,妈妈问:“那么乱,出了什么事儿?”我告诉她,弗洛拉踢倒了栅栏,跑了。“你可怜的爸爸。”她说,“这下他只好跑遍乡下去追她了。嗯,一点之前别想吃饭了。”她铺开了熨衣板。我本想告诉她。但是想了想,上楼,坐在我自己床上。

    最近,我一直打算把我的那一半房间布置得别出心裁,我用一块旧花边窗帘铺在床上,用做裙子剩下的印花棉布给自己做了一个梳妆台。我打算在我和莱尔德的床之间放个什么当路障,隔开我的这一半和他的那一半。但在阳光下,花边窗帘不过是块肮脏的破布。晚上,我们也再没唱歌了。有一天晚上,我唱歌的时候,莱尔德说:“听起来真蠢。”我还是继续唱,但是第二天晚上,我就不唱了。反正,也不需要唱,我们已经不害怕了。我们知道那儿放的不过是旧家具,乱七八糟的杂物。我们不再遵守自己定的规矩。莱尔德睡着以后,我还是醒着,还是和自己讲故事,但即便是故事也有所不同,已经有了奇妙的改变。同样的开始,一个激动人心的危险处境,一场火灾,或者一头野兽,也许我救了大家;然后情况就变了,可能有人救了我,也许是我们学校的哪个男生,甚至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坎贝尔先生,他喜欢胳肢女生。这种故事中最详细的往往是我的样子,比如我的头发有多长,我穿了什么衣服,等我把这些细节想出来以后,故事中真正激动人心的部分早已消失了。

    一点以后,卡车才回来,后头用防水油布盖着,这就意味着底下放的是肉。妈妈把菜饭又热了一遍。亨利和爸爸换掉了血淋淋的外衣,换上了在谷仓劳动的普通工作服。他们在水池里把脖子、脸和胳膊都洗了一遍,水溅到了他们的头发上,他们又梳了头发。莱尔德举起胳膊,炫耀上面的一道血迹:“我们朝老弗洛拉开枪。”他说,“把它切成五十片。”

    “哦,我不想听。”妈妈说,“还有,你这个样子,别上桌子。”

    爸爸让他去把血迹洗掉。

    我们坐了下来,爸爸说谢谢恩典,亨利把他的口香糖粘在叉子上,他向来都是这么干的,等他拿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会赞叹口香糖的花纹。我们开始传递碗,里面有热气腾腾的煮过头的蔬菜。莱尔德隔着桌子,看着我,清晰地、骄傲地说:“总之,让弗洛拉跑掉,是她的过错。”

    “什么?”爸爸问。

    “她本可以关上门的。但她没有。她开着门,故意让弗洛拉跑掉。”

    “是吗?”爸爸问。

    桌上的每个人都在看我。我点点头,费很大劲咽下了食物。可耻的是,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爸爸发出简短的反感:“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没有回答。我放下叉子,等着他们叫我从桌边走开,没有抬头。

    但是没有。大家都沉默了片刻,然后,莱尔德指出了一个事实。“她在哭。”

    “没关系。”爸爸回答,一种听天由命的语气,甚至还有点幽默感,他说的一句话,永远赦免了我,也放逐了我。“她只是个女孩子。”

    我没有反对,即使心里也没有反对。也许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