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文学名著 > 裸者与死者 > 第二章

第二章

作品:裸者与死者 作者:诺曼·梅勒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次日一清早,侦察排就在安诺波佩岛的背后一侧上了岸。雨没下到天亮就停了,黎明的空气清新凉爽,海滩上阳光宜人。大家在沙地上随意自在了一阵,看登陆艇打着倒车退到海上,掉头返航。才五分钟,登陆艇就已经驶出半英里远了,可是看起来却还像近在眼前,仿佛只要跳下这亮灿灿的热带大海,在水里奋臂划上那么几下便可以赶上似的。这班侦察兵都以不胜向往的眼光看着小艇远去:艇上的人员到黄昏时候就可以返回安全的后方营地,吃上热腾腾的饭了,怎么不叫他们羡慕呢!米尼塔心里暗暗寻思:当差就要当这样的差!

    这时的朝阳仍还像一枚刚出厂的铜币,焕发出一派耀眼的新辉。大家虽然都意识到这一带海岸从来人迹不至,可内心的恐怖倒也不算太厉害。背后的丛林看去基本上还是有点面熟的。海滩上遍地是精致美丽的贝壳,一片荒无人烟的景象,等太阳再爬高点儿,这里管保就会烤得直冒烟,不过眼下看去这片海滩似乎也跟他们到过的那许多海滩都差不多。他们就在四下里一躺,抽支烟,打上两个哈哈,等着出发去执行任务。让太阳把溅湿的衣服烤烤干也满好嘛。

    侯恩的心情却有点紧张。再过一会儿部队就要开始行军了:四十英里,都是情况不明的荒山野林,最后十英里还得打日军的后方穿过。一张航测地图摊在沙上,他跟克洛夫特正在一起研究,他回过头来又把地图一指:“上士啊,我看咱们最好的办法还是沿着这条河走,”——他手指的地方是一条小河的河口,顺着这儿的海岸往前再走几百码便是这小河出林入海的河口所在——“能走多远就走多远,河断了就自己开路,坚持到白茅草地带。”

    “我看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了。”克洛夫特说。侯恩的意见是对的,这使他有些不快。他揉了揉下巴,“不过时间上得估计得充分点,这很花时间哪,少尉。”

    “嗯。”克洛夫特使侯恩感到有点儿不自在。此人很有经验,这一点是不难看出来的,可他就是要问一句才肯吭一声。讨厌的南方人!看来跟柯黎兰是一路货呢。侯恩拿指头轻轻地在地图上弹了弹。他感到脚底下的沙子已经在渐渐烫起来了。“好在丛林纵深不过两英里。”

    克洛夫特点了点头,脸色阴沉:“航测地图不一定靠得住哪。咱们跟着那条小河走,可能到得了目的地,不过这事谁也打不了包票。”他往沙地上啐了口唾沫。“闲话少说,快点出发是正经,有些事情只能走着瞧。”

    “正是这话,”侯恩故意摆出一副严厉的口气,“还是快点出发吧。”

    克洛夫特对战士们扫了一眼:“好啦,弟兄们,准备出发啦。”

    大家于是又都背起了背包,还把胳臂伸了两伸,好把包背得伏帖些,免得皮带扣得肩膀生疼。不一会儿,一支稀稀拉拉的队伍就出发了,拖拖沓沓地踩着沙子走去。到了河口,侯恩叫队伍停一下。他对克洛夫特说:“把我们的打算给大家讲一下。”

    克洛夫特耸耸肩膀,不过还是说了两句。“咱们就沿着这条河走,一直走到河的尽头,大家思想上还是要做好准备,走起来可能会累得够你们受的。谁要是心里不乐意,就趁早说,别到时候嘀嘀咕咕的。”他把背上的包往上颠了颠。“这一段路上估计是不会有日本人的,不过那也不是说你们就可以像一群糊涂羊羔子似的,眼睛望着地下走路了。大家还是应该提高警惕。”他盯住了他们,把他们的脸一张张端详过来。看到他们一个个差不多都垂下了眼,他心里有点儿乐了。他顿了一下,咂了咂嘴,像是在考虑是不是还有别的话要说。“少尉,你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说吗?”

    侯恩弄着他的卡宾枪皮带。“好,倒真有两句话要说说。”他眯起了眼望着太阳,仿佛随口说来似的:“弟兄们,我一个也不认识你们,你们也都不认识我。或许你们也根本就不想认识我。”有几个弟兄扑哧笑了,他也突然对他们咧嘴一笑。“可是不管怎么说吧,我就好比是你们新添的一个小兄弟,我已经成了你们的一家人,是好也罢是歹也罢,你们反正总得认下我了。就我个人来说呢,我觉得咱们是可以相处得很好的。我决不会难为大家,不过有件事还是请大家务必记住:回头你们要是走得气力不济了,而我还是一个劲儿催你们走,你们难免会把我恨得要死。恨倒没关系,只管恨吧,可请别忘了一点,就是我也跟你们一样累,我把自己恨得比你们还厉害。”一句话逗得大家都笑了,在这一瞬间他就像个演说家那么知机,看出听众的心已经被他抓住了。他感到十分得意,简直可说得意非凡。心想:比尔·侯恩的儿子嘛,还会有错!“好,出发吧。”

    克洛夫特走在队伍的前头,侯恩的话使他心里窝火。不像话!堂堂一个排长怎么能跟部下称兄道弟呢。侯恩这样胡说一气,会把部下惯坏的。克洛夫特向来看不起有意讨好部下的排长,认为这是自作多情,不足为训。心里说:这支队伍看来要毁在他的手上了。

    河的中间看去很深,靠岸有如一条长带一样却有十五六码宽的一片浅水滩,看得见潺潺的流水在石子上淌过,把石子都磨得光光的。全排一十四个人,列成一路纵队出发。进了丛林走不多久,头顶上便枝桠相接,形成了一条拱廊;到他们拐过第一道河湾的时候,拱廊早已变成了隧道,密密的林木就是这隧道的两壁,黏糊糊的淤泥就是这隧道的路基。阳光穿过盘错丛杂的藤萝苍苔、繁枝茂叶,筛落到地面时已经吸饱了丛林的色彩,成为一派微绿幽幽,宛如绿丝绒的茸光。那淡淡的光线缥缈不定、袅袅似烟,像是透过大教堂结构奥妙的圆顶折射下来的一般。四面八方尽是丛莽,望去一片幽暗,传来沙沙的声音。他们不但满耳朵是声音,而且满鼻子是气味,丛林里的一切精华宝贝都集中到了一块儿,逼着他们“赏光”。那阴湿的野草味儿、那疑似大粪的腐臭、那菌菌蕈蕈的刺鼻的潮气,熏得他们昏天黑地,他们只能强自忍住,胸口难受得都快恶心了。雷德嘀咕了一声:“真他妈的臭气冲天!”本来他们长住在丛林里,早已久而不闻其臭,但是昨天夜里到了海上,鼻子却又一下子通畅了。他们敢情已经忘了,丛林里的空气就是这样令人窒息!就是这样黏糊糊的,死死堵着人的嗓子眼儿!

    “这股臭味,很像个黑人娘们。”威尔逊煞有介事地说。

    布朗一阵神经质的狂笑。“你几时又开过这号洋荤啦?”不过他心里却不安了好一阵子,这股长年自腐自化的钻鼻恶臭,使他感到此去前途可虑。

    河水弯弯曲曲地往丛林深处钻去。他们早已忘了刚才河口的那一派阳光灿烂的景象。耳朵里只听见小虫小兽狂奔急窜的簌簌声,蚊群时而突施袭击的刺耳的嗡嗡声,还有那咿咿哑哑喧闹不休的,是猴子和长尾小鹦鹉。他们汗出如浆,虽然才走了几百码路,可是丛林里风也不透,实在够他们受用的,军服上背包带扣紧的地方早就印出了两摊黑黑的汗迹,愈化愈大。清早丛林里水雾弥漫;一迈腿,那齐腰高的雾气就往两旁一闪,等身体过去以后,才又不慌不忙缓缓闭拢,好像一条蜒蚰慢慢蠕动着身子似的。队伍头上的尖兵更不好当,他们每迈一步都需要拿出非凡的意志的力量。一路上恶心得浑身打颤不说,还常常得停下来喘口气。四下里到处湿得可以滴下水来。一丛丛竹子直长到河边,芜杂的荒藤野蔓缠住了飘带似的纤巧的竹叶。灌木乱丛都长到了大树的树干上,比他们的头还高。脚下细根纠结,小石累累,中间沉积着河水带来的黑黑的淤泥。岸边有涓涓细流,其声淙淙可听,可惜丛林里惊起的飞鸟一片聒噪,加上飞虫一个劲儿直嗡嗡,闹得人也难以听清了。

    渐渐的,大家终于都觉得他们的加料防水靴透水了,有时得蹚一段较深的水,水可以直溅到膝头上。背包沉重起来了,胳膊发麻了,腰背也酸痛了。各人的口粮和行李一般都有三十磅重,加上两壶水、十夹子弹、两三颗手榴弹,以及枪支砍刀,这一身配备的总重量就有近六十磅,相当于一只很重的箱子了。他们大多刚走了几百码就感到累了,走到半英里左右已是身困体乏、气喘吁吁了,体力差些的已经渐渐尝到力不从心的苦楚了。那密密的榛莽,那瘴雾,那清晰的簌簌的响动,那撩人的飞虫,已经不再像原先那样使他们只觉得可憎可怕了。他们已经不太理会面前这片不祥的荒山野地了,穿林海如探山洞的那种模模糊糊无以名之的兴奋感和恐怖感已经剩下不多了,到最后终于都化为一个执着而苦恼的念头,就是得坚持走下去。尽管克洛夫特才教训过一顿,他们的脑袋还是渐渐低了下去,眼睛也只望着脚下了。

    河渐渐窄了,岸边长带般的浅水滩也缩成了窄窄的一条,只有羊肠小径那么宽了。他们感到地势渐渐高起来了。刚才河上已经出现过几处小瀑布,还出现过一处水流湍急的乱石小滩。脚下的小石子渐渐变成了河沙,河沙又渐渐变成了烂泥。队伍跟河愈靠愈拢了,后来树丛蔓枝终于渐渐打着了他们,弄得他们路也不好走了。这一来他们前进的速度就愈加慢得多了。

    拐过弯来,队伍停下观察了一下前面的地形。这儿乱树已经长到水里,克洛夫特考虑了一番以后,决定蹚水到河心去试一试。他下水走出了五码远就站住了。水都快漫到他的腰了,大个大个的旋涡绕着他的身子直打转。他喊了声:“不行,还是得靠岸走,少尉。”于是就紧靠岸边,抓着树枝,一步步挣扎着往前走,可水还是把他大腿都淹没了。队伍在靠岸处拉成长长的一串,吃力地跟着他走去。这以后的几百码路,就是这样一把把抓住就近的矮树,连扯带拉的,在河里顶着激流一步步挪过去的。肩上的枪老是滑下来,差点儿浸了水;一脚脚踩进黏滑的河泥,也实在有点恶心。他们个个汗流浃背,弄得衬衫也跟裤子一样湿透了。走得劳累,空气闷湿,这些固然都是因素,不过他们的汗有些却是急出来的。这条河真可说是桀骜不驯、猛不可当,他们觉得脚下老是像有一头野兽在张口咬来似的,心里急得都快疯了。手不断擦着荆棘和边缘锋利的树叶,都出血了,背上的包更是压得他们够受。

