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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人出身的“千古一相”

作品: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 作者:吴晓波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center">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公元前686年,一位叫管仲(?—公元前645)的失意商人拉弓满弦,向公子小白射出凶猛的一箭,镞羽响处,只见小白应声落马。

    这一年,地处山东半岛的齐国发生内乱,齐襄公被弑,朝政一时空虚。他的两个兄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此时都被流放在外地,谁先赶回到都城临淄,谁就最有可能登基。纠和小白的身边各有一位商人出身的谋士,一个叫管仲,一个叫鲍叔牙。

    小白接受鲍叔牙的计策,向莒国借了兵车,日夜兼程回国。辅佐纠的管仲见此情景,就自告奋勇率三十乘兵车到半途中去截击小白。在即墨城附近,管仲一箭将小白射下马。然而,这一箭只射中了战袍上的带钩,死里逃生的小白及时归国掌权,是为齐桓公。

    当了国君的小白行功论赏,想拜鲍叔牙为相,同时当然还要杀了管仲。谁知鲍叔牙却对他说,“我的才能只能让齐国平安,如果您要称霸天下,一定得拜管仲为相。”

    鲍叔牙与管仲其实是一对常年合伙做生意的好朋友。

    管仲名夷吾,字仲,出生于颖上(今安徽颖上县)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他在哪一年出生颇多争论,分别有公元前716年、前723年、前725年及前730年之说,不过无论如何,他在当时算是长寿之人。他少年时替人牧过马,后来结识了年长于他、家境颇好的鲍叔牙,两人合伙做皮毛生意,有地方史志载,他们游走于燕、赵、齐三国之间,曾在现今河北省的蠡县一带规划过三十个大小不等的皮毛集市(时称墟),一直到今天,那里仍是北方最大的皮毛市场之一。

    管仲早年的名声似乎不太好,是一个爱占小便宜和贪生怕死的家伙。他与鲍叔牙合伙做生意,本钱大多是鲍出的,可是赚了钱以后,管仲却要分大头,鲍的仆人们很不忿,鲍叔牙却说:“这没什么,管仲家里穷又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他们的生意后来破产了,西汉刘向在《说苑》一书中说管仲“三辱于市”,也就是说他多次经商失败,不是一个特别成功的商人。管仲还十分热衷于功名,曾到处去求官,可都干不了几天就被辞退了。他和鲍叔牙一起去当兵,每次打仗总是逃跑在前,大家就骂管仲是一个胆小鬼,鲍叔牙又站出来替他说话:“你们误会管仲了,他不是怕死,他得留着他的命去照顾老母亲呀!”到了后来,他们就分别投靠了公子纠和公子小白。

    鲍叔牙向齐桓公举荐这样一个人,实在是奇怪的事情,不过更奇怪的是,齐桓公居然言听计从,真的把管仲拜为国相。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完备的经济思想的人正是管仲,他辅佐齐桓公成就了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业。

    管仲当国的公元前七世纪,正是“礼崩乐坏”的年代。

    华夏文明是地球上历史最为悠久的文明之一。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在黄河上游产生了第一个国家政权――夏王朝,约六百年后,商汤灭夏,在黄河下游建立了商王朝,又过了约六百年,在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建立周王朝。

    周王朝实行的是封建制,即“封土建国”,周天子将土地及居民分封给亲戚及功臣,各诸侯有权管理封地内的一切资源,并拥有军队。诸侯对天子定期进行朝贡。周朝建立之初,分封了一千多个诸侯国。

    民国学者钱穆在《国史大纲》一书中称,“中国为世界上历史最完备之国家”。以史书记载论,从公元前841年开始,中国就明确有年可以考据。当时的天子是周王朝的第十代周厉王,他任用佞臣,导致国人暴乱,厉王被迫出逃,朝政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同行政,号为共和。公元前771年,“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被犬戎杀死,西周终结,周平王迁都洛邑(现在的河南洛阳附近),是为东周。

