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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特斯岛

作品:好女人的爱情 作者:艾丽丝·门罗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小新娘。那时我二十岁,5英尺7英寸高,体重在135磅到140磅之间,然而有些人——切斯的老板娘,他办公室里年长的女秘书,我们楼上的格里夫人,都管我叫小新娘。有时还叫:我们的小新娘。切斯和我常拿这个打趣,不过他对外的反应是摆出一副爱怜的模样。我呢,微笑着做个鬼脸——羞涩地、默认地。

    我们住温哥华的一间地下室。这房子并不像我一开始以为的属于格里夫妇,而是属于格里夫人的儿子雷伊。他有时过来修东西。他总打地下室的门进来,就像我和切斯一样。他瘦瘦的,胸部窄小,大概三十多岁吧,扛只工具箱,戴顶工人帽。他的背似乎永远驼着,或许是因为大多数时候都猫腰修水管、接电线或者做木工活儿的缘故。他脸色苍白,咳嗽得厉害。每声咳嗽都是一份谨慎的提醒,表明他是地下室里一个必要的侵入者。他不会为了待在这里而道歉,不过也不曾像主人一样在屋里随意走动。我和他仅有的几次交谈,都是因为他敲门告诉我水要关一会儿,或者电要停一阵子。每个月的租金我都是现金付给格里夫人的。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悉数转交他,还是截留一部分补充家用。不然,她和格里先生所有的收入——她这么告诉我的——就只有格里先生的养老金了。她没养老金。我还根本不够老呢,她说。

    格里夫人总是从楼梯上往下喊话,问雷伊怎样了,要不要喝杯茶。他总是回答他很好,没时间喝。她说,他干活太辛苦啦,就像她自己一样。她试图向他“推销”一些她多做的甜点,蜜饯啊饼干啊姜饼啊——这些她也总是试图塞给我。他会说不要,他刚吃过饭,或者他在家里吃得太饱了。我也总是推辞,不过等她劝到第七第八次,我只好屈服。面对她的劝说和失望,再拒绝下去就尴尬了。我真羡慕雷伊,他总能坚持说不要。他甚至都不会说:“不要了,妈妈。”他就是不要。

    然后她试图找些话题来聊聊。

    “有什么新鲜有趣的事儿吗?”

    没什么。不知道。雷伊从不显得粗鲁或急躁,不过也从不对她让步。他的身体啊,还行吧。他的感冒啊,还行吧。康尼斯夫人和艾瑞娜也总是还行吧。

    他住在康尼斯夫人家,它位于温哥华东部某处。就像在这里一样,他在康尼斯夫人家也总有不少活儿要干——所以他在这里一干完活就得走人。他也帮着照料康尼斯夫人坐轮椅的女儿艾瑞娜。艾瑞娜有脑瘫病。“可怜的东西。”在听雷伊说艾瑞娜还行吧之后,格里夫人总会感慨一句。她从不当面责备他为这不幸的女孩耗费时间:到斯坦利公园散步啦,傍晚跑出去买冰激凌啦。(她知道这些,因为她经常同康尼斯夫人通电话。)不过她对我抱怨过:“我没法不去想象她淌了一脸冰激凌的模样。没法不去想。人们肯定都瞪着他们瞧呢。”

    她说,她推轮椅带格里先生出门,人们都瞪着他们瞧(格里先生中风了),可那是另一回事,他一旦出门,就不会乱动,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而且她总把他收拾得体体面面。而艾瑞娜会晃来晃去,发出咯咯咯咯的怪响。这个可怜的东西没法控制自己呀。

    康尼斯夫人或许打着什么小算盘呢,格里夫人说。等她不在了,谁来照料这个瘸女孩?

    “应该有条法律规定,健康的人不能和这种人结婚,可惜至今为止都没有。”

    格里夫人请我上去喝咖啡,我从来没啥兴趣。我忙着自个儿在地下室里过小日子。有时她敲门,我会装作不在。不过那样一来,一听到她打开楼梯顶上的门,我就得赶紧关灯、闩门,还得一动不动待着,听她用指甲叩门,颤巍巍地喊我的名字。然后,我还必须至少一个小时都保持安静,忍着不冲马桶。要是我说没时间,有事要忙,她总会笑着反问:“什么事呀?”

    “我在写信。”我说。

    “写个没完,”她说,“你一定想家了。”

    她的眉毛是粉色的——她红粉色头发的一种变体。我想那头发不可能是天然的吧,但她怎么能把眉毛也染了呢?她的脸瘦瘦的,抹胭脂,表情轻快,牙齿又大又亮。她对于友谊、对于陪伴真是胃口十足,根本不管你如何拒绝。切斯在火车站接到我,带我来公寓的第一天早上,她就端着一碟糕点,带着狼外婆的微笑敲开我们的门。我旅行帽都没顾得上摘,切斯正扯着我的腰带呢——就给她硬生生打断了那事。糕点又干又硬,覆了层浅粉色糖霜,庆祝我的新婚。切斯答话很简短。他必须在半小时内回去上班。等到终于把她甩掉,他已经没时间继续才起了个头的事了。他只好一个接一个地吃糕点,抱怨味道像锯末。

    “你老公真严肃,”她对我说,“我忍不住要笑哦,每次看到他来来去去,他总是这样严肃地瞪我一眼。我真想告诉他放轻松点,他又不是肩头上压着整个世界嘛。”