    他们就这样一直走到河又变宽,水也浅些了。这里的水流就不是那么急了,他们蹚着齐膝深的河水,走得也快些了。又拐了几个弯,迎面出现了一方平坦宽广的大岩石,河到了这里绕着岩石一曲。于是侯恩就下令在此稍歇。

    大家都扑腾倒下,几分钟没有动一动、吭一声。侯恩心里有点着急,他觉得自己有些疲劳过度的前驱症状,心怦怦乱跳,手也有点发抖。他仰面朝天躺在那儿,两眼隔胸望着急速起伏的肚子。心里说:我情况不佳啊。确实不佳!今后这一两天,特别是今天第一天,肯定是不好过的,他已经有好久没锻炼身体了。不过过两天估计就可以适应过来,他相信自己身体的底子还是不错的。

    他对当尖兵的紧张心理也渐渐习惯了。领头的人总是比较难当的。在行军中他也不知停下过多少次了:冷不防听到个响动就会打个闪缩,蹦出只虫子来在面前窜过就会吓得他一哆嗦。他还看到了几只超巨蜘蛛,个儿都有胡桃那么大,腿伸出来有他挺直的指头那么长。看到这样的东西谁都会心里发毛的,他发现马丁内兹和布朗就跟他一样见不得这种玩意儿。人迹不至的地方总有那么一种特殊的气息,让人觉得害怕。再要往里去,可真有点寸步难行呢。

    但是克洛夫特却没有露出过太大的不安。这个克洛夫特,的确有两下子。自己要是不注意些的话,这支队伍实际的指挥权还会照旧操在他的手里。不过伤脑筋的就是此人懂得要比自己多,跟他唱反调简直就是自己找钉子碰。要不是个树林子里的行家,今天怎么带得了这段路呢!

    侯恩坐起身来四下一看。弟兄们都还摊手摊脚地躺在岩石上,静静养神。也有几个在那里说话,或者手拿小石片在那里打水漂儿,梵尔生见有棵斜树伸出在头顶上,正探起了手用心地在那里摘叶子。侯恩看了看表。已经歇了五分钟了,再歇上十分钟也不会嫌多的。还是让大家好好歇一下吧。他伸了伸懒腰,从水壶里吸口水漱了漱口,跟米尼塔,还有戈尔斯坦,在一起聊了一阵。

    喘过气来以后,布朗就跟马丁内兹扯开了。

    布朗闷闷不乐,脚上的“丛林疮”又痛又痒,他知道走下去还要不好受。怀着一肚子的无可奈何,心里胡思乱想:这会儿要是能光着脚晒晒太阳,把疮口的脓水晒干了,该有多惬意啊。

    “这个要命的差使,苦啊。”他叹了口气说。

    马丁内兹点点头,“要跑上五天,够长的啦。”

    布朗压低了嗓门:“你觉得这个新来的少尉怎么样?”

    “没啥。”马丁内兹把肩膀一耸,“人还不错嘛。”他觉得自己答话得提防着点。人家都知道他跟克洛夫特好,他估计人家也一定会以为他对侯恩抱有反感。以前跟着克洛夫特,倒也顺顺当当的。当下他就又说:“要说的话或许就是太和气了点。当排长的,心肠不硬不行。”

    “看这小子的模样,弄得不好恐怕倒是很扎手的。”布朗说。他对侯恩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看法。布朗对克洛夫特也并不是特别喜欢,他看得出克洛夫特是瞧不起他的,不过在克洛夫特手下至少还能有个安稳的局面。可如今新来了一个少尉,他就得留神了,就得处处卖足力气干了,即使这样说不定还讨不了他的好呢。不过布朗当时又婉转地说:“可他似乎又像个好人。”其实他的心里还另有个疙瘩。他点上了一支烟,一路走得吃力,至今气透大了还会牵动胸肋隐隐作痛,所以喷一口烟都战战兢兢。这个烟抽着实在也毫无味道,不过他还是依然抽下去。“我不跟你说假话,‘日本囮子’,”突然他脱口说道,“逢到外出执行任务,比方今天这样,我心里就巴不得能当个小兵。那帮小子以为咱们的日子好过,特别是新补进来的那帮小子,他们总以为当士官舒服得很,仿佛当了士官就可以成天歇着不干事似的。”他摸了摸下巴上的“丛林疮”。“见他们的鬼!他们不知道咱们肩上的责任有多重啊。比如拿史坦利来说吧,这个小子屁事也没经过一桩,所以他的心大着哩,他就巴巴地盼着高升。我告诉你说,‘日本囮子’,我刚提升中士那阵子,心里也是蛮得意的,可现在要是再让我这么从头干一趟的话,当不当这个中士我还要考虑考虑呢。”

    马丁内兹耸耸肩膀,心里偷偷觉得好笑,嘴里却说:“士官难当哪。”

    “就是这话,难当!”布朗从横在岩石顶上的一根树枝上摘下一片叶子,放在嘴里边嚼边想,过了会儿才又说:“自己感到能力不足,心里就会发慌。你瞧,我跟你老兄还是谈得来的,因为你老兄是个明白人啦,可你倒说说,现在要是再让你这么从头干一趟,你这中士还当不当?”

    “这话难说。”其实马丁内兹的心意是很坚决的:哪能不当呢。他眼前仿佛又闪现出自己草绿色军装上的“三道头”臂章,内心还油然升起一种特有的略带点不安的自豪感。

    “我说‘日本囮子’,你知道我怕的是什么?跟你说了吧,我的劲都不知哪儿去啦。有时候我真担心我会彻底垮下来,弄得一点工作也做不得。你明白不明白我的意思?”布朗为了这事常常暗自发愁。现在自己说了出来,心里倒感到痛快了些,这样就预先留了个伏笔,以后万一发觉他有什么失职,也可以减轻一些责任。他拿块小石片往水面上斜斜一扔,看着跳跃的石子激起一连串波纹。

    马丁内兹对布朗暗暗感到轻蔑。看到布朗害怕,他止不住得意,心想:“日本囮子”虽说也害怕,可……可“日本囮子”从来没有打退堂鼓的事。

    布朗又接下去说了:“其实最可怕的倒还不是自己掉脑袋,真格的,脑袋掉了倒也啥都不知道了。可万一碰到手下弟兄吃了枪子儿,而责任又在你这个带班的,那才真叫要命呢。咳,这一下你的脑袋瓜子就别想再有安生日子了。我问你,在穆托美岛上有一次作战,咱们排牺牲了麦弗森,你还记得吗?当时按我的处境,我确实一点办法也没有,可叫我眼睁睁地就那样离开他,丢下了他自己逃走,你知道我心里是怎么个滋味?”布朗烦躁得一抬手,把烟都扔了。“当个中士,才不像人家吹的那么美呢。我刚参军的时候也一心巴望提升,可后来心里就常常嘀咕了:提升了又有什么好呢?”他沉思了片刻,叹息一声:“唉,话也难说!人的天性就是这样,我这会儿要是还当个列兵的话,大概又是一肚子的不高兴了。当个中士到底还是有些意思的。”他每说到这句话心里总是喜滋滋的。“那就表示你还有点儿不同于一般的地方。说实在的,我感到自己肩上责任很重。我是决不打退堂鼓的。不管赴汤蹈火,我只知一个心眼儿干下去,因为我吃了这份饷就应该这样做。”他说得有点动感情了。“当了中士,也就表示人家信任你,我决不辜负人家对我的信任,我绝对不是那号人。我觉得做那号人最可耻了。”

    “是得好好干下去。”马丁内兹说。

    “就是这话。我拿了政府这么些钱,要是还吊儿郎当的话,我成了什么人了?真的,‘日本囮子’,我说的是真心话,你我的家乡都是国内有数的好地方,我要是弄得脸上无光的话,将来回到家乡可怎么好意思去见乡亲邻里?当然从我个人来说,我因为是堪萨斯人,所以对堪萨斯的感情就超过了对得克萨斯的感情,不过堪萨斯也好,得克萨斯也好,在全国这许多州里算起来,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地方。马丁内兹,你跟人说起你是得克萨斯人,绝对用不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对。”马丁内兹听到得克萨斯人这几个字,心里觉得一热乎。他喜欢以得克萨斯人自居,可就是从来不敢以得克萨斯人自称。他心底的深处总萦结着那么一种恐惧,总忘不了那班慢声懒气、眼神冰冷的白人大汉。他怕的是他一旦自称得克萨斯人,那班人的脸色就会变得那么难看。所以他的一团兴致当时很快就烟消火灭,内心只觉得不自在。他虽然自知他这个士官肯定要比布朗高明,可总是安不下心来。布朗的那种自信的神气,他就摆不出来,跟这种人说话,他口一开心就虚。马丁内兹就像一个自知比主子高明的奴仆,怨气只能按压在胸中,心里又是鄙夷,又是愁闷。

    他当下就又应道:“的确是好地方。”他感到闷闷不乐,不想再跟布朗说话。过了会儿,就含糊打了个招呼,管自到克洛夫特那儿去了。

    布朗回过头来四下一看,发现他们刚才说话的时候,波兰克就在近处躺着,此刻看他还闭着眼呢。布朗把他轻轻一推:“你睡着啦,波兰克?”

    “嗯?”波兰克坐起来打了个呵欠,“喔,八成儿是睡着了。”其实他根本没有睡着,一直在听他们说话呢。他总觉得背地里听人家说话自有一种说不出的乐趣。波兰克爱偷听,倒不一定是想从中捞到什么直接的好处,主要还是觉得偷听有趣。有一次他就对米尼塔说过:“不这样就没法了解一个人。”如今他又打了个呵欠,说道:“我不睡,只是稍微闭闭眼。怎么,又要上路了?”