    从迁都的公元前770年起,到公元前476年,史称春秋时代。在这二百九十多年间,周天子的权威日渐丧失,社会风雷激荡,战火连天。仅据《春秋》记载的军事行动就有四百八十余次。司马迁在《史记》中称,春秋时期,被杀的国君有三十六位,被灭亡的国家有五十二个,很多诸侯四处奔走而不能保全自己的国家。在这期间,一些诸侯国脱颖而出,先后称霸,最著名者有“五霸”,齐桓公正是五霸之首。

    齐国在众诸侯国中并不是最显赫的一个,它的祖先不是周王后裔,而是辅佐武王灭商的姜尚,齐国的疆界“东至海(黄海),西至河(黄河),南至穆陵(今山东省临朐县),北至无棣(今山东省无棣县)”,所以司马迁称之为“区区之齐在海滨”。

    管仲兴齐,靠的并不是兵戈征伐,司马迁如此评论他的当国之道:“其为政也,善因祸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也就是说,管仲最擅长的是配置资源,提高效率,以妥协和谨慎的方式重建各种秩序。这些特征无疑很有点“企业家的精神”。

    这位在商场上滚过“烂泥”、在战场上当过逃兵的政治家不喜欢开天辟地式的创新,而是往往以“循古制”的名义来进行改革,他注重秩序和政策的延续,是一个天生的保守主义者。他在经济上的创新很多,其中最值得记载的是三项:四民分业、贸易兴国和盐铁专营。

    管仲主张把国民分成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是为“四民分业”。把社会各阶层按职业来划分管理,管仲是历史上的第一人,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模式,两汉以来都被尊奉为基本形态及指导原则。与现在稍有不同的是,管仲当时所谓的士,主要指军士。

    职业化的分工及其成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在殷周时期,就已有专业的工匠出现,文献记载为“百工”,这些人都是被政府直接管理的奴隶,没有独立的人身自由,所谓“工商食官”,他们的职业世代相传,不允许改变。《左传》记载:“在礼……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职业的世代相传,自然有利于工艺的传承和进步――在没有公司制度的年代里,家庭无疑是最具有组织形态的经济基础单位。很多工匠最终以职业为姓,流传至今,如陶氏是制陶的工匠、施氏是旗工、繁氏是马缨工、樊氏是篱笆工、终葵氏是锥工等等。

    进入周朝后,职业化分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断定,“商亡国后,周分商遗民六族给鲁,分七族给卫,十三族中至少有九族是工。”另据我国第一部有关制造科技的著作《考工记》记载,西周的官营手工业达30种之多,仅专业的木匠(“攻木之工”)就分为七种,分别是轮、舆、弓、庐、匠、车、梓。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其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是中国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台湾学者赵冈认为,“中国的社会职能分工比欧洲早了至少一千年,主要的传统生产技术(工业革命前的非机器生产技术)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也比欧洲早八百年至一千年。”

    管仲认为,四民分业有四个好处,一是“相语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验,提高技艺;二是“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养成专业气氛,人人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从而造成职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造成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从小就耳濡目染,父兄的教导不须严厉督促也能教好。

    专业分工、父子相袭的制度让齐国的制造业技术领先于其他国家,《考工记》对齐国手工业作坊有很多记录,以丝绸为例,我国最早出现的丝织中心就在齐国首都临淄,当时,临淄生产的“冰纨、绮绣、纯丽”等高档丝织品,不仅国内供给充分,还大量畅销到周边各国,乃至“天下之人冠带衣履皆仰齐地”。

    按《国语·齐语》中的记载,齐国有士乡十五个,工商之乡六个,每乡有两千户,以此计算,全国有专业军士三万人,职业的工商臣民一万两千人(均以一户一人计算)。此外,在野的农户有四十五万户。管仲认为,这些人构成了“国之石民”,他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

    “四民分业”表面上看是对殷周古制的继承,其实却有很大的差别,其根本性的不同是,把“工商”与“士农”并列,同视为“国之石民”。

    古人对工商的态度有过数度戏剧性的转变。

    远古的中国人似乎并不轻商。早在殷商时期,人们是乐于和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的,这从近世出土的、精美绝伦的商代青铜器可见一斑。武王灭商之后,把商朝的旧贵族迁聚于洛邑(今河南省洛阳),该地很快成为全国商业最发达的地方,“富冠海内”(语出《盐铁论·通有》)。司马迁在评论洛阳人时说,“周人的习俗是,致力赚钱的产业,投身于工商业,以追逐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为目标。”

