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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作品:裸者与死者 作者:诺曼·梅勒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克洛夫特似乎生来就是个懂地质的。当初是什么样的内因外力引起的岩浆喷发形成了这样的地层构造,哪儿受过风蚀,哪儿受过水蚀,他都看得出来。他带的路还会有错?这种看法在侦察排里早已根深蒂固。他们相信由他领路万无一失,好比夜尽必然日出,长途行军之后必然感到疲劳,决计错不了,所以干脆连想也不再去想了。

    克洛夫特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譬如,他绕着一处悬崖转了一圈,发现有一高一低两道险坡同时贴着崖壁回旋而上,他就说不出是什么道理促使他决定攀登高坡,或者攀登低坡。他只知道他所不取的那道坡走到头来准是一落到底的断崖。登上低坡,他也许会攀到中途便坡尽路绝;登上高坡,他也可能会上了一座孤峰、一方危岩,就无路可走。换了一位研究多年、富有野外考察经验的地质学家,其选择的准确性也不过是如此,倒是选择起来更费工夫:先得等助手在他的行话术语里拼命兜上一阵圈子,权衡一下各种因素,估计一下无从确定的数据,把消长增减的情况一一标绘成图列在一起,这才由地质学家来决定,地质学家还会拿不定主意好一阵呢。自然界的情况可毕竟太复杂了。

    克洛夫特似乎摸熟了岩石和土壤的脾性。就像了解自己如何练就了这一身肌肉一样,他完全了解那些光圆大石都是在亿万年的暴风雨中过来的,经历了无数的冲撞翻滚,一直摔打到大地成形。他只要一望着大地,心里自会想起那场混沌初开的急风暴雨;他只要看到一座山冈,通常总能知道山冈的背面是怎么个模样。这同他找水的本领其实是一种能耐的两种表现——他不管到了怎样陌生的地方,只要就近有水,凭直觉都可以察觉出来。

    这种本领也许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因为他在野外赶过许多年的牛,带了队伍搞过许多侦察活动,遇到过需要当机立断选定道路的千百次考验,才渐渐培养起了这样的本事。总之,当时他就毫不犹豫地带领侦察排上了山,从一道山梁翻上又一道更高的山梁,从一个峡谷拐进又一个峡谷,尽管很不乐意,还是得不时停停,等后面的人赶上来,歇口气。他停一次就要生一次气。他虽然前几天就已经够劳累了,可这时候仍然按不下、耐不住,只觉得自己内心有一股咄咄逼人的压力,驱策着他往前赶。他像一条嗅到了气味的猎狗,兴奋地钉住了这座大山死也不放。老是过了一道山梁又迫不及待地想再上一道山梁,急于要看看前边到底还有些什么。这么陡这么大的山,爬得他眼睛都红了。

    他带领部队进了大山,先是顺着那条黏土沟往上爬,爬到顶上停了一会儿。那里,紧靠一堵三十英尺高的岩壁有一道坡,坡面虽陡却甚少巉岩,长满了白茅草,于是他就向右一转,把队伍带上了那道草坡。过了草坡又向左拐去,看到有一连串的板岩,可以爬得上去。板岩顶上乱石纵横,形成了一个尖细峭拔的山梁顶,逶迤通向大山的中腰。他就带领部队沿着这山梁顶走,一路跳上跳下的,穿过茂密的草丛往前闯,直要走到两边紧逼、中间极窄的险处,才勉强停一下。

    山梁上光圆大石比比皆是,山梁的一侧几乎直削而下,下临一片悬崖。白茅草里有些地方立脚不稳,踩在草里就看不见膝头以下,所以他们只好把枪横在背包上,双手抓住高高的草梗,小心翼翼缓步前进。这样顺着山梁一直走了半个钟点,才休息一次。此时离克洛夫特带领他们爬上第一条深沟其实还不过一个小时,太阳仍然挂在东天,可是他们早已累透了。他们也真巴不得歇息一下,于是就在那窄窄的山梁顶上前前后后躺了下来。

    这最后的二十分钟路,怀曼走得气咻咻的,喘得厉害,他一声不响,仰面朝天躺着,巴望那僵直的腿快快恢复弹性。

    罗思问他:“你觉得怎么样啦?”