    “大概马上就要上路了。”布朗说。马丁内兹对他的轻蔑他觉察到了,他心里很不自在,拼命想使自己平静下来。他在波兰克身边一躺,递给对方一支烟。

    波兰克推辞了:“我不抽了,还是好好歇会儿吧。前面还有好长的路呢。”

    “这话倒是不假,”布朗说,“你看,我老是想法照顾班里弟兄,一直不行军不作战,结果怕是反而不好呢。你看你,就给惯坏了。”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在说大话。布朗现在自己也相信了,他对班里弟兄有多体恤,想着想着还感到挺得意的。

    “照顾我们,怎么不是好事呢。我们都是很感激的。”波兰克嘴上这么说,肚子里却直骂:放他娘的屁!他觉得布朗这个人倒是挺有意思的。这样的人天下独多。为了臂章上添几道“杠杠”,可以不惜做个小人,等到“杠杠”到了手,就要打主意在别人面前充正经人了。波兰克托着那长尖下巴,把遮在额前的几绺硬直的金发往旁边一撩,又接着说道:“我这话绝不是骗你。你以为班里弟兄不知道你想方设法照应了我们,其实你的好心我们都是很明白的。”

    布朗尽管疑心波兰克说的未必是真心话,心里却还是乐滋滋的。他说:“好,我坦白跟你说。你派到排里虽然才几个月,我却早就注意上你了。你挺机灵的,波兰克,而且有个好处——不多嘴。”

    波兰克把肩膀一耸,“我又不想调皮捣蛋。”

    “你倒看看我的工作有多难做。我得让你们弟兄大家都高高兴兴。你也许不知道,操典上就规定有这么一条,白纸黑字说得清清楚楚。我照应了班里的弟兄,我想弟兄们总也会照应我吧。”

    “那当然,我们一定对你全力支持。”其实波兰克心里想的却是:头头想要你说的话,你不说是呆鸟。

    布朗还在没话找话说。“当士官的往往会干出许多浑蛋事来,可我不能亏待了自己的弟兄。”

    波兰克心想:他到底想要打我什么主意?可嘴上却还是应道:“当士官就得这样。”

    “是啊,可很多当士官的就不明白这个道理。这副担子压在肩上也确实不好受。那个伤脑筋啊,你是体会不到的。我倒并不是怕伤这份脑筋,因为说实在话吧,要想上进就非得苦干不可。这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

    “是这话。”波兰克搔头皮了。

    “比方说史坦利吧,这人就是小算盘太精。你不知道,他以前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的时候还做过些手脚,那算计才叫精哩。”布朗把事情的经过都告诉了波兰克,临了说道:“这种算计,精是精了,可到底是取祸之道。弄得心上老是有块心病,一旦露了馅的话,就有得头痛了。”

    “可不。”波兰克觉得自己原先小看了史坦利。从这件事上,倒大可以看出史坦利的为人。史坦利的脑筋要比布朗灵得多了。波兰克心想:哼,布朗这个家伙,将来顶多只能做个小小的加油站老板,可他还自以为有经营事业的大才哩。还是史坦利有门儿。做事不怕耍些小花招,只要守口如瓶,照样可以平安无事。

    “好啦,弟兄们,该走啦!”少尉在喊了。

    波兰克做了个鬼脸,爬起身来。心想:这个少尉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话,他就应当来个向后转,让我们就在海边晒晒太阳,等登陆艇来接,那才是办法。不过他嘴上却只是说了声:“我正需要练练脚劲呢。”倒把布朗逗笑了。

    河水还是浅浅的,这样又顺利地走了几百码。布朗和波兰克一边走,一边还说着闲话。布朗说:“我小时候常常喜欢胡思乱想,净想结婚成家、生儿育女这一套,可是等到稍微懂了点事以后,就看出问题来了,敢情这天底下靠得住的女人是不多的。”

    波兰克心想:布朗这种家伙,会不叫娘们给套住脖子才怪呢。只要当着他的面对他唯命是从的,他就当是十全十美的女人了。

    “是不多,”布朗又接着说,“一个人年纪大些以后,头脑里幻想就少了,就懂得了世界上靠得住的东西实在不多。”他说这几句话大有不胜辛酸、一吐方快之感。“我告诉你说,只有钱这玩意儿才最宝贵。你只要看看做大买卖的赚了钱的那个乐儿,就知道了。在大饭店里请起客来啊,有一些场面我到今天还忘不了。宴会上的那班风流娘们,那个乐儿,哎呀,甭提了!”

    “参加这样的宴会是够快活的。”波兰克接口说。他也想起了他那位彩票老板“左撇子”里佐办的一次宴会。波兰克闭了闭眼,觉得微微有些动情。那个金发的妞儿,可真有她的。“那可真是没说的!”

    布朗说:“我将来退了伍以后,我就要拼命去挣钱。东游西荡的日子,我算是过腻了。”

    “是啊,千好万好,不如有钱好。”

    布朗看了一眼在他身边小步蹚水的波兰克。心想:波兰克这小子,人倒不是个坏人,可惜长得又瘦又小,又没有念过书,恐怕是一辈子也出不了头的了。当下他就问道:“波兰克,你打算将来干什么?”

    波兰克听出这口气里有些居高临下的味道。他没好气地说:“我是只好混呗。”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不觉皱起了眉头,好像挨了一鞭子。自己的爸爸是个傻得可怜的波兰佬,穷了一辈子。不过他想了想,觉得这又有什么!穷,能吃苦耐劳嘛。布朗这种人,一谈起来天花乱坠,其实真有发财门道的,才不会嚷嚷呢。芝加哥就是个发财的好地方。那才称得上是个大码头。不仅女人多,而且熙熙攘攘,干大事业的也多。这时候他嘴里却忽然蹦出了一句:“这倒霉的乱树林子,谁受得了!”——原来这一段河深些,水漫到腿弯里觉得痒痒的。要不是当了兵的话,自己这会儿也许就在卡勃里斯基手下当差了。波兰克想到这里,不由得长长地“唉”了一声。

    可布朗这时已经完全泄了气。他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会这样泄气的,不过,林子里不通风,再加水流的阻力又大,反正也早已把他的体力都消耗完了。他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心寒。嘴里却说:“伙计啊,这要命的背包真讨厌死了!”

    河面不断高起,出现了一连串的小瀑布。拐过了一道弯,河水骤然势猛流急,险些把大家都冲倒了。这里的水冷得吓人,大家都纷纷向岸边逃去,拉住了紧贴在河边的密密实实的乱树。克洛夫特大声呼叫:“走啊!不能停啊!”河岸有五英尺来高,贴着岸不容易走。身子得紧靠着湿乎乎的泥坡,眼睛只勉强与林子里的地面平齐。他们一个个伸长了手臂,每次都得抓住个树根使劲一拉,才能借势跨出一步,胸口难免跟泥坡碰擦,脚得一路顶着水往前拖。手上脸上都划破了,军用工装上沾满了泥污。这样的路,走了有十来分钟。

    河面又平坦了,他们就稍离岸边,在三五尺外拉成一行,吃力地踩着河泥,缓缓前进。耳边时而传来林莽里杂乱而清晰的簌簌的响动,时而可以听见鸟鸣兽叫,河水潺潺,可是更有不绝于耳的,那就是自己干焦的嗓子眼里发出的呜咽。他们都已经疲惫不堪。体质差些的,手脚早已不像原先那样灵活自如了,背包压得他们腰弯腿软,在水流里走起来一步一摇,有时竟要打上好几个晃,才能勉强在一个地方站稳。

    前面又是一道激流,看那里的岩石之多、水流之急,要靠两只脚涉水而过是不可能的。克洛夫特和侯恩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商量完后克洛夫特便带了布朗爬到岸上,他独自挥斧开路,进了丛林,走不多远便砍下了几根粗藤,结结实实打上几个大结,连成了一长条。他一边把藤索的一头往自己腰里系,一边说:“少尉,我到对岸去。”

    侯恩摇摇头。这一路上实际已经变成克洛夫特在带队了!可如今这件小事他自己能对付。他就说:“还是我来试试吧,上士。”

    克洛夫特耸了耸肩膀。

    侯恩把藤索在腰里系好,闯进激流。他想把藤索去拴在对岸的上游不远处,只要藤索在那儿一拴好,部下就好比得了根救生索。但是想起来容易,实际做起来就难多了。他的背包和卡宾枪都已交给了克洛夫特,可是即使这样一身轻装,过河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激流里走,处处有礁石绊脚,他就曾多次失足滑倒,有一次还全身倒在水里,一肩膀重重地撞在礁石上,痛得差点儿昏了过去,赶紧探出头来,没命地直喘粗气。五十码的距离,就走了近三分钟,到得对岸,早已累得筋疲力尽了。他扑在那里足有半分钟动弹不得,在河里不免吃了几口水,所以又喘又咳。好容易才站起身来,把藤索的这一头在一棵树上缚好,另一头则由布朗找了一簇粗壮的矮树,给拴在树根上。

    克洛夫特第一个过,身上除了自己的装备,还带着侯恩的背包和枪。其他的人也都慢慢地一一扶着藤索,死挨活撑过了河。有的拿背包带往藤索上一套,一把把地抓着藤索一路使劲往前挪,脚在浪沫飞溅的激流里乱踩,有时为了要避开礁石,还得提心吊胆觅隙下脚。在水里要是能站直了的话,水其实也才及大腿,可是他们到了对岸却没有一个不是弄得浑身湿透的。过了激流,看见有一小片水流回旋之处,他们就集合在那儿,气喘吁吁地在水里一坐,再也没有一点力气了。

    “老天乖乖!”时不时地还会有人悄悄发出这样的惊叹。这道激流水势实在厉害。刚才顺着藤索过来的时候,他们个个都是暗里横了心的,只当这一回是非淹死不可的了!

    歇息了十分钟以后,又重新出发了。暂时没有再遇上激流,可是这一段的河床是层层高起的一连串大岩块,每过十码到十五码就得爬一层,每层都有一腰高,底面是岩质平地,河水也只几寸深,走起来却不得不小心翼翼,走完一层再上一层。他们的枪支十之八九都已先后着了水,靠“匙把”插在子弹带上的手榴弹又老是要往水里掉。含含糊糊的咒天骂地声此起彼落,一路不绝。

    河愈来愈窄了。如今有的地方两岸相距只五码宽了,横在头顶上的丫杈已经低到擦着了他们的脸。繁密的枝枝叶叶逼得他们弯下了腰,肚子几乎贴着了岩面,就这样,又接着走了四分之一英里光景。为了渡过刚才的激流,他们早就把力气都花完了,多数人已经连腿都抬不起来。一层走完又要爬上一层,他们只好把身子朝前一层的边上一扑,两脚向后一挺,才借势翻了上去,那种姿势就像鲑鱼拼着命逆流而上,要到上游去产卵似的。河的两边渐渐出现了支流,每隔几百码就有一条小溪小涧从丛林里流出来,克洛夫特见了总要停下来察看一番,看过再继续往前走。侯恩才做了单身过激流的“表演”以后,也情愿让克洛夫特暂时再带会儿队了。他跟着队伍苦苦地走在后边,到现在还没喘过气来呢。

    到了一处,河水分成了两股。克洛夫特考虑了一下。丛林里不见天日,除了他和马丁内兹以外根本谁也辨不清东西南北。他早就注意到这一带大一些的树木都向西北偏斜。他用指南针测定过。他断定那准是树木尚未长成的时候遇上了一场大飓风,给吹歪了的。他觉得凭这一点来辨别方向倒靠得住,所以这一上午他一边顺着河走,一边就暗暗留意队伍前进的方向。他估计此刻肯定已经非常接近丛林的尽头,脚下走过的路肯定已有三英里以上。本来这条河总的方向是通向丘陵地带的,不过现在临到这个岔口,他却决定不了该跟着哪边的溪水走了,两道小溪都是折向横里去的,傍着连绵的丘陵在丛林里蜿蜒流上三五里,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他跟马丁内兹商量了一下,马丁内兹就在河边找了一棵高大的树,决定爬上去看一看。

    他抓住缠绕在树上的藤蔓,踩着树干上的疤节,攀了上去。攀到了最上边的分杈处,便登上一根大树枝,小心在意地一步一挪,向枝头爬去。直爬到高高的枝梢,才停下来对地形做了一番观察。丛林铺展在脚下,像一片绿丝绒那么毛茸茸的。河已经看不见,但是可以看见由此往前不到半英里,丛林就遽然而止,出现在前面的是一片光秃秃的黄山冈,连绵不断,一路升高,直伸向远处穴河山的山腰里。马丁内兹掏出指南针来测定了一下方向,心里止不住感到得意:做这种工作,他可是老手了。