    有时,我不得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或者撂下正在写的段落,跟她上楼。我们坐在她的厨房桌子边。桌上铺块蕾丝桌布,摆一面八角形镜子,里面映着一只搪瓷天鹅。我们用瓷杯喝咖啡,用相配的小盘子吃点心(又是那些糕点,再不然就是黏乎乎的葡萄干挞或油乎乎的烤饼),用小巧的绣花餐巾碰碰嘴唇,擦掉糕饼屑。我正好面对瓷器柜坐,柜里摆满各种各样的高级杯子、糖和奶油套罐、盐瓶和胡椒瓶,花瓶、茅顶屋形状的茶壶和百合状烛台,全都太漂亮,或者太精巧,不适合日常用。每月一次,格里夫人会拾掇瓷器柜,清洗干净每样东西。她是这么跟我说的。她跟我说着与我的未来、与她断定我会拥有的房子相关的各种事,她说得越多,我越觉得四肢像被铅块压着,沉甸甸的,也就越要在上午才过半的时候打上一个又一个哈欠,想爬开、藏起来、打个盹。不过表面上,我宣称对一切充满仰慕。瓷器柜里的玩意儿,格里夫人的治家规则,每天早上她换的成套服装,紫红和珊瑚色图案的衬衫和毛衣,配套的人造丝巾。

    “永远先把衣服穿戴好,就好像你要出门一样,做好头发,化好妆,”她不止一次看到我还穿着睡衣,“然后,如果你要洗东西或烤东西,再围一条围裙就可以了。这能让你振作。”

    而且永远要在手头备一些烤好的糕点,以防不速之客。(据我所知,她从来就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以外,而我根本不能说是什么不速之客。)而且绝不要用大口杯盛咖啡待客。

    这些都并非直截了当表明的。而是以“我总是……”或者“我总喜欢……”或者“我觉得这样比较好呢……”这样的语气暗示的。

    “哪怕住在荒野的时候,我也总喜欢……”我一心想打哈欠或尖叫,不过突然惊醒了。她在哪里的荒野住过?什么时候呢?

    “哦,在海边啦,”她解释道,“从前,我也是个新娘来着。我在那里住了好几年呢。在联合湾。不过不算太蛮荒。叫作库特斯岛。”

    我问她那是在哪里,她回答:“哦,很远啦。”

    “那一定挺好玩的。”我说。

    “呵呵,好玩,”她说,“如果你觉得熊好玩的话。如果你觉得美洲狮好玩的话。要我说,我宁愿多来点文明呢。”

    厨房与起居室之间隔着橡木滑门。滑门总是拉开一点,坐在桌子一头的格里夫人可以时刻看到格里先生,后者待在窗前的躺椅上。她总称他“我坐轮椅的老公”,不过其实只有在她带他出门散步时,他才坐轮椅。他们没有电视——那时电视仍是种新奇玩意儿。格里先生就那么坐着,看着大街,街对面的锡蒂斯兰诺公园,公园后面的巴拉德海湾。去洗手间的时候,他会一手拄拐杖,另一只手扶着椅子背或撑着墙,自己挪过去。一旦进去,他一待就是很长时间,不过不用帮忙。格里夫人说,有时事后她得进去清理一下。

    我通常能够看到的格里先生,仅限于一条从鲜绿色躺椅上伸出的裤腿。我在的时候,他有一两次跌跌撞撞地去了洗手间。一个高大的男人——大大的脑袋,宽肩膀,大骨架。

    我没看他的脸。我受不了因为中风或者疾病而瘫痪的人,看了直揪心。我不敢看的并不是无力的肢体或者厄运导致的其他生理缺陷——而是他们的眼睛。

    我相信他也没看我,尽管格里夫人高声告诉他,我从楼下上来做客。他发出一种咕哝声,很有可能那就是他所能表示的欢迎,或者不屑。

    我们的公寓有两间半。是带家具出租的,按照此类地方的规矩,只是马马虎虎地提供了一点设施,用的都是本来要扔掉的东西。我记得起居室地板铺了长方形和正方形油毡边角料——颜色和图案千奇百怪,硬凑到一起,用金属线缀连,像一床碎布拼花被。厨房里的投币式煤气炉也一样,里面塞满硬币。我们的床位于厨房外的一个凹室——它严丝合缝地嵌进凹室,只能从床尾爬着上床。切斯在书上看到,土耳其后宫女郎都是这样爬上苏丹的御榻,先亲吻他的脚,然后爬上前去,膜拜他身体的其余部位。于是我们有时也这么玩。

    床脚有道帘子成天拉着,隔开凹室和厨房。是一幅旧床单做的,布料滑不溜秋,缀着流苏,一面是黄卡其色,带酒红色花朵和绿色叶子,朝床一面则是酒红和绿色条纹图案,卡其色的花朵和叶子像鬼影浮现其上。这帘子是我对公寓印象最深的一件东西了。这不奇怪。从激烈的性爱到其后的余味袅袅,这片布始终在我眼前晃动,提醒我婚姻生活的好处——为此我承受了始料未及的做个小新娘的羞辱,还遭到一个瓷器柜的威胁。

    切斯家和我家一样,认为婚前性关系可恶且不可饶恕,对婚后的性生活则只字不提,假装不存在。在我们的时代,这种观念即将寿终正寝,不过我们当时还不知道。切斯的妈妈有次在切斯的手提箱里翻出避孕套,便跟他爸爸抱头痛哭。(切斯解释说,是他的大学军训营发的——这个是真话;他早就忘掉它们了——这个是撒谎。)因此,能拥有一块我们自己的地盘,一张我们自己的床,可以自由自在的,真是太棒了。为了欲望,我们做了这笔交易,不过我们从没想过老一辈人——父母们,叔叔姑妈们——也会做这种交易。他们欲求的似乎仅仅是房子、财产、电动割草机、电冰箱和围墙。此外,当然啦,还有生娃娃——对女人而言。所有那些,我们都感觉我们可以选择要,也可以选择不要。我们从不觉得它们是由不得我们选择的东西,比如年老或者天气那样。

    一旦实打实地思忖起这事,我就越发觉得如此。没什么不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怀孕也一样。我们冒险尝试这事,只是想看看我们是不是真成年了,是不是它真的会发生。