    “筋疲力尽。”怀曼不由得直摇头。今天就要这样走一天了,根据他这次行动中的切身体验,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是撑不到底的。他就对罗思说:“我打算轻装了。”

    可是背包里全是少不了的东西。怀曼盘算了一下丢掉干粮好还是丢掉毯子好。他们出来时都带了二十一盒干粮,至今只吃了七盒。不过假如他们翻过了大山,深入日军后方去侦察,那至少要一个礼拜才能回去。可不能冒这个险。怀曼就从背包里抽出了毯子,就近一扔。

    正好给克洛夫特看见了,他就走过来问:“那是谁的毯子?”

    “是我的,上士。”怀曼说。

    “去拿来装在背包里。”

    “我实在用不着了呀。”怀曼轻声说道。

    克洛夫特对他一瞪眼。侯恩一死,军纪如何现在就是他的事了,他可不容许手下的人目无纪律。侯恩当家的日子里惯成的懒散习气,他非得整一整不可。再说,他看见乱糟蹋东西就要生气。“你这家伙,没听见我说吗?去捡起来!”

    怀曼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把毯子重新捡了回来。克洛夫特看着他折好毯子,态度才放温和了些。怀曼一下子就听话了,他觉得很满意。“听我说,这条毯子你还是少不了的。等到半夜里你冻醒过来,裹着毯子谢天谢地还来不及呢。”

    “是。”怀曼可是一点劲头也提不起来。他在想的是这条毯子有多少分量。

    “罗思,你觉得怎么样啊?”克洛夫特又问。

    “没什么,上士。”

    “今天可别再给我偷懒啦。”

    “是。”罗思嘴上应着,骨子里却是怒不可遏。他看着克洛夫特大摇大摆走去跟旁人说话,气得抓住了一把草,连根拔了起来。“这家伙可是不肯饶人的。”他悄没声儿地对怀曼说。

    “哎,也真是,偏偏少尉又……”怀曼突然心里一阵闷闷不乐。他觉得对这件事他现在看得愈来愈清楚了。以前在侯恩的手下,日子至少还不会这么不好过。“真是倒运啊。”

    罗思点点头。少尉给人的印象,好像对手下人还不至于会叫人过不去,可克洛夫特简直是狼心狗肺。“要是这支队伍交给我带的话,”罗思的口气总是那么缓慢而自负,“我就决不会跟弟兄们过不去,做事总要讲公道、凭良心。”

    “对,要是我的话我也这样。”怀曼大有同感。

    “唉,真是从何说起。”罗思叹息了一声。其实那样的处境他以前也经历过。那是在经济萧条时期,他在失业了两年之后,谋到的第一份差事是替一家房地产公司当经租员。他管收租。这份差事他始终干得很不称心,那些房客见了他就恨,恶言相对,他也不知挨过多少骂。可有一次他奉命来到一套公寓,公寓里住的是一对老年夫妇,已经欠了好几个月租了。老夫妇俩一叹苦经,确也够凄惨的——当时他听到的情况哪一家不是这样。银行倒闭,老夫妇俩的积蓄顷刻化为乌有。罗思本来倒很想再宽限他们一个月,可是那天他一文租金也没有收到,不敢空手回公司去。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同情,他就故意摆出严厉的样子,扬言要把他们撵走。他们苦苦哀求,他那个角色也愈演愈来劲了。他就百般恐吓他们:一旦无家可归,看他们怎么得了?临了他说:“你们上哪儿去弄钱我可不管,反正要拿钱来。”

    现在他想起了这件事,心里倒一时有些不安了,他后悔当时没有对他们厚道些,似乎当时厚道些的话此刻自己也就不至于会如此倒运了。可是随后一想:哪有这个道理呢,迷信罢了。两件事根本扯不到一块儿。他又想起,那么克洛夫特凶相毕露的时候,骨子里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心情呢?不,鬼才相信哩。他对自己说,得了,过去的事啦,不要再想了。不过心里却总觉得害怕。

    这时候怀曼想起的则是他当年在郊外一片空地上打的一场橄榄球。这是他那个街区的球队跟另一个街区球队的比赛,他打的是跑锋的位置。赛到下半场时,他脚下已经一点气力都没了,对方的带球队员简直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他前后左右直穿而过,他只好勉强拖着脚步跟东跑西,眼看对方一次次进攻得分,他想起这段事来就要脸红。他本来是想换下去的,却偏偏没人替补。结果对方几次冲过底线得分,把他们打败了,可是他队里有一个小伙子,却说什么也不认输。对方进攻一次,那小伙子总要大喊加油,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拦截一次,对方得分愈多,他却打得愈猛。

    怀曼心想:自己可就不是这样的人。自己不是英雄好汉一类的人物。他今天对这一点领会得很突然,也很透彻,事情要是放在几个月以前,他早就受不住了,可是今天这只是引起了他的沉思。像克洛夫特那样的人,他永远也休想理解,对他们他只想避开点儿,能别碍着他们就行。不过他总觉得想不通: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他们到底老是在那里追求些什么呢?