    不过,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芜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变得非常低贱,金文中“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并列。从有限的文字记载中常常可见类似记载,《易·恒卦》曰,“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逸周书·程典》曰,“士人夫不杂于工商”。《礼记·王制》曰,工商“出乡不与士齿。”也就是说,士大夫必须远离商人,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的,工商业者离开居住地则不得与士大夫交谈。在《周礼·地官·司市》中还规定,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到了春秋时期以后,好商之风再起――这也被一些道学家看成是“礼崩乐坏”的一部分。在史料中出现了大量、专业的自由商人,他们往来于各国之间,近购远贩,获取利润,年轻时的管仲和鲍叔牙无疑正属于此类。胡寄窗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认为,西周时期的工商业,都是为贵族阶层服务的,民间商品都是农民以剩余生产物进行交换,如中所吟咏的“抱布贸丝”、“如贾三倍”,从事交换的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人,到了春秋年代,专业的自由商人开始大量涌现,其工商业发展的特点表现在许多“金车其车,交错其服”的富商大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意味着商业资本的出现,一个新兴的阶级诞生了。

    然而,把工商业者抬升到与“士农”并列的地位,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并非共识,《国策》中记载姚贾与秦王的一段对话时,就说“管仲其鄙之贾人也。”对管仲的商人经历颇为鄙视。管仲之所以能在齐国推行重商政策,除了他自身的经历及有超越当代的见识之外,还与该国的传统有关。《史记》记载姜尚建国之时,齐国土地贫瘠,人口稀少(“地泻卤,人民寡”),但是却有近海之利(“带山海”),于是,姜尚就根据当地的习俗,简化礼数,扶持工商,发展捕鱼和煮盐业。因此,当代史家李剑农依据《史记》、《国语》和《左传》中的记载断定,中国商业之开化,当以齐为最早。

    四民并列的另外一个重要意义在于,管仲从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发现了工商业的盈利性,在西周时期,“工商食官”制度是从生产的角度来设计的,官属工匠的职责是制造大型祭祀器皿和贵族专用器具,所以,可以做到美仑美奂,却没有成本的概念。而到春秋,工商业为民间服务的趋势已然生成,而其赢利能力又大于农业,管仲显然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

    除了四民分业和抬举商人地位之外,管仲还是一个自由贸易主义者。

    齐国地处海滨,渔业和煮盐业从来发达,管仲规定,鱼盐可以自由出口,关隘只登记而不予征税,以便利诸侯各国。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实行单一税制,在关隘征过了的,在市场上就不再征了,反之亦然。

    对于前来齐国做生意的商人,他更是大开国门,无尽欢迎,提出“空车来的不要去索取税费,徒步背东西来的不要去征税,这样来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他还专门设立了招待外国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处,来一乘车的外商供给本人饭食,来两乘车者供给马的食料,来三乘车者更要供给仆人的饭食。从此,“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

    为了活跃市井,管仲甚至首开国营色情业。他在都城临淄办了七间官办的妓院(时称“女市”),每一间有妓女(时称“女闾”)一百人,共700人,后来又增加到2000人。管仲以此吸引国际商旅,并大收其税。后来的色情业者因此奉管仲为保佑平安的“产业始祖”,清代纪晓岚在中便称,“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

    如果从管仲的自由贸易政策进而推断认为他是一个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信奉者,那就大错特错。事实上,管仲是中国最早的中央集权主义实践者,在放活微观的同时,他十分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制,而其手段则是从财政、税收和价格三方面入手。在这个意义上,管仲实行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经济大变法。

    管仲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制度创新是盐铁专营,它几乎成为中国式中央集权制度的经济保障。