    我在帘子后头做的另一件事是阅读。从隔了几个街区的锡蒂斯兰诺图书馆借来的书。每次从书本让我陷入的不能自拔的惊奇境界中,从囫囵吞枣导致的眩晕中抬起头,我总是看到那块条纹布。书里的人物、情节,甚至气候都同布上古怪的花朵发生了联系,在酒红色之流或者阴郁的绿色中飘荡。我读着那些沉重的书,它们的标题仿佛魔咒,都是我早已熟悉的——我甚至试图读《约婚夫妇》——间歇着还读奥尔德斯·赫胥黎和亨利·格林的小说,以及《到灯塔去》、和《心之死》。我不分先后,一本接一本囫囵咽下,和我小时候一个读法,对每一本都沉醉其中。我还没脱离阅读欲望狼奔豕突、贪婪到几乎痛苦的那个阶段呢。

    不过,比起儿时,情况多少复杂了一点——除了当读者,我现在似乎还想当个作者。我买来一本练习簿,尝试创作——确实写了,每张纸都是开始时雄心勃勃,旋即才思枯竭,最后我不得不把它扯下,像惩罚一样揉成团,丢进垃圾筐。这样周而复始,直到练习簿只剩封面和封底。然后我又买一本,再次开始。重复着循环——激动和绝望、激动和绝望。简直就像每周都悄悄怀孕,旋即流产一样。

    不过,不完全是悄悄的。切斯知道我大量阅读,试着写作。他丝毫没有劝阻我。他觉得这是件合情合理的事,我大有可能学会。写作需要练习,但总归可以掌握,就像打桥牌打网球。我才不会为了这种混为一谈的信心谢谢他呢。它实在只是让我的灾难显得更为可笑。

    切斯在一家食品批发行工作。他曾经想当历史教师,但他爸劝他,教书养不起老婆,过不了日子。他爸帮他弄到这个工作,提醒他一旦进了这行当,就别指望再得到什么帮忙。切斯并没指望那个。我们婚后头一个冬天,他每天起早贪黑地上班。他干得很卖力,从不多想这份工作能否满足他可能有过的任何兴趣,或者是否具有他曾经推崇过的任何意义。意义当然是没有的了,仅仅只是为了让我俩过上有割草机和电冰箱的生活——这种我们相信我俩都不感兴趣的生活而已。我要是仔细想想,真该对他的逆来顺受惊叹不已。他这种愉快的,你甚至可以说是勇敢的逆来顺受。

    不过当时,我觉得,这是男人该做的。

    我出门给自己找活儿干。要是雨不太大,我会去药店买份报纸,一边喝咖啡,一边读报上的广告。然后哪怕还下着小雨,我都会坚持步行去招聘女服务员、女售货员或者女工的地方——任何不需要打字技能或者工作经验的地方。要是雨太大,我就搭公共汽车。切斯说,我应当总是坐车去,不要为了省钱而走路。他说,我省钱的时候,别的女孩没准已经抢先弄到那份工作了。

    其实那正是我暗暗希望的。对于这种结果,我从来不曾真正失望。有时,我会在到达目的地后,在人行道上站一会儿,看看有大镜子和浅色地毯的女装店,看看从招聘档案员的办公室里蹦蹦跳跳跑下楼吃午饭的女孩子们。我甚至都不会进门,因为我知道我的头发、指甲,还有穿旧的平底鞋,都会让我毫无机会。我对工厂也没什么信心——我能听到大楼里开动的机器的噪音,它们灌着软饮料,或者包装着圣诞饰品,我看得到谷仓一般的天花板上挂下的光秃秃的灯泡。我的指甲和平底鞋在这种地方倒不成问题,可我的笨拙和蠢相准会招来斥骂和嚷嚷(透过机器噪音,我能听到吼叫训斥的声音)。我会遭羞辱、被开除。我觉得自己甚至连学会操作收款机都做不到。我对一位饭店经理直言了这一点,他本来好像真的想雇我了。“你觉得你能学会它吗?”他问。我回答说不能。他好像从没听人这么说过。我想我不可能学会什么,至少不可能很快地、在公开场合学会。我会手足无措。我唯一能够轻易掌握的,只有诸如三十年战争的曲折过程这类玩意儿。

    当然了,事实是,我不必这么做。切斯养着我,我们维持着基本的生活水准。我不必逼自己走进外面的世界,因为他已经这么做了。男人没选择。

    我想,或许我可以对付图书馆的工作,因此也去那里打听,虽说他们没登广告。一个女人把我的名字登上一份名单。她对我很礼貌,但并不热情。之后,我去了各家书店,专挑看起来没配备收款机的那种。越没人气、越杂乱越好。店主们都坐在桌边抽烟或打盹,二手书店里常常还有一股子猫味儿。

    “我们冬天一般不怎么忙。”他们回答。一个女人建议我到春天再来看看。“尽管我们那时候通常也不怎么忙。”

    温哥华的冬天不同于我所知道的任何冬天。没有雪,连类似冷风的东西也没有。中午时分,在市中心,我可以闻到像是焦糖的味道——我觉得必定是电车轮胎发出的。我沿黑斯廷斯大街步行,这里不会有别的女人在走路——这儿也只有酒鬼、流浪汉、可怜的老人、懒洋洋的中国人。没人对我说粗话。我走过仓库,走过杂草地,四下空无一人。或者我穿过锡蒂斯兰诺,这里有高高的木头房子,塞满像我们一样住得挤挤挨挨的人们,再走到洁净的邓巴区,这里有涂灰泥的平顶屋和修剪过的树木。再穿过克里斯戴尔,这里树木更美丽,草坪上种着桦树。都铎风格的横梁,乔治风格的对称建筑,《白雪公主》童话的布景,配着模仿的草屋顶。或者那是真正的草屋顶亦未可知。