    “这座要命的大山我简直恨透了。”他对罗思说。

    “我也是。”罗思又叹了口气。这山范围好大,顶峰好高。他仰面朝天躺着都还望不见那高山之巅呢。只看见头顶上山势巍峨,重重叠叠,从这儿再上去,似乎就都是清一色的嶙峋山石了。在丛林里的时候他讨厌丛林,只要有条虫子爬在身上,有只鸟儿在矮树里突然啁啾几声,他就要吓上一大跳。密密层层的树遮得他什么都看不见,只觉得充天塞地尽是各种各样的奇臭异味,把鼻子眼儿都快堵住了。可是尽管丛林里闷得简直连气都透不过来,他现在倒是宁愿再待在丛林里。这光秃秃的山峦,这凄凉怪谲的石天一体的拱顶,相形之下倒还远不如丛林里安全呢。他们还有那么高而又高的山要爬,那更是凶多吉少。在丛林里虽说也尽多形形色色的危险,可现在看来那里的危险却似乎并没有这么严重,至少他都已经提防惯了。但是在这儿,一失足就会粉身碎骨。与其走钢丝,倒还不如闷在地窖里。罗思又气冲冲地拔起草来。克洛夫特为什么不往回走呢?他还在妄想些什么呢?

    马丁内兹觉得浑身酸痛。昨天晚上累了一宿,如今反应来了:上午跟着队伍上了山,一路上走得吃力极了,心里又急得慌,手脚尽打哆嗦,身上汗水淋淋。他的内心活动自然也免不了要跟他捣捣乱。他这次夜出侦察跟侯恩的死,其间的联系幸而倒还不大看得出来,至少从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可是自从第二次遭遇伏击以后,他就一直感到满心疑惧,正如一个人身在梦中,梦见自己犯了罪,正在听候惩处,可是又记不起自己干下的到底是什么坏事。

    刚上山的时候,马丁内兹一边苦苦地往上爬,一边还默默地尽自回想昨晚杀死的那个日本兵。那个日本兵的脸儿又清楚地出现在他的眼前了,此刻虽然一轮朝日刺得人眼花缭乱,可是那张脸儿看去倒远比昨晚来得真切。他还细细回想了那日本人的一动一静。他似乎又觉得自己手指上染满了血,黏糊糊的。他看了下自己的手,这一看可吓坏了:手指缝里还有一丝干结的血,都发黑了。他一阵恶心,像捏死了一条虫子似的,竟然也会毛骨悚然起来,喉咙里不觉咕噜了一声:啊……!面前立刻又浮现出那个日本兵挖鼻子的情景。

    都怪自己。

    怪自己什么呢?队伍现在上了山了,可假如当时自己不……假如当时自己没有……唉,一句话,不杀日本人,就回海边去了。哎,又胡思乱想了。他心里一焦急,只觉得背上像有针刺。他索性不去想了,就夹在队伍中间,只顾闷头往前赶,登高爬坡把劲绷足了,却还是丢不开烦恼。走得愈累,神经愈是紧张。就像发了高烧似的,四肢极度敏感,怎么也不是,难受极了。

    休息时他就在波兰克和加拉赫身旁扑腾躺下。他觉得有些事想找他们谈谈,可是又说不准想谈的到底是什么事。

    波兰克对他笑笑。“怎么说啊,我们的侦察兵?”

    “喔,没啥。”他低声说。听到“怎么说啊”这样的话他总是感到不自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

    “今天真应当让你休息一天才对。”波兰克说。

    “是啊。”他这个侦察兵昨晚可没当好,干得一无是处。要是他没杀死那个日本兵该有多好呢——他的一切错误,关键都在这里。他虽然说不上自己干错了哪些事,可是相信自己肯定出了很多错。

    “哦,真的没事?”加拉赫问道。

    马丁内兹耸耸肩膀,看见波兰克正瞅着自己手上的血迹。那血迹看去跟污垢倒也挺像,可是嘴里的话已经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山口里有日本人,我给宰了一个。”一说他顿时就觉得轻松了。

    波兰克“哦”了一声,赶紧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少尉明明对我们说山口里没有人。”

    马丁内兹又耸耸肩膀。“这只呆鸟!他还跟克洛夫特争呢,说山口里没有人,那时我已经回来了,都见到日本人了。克洛夫特对他说马丁内兹是靠得住的,马丁内兹还会看错?可少尉他就是不听,这只呆鸟,脾气也真够犟的!”