    爬下树来,就找克洛夫特和少尉汇报。他指着一边的小溪说:“咱们可以顺着这边的河走,走上大约两三百码,再自己开路前进。”说完又朝刚才所见的空旷山地那边一指:“那边山里没有河。”

    “好极了,‘日本囮子’。”克洛夫特高兴了。情况固然不出他的所料。

    队伍又出发了。马丁内兹选中的那条小溪窄得很,头上枝丫交横,几乎把河面全封没了。过了百来码,就只能手脚并用,在水里爬了。树叶和荆棘经常挂到水里,还得低头躲过。又过不多久,小溪窄得只像一条小道了,溪水也渐渐化成了许多细流,看得出都是从树林子里岩石缝中缓缓渗出来的。行不到小半英里,克洛夫特决定自己开路了,因为小溪拐了个弯,回头又朝大海的方向而去,再顺着河走已经没有意思了。

    他就对侯恩说:“我打算把全排分成几个组,轮流开路,不过咱们两个就不编进去了,因为事情肯定有咱们俩干的。”

    侯恩还在那儿直喘气。他不知道按一般惯例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再说他累成这样,也无心过问了。“你就瞧着办吧,上士。”不过事后他内心却有点不安。跟克洛夫特一起共事,一不小心,就会什么事都由他说了算。

    克洛夫特凭着指南针目测了一下预定的行进方向,看到约莫五十码以外的矮树丛中耸立着一棵大树,作为前进的目标十分合适。他就把全排弟兄都招到身边,把他们四个人一组,分成三组。他对大家说:“咱们从现在开始,要自己开路了。第一步,先以那棵大树的左方十码处作为目标。每个组每次干五分钟,休息十分钟。这事也用不到咱们干一天的,所以大家可别泡蘑菇。现在先休息十分钟,休息完就动手,布朗,回头你那一组先上。”

    前面还足有小半英里深的密林,得从中开出一条路来,荒藤野蔓、矮树竹丛都得打开,遇到大些的树就绕过,密密层层的荆棘丛中也得去闯一闯。这种活儿是干不快的,而且又腻味。每次两人一对并肩而进,手里挥动砍刀向遮天盖地的枝叶砍去,脚下凡是可以踩倒的就统统踩倒。碰到草木稀疏些的地方进展就快,可是一旦遇上了杂乱的竹林,就得停下来一寸寸地啃了,这样平均起来一分钟就只能走上两码左右。他们顺着河走了三个钟点,到中午时分算来又已开了两小时的路,这两小时,总共才走了两三百码。不过他们也并不介意;现在大家一刻钟只要干上两三分钟的活儿,身上疲劳的感觉渐渐都消失了。没轮到干活的时候,就在开出来的小路上一躺,说说笑话,趁此歇上会儿。想起丛林已快走到尽头,他们都满心欢喜,内心自然而然地认为,到了空旷的丘陵地带便没问题了。在河里滚泥蹚水走得那么艰苦,几次三番以为到不了头了,而今居然走了过来,他们心里是又得意又欢喜,有些本来不抱希望的人现在也乐观起来,觉得完成这个侦察任务看来是有指望的了。

    然而罗思和米尼塔却很苦恼。米尼塔在医院里折腾了一个星期,身体一直不好;罗思则是向来体弱的。河里的长途行军,把他们俩简直给累垮了;他们早已疲劳过了头,停下来歇会儿已经无补于事了,如今再要干这开路的力气活儿,那真是其苦难言。罗思干了才半分钟,砍刀还只砍了三四下,胳膊就已经抬不起来了。砍刀提在手里,觉得就像斧头那么沉。他只能用双手勉强举起,有气无力地任其一刀落下去,管它是树枝还是藤蔓。每次只要砍上半分钟,十个指头就会汗津津的骨软筋酥,刀子就会脱手而出,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米尼塔指头上起了泡,刀柄磨得掌心生疼,手上的疮也都给擦破了,疮口里渗进了汗水。他手粗脚笨,看到是棵小树就狠命砍去,见愈是砍不掉就愈是发狠,结果累得心慌气急,只好停下手来,抽抽噎噎地对着面前这片湿乎乎牵丝扳藤的草蔓乱树直骂。他和罗思正好搭档,两人一块儿给紧紧地挤在那夹道一般的小径上。双方都精疲力竭了,所以彼此不时相撞,撞一次米尼塔就要气冲冲骂上一通。他们俩谁看着谁都讨厌,那深恶痛绝的程度也不下于他们恨这片丛林,恨这趟侦察任务,不下于他们恨克洛夫特。米尼塔见克洛夫特不跟大家一起开路,暗暗憋着一肚子的气;此刻在他的怨气中这是最主要的一条了。他私下嘀咕:“克洛夫特这小子倒是舒服,叫我们这样干那样干,自己却不动手。大家都干得累死累活的,我看他吃力个屁!我要是当排里的当家上士,我就不会这样对待弟兄们。我就跟大家同甘共苦,有活一起干。”

    里奇斯和戈尔斯坦站在他们背后五六码处。他们四个人是一组,论理这五分钟一班的活儿他们两对应该各干一半。可是干了一两个小时以后,戈尔斯坦和里奇斯这一对渐渐就得每次干三分钟,以至四分钟了。里奇斯看着米尼塔和罗思这样挥刀乱砍,心里就有了气。他老是要数落他们:“真格的,你们城里人难道连这么一把小小的刀子都不会使?”

    米尼塔他们气喘吁吁,怒火直冒,也不搭理,这一下里奇斯就越发来了气。他很敏感,别人和自己只要待遇上有一点不公,他都看在眼里。他认为自己和戈尔斯坦多干,米尼塔他们少干,实在太不公道了。所以嘴里就不时埋怨:“我跟你们一样干了那么重的活儿,一样在河里走着来,你们凭什么把活儿都往我和戈尔斯坦的身上推,这不是岂有此理吗!”

    “放你的屁!”米尼塔拉大嗓门顶了他一句。

    克洛夫特从背后走了过来,问道:“你们怎么回事?”

    “没啥。”里奇斯慢了半拍才回答。他放开了那条马一样的嗓子哈哈一笑,说:“嘿嘿,说上两句闲话罢了。”他尽管很生米尼塔和罗思的气,却并不想向克洛夫特告状。大家毕竟都是一个组里的人;告自己同组伙伴的状,这在里奇斯看来是伤天害理的行为。所以他就一再声明:“没啥大不了的。”

    “我可以告诉你,米尼塔,”克洛夫特是满面的轻蔑,“我带过的弟兄不少,可还是第一次碰到你和罗思这样窝囊、这样不上进的一对活宝。你们两个趁早给我注意点儿,别这么吊儿郎当的。”他的话口气冰冷、一字一板,有如给了他们劈面一鞭。

    米尼塔一旦给逼得急了,胆子大起来可也是惊人的。他扔下了砍刀,就冲着克洛夫特发作起来。“你呢,我怎么没看见你干活呀?你倒是挺舒服的……”他气得话都说不上来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叨叨,“我怎么没看见你干活呀?”

    克洛夫特心想:这个纽约娃娃好厉害!他气呼呼地瞅了米尼塔一眼。“下回再要过河,少尉的背包你给背过去,就免你干活。”说完却又很生自己的气:这话回答得都是多余的!他一时气得不觉背过了脸去。他所以自己不做这开路的苦工,无非是因为作为排里的当家上士,他觉得自己必须多保存一些体力。刚才侯恩抢着要先过激流,他是没有意料到的,后来他扶着藤索过去,才知道那要花多少力气。这就提醒了他,使他暗暗上了心。克洛夫特知道,这支队伍目前还是在他的掌握之下……但是侯恩一旦摸出了一些经验以后,看来就要自己来当家了。

    不过说实在的,克洛夫特便是对自己也决不承认他有这种想法。他熟悉部队里的那一套,知道自己对侯恩怀恨是危险的,也知道自己要是搞了小动作的话,追究起动机来多半是经不起审查的。他做事一向自问理不亏、心不虚,可是这一回,他却感觉到自己经不起扪心自问了,为此他就窝着一肚子的气。当下他就又转过脸来,大步抢到米尼塔跟前,气势汹汹地盯住了他。“妈的!你这小子还说不说怪话啦?”

    米尼塔不敢回嘴,勉强壮壮胆子,盯还了他一眼,却终究沉不住气,把眼睛垂了下去。他招呼罗思说:“算了,咱们干活吧。”两人捡起了砍刀,又开起路来。克洛夫特看了他们半晌,也转身走了,顺着刚开出来的小路,回到队伍里。

    罗思觉得这事都应该怪自己。老是摆脱不掉的那种啮心的不争气之感,顿时又笼罩在他的心头。他暗暗自怨自艾:我真是百无一用!他一刀砍下去,砰的一声,把刀子都震飞了。“喔唷!”他一腔凄楚,只好弯下腰去捡起来。

    里奇斯对他说:“你还是快停下吧。”他就提起一把砍刀,同戈尔斯坦并排干了起来。里奇斯不慌不忙、若无其事地一刀刀向矮树丛砍去,那粗短的身材似乎也就变得不那么难看了,体态之间显得那么刚健利索。从背后看去,就像一头野兽在那里做窝。他心里没有别的想法,他就为自己力气大而感到自豪。饱满的肌肉一张一弛,背上汗水淋淋,他就感到其乐无穷。他只顾埋头苦干,不久就陶醉在自己周身的汗味里了。

    戈尔斯坦也觉得干这活不算什么,他手挥脚踩,得心应手,心中也很得意,不过他这份自得的心情就不那么单纯了。这里边还不免掺杂着好些对体力劳动的偏见。他心里闷闷地想:我这辈子找来找去,就尽是我的这种体力活儿。他卖过报,干过货栈里的差事,也当过焊工,却从来没有干过一行可以不必沾上两手脏的高尚职业,这一直是他心头的一个疙瘩。他这种偏见根子极深,从小留下的种种记忆,信奉的许多格言,养成了他今天的这种观念。他跟里奇斯合作得十分默契,内心却又是兴奋又是不屑。他心想:里奇斯干这个倒正合适,他是个庄稼人,不过我不一样,我希望我的工作总还要高尚一些。他有点可怜自己了:只怪自己命运不济。我要是能好好念上点书,胸中有点学问,也不会弄到今天这样的境地了。

    正想得心烦,下面一个组来接班了。他拖着沉重的步子,顺着小道,回到自己放枪支背包的地方,独自坐在那里发起闷来。哎,不然的话我真大有可为啊。他只觉得像平地起了波澜,胸中涌起了无限的伤感,透心彻髓。他可怜自己,但是这怜悯的心理渐渐强烈起来,扩大开来,使他又进而感到世人无不可怜。他在心里直念叨:唉!做人苦哪,做人苦哪。他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要这样慨叹,这句话似乎已经被他奉为至理名言,融入他的血肉了。