    在所有这些有人居住的地方,大概下午四点就亮灯了,然后街灯也亮了,电车里的灯也亮了。每每,云层会在西边海面上裂开,映出落日的红光——我迂回着往家走着,穿公园而过,公园里,潮湿的空气中,冬天的灌木叶发着淡淡的玫红色光辉。购物的人都回家了,工作的人正考虑着往家赶,成天待在家里的人则出门来散会儿步,以便让回家显得更诱人。我看到推着儿童车,带着哭哭啼啼的娃娃的女人们,却从没想过我自己很快也会踏入同样的命运。我看到牵狗的老人,以及其他老人,他们慢慢走着,或者坐轮椅,由老伴或护理员推着。我看到推着格里先生的格里夫人。她穿件淡紫色羊毛斗篷,戴着同样质地的贝雷帽(我现在知道,她大多数衣服都是自己做的),打了厚厚的玫瑰色胭脂。格里先生低低地戴顶帽子,脖子围着厚方巾。她问候我,声音尖厉,盛气凌人,他呢,对我视而不见。他好像并不喜欢这种散步。不过坐轮椅的人差不多都是一脸沮丧相。有的还一脸受辱的表情,或者一脸夹生相呢。

    “哎呀,我们前两天在公园看到你的时候,”格里夫人问,“你找完工作正要回家吧,对不?”

    “不是。”我撒谎道。本能让我任何事都对她撒谎。

    “哦,好啊。因为我正想说呢,你知道,要是你出门找工作的话,真得稍微收拾一下自己才成。嗯,你知道的。”

    是的,我回答。

    “我没法理解这年头有的女人出门时的样子。我绝不会穿平跟鞋,不化妆就出门,哪怕只是去杂货店。更不用说是去请人给我工作了。”

    她知道我在撒谎。她知道我在地下室大气也不敢出,不回答她的敲门。要是她搜索我们的垃圾,找到并读过了揉得乱糟糟、上面平摊着我的“冗长灾难”的纸团,我也不奇怪。她为啥不肯放过我?她别无选择。我是老天安排给她的——或许我的怪僻,我的蠢相,都与格里先生的瘫痪处于同一级别,无法纠正,所以只能被容忍吧。

    一天,我在地下室的主屋里洗东西,她沿台阶走下来。她允许我每周二用她的甩干式洗衣机和洗衣盆。

    “现在有啥工作机会了吗?”她问,我突然一时冲动,告诉她图书馆说或许将来会有个工作给我。我想我可以假装在那里工作——我可以每天都过去,坐在一张长条桌边,阅读,或者甚至试着写作,就像我过去偶尔尝试的那样。当然了,一旦格里夫人走进图书馆,事情就会真相大白,不过她不可能推着格里先生走那么远的上坡路。或者,一旦她跟切斯聊到我的工作——不过我想这也不可能发生。她说她有时候都害怕跟他打招呼,因为他总是怒冲冲的。

    “嗯,没准同时……”她说。“我刚刚想到,没准同时你会愿意做份小工作,下午陪格里先生坐坐。”

    她说,她得到了一份工作,在圣保罗医院的礼品店,每周帮忙三到四个下午。“这工作没薪水,不然我就会让你去争取它了,”她解释,“这只是一份志愿工作。不过医生说,走出这房子对我有益。‘你会累坏自己的。’他说。我并不需要那钱,既然雷伊对我们照顾得这么周到,这只是一份小小的志愿工作,我想——”她看看漂洗盆,看到切斯的衬衫和我的花朵睡袍,还有我们淡蓝色床单一起泡在一盆清水里。

    “哎呀,亲爱的,”她说,“你没把白色和彩色一起洗吧?”

    “都是浅色,”我解释道,“不会串色的。”

    “浅色也还是颜色呀。”她说。“你或许会觉得衬衫那样已经很白了,可它们本来应该更白才对。”

    我说我下回会记住的。

    “我想说的是你照料你男人的方式。”她说,局促地笑了笑。

    “切斯不介意。”我说,我没意识到,这个回答在未来数年中会变得越来越不正确,也不曾料到,所有这些现在看起来都是偶尔为之、几乎像游戏似的位于我真实生活的边缘位置的活儿,将会转移到生活的前沿,占据中心地位。

    我接受了这份工作,在下午陪格里先生坐着。绿色躺椅边的一张小桌上,摊着一块手巾——用来接泼洒出来的东西——上面摆着他的药瓶和药水,还有一只小钟,让他知道时间。另一侧的桌子上都是读物。晨报、昨晚的报纸,《生活》、《Look》和《麦克林》杂志,那时它们都是些软塌塌的大开本。桌子底下的架子上放了一沓剪贴本——小孩在学校用的厚牛皮纸做的毛边本。里面戳出些印着新闻和照片的纸片。它们是格里先生收集多年的剪贴本,一直到他中风、不能剪贴时才停下。房间里有个书架,装的也都是杂志和剪贴本,还有半书架高中课本,可能是雷伊的。

    “我总是给他读报,”格里夫人说,“他还没失去看报的能力,不过他没法双手举起报纸,眼睛也不行了。”

    因此,我给格里先生读报,而格里夫人撑着花雨伞,迈着轻巧的步子走向公共汽车站。我读体育版和城市新闻版,还有世界新闻,以及所有关于谋杀、抢劫和坏天气的新闻。我读了读者来信,以及写给一位医生的信,这人负责提供医疗建议,还有写给安·兰德斯的信,以及她的回信。看起来体育新闻和安·兰德斯专栏让他最感兴趣。我有时会读错个把运动员的名字,或者弄混了术语,读出一些不知所云的东西,他就会不满地嘟囔,提醒我重新读一遍。我读体育版时,他总坐得笔直,竖着耳朵,皱着眉头。不过,我读到安·兰德斯时,他的脸就放松了,会发出一些声音,我觉得是在表示高兴——一种咕噜声,以及深深的吸鼻子声。这些信涉及特别女性化或者鸡毛蒜皮的话题时,他尤其会发出这种声音(一个女人写信说,她弟媳总假装蛋糕是自己烤的,哪怕端上桌时,垫在下面的蛋糕店垫纸都没收起来),或者当其中提到——用当时谨慎委婉的说法——性的时候。