    齐桓公与管仲多次切磋富国之策,齐桓公建议对房屋楼台、树木、六畜、人口征税,管仲一一否定,在他看来,税收是有形的,直接向人民收取财物,自然会招致人民的不满。最好、最理想的办法是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据此,管仲提出了“寓税于价”的办法,把税收隐蔽在商品里,实行间接征收,使纳税者看不见、摸不着,在不知不觉中就纳了税,而且不致于造成心理上的对抗。在具体的办法上,管仲给出了简单的七个字:“唯官山海为可耳”――只要把山、海的资源垄断起来就可以了,山上出铁矿,海里产海盐,是为盐铁专卖制度。

    在农耕时期,盐和铁是最为重要的两大支柱性产业,无一民众可以须臾离开。更重要的是,这是唯一的工商合营产业,其原料得自天然,有垄断经营的优势,从业者一面自制商品,一面自行贩售,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展转变化,繁殖累积,其财势不可阻挡,古往今来,中西各国,它都是产生巨富的产业领域。自西周以来,就有一些诸侯国将盐铁经营收归国有,然而从来没有人将之视为国策,绝大多数的治国者仍然以征税――特别是农业税为国家最主要的收入,其区别仅仅在于,是按人头征收还是按土地面积征收。管仲最大的创新在于,他在税赋收入之外增加了专营收入,并将之制度化。

    管仲以盐和铁的专卖收入做过举例说明。

    他说,万乘之国的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缴纳者约为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三十钱,为三千万钱。如果进行盐的专卖,每升盐酌量提价出售,每月可能得到六千万钱,就可望得到一倍于征人头税的收入。而在表面上,政府确乎不曾征税,不致引起人民的“嚣号”反对。不仅在国内如此,还可运盐出口而获取重利,这等于煮沸取之不尽的海水就可以迫使天下人向齐国纳税,即“煮沸水以籍天下。”

    铁的专卖也是一样。管仲说,大凡一个农户,无论是从事耕作还是做女工,都需要针、刀、耒、耜、铫、锯、锥、凿等等铁制工具,只要在一根针上加价一钱,三十根针就可收三十钱,即等于一人应缴的人头税了,由此类推,则全国收入总数亦不下于人头税的征收总额。表面上,国家并没征税,实际是“无不服籍者。”

    管仲提倡盐铁专营,但不是主张政府亲自下场,创办国营盐场或国营铁厂——后世之人学管仲,认为专营就是国营,多入歧途。

    比如盐业。齐国滨海,是产盐大国,食盐是最有竞争力和价格话语权的战略商品。管仲实行的是专卖政策,开放盐池让民间自由生产,然后由国家统一收购。《管子·戒第》和《管子·轻重甲》中记载了当时的景象:盐池开放后,煮盐之人纷至沓来,四个月内就得盐三万六千钟,为了维持国家对盐的垄断权,防止盐价因生产过度而大跌,管仲随之下令,对煮盐的时节进行控制,只准在头年的十月到第二年的正月这四个月的农闲季节煮盐,到了孟春二月,农事开始,就不许聚众煮盐。由于控制了盐业的销售和产量,进而控制了价格,齐国的盐销售到国外去,可以抬高到成本的四十倍,国家和商贾都得利颇丰。

    在冶铁业上,管仲实行的是国有民营。他首先严厉地强调了国家对所有矿山资源的垄断,所谓“泽立三虞,山立三衡”,他出台法令宣布,只要一发现矿苗,就马上要由国家保护和封存起来,有敢于擅自开采者,左脚伸进去的,砍左脚,右脚伸进去的,砍右脚。

    在垄断了资源之后,管仲又控制了铁器的定价权,并对所生产出来的铁器进行统购统销。在这些前提之下,管仲开放冶铁作坊业,允许由民间商人自主经营,其增值部分,民商得七成,政府得三成。管仲反对国家自行冶铁的理由是,“如果派服刑的犯人去冶铁,一定会逃亡而管不住,如果派平民去,就会抱怨政府,到时候边境有难,谁也不愿意为国家打仗。所以,不能为了冶铁而造成国民的分裂。”由政府控制专营权,然后把经营权下放给民间商人,以一定比例分配利润,这就是后世非常流行的“资产国有、承包经营”的雏形。