    这种心情的变化,戈尔斯坦并不感到意外,对此他已经习惯了,觉得倒也有意思。有时他一连几天情绪都很不错,见了谁都不觉得讨厌,派下来什么任务都干得很高兴,可是突然,简直是莫名其妙的,为了一点似乎早已算不得什么的缘故,他却会马上触发起一片哀愁,无法排解。

    此刻他就沉浸在怅惘之中。唉,做人有什么意思呢?生在世上为的是什么,孜孜不息又有什么用?人不过是朝而生,暮即死,还能有什么呢?他摇了摇头。就看列文家吧,他们的儿子多有出息,考得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奖学金,可是曾几何时就在一场车祸中送了命。有什么用呢?图个什么呢?老夫妻俩为了送儿子上学,平日有多勤劳啊。他跟列文家只是泛泛之交,可也忍不住想哭了。天意为什么一定要如此呀?一时大大小小的伤心事儿接二连三纷至沓来,叫他想得如痴如醉。他想起当年自己的家境一度非常贫寒,妈妈丢了一副手套就像丢了一件宝贝。他又叹起气来:唉!做人真是苦哪。远的不去说了,就看这侦察排,眼下要去执行这样一个侦察任务。即便是克洛夫特吧,干得这样起劲又能得到些什么呢?人不过是朝而生,暮即死。他总觉得自己懂这个道理,比别人都要高明。想到这里,他又直摇头了。

    米尼塔坐在他身边,就问:“你怎么啦?”他这话的口气并不和婉,他觉得戈尔斯坦是里奇斯的搭档,同情也得有个分寸。

    “啊,没什么。”戈尔斯坦说完又叹了口气:“我瞎想想。”

    米尼塔点点头。“可也是。”他望了一下他们在丛林里开出来的这条小道。小道绕过一棵大树通来,有百来码长的一段大致成一直线,弟兄们就沿路或是躺在地上,或是垫着背包坐。背后还传来砍刀的砍劈声、挥舞声,声声不断。他听着觉得不快,就把身子挪了挪,屁股上顿时感受到一阵泥土的潮气。他就又接着说:“在部队里没什么可干的,坐着瞎想想也是唯一的乐趣了。”

    戈尔斯坦耸耸肩膀。“有时候也不见得就那么有趣。我这个人哪,倒还是别想得太多的好。”

    “对,我也是这样。”米尼塔看得出来,戈尔斯坦早已把他和罗思干活差劲的事丢在脑后了,凭这一点,米尼塔就很喜欢他。戈尔斯坦不是那种有恨记在心里的人。这倒使他想起了自己刚才同克洛夫特的一场争吵。吵架时的满腔怒火早已消退,现在他头脑里想到的只是后果。“克洛夫特这个王八蛋!”他怕考虑后果,所以特意这样骂上一声,好把怒气再鼓起来。

    “克洛夫特?哼!”戈尔斯坦一提起他来就觉得可恶。他警惕地朝四下一打量。“那个少尉一派到咱们排里,我心里就想,今后情况就会不一样了,因为我看那少尉倒像是个好人。”戈尔斯坦这才突然意识到,原来克洛夫特一不掌权,自己心里就生出了这么大的希望。

    “得了吧,他屁事也不会做,”米尼塔说,“我告诉你说,对当官的我就信不过。他们跟克洛夫特之流都是穿连裆裤的。”

    “不过,我看这队伍还是由他来带的好,”戈尔斯坦说,“要是还让克洛夫特之流当家的话,咱们只有给踩在脚下的份儿。”

    “克洛夫特恨咱们哪。”米尼塔说,他内心不禁涌起了一阵自豪,虽然那是并不踏实的。“我就不怕他。我有话就不怕对他当面直说,你们都看到了。”

    “论理我也应该这样。”戈尔斯坦心里不安了。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对人家想啥说啥呢?“我太好说话儿了。”他不觉说出了声来。

    “是啊,你就是太好说话儿,”米尼塔说,“我们不能让那帮家伙骑在头上拉屎。我们得给他们点厉害的尝尝。我那次在医院里,有个医生就想对我耍威风,结果挨了我一顿臭骂。”米尼塔说得自己也相信了。

    “骂得好。”

    “是嘛。”米尼塔高兴了。胳膊里的疼痛早已减轻,周身在疲惫之中微微有一种松快之感。他心想:戈尔斯坦倒还不错,很有点脑子。“你们大概也知道,我这个人爱寻欢作乐,跳舞啦,找女朋友鬼混啦,就净干这一类的事。在家乡一开起舞会来,我是第一号的活跃人物,那个风头呀,真该请你们看看哩。不过我真正的性格却不是这样的,因为,比如说吧,我跟璐西出去玩儿的时候,我们谈的就往往是正经话儿。哎呀,我们谈的事情可多啦。那才是我真正的性格。”米尼塔说到这里已完全是肯定的口气了。“我生性非常爱好哲学之类的东西。”他对自己有这样的看法可还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能搭上“哲学”两字,颇使他沾沾自喜。“这帮家伙将来回了国,多半还是走他们的老路,糊里糊涂混日子。可我们就不是那种人,你说是吗?”

    戈尔斯坦最喜欢跟人家讨论问题,抑郁的心情不觉为之一振。“不瞒你说,我心里老是在翻来覆去思考一个问题:这划得来吗?”他一开口,从鼻窝通到嘴角边的两道伤心纹就镂得更深了,越发显出他忧思重重了。“其实,我们要是别想得那么多的话,也许倒还可以过得快活些,不定还是‘我管我、人管人’的好呢。”

    “你这个疑问,我心里也有。”米尼塔说。心里的想法含含混混,理不清楚,使他苦恼。他觉得自己接触到了一个深奥的问题,却不得其门而入。“我有时候会忍不住想:这样做人到底有什么意思呢?我在医院里那阵子,有个弟兄在半夜里死了。我就常常会想到他身上去。”

    “啊呀,这可吓人,”戈尔斯坦说,“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就那样死了。”他咂咂舌头,不胜同情,想不到眼眶里还会忽然出现几点泪花。

    米尼塔望着他,惊得呆了。“天哪,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想觉得伤心。这个弟兄家里也许还有妻子,还有父母。”

    米尼塔点点头。“你们犹太人也真有点怪。不管是自己的事还是人家的事,心里难过起来,比谁都伤心。”

    罗思就躺在他们旁边,本来一直一声不吭,这时却激动了起来:“我不同意你这种看法。”米尼塔把犹太人全都看成一个样,他听着觉得刺耳,就像挨了个醉汉的辱骂似的。

    米尼塔喝道:“你什么意思?”罗思叫他看着就有气,使他想起了马上又得上去接班。这一下也顾不得是不是会引起克洛夫特的注意了。“谁请你发表意见啦,罗思?”

    “我认为你的话毫无根据!”罗思这一声痛斥,连挑战的架势都摆出来了。他心里想:才二十来岁的一个毛头小伙子,便自以为无所不知了!他摇了摇头,然后就以他慢条斯理的高傲口气又继续说道:“这个问题可大着哪。这样轻易就下结论……”说到这儿轻悠悠一挥手,一副不屑一提的样子。

    米尼塔原先很为自己的观察独到而得意,现在给罗思这么一打岔,心里好恨。“戈尔斯坦,你说哪一个的意见对?是我对,还是那个哭丧脸儿对?”

    戈尔斯坦忍不住笑了起来。罗思不在旁边的时候,他对罗思倒也有些同情,可是罗思说起话来总是那么慢吞吞的,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听他半天说不完一句话,实在叫人不痛快。再说,米尼塔刚才那一番分析,戈尔斯坦听着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中听的。“这我倒也说不上,不过你的话我看也大有道理。”

    罗思做了个苦笑,心想:这种事反正自己也见惯了。自己总是这样,处处碰到对立面。刚才干活的时候,他见戈尔斯坦干得那么麻利,心里就很气愤。他觉得这种行为称之为背叛也未始不可。所以现在看到戈尔斯坦又跟米尼塔一唱一和,他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嘴里吐出来的还是那句话:“是毫无根据嘛!”

    “你只会说这句话吧?”米尼塔冷笑着说,还学着他的样儿:“是——毫——无——根——据——嘛!”

    罗思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好吧,就拿我来说吧。我是个犹太人,但是我就不信犹太教。我对犹太教里的规矩了解得恐怕还没有你米尼塔清楚咧。我的感觉如何请问你怎么知道?老实说我就从来看不出犹太人之间有什么相似之处。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美国人。”

    戈尔斯坦把肩膀一耸,轻轻地说:“你不害臊吗?”

    罗思厌烦地嘘出了一口气。“这种问话我听着就讨厌。”对着他们毫无表情的冷冷的脸色提出申辩,他不免感到紧张,心头怦怦乱跳。胸中莫名其妙一阵焦灼,手心里顿时捏着两把汗。他没好气地说:“难道你就没有别的话可说了?”说到煞尾他简直尖声嚷嚷了。

    米尼塔心里想:哎呀,犹太人和意大利人都是一个样的。老是为了一点小事大动肝火。这么一想,他也就不屑再争论下去了。

    戈尔斯坦却说:“你听我讲,罗思,你说克洛夫特和布朗为什么就不喜欢你?原因不在你的身上,原因在于犹太人有个犹太教,就是为了这个你说跟你毫不相干的缘故。”不过他心里却很不塌实。罗思惹得他心绪不宁,只要一想起罗思是犹太人的一员,他总是有点不安,因为觉得罗思给外邦人的印象是肯定不会好的。

    罗思听说克洛夫特和布朗不喜欢他,内心痛苦极了。这一点他其实也知道,不过听到人家言语之间提起,还是很伤他的心。他不服气地说:“我觉得这话不对。那跟宗教毫无关系。”他心里乱成了一团。说他们讨厌他是由于犹太教的关系,他要是能够相信了的话倒也可以心安了,可是这一来就要引出多少问题哟,那都是不妙的迹象啊,表明他今后终究是前途茫茫。他真恨不得抱住脑袋,屈起双膝,能再也听不见这四下的吵吵嚷嚷、叽叽喳喳,还有没完没了的刀声嚓嚓,再也不要这样死挨活撑,一小时又一小时地苦苦挣扎。他忽发奇想,觉得这丛林倒可以保护他,免得他再受种种煎逼。他巴望自己能迷失在丛林里,离开这帮子人。他说:“唉,不谈了!”看来是决不能再争下去了。

    大家不吭声了,各自往背包上一靠,又都想起自己的心思来。米尼塔神疲力乏,这也影响了他朦胧的思绪,给他添上了一层忧伤。他想起了意大利。他还是很小的时候跟着父母到意大利去过。留下的记忆已经不多:父亲当年出生的那个小镇,还有那不勒斯城的一角,他还记得起来,其他就都印象淡薄了。

    父亲的那个小镇斜依在小山坡上,镇上小巷交错,屋舍破落,庭院荒芜。山脚下有一道小山泉,湍急的泉水冲过满地乱石,欢蹦乱跳地直泻到下面的山谷里。早上妇女们提着篮子下山,到山泉边的大石头上来洗全家的衣服,搓啊,拍啊,擦啊,那种聚精会神的样子还颇有农家妇女干活儿的古风。每到下午,镇上的孩子便来这山泉打了水提上山去,黝黑的小脚绷足了劲,迈着缓慢的步子,好不吃力地走在通往镇子的山坡小路上。