    读到在联合国里俄国说了什么,美国又说了什么之类冗长无聊的社论时,他的眼皮开始耷拉下来——或者,不如说他比较好的那只眼睛的眼皮几乎全部耷拉下来,而那只坏一点的、黯淡的眼睛上的眼皮则耷拉得比较慢——他胸部的起伏会更加明显,我会停下片刻,看看他是不是睡着了。这么一来,他会发出另一种声音——一种粗鲁、责备的声音。等我习惯他,他也习惯我之后,这种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像谴责了,而是更像一种安慰。不只是在安慰我:他并没有睡着;也是在安慰我:他这会儿还没死哪。

    他会在我眼睁睁看着他时死去,这想法起初真让我害怕。他怎能不死呢,其实他看起来已经半死不活了。他的坏眼睛就像一颗沉在水底的石头,同侧的嘴角咧开着,露出一口烂糟糟的牙齿(那时大多数老人都是一口坏牙),潮湿的牙釉质当中,黑糊糊的填料闪闪发亮。他活着,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在我看来真像是个错误,随时都有可能被抹掉。不过,正如我说过的,后来我习惯了他。他身体壮硕,有一颗大大的高贵的脑袋,宽阔起伏的胸部,无力的右手耷拉在穿长裤的腿边,在我读报时,不容我视而不见。他真像是一个遗迹,一位来自蛮荒时代的远古武士。血斧埃里克。克努特国王。

    朕的力量迅速衰退,海王对手下感慨。

    再也无法像征服者一样巡航大海。

    那就是在说他啊。他那几近废弃的失事船只般的躯体,在他慢吞吞地挪往洗手间时一路碾压家具,撞击墙面。他的气味并不难闻,但也没消减到只剩肥皂和痱子粉的婴儿般的洁净味道——而是一种残留了烟草味(尽管他已戒烟)的厚衣服的味道,还有一种层层包裹住的皮肤的味道,我想象那皮肤如厚厚的皮革一般,高贵地淌着汗水,散发动物的热量。事实上,还有一种微弱却挥之不去的尿味,要是来自一个女人的身体,那准会让我厌恶,但在他身上却不仅可以原谅,而且不知怎的,仿佛还表明着一种古时的特权。我在他之后走进洗手间,总感觉那里就像是某个生了疥疮却依然强大的动物的巢穴。

    切斯说我照料格里先生是在浪费时间。天气放晴了,白天时间变得更长。商店陈列出新货,从冬天的麻木中恢复了生机。所有地方都更乐意招聘人了。所以,我这会儿应当出门,认真地找一份工作才对。格里夫人一小时只付我四十分钱。

    “可我向她保证过。”我说。

    一天,切斯说他看到她走下公共汽车。他是透过办公室窗子看到她的。那可不是在圣保罗医院附近。

    我说:“她或许是中途出来放松一下吧。”

    切斯说:“天哪。我以前从没在光天化日下看见过她。”

    我提议用轮椅推格里先生出去走走,因为天气已经转好。可他发出一些声音,拒绝了这个想法,那些声音让我确信,被轮椅推着——或者说,被某个像我这样,显然是受雇干这份工作的人推着,到大庭广众中去,令他讨厌。

    为了跟他提议这事,我中断了读报,等我试着继续读下去时,他做个手势,发出另一种声音,表示他厌倦听报纸了。我放下报纸。他冲身边桌下架子上的剪贴本挥挥他的好手。他又发出一些声音。我只能把它们描述为一些哼哼声、喷气声、咳嗽声、吠叫声、嘟囔声。不过,现在它们对我而言已经像话语一样意义明确。它们听起来确实像在说话。我觉得它们不仅是些专横的表示和要求(“不要”,“扶我起来”,“给我看几点了”,“我要喝水”),而且还表达了一些更复杂的意思:“天哪,那只狗怎么还在叫?”或者“够热的啊”(这是在我读了一阵报上的言论或社论之后)。

    现在我听到的是:“我们来瞧瞧,这里面有没有啥比报纸有趣点的东西。”

    我从架子上挪下剪贴本,捧着它们坐在他脚边的地板上。它们的封面上用大大的黑色蜡笔字写着最近几年的年份。我翻了翻1952年的,看到乔治四世葬礼的报道剪贴。剪下的报纸上方用蜡笔写着:“阿尔伯特·弗雷德里克·乔治。1885年出生,1952年去世。”以及三位佩戴葬礼面纱的女王的照片。

    下一张是关于阿拉斯加公路的报道。

    “真是一份有趣的记录。”我说。“你希望我帮你剪贴一本新的吗?你可以选择想要我剪下来贴的东西,然后我来弄。”

    他发出些声音,意思是“太麻烦了”,或者“现在操这份心干吗”,或者甚至“真是个蠢念头”。他把乔治四世扫到一边,想看看其他本子上写的年份。都不是他想要的。他冲架子挥挥手。于是我又挪出一沓剪贴本。我明白他想找的是某一年的本子,所以我逐本举起,给他看封面。有时我不顾他的反对,还翻开来看看里面的内容。我看到了一篇关于温哥华岛上的美洲狮的文章,一份关于高空秋千表演者出意外的报道,一篇关于一个孩子遇到雪崩生还的报道。我们跳过了我们经历过的战争年代,跳过30年代,跳过我出生的那年,又往前跳了差不多有十年,才到了他想要的年份。他发出指示。看这本。1923年。

    我从第一页读起。

    “一月大雪掩埋了村庄,位于……”

    不是。快点。往后翻吧。

    我朝后飞快地翻着页面。

    慢点。别太快,放慢点。

    于是我一张张地翻,什么也没读,直到我们找到他想要的那一页。

    到了。读这个。

    没照片,也没标题。蜡笔字写着:“《温哥华太阳报》,1923年4月17日。”

    “库特斯岛,”我读道,“是这个吗?”