    加拉赫啐了一口唾沫。“你把个日本佬都报销了,他居然还不信?”

    马丁内兹点点头,他现在相信实际情况也就真是那样了。“他们说话我都听了,那家伙真是只呆鸟,我一句话也没说,都是克洛夫特跟他说的。”其实事情的先后次序他脑子里早已都搞乱了。要他百分之百地肯定他是不敢的,不过此刻他觉得克洛夫特跟侯恩争论他还是记得的,侯恩说他们应该过山口,克洛夫特不赞成。“克洛夫特关照过我,他跟侯恩说话的时候,让我别开口,他知道侯恩是只呆鸟。”

    加拉赫摇了摇头,不大相信。“少尉这人也太蠢、太倔了。唉,把命都送了。”

    “是啊,把命都送了。”波兰克说。他简直给弄糊涂了。怎么也会有这样的人,明明告诉他山口里有日本人,他还是按无人据守的情况做了部署……那也未免太蠢了点儿吧。波兰克觉得说不上来。他好像本来掌握了什么疑点,看出了什么问题,这一下全吹了,真是扫兴。心里莫名其妙地生起气来。

    “这么说你还把个日本佬报销了。”加拉赫是一副又羡又妒的口气。

    马丁内兹点点头,他杀害了一个人,如果他死期到了,或是死在这山上,或是死在山那边,那他的灵魂就要带着洗不掉的罪孽,永远堕入地狱了。“是的,我宰了一个,”他此刻都还感到有些骄傲呢,连气都壮了些,“我悄悄摸到他背后,咔嚓一下……”嘴里做了个清脆的刀刺声,“那日本佬就……”他两指一捻,叭地打了个响。

    波兰克笑了起来。“那可真得有些胆量哩,你不含糊,‘日本囮子’。”

    他害羞地低下头去,接受了赞扬。他正不知道是喜是愁,忽然又想起自己还在战场上敲下过死人嘴里的金牙,于是心头陡然罩上了一片忧悒的乌云,无法解脱。那个罪他都还没有做过忏悔,现在又添上了这一条。他顿时感到苦恼极了。就近又没有个随军神父可以听他忏悔,替他洗罪,他想这真是跟他作对。马丁内兹脑子里蓦地闪过一个念头,他想到了溜,想要回头穿过丘陵地带,溜到海边去,只要到了海边,他就准能平安归去,找神父去忏悔了。不过那只是一刹那的念头,他马上明白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他也终于悟过来了。自己所以要到波兰克和加拉赫身边来躺下,正是因为他们俩都是天主教徒,自己的这种心情只有他们能够理解。他一个心眼儿尽想着自己的心事,未暇思索,只当他们的心里也都在想这些事儿。他说:“唉,咱们这些人呀,不定哪天就会吃上一枪,呜呼哀哉,可连个神父也找不到。”

    一听这话,加拉赫好似冷水浇头。“嗯,嗯,是这话。”他嘴上这么叽叽咕咕应着,内心却突然涌起了一连串忧虑和不祥的预感。他情不自禁地一一想起了侦察排里那些死伤的弟兄打死打伤时的模样,然而更触目惊心的是,他仿佛还看见了自己倒在地上血流如注的情景。高山似乎在头顶上摇摇晃晃打起转来,加拉赫觉得心都寒了。脑子里霎时掠过一团疑虑:不知道马莉做过了忏悔没有?他敢说肯定没有,因而对她也就有些怨恨。她的罪孽眼看都要报在他的身上了。不过这股怨气很快就云消雾散了,他心里反而很后悔:怎么可以恨已经故去的人呢?——此刻在他的脑海中可并没有妻子两个字。

    这次前来执行任务,他本来摆出了冷漠的神气、无动于衷的态度,作为自保之计,然而这些都在迅速瓦解了。眼前就因为马丁内兹说了那么句话,他把马丁内兹恨透了。他本来还不至于如此失控,不至于会流露出这种恐惧。他气冲冲说:“这鸡巴军队就净办这号事。”可是说了句下流话,他又觉得是条罪过。