    他所能记得的情况大致也就是这些了,不过想起这些还是叫他心里动了一下。他是难得想到这个小镇的,原先会说的那几句意大利话也早已丢得差不多了,但是只要一遇到心情抑郁的时候,或是有了什么心事的时候,他脑海里就自会浮现出那高墙下的小巷里烈日似火的情景,或是农田里施了粪肥臭得刺鼻钻心的情景——反正总是这一类的事吧。

    今天,他几个月来第一次惦记起意大利的战事来了。他想:这个小镇也不知道会不会给炸平了?他总觉得那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总觉得那些刷着灰泥的石头小屋必将永世长存。然而……他心里沉重极了。以前他很少想到要回那个小镇去,可是此时此刻,这却成了他心中最强烈的愿望。他心想:天哪,那里只怕早已变成一堆废墟了。想到这里他无限伤感,一时间脑海里便一连串地闪过了一座座残破的城镇,一具具当路的遗尸,伴着不断从天边传来的闪雷似的炮声;其中也有一个画面是他们今天在另一个大洋里的一座小岛上执行任务。这整个世界,哪儿也逃不过彻底毁灭的命运啊。问题太大,他想不过来;他的思路立刻一转弯,飞快地掉过头来,回到了自己所坐的石头上,于是一腔心思就又尽想着自身的困苦和累乏了。哎,问题太大了,把人都搞糊涂了。反正上面总会有管事的家伙。可是由不得自己,眼前似乎总看见那个小镇成了一片焦土,一堵堵荒凉的断壁残垣有如阵亡士兵的一双双手臂伸向苍天。他感到一震,觉得做了件错事,就像想到了父母的一旦撒手西归似的,于是就极力把胡思乱想驱遣开。他觉得这样荼毒生灵实在令人气愤。可是又觉得那山泉边的石头上再也没有洗衣妇似乎是不大可能的事。他摇了摇头。嗐,都怪那不得好死的墨索里尼。可是他又弄糊涂了:当初父亲不是常说墨索里尼带来了繁荣吗,自己听了不也觉得有理吗。他还记得几个叔叔常常怎样跟父亲争论来着。他明白了:他们都穷得慌了,很需要个有办法的人来管管国家。他还记得父亲有个堂兄弟曾经跟着墨索里尼的“大军”在一九二二年进军罗马,在罗马当了大亨。米尼塔小时候听到的就尽是那一个时代的故事。“一九二二年那年,所有的青年人、爱国者都起来跟墨索里尼一同战斗。”父亲是这样对他说的,他也梦见过自己跟着他们一起进军,当了英雄。

    脑子里一下子乱成了一锅粥。除了眼前所见的以外,什么都迷糊了。眼前自己可是身在这密密实实的莽莽丛林之中。“嗐,都怪那不得好死的墨索里尼。”像是为了出出心里的气,他又暗暗骂了一声。

    旁边的戈尔斯坦爬起来了。“来吧,又该咱们干啦。”

    米尼塔晃晃悠悠站起身来。“干吗不让我们痛痛快快歇一会儿呢?我的耶稣,我们屁股还只刚坐定哪!”看见里奇斯一路挤挤擦擦,在那条开得又窄又糙的小径上走去,米尼塔不由得瞪了他一眼;朦胧的思绪已经散尽,剩下的就是勾起这腔愁思的愤懑和疲惫了。

    里奇斯回过头来喊了一声:“来吧,米尼塔,该干活啦。”他也不等回话,就赶紧上前接了班。里奇斯窝着股火,他心上有个难题。休息的时候他一直在暗暗合计是不是来得及趁这空隙把枪擦一下;要在十分钟的时间里仔细擦上一遍,算来算去是来不及的。他觉得这倒是件麻烦事儿。枪上沾着水带着泥,要不赶快拾掇一下是要生锈的。可是他心里又想:真格的,赏罚不明,怎么能叫人勤快得起来?这部队蠢有蠢报,活该!他出了一口气,心里也痛快了点,可是又感到内疚。一支枪挺贵的,保管不善,他良心上总觉得过不去。政府发给我这支“半自动”,是因为他们相信我能照看好,可我没能办到。这么支枪,总要值到百来块钱吧——这在里奇斯的眼里,可是个大数目了。枪得擦干净,可没有时间怎么办?这个问题就不是他所能解决的了。他叹了口气,就提起砍刀,干了起来。过会儿一看,戈尔斯坦也已经上来了。

    一路开路前进,足足花了五个钟点,才到丛林的尽头。丛林的尽头处又是一条河,横在跟前,河的对岸尽是黄山冈,连绵不绝伸向北方,山上只覆盖着些白茅草,偶尔才有一片灌木林。阳光奇猛,给这光秃秃的山冈和亮灿灿的晴空一反射,越发耀眼得惊人。大家习惯了丛林里阴暗的光线,到了这儿都不由得直眨眼,心里七上八下,对面前这片辽阔空旷的山地感到有点害怕。竟是这样的荒凉,这样的凄清。

    又是这样的无边无际!

    飞回到过去:

    乔艾·戈尔斯坦布鲁克林的汉子

    那是个壮实的汉子,年纪大概在二十七岁上下,平直的头发一派金黄,湛蓝的眼睛神情恳切。鼻子是尖尖的,从鼻翅到嘴角镂刻着两道深纹,露出几分苍凉之态。要没有这两道皱纹的话,他看去还是蛮年青的。他说起话来很快,显得很诚恳,简直有点急巴巴的,像是怕被人打断似的。

    那糖果店又小又脏,在这条石子路上,家家铺子都是这样。天一下蒙蒙细雨,路上的石子就给洗得光光的,石子顶上一片晶亮,阴沟的出入孔盖子里也冒起一股股淡淡的雾气。夜雾遮没了这里“打闷棍的好汉”,遮没了黑更半夜喧喧嚷嚷结伙游荡的无赖,遮没了操皮肉生涯的女人,也遮没了在黑乎乎的里屋幽会的情侣——屋里糊墙的牛皮纸早已都渗水褪色了。沿街,墙上夏天发臭,冬天潮黏黏地挂下水来。在这个大都会的一角总有那么一股积年的秽气,究其来源,有倒掉的饭菜下脚,有嵌在石子缝里的零星马粪,有柏油,有熏烟,还夹杂着城市居民身上特有的一股酸湿之气,以及下等公寓里的煤炉味儿和煤气炉味儿。不过这一切都已混为一体,很难分清了。

    白天,小贩站在路边,叫卖水果和蔬菜。穿着寒碜黑色上装的中年妇女,买果子买菜有股不饶人的精明劲儿,拣起货色来仔细得真是到了家。这些妇女从人行道上下来时,都走得小心翼翼,免得踩上路边沟里的积水。

    她们见了鱼铺老板刚扔在路上的鱼头,都忍不住盯着看了一眼。鱼血起初在石子上染上一层红彩,后来渐渐淡褪,成了一派浅红,最后都随水而化,流失在阴沟里。只剩下那股鱼腥味,跟马粪臭、柏油气、熟食店橱窗里一股浓郁而飘忽的熏肉味,和在一起荡漾。

    糖果店坐落在石子路的尽头,小小的店面,油腻的窗台,漆色剥落之处,生出了斑斑锈迹。当街的窗子半吞半吐地拉开了一条缝,过路人想不进店门而买些东西的话这里就权充柜台,不过窗上既然开了缝,糖果上自然也难免要蒙上些尘土。店堂里拦着一条窄窄的大理石柜台,前面留出两英尺来宽的一条走道可让进门的顾客有个立足之地,地下铺着的漆布已经破破烂烂。一到夏天漆布就粘脚,沥青漆往往粘附在鞋底上,一片片脱落。柜台上摆着两只大口玻璃瓶,顶上盖着金属盖子,挂着个弯弯的勺子,瓶里装的是浓缩樱桃汁、桔子汁。(可口可乐当时还没有时行。)两个瓶子之间是一块木垫,上面陈列着一大方棕黄色水灵灵的哈发糕。苍蝇都懒得动,不赶是不会飞走的。

    这儿根本无法保持清洁。戈尔斯坦太太,也就是乔艾的妈妈,是一位勤劳的妇女;她每天早晚两次总要把店堂打扫一遍,抹抹柜台,掸掸糖果上的灰尘,擦擦地板,可是积垢年深月久,都已钻进了店里最隐僻的隙缝,隔壁的住房也是如此,门外的街上更是如此,不管是有生命的东西还是无生命的东西,无不受到尘垢侵肌入肤的渗透。店堂打扫上一遍也干净不了多久,所以小店里渐渐地就弄得愈来愈肮脏了,受到街上污秽的沾染也愈来愈严重了。

    后屋里,摩西·塞法德聂克老人坐在一张轻便折凳上。老人一向无事可做,事实上他也根本做不了事,一则年纪大了,二则脑筋也始终转不过来。

    老人实在理解不了美国。美国太大了,发展的速度太快了,几百年来传为定制、严守不变的一套等级制度一到这里就都冰消瓦解了。这里的人总是此浮彼沉,消长不息。他的街坊邻居里有的发了财,把家从东区搬到了布鲁克林,搬到了布朗克斯,搬到了西区的北部一带;有的却连小买卖都混不下去,只得再往冷落的地段迁移,勉强找一座棚屋住,甚而只能移居乡下。他自己也做过一阵货郎,就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那个春天,他曾背起货篮,踩着泥路,在新泽西串镇走集,贩卖剪子和针线。可是他对美国却总感到无法理解,如今老人年过六十,衰颓之态早已毕露,只落得给撇在一家小糖果店的后屋,整天在犹太法典的思想宝库里漫游。(脑子里生了虫子的话,要去除也不难:只要拿一张卷心菜叶子放在鼻孔底下,虫子就会从鼻孔里钻出来。)

    他的外孙乔艾今年已经七岁。孩子脸上肿起了一大块,哭哭啼啼地从学校里回来。妈呀,他们打我,他们打我,他们骂我“细孽”。

    谁干的?那是谁干的?

    是那帮意大利小子。好大一帮人,都来打我。

    娘儿俩说话的声音透入了老人的大脑,改变了他的思路。意大利人!他耸了耸肩膀。意大利人靠不住。意大利人在热那亚的宗教法庭上一味坑害犹太人,在那不勒斯那更是……唉,那不勒斯!

    他又耸了耸肩膀,看着做娘的替儿子洗去了血污,在伤处贴上一方胶布。哎哟,我的乔艾啊!

    老人不觉漏出了几声苦笑,笑声既细且碎,听得出这是一位认定世风日下的悲观派。可不是,这儿美国跟别处也不见得有什么两样。老人眼前仿佛看见了许多异教徒的脸,一道道目光都盯住了落在他们手里的羔羊。

    乔艾!——他放开了粗哑的嗓门喊道。

    什么事呀,外公?

    那帮异教徒,他们骂你什么来着?

    细孽。

    老外公又把肩膀一耸。又多了个花样!长年累月深埋在心底的愤怒一时又冒了头,惹他激动了。他瞅了瞅孩子尚未定型的细眉嫩眼,瞅了瞅那一头亮晶晶的金发。在美国,连犹太人都长得跟异教徒似的。瞧这一头金发!老人振振精神,说起话来。他的话是用意第绪语说的,他们打你,就为你是犹太人。你知道犹太人是怎么回事吗?