    盐铁专营的做法并非始自管仲,却是在他那里形成了制度化并取得显著成效,它对后世政权的影响产生了重大且根本性的影响。我们将在日后的叙述中一再涉及这一话题。它形成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经济制度――国家通过控制关键性生产资料以增加收入,以此形成一种与税赋收入并行的专营收入,从而扩大收入、增强管制经济的能力。从管仲的论述中可见,他事实上是将盐铁的专卖看成为“间接税”,或者说是“变相的人头税”――因为盐铁的不可或缺性,国家通过对之的控制,实际对每一个人变相地征收了“税赋”,而在表面上,民众似乎没有纳税。这种“巧妙”曲折的治国理念一直延续数千年,其实正是中国与西方诸国在经济制度上的最大差异所在。

    在西方的经济理论中,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唯一来源是税赋,如卡尔·马克思所言:“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即便在当代的制度经济学理论中,这一定义也未有改变,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便论述说,政府是“一种提供保护和公正而收取税金作为回报的组织,即我们雇政府建立和实施所有权。”

    然而从“管仲变法”之后,中国的政府收入则由税赋收入和专营收入两项构成,后者的实现,正是通过控制战略性的、民生必需之物资,以垄断专卖的方式来达成的。在这种体制内,政府其实变成了一个有赢利任务的“经济组织”,从而也衍生出一个根深蒂固的治理思想,即――国家必须控制“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产业”,国有企业应当在这些产业中“处于主导地位”。

    在这种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是那种“看上去象企业的政府”,而政府则是那种“看上去象政府的企业”。当它们从各自的利益诉求出发,成为微观经济领域中的逐利集团时,民营企业集群则被间夹其中,进退失措。这一中国式经济体制延续千年,迄今未变,而管仲,正是“始作俑者”。

    由于在盐铁专营中获得了巨大利益,相对的,管仲在其他产业的税收上就表现得非常宽厚。

    在重要的农业税上,两年征税一次,大丰收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如遇饥荒,则免税。这一税率,日后也成为很多朝代的税赋计算方式。此外,管仲还建立了国储粮制度,国家采购囤积了大量粮食,其数量足以控制市场粮价的波动,以达到丰饥平衡的功效。管仲对粮食十分重视,他不容许任何人操纵粮价,严禁在饥荒之年利用粮食买卖“兼并”农民,粮价波动必须由国家掌握,在农耕年代,这一见解无疑非常重要。

    在进出口贸易上,除了鱼盐出口免税之外,其他商品的关市之征,仅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税率。齐国强盛起来之后,管仲甚至以霸主身份统一各国的关贸税赋,公元前679年(齐桓公七年),齐国会盟各国诸侯,达成关税协定,市场交易的税赋为百分之二,进出口关税为百分之一。(“市赋百取其二,关赋百取其一”)第二年,再度会盟诸侯,规定与会各国要修建道路,偕同度量标准,统一斤两称数。(“修道路,偕度量,一称数。”)管仲的这些做法,好比是在创建一个区域经济的关税同盟体,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看来,仍然是国际贸易的游戏惯例,毫无落后之感。

    管仲还是一个运用价格来调剂经济和增加国家收入的高手。他曾举例说,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即不必再征布税,而要征于原材料麻,麻价因课税涨十倍,布价就可能因此而上涨至五十倍;同样道理,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织帛,就可征课原材料丝的税,这样又可使织帛的价格上涨十倍。在国际贸易上,他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国际价格水平,所谓“因天下以制天下”,如果国际商品的质量高过本国,他主张提高该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这样就可以引导外货的输入。如果要奖励出口,就要压低出售价格,“天下高而我下”。

    管仲的经济思想中,最为奇特的一项是鼓励消费,他甚至倡导奢侈,这在古往今来的治国者中可谓仅见,在《管子》一书中就有一篇奇文《侈糜篇》。

    中国历代的治国思想向来以倡导节俭为正途,这显然是长期短缺经济的必然产物。然而管仲却提出“俭则伤事”的观点,在他看来,大家都不消费,就会造成商品流通的减少,从而妨碍生产营利的活动,故曰“伤事”。要如何才能推动消费,他的答案是,多多消费,甚至无比奢侈地去消费。