    “你们乱叫乱嚷些什么呀?”波兰克问道。

    “就为没有神父。”马丁内兹赶紧说。听波兰克的口气挺自信的,马丁内兹相信他一定有些见解,不至于就学着教义问答手册,干巴巴地照搬几句拿来搪塞。

    “你说这难道是件小事?”加拉赫也说。

    “那么要不要我来给你们开导开导?”波兰克说,“我说那一套玩意儿你们干脆就甭理它。全是不要脸的骗人把戏。”

    两个人听得都吓坏了。加拉赫本能地就回过头去对大山偷看了一眼。他和马丁内兹都懊悔了:真不应该跟波兰克在一起。“怎么,你他妈的就不相信有神啦?”这下子骂娘也不在乎了。加拉赫心想:意大利佬和波兰佬信天主教最不虔诚,这话不假。

    “那种屁话你们也相信?”波兰克说道,“跟你们说,我是个过来人了,内情我都清楚。那是个骗人的鬼把戏,赚钱的门槛可精着哩。”

    马丁内兹索性不去听他了。

    波兰克愈火就愈要说。长期压抑在胸中的敌对情绪都爆发出来了,当然他也不免有些虚张声势,好壮壮胆子,因为他心里其实也很害怕。他觉得像是在奚落“左撇子”里佐那样的人物。“你们一个是墨西哥佬,一个是爱尔兰佬,你们信这劳什子可以得到好处。可我们波兰人连个屁也捞不到。你几时听说美国有波兰人的后裔当红衣主教的?从来没有!我会不知道?我有个姐姐就是修女。”他一时又想起了他这个姐姐,心里又起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扰得他不得安宁。他瞅了瞅马丁内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才不会让他们封住我的嘴呢。”他自己也不明白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指的是什么事。他简直气昏了。“晓得了里边的黑幕,只有傻瓜蛋才会乖乖儿地甘心去上他们的当。”他怒不可遏地说。

    “你简直是一派胡说八道。”加拉赫咕哝了一句。

    “好啦,弟兄们,准备出发啦。”又是克洛夫特在嚷嚷了。波兰克吓了一跳,扭头看了看,等克洛夫特走开了,才摇了摇头,故意挖苦挖苦他:“知道啦,上山咯——走吧,走吧。”其实他气得连手都有点发抖了。

    一场谈话就此给打断了,可是走在路上,三个人心里都乱糟糟的。

    这天上午,队伍一直顺着山梁往上爬,再也没有停过。山梁似乎永远也没有个尽头。他们过了一架架山石嶙峋的危岩,攀上一道道上锐下削的险坡,这么陡直的险坡也亏了长着白茅草,他们才一把把抓着草根,像爬梯子一样爬了上去。他们还经过了横跨山梁的一片树林,树林过了山梁便急转直下,直奔脚下的深壑里。他们往上爬了又爬,爬到后来手脚都打战了,背着个包像压着百来磅重的一袋面粉。他们每次登上一座小山峰,总以为主峰已近,可没想到面前竟又是曲曲弯弯半英里长的一道山梁,紧连着另一座山峰。克洛夫特告诫过他们。这一早上他曾几次特意站住了说:“大家心里还是早些有个准备,这座鬼山可大着哪,不是三下两下就能爬得到顶的。”对他的话他们都听而不信。他们认定这苦差使很快就会结束,要没有这个希望给他们以力量,爬这座山那真是太痛苦了。

    中午时分,他们终于爬到了山梁的尽头,一看全惊呆了。尽头下面是深可数百尺的巉岩,连着一个石谷,石谷正好插入大山的半腰,只见穴河山的主峰就在对面拔地而起,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尽的密林丛莽、丹崖苍壁,真不知有几千几万尺高,简直叫人看得头晕目眩。他们连个山顶的影儿也没见到,山顶还在云端里呢。

    “老天乖乖,就叫咱们爬这玩意儿?”有人气都喘不过来地说。

    克洛夫特不安地瞅着他们。不用说,这句话也就表达了他们大家的想法。他自己也累了,他简直从来也没有这样累过,他知道现在再要他们上山,就每一步都得由他在背后赶着走了。“咱们就在这儿吃一顿干粮,吃完了继续赶路。大家都听清楚啦?”