    读呀。快呀。

    库特斯岛。星期天清晨,或者星期六深夜时分,该岛南端居民安森·詹姆斯·怀尔德的住宅被大火烧毁。该处远离其他住房和居住区,大火没有引起任何岛民注意。有报道称,星期天早上,一艘驶向荒凉湾的渔船曾看到火光,船员误以为有人在烧灌木。当时树林非常潮湿,灌木丛着火不会造成危险,因此他们没有予以进一步关注。

    怀尔德先生是怀尔德果园的主人,在岛上居住了大约十五年。此人性格孤独,之前一直待在部队,但为人颇友善。已婚,有一子。当出生于大西洋沿岸省份。

    大火将房屋烧成废墟,房柱倒塌。怀尔德先生的尸体在烧焦的废墟中被发现,几乎无法辨认。

    废墟中另发现一个烧黑的铁罐,可能装过煤油。

    事发时怀尔德先生的妻子不在家,上星期三,她上了一艘从丈夫的果园装载苹果驶往科莫克斯的船。原计划当天返回,因为船发动机故障,耽搁三天四夜才回到家中。星期天早上,她与提供搭便船的朋友一道返回,发现这一悲剧事故。

    人们很担心怀尔德的幼子,房屋着火时他不在家。对其的搜索迅速展开,周日傍晚,在离家近一英里的树林里找到了孩子。他又湿又冷,已在矮树丛中蹲了数小时,不过毫发无损。他离家时似乎带了些食物,因为被发现时,身上尚有几片面包。

    将在科特尼展开调查,寻找毁掉怀尔德宅邸并夺走怀尔德生命的起火原因。

    “你认识这些人吗?”我问。

    翻下一页。

    1923年8月4日。温哥华岛科特尼就今年4月在库特斯岛夺走安森·詹姆斯·怀尔德生命的大火原因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怀疑是死者本人、别人或团体纵火的说法无法确证。火灾现场发现的空煤油罐不足为证。根据库特斯岛曼森斯卸货口的商店店主佩西·坎普尔先生的证词,怀尔德先生曾定期购买并使用煤油。

    死者七岁的儿子无法提供任何关于火灾的证词。他在失事数小时后,由搜索队在离家不远处的树林里发现。对于人们的提问,他回答说父亲给了他一些面包和苹果,吩咐他步行到曼森斯卸货口去,但他中途迷了路。不过,数星期之后,他宣称已不记得此事,也不知自己为何迷路,这条路他之前曾多次走过。维多利亚的安东尼·黑尔维尔医生证明,他检查过这个男孩,相信他有可能一看到大火便逃跑了,并且还有时间带上一些食品,不过现在他已经悉数忘记。医生指出,也有可能男孩的说法是正确的,只是对于它的记忆几天之后遭到抑制。医生表示,没必要对男孩展开进一步质询,因为他在这件事上可能已无法区分事实和想象。

    事发时怀尔德夫人不在家,她搭乘联合湾的詹姆斯·汤普森·格里的一艘船,去了温哥华岛。

    怀尔德先生的去世被裁定为一场不幸事故,引起事故的大火起因不明。

    好了,合上剪贴本吧。

    把它收起来。把它们都收起来。

    不对。不对。不是那样。按顺序收。按照年份。这还差不多。要保持原样。

    她回来没?看看窗外。

    好的。不过她可能很快就要回来了。

    说说你吧。你有何感想?

    我不在乎。我才不会在乎你怎么想。

    你想过人们的生活可能会像那样,又会像那样结束吗?哼,会的。

    我没对切斯提这事,尽管我通常会把一天中我认为他会觉得有趣或好玩的事都告诉他。他现在好像回避关于格里夫妇的任何话题。他对他们一言以蔽之:“怪物。”

    公园里所有脏兮兮的小树都开花了。一种浅粉色的花,看起来像人工染色的爆米花。

    而我开始了一份真正的工作。

    一个星期六下午,锡蒂斯兰诺图书馆打来电话,让我去干上几个小时。于是我坐到了借书台的另一侧,在人们借的书上盖到期的日期戳。这些人中有的我认识,以前和我一样都是借书人。现在我代表图书馆,冲他们微笑。我说:“两星期后见。”

    一些人会笑着回答:“呵呵,不会那么久。”他们和我一样都是书迷。

    我发现这份工作我应付得来。不用收款机——要收罚款的话,你只需要从一个抽屉里摸出零钱。我已经熟悉书架上大多数书的位置。把卡片归档的时候,我知道字母表的顺序。

    我得到了更多小时的工作时间。很快,这发展成一份临时的全职工作。之后,正式工作人员中的一位流产了,要离开两个月,两个月后她又怀孕了,医生建议她不要再上班。我便跻身正式工作人员之列,一直干到我自己的第一次怀孕也过了半程为止。我和那些早已面熟的女人成了同事。玛维斯和谢莉,卡尔森夫人和约斯特夫人。她们全都记得我跑到图书馆,一连几小时到处磨蹭的模样——按照她们的说法。真希望她们不曾这么注意我。真希望自己不曾来得这么频繁。

    进入我的岗位,在借书台的这一面迎接人们,在前来求助的人面前显出一副能干、轻快、友好的模样儿,这是一种多么纯粹的快乐啊:被他们视为一位熟悉业务、在世上有一个明确定位的人。抛开我的躲藏、游荡和梦幻,变成一个在图书馆工作的女孩。

    当然啦,现在我读书的时间少了,有时我坐在桌边工作,会把一本书在手里捏一会儿——我会捏着一本书,作为一个对象,而不是一个我不得不立即吸干的容器——我会有瞬间的恐慌,就像在梦中你突然发现自己位于一幢错误的大楼,或者忘了考试时间,心里知道这预示着某种不为人知的大灾或者某个终身大错将要来临。

    不过恐慌转瞬即逝。

    与我共事的女人们记得看到我在图书馆写东西。

    我说,我是在写信。

    “你在练习簿上写信?”