    知道。

    老外公看着外孙,心头感到一阵热。多么秀气、多么善良的孩子。自己老了,来日无多了,可孩子才这么大,自己的话叫孩子怎么能懂呢。他有那么多的金玉之言要告诉孩子!

    犹太人三个字到底含义如何,这个问题很难说清楚。他对孩子说:犹太人不是一个种族,跟宗教也已经无关,今后恐怕也不会再形成一个国家。他隐隐意识到自己对这个孩子已经管不了了,不过他还是继续往下说——实际也无非是内心在那里思索,嘴里不觉说出了声而已。

    那么犹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耶胡达·哈列维有句名言: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大凡病害侵犯人体,必然侵犯到心脏。心脏,也就是良心之所在。列国作恶,受罪的却是良心。说到这里他又两肩一耸,他心在想,嘴在动,可是究竟有没有声音,自己也闹不清。这个问题研究起来很有意思,不过我个人的意见总觉得犹太人之所以为犹太人,关键就在受罪这一点上。犹太人没有不受罪的。

    为什么?

    大概因为不受罪也就不会有救世主降临吧?老人也不知道了。他心想:好也罢,歹也罢,反正这就是我们所以不同于异教徒的地方。

    可是孩子提了问题总得给他个答复呀。他打起了精神,略一凝思,以不大塌实的口气说道:不惜受点罪,为的是能够活下去。他的脑筋一下子全清楚了,于是就又继续往下说。我们犹太人就是一伙苦恼人,我们受尽了压迫者的迫害。落在我们头上的总是没完没了的灾难,这就把我们锻炼得比常人坚强,可也把我们折磨得比常人软弱,因此我们对自己的同胞爱起来就格外爱,恨起来也格外恨。我们苦受得多了,忍耐的本事也学会了。我们永远要忍耐。

    外公的这番议论孩子可说半点也没理解,不过话他都还是听在耳里,留在记忆之中,也许到将来还可以回想起来,细细玩味吧。他对外公看看,看了看老人那皮皱筋突的双手,看了看那无神的老眼里流露出的一股怒火、一种才智达到了升华境界的神情。受苦!乔艾·戈尔斯坦听懂的只有这两个字。他早已把挨揍的羞愧惶恐丢掉了一大半了。他摸了摸眉梢角上贴着的胶布,心里已经在想出去玩儿了。

    穷人就想出外闯荡。另谋生路,更换职业,搬家挪窝儿,这些在他们都是家常便饭;刚怀着一点新的希望就又走上破灭的老路,在他们也习以为常了。

    在东区开个糖果店关了门,再开一个又关了门,开了又关,关了再开。地方也换了几次:搬到布朗克斯,又回到曼哈顿,后来再迁到布鲁克林,可是那里糖果店本来就已经不少。外公去世了,撇下了妈妈跟乔艾相依为命,最后在布朗司维尔开了家糖果店安下身来,店堂也是临街的窗子勉强拉开一条缝,糖果上也一样蒙着尘土。

    到了八九岁、十来岁上,乔艾就已经是清早五点起床了,他趁着人们上班的时候上街卖报,带卖香烟,七点半上学,放了学就回到店里,差不多要一直待到睡前方才回家。妈妈则几乎整天泡在店里。

    岁月在真空一般的劳碌生活中缓缓流逝,寂寞冷清。亲戚们在背后对妈妈说:这孩子有点儿怪,太大人腔了。也太好说话儿了,站站柜台倒还不错,老实巴交的,可看来不像是块干大事、赚大钱的料。其实那还不是由于他终日劳碌,还不是由于他多少年来一直随着妈妈一起干活,母子俩有一种密切相依的特殊的感情?

    孩子可也有他的抱负。读中学的时候他痴心妄想将来要上大学,有朝一日还要当工程师、科学家。有一点空闲的时间他就阅读技术书籍,希望能离开这个糖果店。但是真有一天离开了糖果店,他也只是在一家仓库里当上了一名装货伙计,糖果店里原来归他干的那份活儿,妈妈就雇个孩子来顶了缺。

    他也不大跟人交往。人的说话谈吐跟仓库里的那班同事,跟在他附近街坊认识的那不多几个小伙子,都不一样,很不一样。布鲁克林地方的人说话声气粗哑,有些悲天悯人的味道,他就基本上没有这样的腔调。他说话很像妈妈,略带点儿拘谨,以至听来简直像外国人说话,而且还往往喜欢用一些过于夸大的字眼。晚上他有时就在谁家的台阶上一坐,跟几个从小在一起长大的小伙子聊聊天,多少年来他一直看他们在街头学着打棒球、橄榄球,可是他觉得跟他们总是合不到一块儿。

    瞧她胸前那两座小山——那个叫墨里的说。

    好一个俏娘儿们——搭腔的叫本尼。

    乔艾勉强一笑。今天跟他一起在台阶上坐着的共有十多个小伙子,他坐在中间,只好抬头看看高处,高处布鲁克林的树木枝叶婆娑,沙沙地奏着自命高雅的音乐。

    她爸爸可阔着哩——列塞尔说。

    那你就去娶她吧。

    往下数去隔开两级台阶,有人正为几个棒球运动员的“安打率”争论不休。你要怎么?我知道,想要跟我打赌是不是?我告诉你说,我打的赌可大啦,那天要不是布鲁克林队输了球,我十六块钱早就赢到手啦。那天我打赌“老马”威尔逊五棒里准有两棒安打,累计“安打率”可以升到二成八一,而且布鲁克林队一定赢球,结果“老马”倒是四棒里打好了三棒,可惜全队却以七比二输给了小熊队,害得我也玩儿完。你要跟我打赌,你敢赌多少?

    戈尔斯坦总觉得自己是个圈外人,对谁的话都只能傻傻一笑,笑得两颊的肌肉都发酸了。

    墨里拿胳膊肘儿推推他。那天巨人队连打了两场,这样的好球你怎么也不跟我们一块儿去看啊?

    唔,那天的球……不瞒你说,不知怎么,我对棒球总是兴趣不大。

    又是一个姑娘扭着腰肢在布鲁克林的暮色中走过,那个调皮鬼列塞尔蹑手蹑脚地跟在她背后,动作活像一头人猿。只听他“呼——”地打了个长长的唿哨,于是在找到了今宵佳侣的卿卿我我的飞鸟声中,响起了姑娘一连串匆匆的脚步声。

    看她的胸脯有多丰满!

    乔艾,你该没有参加豹子会吧?——舞会上,坐在他旁边的姑娘问他。

    没有,不过我跟他们都很熟,他们人都是不坏的——他说。他今年十九岁了,中学已经毕业,嘴巴上留起了不招人喜欢的淡黄色的小胡子。

    听说拉雷结婚了。

    伊芙琳也结婚了——乔艾说。

    是啊,嫁给一个律师了。

    地下室的中央清出了一个场子,他们就在这里大跳其时髦舞,屁股撅得凸凸的,两肩放肆地狂扭。此刻音乐正奏着《飘然欲仙轻歌中》。

    跳舞吗,乔艾?

    我不跳。对这满场跳舞的人他一时觉得无名火起。他们都有时间跳舞,有时间读了书当律师,有时间修饰得脸儿光光的。不过这股怒火来得突兀,去得也快,过不了一会儿,心里又至多不过是有点怏怏而已了。

    对不起,露西尔——他对女主人说——我得赶快回去了,明儿还得一早起来呢。请代我向伯母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十点半钟,冷冷清清回到了家里,又陪着妈妈小坐片刻。白瓷砖的桌面已经缺损,他在桌上倒了一杯热茶喝,闷闷不乐的神气都显露在脸上。

    怎么啦,乔艾?

    没什么。让妈妈知道了那还了得。他就说:我明天手上的活儿很重。

    你干得这样卖力,皮鞋厂里也该对你另眼相看点了。

    在皮鞋厂仓库里,他把地上的纸板箱翘起一角,膝头顶在箱子背后,趁势呼的一下把箱子高举过头,托到七英尺来高的货堆顶上。旁边新来的伙计只会用死力气硬抬,显得笨手笨脚的。

    喏,我来教你——乔艾说。你要想法克服物体静止时的惰性,利用物体运动时有一股冲力。搬这么重的货物,一定要得法,不得法的话就会小肠串气,甚至伤筋断骨都不是不可能的。我研究过这里边的门道。说着又呼的一下把一箱货倒举起来,背上发达的肌肉却只是稍微绷了绷紧。他乐呵呵地说:懂这个诀窍了吧。干咱们这种活儿,有很多事情就得好好动动脑筋。

    寂寞的生活啊。有时还会见景而伤情,比如翻翻各大学的新学年概况手册就会有这样的感受,马理工啦,设菲尔德工学院啦,纽大啦,有那么多的学府!

    不过他到底还是在一个舞会上遇上了一位可以谈谈的姑娘,那是一位黑头发的漂亮小姑娘,柔和的嗓音显得怯生生的,下巴上一颗迷人的黑痣使她越发感到害羞。姑娘比他小一两岁,中学刚毕业,很想当个演员或者做个诗人。她让乔艾欣赏柴科夫斯基的交响曲(姑娘最喜欢的是第五交响曲),自己还在阅读《天使,望故乡》,眼下是一家妇女用品商店里的售货员。

    要说这个工作,其实恐怕也不能算坏——她说——可就是……当营业员总不能说是个十分高级的职业吧,我想写封信告诉亲友都觉得不大光彩呢。我很想换个工作。

    哎呀,我也想换个工作,可想啦——他说。

    你应该换个工作,乔艾,你这样斯文的气质,干那样的工作不合适。我看得出来,这里就咱们俩是有脑子的人。(两个人都笑了,像有魔法似的,两颗心一下子就变得亲近了。)

    没过多久,在她家会客室里一张紫酱色的沙发上,就经常可以看见他们俩倚着塞得硬邦邦的靠垫,在那里作长谈了。他们讨论的是她到底做家庭妇女好还是做职业妇女好,这纯粹是从理论的角度来作抽象的探讨,双方自然都没有把自己摆进去。他们是有脑子的人,是在观察生活。年轻的恋人——确切点说是相互爱慕的青年男女——一旦陷入了目迷五色的情网,就只知甜滋滋地暗自寻味,他们俩正是如此。他们所走过来的这条路,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条路,也是最能蒙蔽人的一条路,因为他们还只当这是他们所独有的幸福路。其实,就在他们自以为已经定终身的时候,他们经过那么微妙而细腻的过程好容易达成的婚誓,却已经在一点一点逐步瓦解了。彼此的相依相偎、在会客室里和廉价餐馆里的热烈长谈、在黑洞洞的电影院里手握着手的絮絮细语,这些都使他们心潮激荡,兴奋不已。他们早已把促使他们相爱的种种因素忘掉了一大半,如今心上已是有果而无因了。当然他们的谈话也改换题目了,新的话题也悄悄地谈开了。娇羞敏感的姑娘说不定结果会成为诗人,也说不定会变得牢骚满腹,上小酒店里独自买醉,可是娇羞敏感的正派犹太姑娘则一般总是结婚成家,抚养儿女,一年增加两磅体重,那时她们对人生的意义就不大在乎了,她们更操心的是怎样把帽子整旧如新,或者买只新式蒸锅来用用。所以娜塔丽订婚以后也就跟乔艾商量起他们今后的生活来。