    又是一片低声嘀咕。他只管在一块大圆石上坐了下来,顺着他们来的方向举目眺望。远处,他依稀看见了他们遭遇伏击的那一带嫩黄色的山冈——眼下布朗和他的担架队也不知奔走在这连绵的冈峦的哪一段。再往远看,他依稀还看见了沿海的那一带丛林,再过去就是他们乘船而来的大海了。四外一片荒凉,渺无人烟,似乎也没有一点鸟踪兽迹。此时此刻,连山那边的战事都觉得遥远极了。

    背后的穴河山像是活了,在他背上刺了一下。他清醒了过来,扭过头去望了望,他只要一望着这座大山,就会这样感到一阵完全发自内心的说不出的激动。他暗暗起誓:他一定要爬上去。

    可是他又感受到了周围这许多弟兄的压力。他知道他们本来谁也不喜欢他,那他倒也不大在乎,可如今只是恨他了,给他的感觉简直就像一派沉闷的空气压得他窒息。

    无论如何得叫他们上去!要是他们上不去的话,那他对付侯恩的一招就亏了理了,他这就是反军的行为,就十足是违抗命令的罪名了。克洛夫特不由得上了心事。他只好把侦察排简直一股脑儿全背在自己背上了。事情真不好办哪。他啐了口唾沫,一把撕掉了干粮盒的盖子。连撕盒子也不脱他的一贯作风,干得那么利落,那么熟练。

    里奇斯和戈尔斯坦抬着威尔逊,到很晚还挣扎着往前走。他们的步子慢得叫人看着委实难受,抬着担架一次走上十码、至多十五码,就得放下歇一歇。就是一只蚂蚁,直线爬行的话也实在不会比他们慢到哪里去。他们脑子里根本不考虑停还是走的问题,也从来不去听威尔逊的胡言乱语,他们发了愤,拼了命,什么也不管,只知抬着担架闷头走下去。他们也不说话,他们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他们只是晃晃悠悠往前走,好像两个盲人在过一条人地生疏、车马喧阗的街道。他们的疲惫一再升级,知觉已经大半磨钝,机体只维持着最低限度的生存。除了抬这担架,他们已经不知世上还有其他了。

    他们就这样苦苦走了几个小时,一路上随时都有可能垮下,可是不知怎么却也始终没有当真昏过去。后来他们反倒暗暗感到奇怪了:折腾得这样厉害,这身子怎么倒还撑得下去?

    威尔逊发起烧来了,迷迷糊糊的,恍若腾云驾雾。他觉得担架好像不是颠得那么凶、那么猛了,晃呀荡的似乎倒也蛮舒服。偶尔他也听见里奇斯和戈尔斯坦嘶哑着嗓子喘吁吁地相互关照一两句,有时却又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不过他的种种感觉都是各自通过不同的途径传入大脑的,好像分设了好几道门,各自通一个小室似的。他的感觉现在灵敏得出奇,在担架的晃荡中他连抬担架人肌肉的收缩都感觉得到,倒是自己伤口的疼痛,却变得似乎很遥远了,好像成了身外之事。不过有一样东西他却已经没有了。他已经没有主意了。他已经什么都懒得过问,浑身疲乏却陶然如醉,想开口要点什么,想伸手到脑门上去赶只虫子,都得花上好几分钟才能办到。虫子赶掉了,手却还会在脸上一动不动地搁上几分钟,才又放下。这境界,他觉得似乎倒也美滋滋的。

    他脑子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一说上嘴就胡话连篇,总要讲上好几分钟才罢,声音微弱而刺耳,有时却又会纵声大叫。那两个抬担架的也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或许他们也压根儿不想要听懂。

    “我驻扎在堪萨斯的赖利堡那阵子,认识当地的一个女人,她总是招我到她家去住,跟我就像夫妻一样。我从来不住那要命的营房,我骗他们说我老婆就在镇上。那女人总是烧好吃的给我吃,替我缝缝补补,浆得军装笔挺,服侍得那个周到啊。真是没说的。”说到这里他朦胧一笑,“我还带着她的照片哩,等一等,我拿给你们看看。”他伸手到口袋边摸了摸,却又把这事给忘了。“她还以为我是没有老婆的,我也就索性将错就错,等这仗打完了,我倒还很想跟她同居下去,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不要,那不是太傻了吗?我犯不上做这种傻事。我骗她说我是大学毕业生,她也相信了。女人嘛,你只要经常跟她在一起睡觉,你说什么鬼话她都会相信你。”他叹了口气,无力地咳了两声,嘴角边又挂下一道细丝般的血来。他心中有些害怕,不过他把头摇摇。身子疲软,这气可决不能泄。“等我回到部队,那帮大夫替我治好了伤,我还不照常没事儿?”他摇了摇头。尽管这颗子弹打得他够呛,叫他断断续续流了一天半的血,尽管他在担架上又震又颠,尝够了伤口的剧痛,他可始终没有起过撒手的念头。他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想做。