    “是啊,”我回答,“它比较便宜嘛。”

    最后一本笔记本变得冷冰冰的,藏在抽屉里,塞在乱糟糟的袜子和内衣下。它变得冷冰冰的,看到它,我心烦又羞愧。想扔掉,又下不了手。

    格里夫人没有恭喜我得到这份工作。

    “你没告诉我你还在找呀。”她说。

    我解释道,我一直就在图书馆挂着名字,而且并没有瞒着她。

    “那是在你开始为我工作之前呀,”她说,“现在格里先生怎么办呢?”

    “很抱歉。”我说。

    “那对他没啥好处,不是吗?”

    她挑起粉红色眉毛,跟我说话的口气,与我听到她在电话上对送错货的屠夫或杂货商用的高傲口气如出一辙。

    “我该怎么办呢?”她说。“你给我来了个突然袭击,不是吗?希望你以后对别人能更守点信用吧。”

    当然啦,这些都是胡扯。我从没允诺过能待多久。不过,尽管谈不上什么真正的内疚,我还是有点不安。我没允诺过她什么,不过我不回答她的敲门,竭力悄悄溜进溜出大门,猫腰溜过她的厨房窗口的那些时刻算什么呢?在她给我端来那些——说实话吧——实实在在的东西的时候,我却报之以淡漠而甜腻的虚伪友谊,那又算什么呢?

    “其实这样也好,真的,”她说,“我不想让任何靠不住的人照料格里先生。其实啊,我对你照顾他的方式谈不上很满意,我告诉你吧。”

    很快她就找到另一个看护——一个矮小细瘦的女人,黑头发包着发网。我从没听到她开口。不过我能听到格里夫人对她说话。楼梯顶上的门特意开着,就为了让声音传到我耳中。

    “她甚至从不帮他洗茶杯。半数时间她甚至从不帮他沏茶。我真不知道她有啥用处。就晓得坐着读报。”

    现在我出门时,厨房窗子总会推开,她的声音一路冲到我头顶,尽管表面上她是在和格里先生说话。

    “她走咯。出门咯。她现在甚至都不愿冲我们挥挥手了。我们在没人要她的时候给了她一份工作,可她现在手都不愿挥一下。哎哟,连个手都懒得挥一挥哟。”

    我没挥手。我不得不走过格里先生坐着的窗口,但是我觉得,这会儿我如果挥手,或者哪怕只是看他一眼,都会让他备感羞辱。或者惹他发怒。任何举动都会像是在嘲弄他们。

    走出半个街区,我就把他俩都抛到脑后。清晨光线总是那么明朗,我走路时心情愉快,不慌不忙。这种时候,我不再为之前的生活自怨自艾。在凹室帘子后头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在厨房桌边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徒劳无功地涂满一张又一张纸,还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陪着一个老头在一间闷热的房间里耗时间。粗糙的小地毯,长毛绒沙发,他的衣服、躯体和那些干巴巴的剪贴本的气味,我不得不勉力应付的无穷无尽的报纸新闻。他保存着并让我读给他听的恐怖故事。(那会儿我丝毫没意识到,它要是放到书里,一准可以归到我素来倍加推崇的人类悲剧的范畴。)对所有这些的回忆,有点像想起儿时的病假,那时我心甘情愿地深陷于舒服的法兰绒被褥中,闻着它们的樟脑丸味儿,深陷于我的疲乏无力,还有从我楼上的窗户看到的迷迷糊糊、难以分辨的树影中。这种经历你只会自然而然地抛到脑后,不会怎么为之懊恼。看起来,似乎是我自身的一个部分——病恹恹的部分?——正被抛到脑后。你或许以为,婚姻可以促成这种变化,但是它没有,至少暂时没见效。我的旧自我一直在休眠和沉思着——它固执、缺乏女性意识、古怪地回避世界。而现在,我迈开步子,接受了正被转变为一个妻子和一个雇员的好运。只要费点心思,我就能变得好看、能干。不再古怪啦。我可以过关啦。

    格里夫人拎着一个枕套跑到我门口。她露了露牙齿,做出一个不抱希望的、敌意的微笑,问我这会不会是我的。我毫不犹豫地说不是。我所有的两个枕套都在我们的床上呢。

    她像殉难者一样宣布:“哦,它肯定不是我的。”

    我说:“你怎么知道?”

    慢慢地、恶毒地,她的微笑变得信心十足:“这不是我会摆到格里先生床上的那种布料。也不可能摆到我床上。”

    为什么不呢?

    “因为——它——不够——高级。”

    我不得不回屋,从凹室床上的枕头上扒下两只枕套,拿给她看,这才发现它们不是一对,尽管我一直没注意。一只是用“高级”布料做的——是她的——她手中的一只才是我的。

    “要是换成别人而不是你的话,”她说,“我才不会相信你没注意到呢。”

    切斯打听到另一套公寓。一套真正的公寓,而不是什么“单室套”——它有一个像样的洗手间和两间卧室。原是他的一个同事朋友和老婆住的,他们买了幢房子,打算搬走。公寓位于第一大道和麦唐纳大街交会处的一幢大楼里。我仍旧可以步行上班,他也可以继续搭原先的公共汽车上班。现在靠着两份收入,我们住得起它。他的朋友夫妇打算把一些家具廉价出售。它们不合适搬进他们的新家,可在我们看来,它们够体面,够高级了。我们在这套三楼的亮堂房子里踱来踱去,对奶油色墙壁、橡木地面、宽绰的厨房碗橱和铺瓷砖的浴室啧啧惊叹。它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阳台,正对着枝叶繁茂的麦唐纳公园。我们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再度陷入对彼此的热恋,陷入对我们的新地位,对我们从地下室升级进入的成人生活的热恋,现在看来,地下室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临时站台罢了。未来许多年中,它在我们聊天时,都将是个打趣的话题,被形容成一场耐力测试。我们迈出的每一步——租赁的房子,我们拥有的第一幢房子,我们拥有的第二幢房子,第一幢在另一个城市买下的房子——都会带给我们这种欢欣的进步感,让我们变得更加亲密。这样一直到最后一幢房子,走进这幢最最辉煌、前所未有的房子时,我倒有了一种隐隐的灾难感,一种若有若无想要逃离的感觉。