    啊,亲爱的,你也知道,我不是故意要跟你叨叨`,可凭你现在挣这几个钱,我们怎么结得成婚呢?你总不见得要我住个连暖气设备都没有的公寓吧?女人家总喜欢家里样样齐全,搞得漂漂亮亮的,这事可是不能含糊的,乔艾。

    你的意思我明白——他回答说——不过娜塔丽亲爱的,这事谈何容易哟,现在外边都在纷纷议论,说是经济出现了衰退,保不定又是一次经济恐慌在来了。

    乔艾,你怎么也说起这样的话来了呢?我喜欢你,就是因为你刚强、乐观。

    不,我都是从你这里得到了力量。他坐在那里,默然半晌。我跟你说了吧,其实呢,主意我倒是有一个,我打算去搞焊接这一行,这是一门新兴的行业,虽说新兴,可还是有些基础的。当然我也知道塑料啦,电视啦,这些将来最有发展前途,可是现在搞起来还没有多少把握,我读书少,在这方面缺少底子,这可是没有法子的事。

    你这主意我听听好像还不错,乔艾。她考虑了一下。这虽然说不上是什么高级行当,可过两年你说不定就可以自己开个铺子了。

    开个工场。

    工场,对,工场,开个工场可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你就可以算个……算个企业家啦。

    商量的结果,决定乔艾去读夜校,一年的培训这是少不了的。可是想起要上一年夜学,乔艾犯了愁。我这一上学,就不大能见到你了,恐怕一个礼拜只能见上一两次,不知道这事是不是可行。

    喔,乔艾,你还不了解我,我打定了主意是决不会反悔的,我哪儿就会这么性急呢,你用不到为我操这份心。说完轻轻地笑了,笑声是那样亲切。

    他就开始了这一年异常艰苦的生活,白天在仓库里照常干一周四十四个钟点的活儿,匆匆吃过了晚饭,就拼命打足了精神,在课堂里或工场间里熬到深夜。每天总要到十二点钟才到家睡觉,第二天天一亮又得硬撑着起来。逢星期二和星期四,他上完课就去找娜塔丽,在她家一直要待到下半夜两三点钟,惹得娜塔丽的父母好生不快,自己的妈妈也闲话很多。

    为了这事娘儿俩还争吵了几次。

    乔艾,我对这个姑娘并没有什么意见,她也许是个极好的姑娘,可你现在还没有结婚的条件,为了姑娘着想,我希望你不要这就结婚。居住条件差了,她会不高兴的。

    可这一点你就不明白了,这你就未免太小看她了,她也知道我们结婚以后生活难免要艰苦些,我们的眼睛又没蒙着。

    你们都还是孩子。

    妈呀,我今年都二十一啦,我这个做儿子的一向待你还不错吧?我拼了命干活,让我得到点小小的快乐、小小的幸福,也是应该的吧?

    乔艾,你这话竟像是我做娘的小气,舍不得给你似的,你是个好儿子那还用说。我是巴不得世界上的欢乐一股脑儿都能归你,可你每天早出晚归,快把身体都累垮啦,还偏要硬挑自己挑不起的担子。儿啊(她眼眶里噙着泪水),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心,我是一心只希望你能幸福。到合适的时候,你成了家,我也欢喜,我只是希望你能娶上一个配得上你的妻子。

    可我倒是配不上娜塔丽哩。

    胡说!你这样的人品,还会配不上谁!

    妈,这事怕就由不得你了。我要结婚。

    妈妈耸了耸肩膀。这样吧,你还要学半年焊工,学完了还得去找工作。我只要求你对这个问题且不忙做出决定,到时候再说吧。

    可我的主意已经打定了。没什么可争论的了。我说真的,妈,你弄得我心都乱了。

    妈妈不作声了,好一会儿娘儿俩就只管默默地吃饭,心里都怀着个疙瘩,都觉得还有很多理由可以申说,却又不愿意说出口,生怕再挑起这场争论。最后妈妈叹了口气,两眼直望着他。

    乔艾,我说到娜塔丽的这些话,你可千万不能讲出去啊。对于她我是没有什么意见的,这你也明白。她决定小心为上,可又并没有死心,所以就来了个“两头保险”。

    在焊工学校毕业以后,他换了个工作,挣到了二十五块钱一个星期,小两口于是便成了婚。收到的贺礼有近四百块,这就尽够上百货公司办一套卧室家具了,另外还可以在起坐间里摆上一张长沙发和两把椅子。他们觉得陈设还少了点,便找来了几幅画挂上:一幅是过期月历上的,画的是夕阳西下、牛群徜徉的牧场景色;一幅是《蓝门》的廉价复制品;还有一幅是从广告上剪下的马克斯菲尔·帕里什的名作。此外还有一张茶几,是娜塔丽专摆结婚照的,两张照片装在两个相连的镜框里,好像一本书摊开了封面封底。妈妈给了乔艾一只古董架和一套小巧的带托彩釉茶杯,茶杯茶托上都画着胖胖的裸体小天使,在相戏相逐。小两口住在这三间一套的公寓里,十分美满,十分亲热,心似乎都融在一块儿了。婚后才满一年,他的工资就已经增加到三十五块,走亲访友也已经成了他们神圣的日常例行公事。乔艾打桥牌的门道也精起来了。夫妻间的感情很少掀起狂风巨浪,就算有也迅即平息,日久都渐渐淡忘了,因为他们的生活中大量不断的是琐细的小事,平淡,然而愉快。

    有那么一两次小两口之间也出现了一点紧张的气氛。乔艾的劲头粗得很,这一点双方都是明白的,可是做妻子的对于此道却不如丈夫兴浓,这就带来了苦恼,有时还引起了不快。倒不是说他们的夫妻生活总是难以和谐,也不是说小两口就会时常为此而絮絮叨叨,或者暗自发愁。但是乔艾有时候总觉得有点懊丧,他怎么也料不到对方竟会如此冷淡,他觉得这实在不可理解:结婚之前娜塔丽本来挺懂得温存,是那样的富于热情!

    孩子出世以后,要操心的事就更多了。他那时虽然已经挣到四十块钱一星期,可是逢到周末总还要到拐角上的杂货店里去帮忙站站冷饮柜台。他累了,而且常常感到心烦;妻子是剖腹产,为了应付这笔医药费还背上了债。妻子肚皮上的刀疤也使他不舒服;他总忍不住要看,看着又觉得腻味,这一点做妻子的也看了出来。妻子一心扑在孩子的身上,情愿十天半月不出家门一步。长夜漫漫,乔艾总想多得到点妻子的慰藉,结果却常常只能强自抑制,愤然睡去。有一天夜里夫妻俩为此还弄得吵了一架。

    吵过以后,第二天早上却又压根儿像没事一样。一个星期过去了,乔艾也已经差不多把这事给忘了。不过就他来说这却是个标志,表明他对夫妇之间的一乐从此就断了想头,或者说基本上就断了想头。对娜塔丽呢?这也是一个信号,警告她今后如要不伤丈夫的心,没有劲也得勉强提起点劲来。小两口的关系总算又安定了下来,仿佛地基下沉,底下还有岩层托住一样。对这对小夫妻而言,这种挫折算不上怎么严重,不至于真会酿成什么悲剧。他们自有他们的寄托,那就是抚养孩子,添换家具,商量要不要去保个险,后来也当真去保了一份。乔艾还有他要操心的问题,工作啦,加薪太慢啦,工场里同事间的来往应酬啦。他还常常跟几个同事去打保龄球。娜塔丽则加入了当地犹太圣堂办的妇女会,在她的一力撺掇下,妇女会终于开了个跳舞班。圣堂里的那位拉比是个年轻人,思想比较新派,所以很受爱戴。每到星期三晚上,小两口请了个人在家照看娃娃,自己就来到圣堂的交谊室里,听这位拉比畅谈最近的畅销书。

    小两口心胸宽广了,人也发胖了,他们还常给慈善机构捐款,救济逃来的难胞。他们心地真诚,对人友好,夫妻和睦,差不多人人敬爱。等到儿子大了些,会说话了,那就越发给他们添了无穷的乐趣。他们心满意足,每天就像洗温泉浴似的,享受着这份伉俪之乐。他们从来没有兴高采烈的时候,但也难得有愁眉不展的时候,做事绝不会急匆匆做得过了头,遇到问题也绝不会一下子便傻了眼。

    战争终于来了,乔艾又是加班又是提升,收入骤增了一倍。他两次去征兵局,两次都被批准缓役,可是到一九四三年,看见有子女的人都被纷纷征集入伍,他就不再以军工生产人员为由申请缓役了。留在家里面对着熟悉的一切,他觉得内疚;不穿军装走在路上,心里也总有那么一种不自在之感。再说,他自有他的信念,下班也常常要买一份下午报来看看,尽管他老是说看这种报纸简直叫他倒足了胃口。他讲清了道理,说服了娜塔丽,不顾老板的反对,决定应征入伍。

    那天一清早去征兵局报到,在局里他跟一个像他一样的有子女适龄应征人员攀谈了起来。那人胖胖的,留着小胡子。

    啊,不,我叫我老婆还是留在家里——乔艾说——我怕她来了会难过死的。

    临走前有那么多事要料理,真把我苦死了——那人说——为了个铺子耽搁了那么久,自己也说不过去。

    谈不多久,双方发现原来他们还有一些共同的朋友。啊,这人我认识——那新交的朋友说——他叫曼奈·雪尔佛,人倒是蛮好的,两年前我们在格罗辛格的公司里相处得还挺不错,不过跟他来往的那帮人未免太浪漫了点,我就跟他们合不来。他老婆也蛮好的,就是愈来愈胖了,倒是应当注意点才好。记得他们刚结婚那阵子,两口子连一时半刻都难舍难分,这也真是,做人嘛,总应该走动走动,多少有一点交游吧,两口子老守在一块儿,跟人家不相往来,其实倒是有害的啦。

    这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

    虽然回想起来有时不免觉得冷清、空虚,可是想想这些终究不失为一种安慰。以前他有许多朋友,觉得他们都很容易理解,可是如今在军队里,在军营军舍这个干巴巴的陌生的天地里,戈尔斯坦却只觉得胸中没有了谱,心里没有了底,手足无措。那种苦恼之感,就仿佛眼睁睁看着身上的衣服如冬天的树皮一样片片脱落,最终落得一丝不挂似的。他搜索枯肠,查遍了大脑的每一个细胞,终于得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这就是他与生俱来的那条教训,加上自己在布鲁克林的市井街巷(这可黑可白的大染缸!)多少年来身受的熏染。

    (我们犹太人是一伙苦恼人,我们受尽了压迫者的迫害……落在我们头上的是没完没了的灾难……我们成了多余的人,我们始终是异乡之客。)

    敢情我们生来就是受苦的!可是他尽管一味闷着头儿拼命想家,想他的安乐窝,他的脚跟还是渐渐站稳了下来,大腿也不再晃晃悠悠了。

    戈尔斯坦渐渐迎着风扬起脸来了。

    <hr />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