    “不瞒你们大家说,我也认为跟黑女人睡觉是要不得的,可我有时候碰到黑女人还是有点按捺不住。当初我爸爸家的门前就有个黑妞儿差不多每天都要走过,走起路来屁股摆呀摆的,那模样儿我到今天都还记得。”

    他探起身来,用胳膊肘儿半撑着,神情安详地对里奇斯望了片刻。

    “你跟黑婆娘睡过觉吗?”他问里奇斯。

    里奇斯收住了脚步,放下了担架。威尔逊这句话他听明白了。他冲着威尔逊喝一声:“你给我少说这种话。”他气喘得像大声的抽噎,两眼直愣愣望着威尔逊,仿佛怎么使劲也聚不拢自己的目光似的。“你这种话我听够了!”他尽管精疲力竭,还是大为震惊,所以话都不觉冲口而出。“说这种话,也不知道害臊!”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里奇斯,你这人就是没有种。”威尔逊说。

    里奇斯气得直摇头。他从小就懂得有许多事是做不得的。在他看来,弄个黑女人玩玩不仅是一种罪过,也是一种花大钱的玩意儿,做这种过于出格的事,是要短寿的。“别胡扯啦,威尔逊。”

    可是威尔逊早已迷迷糊糊了。身上热烘烘的,四肢懒洋洋、美滋滋的,使他错以为又已临到销魂落魄的时刻,心头无端升起一股炽烈的欲火。他闭上了眼,回想起一个明月夜,在家乡镇外的河滩边。他有气无力地扑哧一笑,不防喉咙口却咕嘟冒起了一口痰。他把痰往肚里一咽。这时他只感到两颊一缩,竟身不由己地轻轻哭了出来。他自己也觉得哭得奇怪。

    他突然又感到了嘴里的难受,觉得嗓子眼儿里都干焦了。“哥们儿,给我点水喝好吧?”没有人搭理他,他就耐着性子再央求:“只要喝一口,喝一口怎么样,哥们儿?”

    他们总是不搭理,威尔逊生了气。“真要命!哥们儿,给我点水喝呀!”

    “忍着点儿。”里奇斯嘶哑着嗓门说。

    “哥们儿,只要你们给我点水喝,要我怎么都行。”

    里奇斯把担架放下。威尔逊的喊叫吵得他心里烦躁。除了威尔逊的喊叫,现在也已经没有别的能惊动他了。

    “你们这些家伙,真是浑蛋啊。”

    “你不能喝水。”里奇斯说。其实他并不认为给威尔逊喝水就有什么害处,所以格外觉得于心不忍,但是对威尔逊他却又有股怨气。心里说:我们都还喝不上呢,又有谁嚷嚷过?“威尔逊,你不能喝水。”他的口气是斩钉截铁的,威尔逊只好又昏昏沉沉地做他的乱梦去了。

    他们抬起担架,勉强走了几码,就又放了下来。西斜的太阳已经悄悄接近天边,天气比较凉些了,不过他们也不大在意。他们有威尔逊这个包袱要背;他们得一直这样走下去、走下去,永远也别想把他甩掉。他们并不是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的,但是在筋疲力尽之余渐渐就有了体会。他们只知道自己一定得走下去,因此也就硬撑着走下去。里奇斯和戈尔斯坦跌跌撞撞地从下午一直走到天黑,虽然一次走不了几步,但是一点一点积少成多。到他们停下过夜、把自己的两条毯子抽一条给威尔逊盖上、两个人肩挨肩挤在一条毯子里昏昏睡去的时候,他们俩已经撇下布朗和史坦利抬着威尔逊走了五英里路了。丛林已经不远了。他们虽然并没有说,可是在翻过最后一道山冈的时候两人都曾在山顶上看了一眼丛林的影子。明天他们就可以睡在海滩上,等登陆艇来接他们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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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