    我们通知雷伊要搬走,却没告诉格里夫人。因此她的敌意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事实上,她差点就气疯了。

    “哼,她还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她其实连两个房间都收拾不干净。她扫地的时候只知道把灰扫到角落。”

    我买下我的第一把扫帚时,忘了买簸箕,因此有阵子我确实是这么干的。但是,除非她趁我不在,用她自己的钥匙进了我们的房间,否则她不可能知道这个。她显然这么干过。

    “她鬼头鬼脑的,你知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个鬼头鬼脑的家伙。还是个撒谎精。她头脑有问题。她坐在那里,说她在写信,其实就是在一遍遍写同样的东西——根本不是什么信,就是同样的东西翻来覆去地写。她头脑有问题哟。”

    现在我知道了,她想必把我丢进垃圾筐的纸团又打开检查过。我经常试图用同样的词语开始叙述同一个故事。正如她说的,一遍遍地重复。

    天气相当暖和了,我上班不再穿外套,而是把一件暖和的毛衣塞进裙子腰带,把皮带扣到最紧的一档。

    她打开前门,冲着我的脚后跟嚷嚷。

    “贱人。瞧那个贱人,像那样挺着胸脯,晃着屁股!你以为自己是玛丽莲·梦露吗?”

    还有“我们的房子里不需要你。滚吧,越快越好!”

    她给雷伊打电话,控诉我试图偷她床上的亚麻枕套。指责我在街头到处传播她的私事。她特地敞着门,为确保我能听到,还故意扯着嗓子对电话吼叫,不过这其实毫无必要,我们用的是同一根电话线,如果想偷听,我随时都可以听个一清二楚。不过我从没这么做过——我的本能是赶紧堵住耳朵——不过,一天晚上切斯正好在家,他抓起电话:

    “别理她,雷伊,她就是个疯婆子。我知道她是你妈,但我不得不告诉你,她是个疯子。”

    我问他雷伊怎么回答,是不是听了这话生气了。

    “他只是回答:‘好的,没问题。’”

    格里夫人挂掉电话,直接冲楼梯下面吼了起来。“我来告诉你们谁才是疯子。我来告诉你们谁才是个疯狂的撒谎精,到处散播我和我丈夫的谣言……”

    切斯说:“我们不想听你说话。别惹我老婆。”后来他问我:“她说她和她丈夫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啊。”

    “她就是受不了你,”他说,“因为你年轻漂亮,而她是个老巫婆。”

    “忘掉这些吧。”他劝道,编了个勉强的笑话逗我开心。

    “老女人们到底要干啥?”

    我们搭出租车去新公寓,行李只有几只手提箱。我们在人行道上背对房子等车。我以为会听到一些最后的嘶叫,不过四下寂静无声。

    “要是她拿杆枪,从背后干掉我怎么办?”我问。

    “别和她一般见识。”切斯说。

    “要是格里先生在的话,我倒是愿意冲他挥挥手。”

    “最好别。”

    我甚至没有最后看一眼那房子,我也没再走过那条街,再也没去过阿布特斯街那个面对公园和大海的街区。它的模样我都忘了,不过有几件东西倒是记忆犹新——凹室的帘子、瓷器柜、格里先生的绿躺椅——记得一清二楚。

    我们逐渐认识了一些年轻夫妇,他们和我们一样,起初在别人的房子里租住廉价的一隅。我们听到关于老鼠、蟑螂、可怕的马桶、疯狂的女房东的故事。我们也会讲讲我们那个疯狂的女房东。妄想狂。

    别的时候,我都不会想起格里夫人。

    不过我有时会梦见格里先生。在梦中,我与他相识,似乎早在他认识她之前。他灵活强壮,但并不年轻,模样也不比我在前厅给他读报时好多少。他好像是可以说话的,不过他的发言仍仅限于我已经学会解读的那种噪音——生硬专横,只是不耐烦的几声哼哼,虽说对动作做着重要注解。而动作本身狂野无比,因为这些都是色欲之梦。身为一个年轻妻子,以及随后毫无耽搁地变成一个年轻母亲——忙碌、忠诚,几乎总是心满意足——的时候,我都时不时做梦,梦中的这种进攻、这种回应、这些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无迹可寻。这些梦毫无浪漫可言。也没有丝毫体面。我们的床——格里先生和我的——总是砾石沙滩、粗糙的甲板或者戳人的一捆捆油腻绳索。梦里有一种你或许可以称为丑陋的情趣。他辛辣的气味,他凝冻般的眼睛,他猎狗一样的牙齿。我会从这些粗野的梦中惊醒,心头一片空白,连一丝惊讶和羞耻都没有,旋即又睡着,早上带着一种我习惯要否认的记忆醒来。年复一年,而且想必在他死后很久,格里先生都在我的夜间生活中如此运转。直到我把他利用殆尽,我估摸着就像我们把死者利用殆尽一样。不过,其实这事从来都不该这么理解——并不是说,我是个掌控者,我把他带到这里。这事是双方面的,似乎也是他把我带到了这里,这些不光是我的经历,也是他的经历。

    而船和甲板和海滩上的砾石,戳向天空或蜷缩地俯向水面的树木,四周岛屿错杂的剪影,灰暗却分明的群山,似乎都具有一种天然的混乱,比我能梦到或想出的任何东西都要丰富和自然。它就像那种地方:你在,或者不在,它都自成一体,遗世而独立。

    不过,掉在那位丈夫尸体上的焦黑房梁,我倒从不曾看到。那是很久前的事啦,如今周围早已换上一片郁郁葱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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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