    管仲的这一论述曾经迷惑了此后数千年的中国学者,很多他的信奉者言及于此,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顾左右而言它,要么百般替管仲声辨。直到近世,历史学家郭沫若才给予了比较合理的解释。郭氏认为――“他是肯定享乐而反对节约的,他是重视流通而反对轻视商业的,他是主张全面就业而反对消极赈济的,为了能够全面就业,他主张大量消费,甚至主张厚葬。他的重点是放在大量消费可以促进大量生产这一面。因而在生产方面该如何进行,如何改进技术之类的话,他就说得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管仲倡导奢侈的理由是,“丹沙之穴不塞,则商贾不处”、“富者靡之,贫者为之”。就是说,只要不人为地堵塞利源,商贾就会日夜不息地从事营运而不知休息,而富裕的人只有不断的消费,贫穷的人才有工作可做。为了强化自己的观点,管仲甚至做过极端的比喻,他建议在煮蛋之前应先加雕绘,在烧柴之前要先加雕刻——“雕卵然后沦之,雕橑然后爨之。”

    管仲本人就是一个富足的享乐主义者。孔子说他的奢侈堪比国君,“其侈逼上”,《史记》说他“富拟于公室”。《韩非子》和等书还记载,齐桓公把齐国市租的十分之三赐归于管仲。

    当然,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管仲对侈糜的推崇,并不仅仅为了自己的享乐。在《管子·乘马数篇》中,他谈及了一个非常先进的观点。他说,每当年岁凶歉的时候,人民没有本业可作,国家就应该进行宫室台榭的修建,以增加人民的就业,尤其要雇佣那些丧失了家产的赤贫者。这时候修筑宫室,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增加就业,平衡经济。

    这种通过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来刺激经济复苏、增加就业的做法,在当今之世并不罕见,可是在两千多年前就有这样的智慧,确实是让人惊叹的。据美籍华人学者杨联陛的考据,在漫长的中国经济史上,除了管仲,只有宋代的范仲淹(989-1052)曾经有过类似的思想。

    管仲有很强烈的民本思想。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他不主张用严酷的刑罚来威慑百姓,因为“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顺民心”?管仲的答案是要“从其四欲”,即“百姓厌恶劳苦忧患,我就要使他们安逸快乐,百姓厌恶贫困低贱,我就要使他们富足显贵,百姓厌恶危险灾祸,我就要使他们生存安定,百姓厌恶灭种绝后,我就要使他们生养繁衍。”(“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他以为,为政者只要懂得这些道理,把给予看成是取得,就是从政的法宝了。(“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管仲治齐,很快就成为最强盛的国家,齐桓公曾多次召集诸侯会盟,俨然成为诸国的盟主,《史记》说他“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在整个春秋时期,齐桓公是第一个霸主。

    然而,无论是齐桓公还是管仲,都没有取周而代之的雄心,也没有兼并各国的想法。他们理想中的霸业,就是成为列强中的老大,当一个“国际警察”。因此在国际事务中,管仲提出的口号是“尊王攘夷”。齐国有三万装备精良的军士,是当时无人敢于争锋的兵力,管仲却没有用它去征伐四野,而是“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终齐桓公一代,只灭过谭、

    遂两个小国,甚至当宋、郑等邻国发生了内乱之后,管仲还设法帮助其君主复国。在国际公共关系上,管仲也显得大手大脚,他派游士驾着高头大马,载满珍贵的服饰和珠宝,到各国去访问(“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游于四方”)。当其他国家的使节到齐国来时,管仲则让他们空囊而来,满载而归(“垂囊而入,稛载而归。”)。

    管仲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似乎更乐于用商战的办法来削弱其他国家的势力。在《管子·轻重戍》中便记载了两则十分精彩的案例。

    齐国旁边有两个小国,莒国和莱国,多年以来与齐摩擦不断。齐桓公即位后问计于管仲,“莒、莱两国又有农田,又特产紫草(一种染料作物),国力不弱,如何对付?”管仲说“这两个国家出产紫草,而我们却出产铜,您就派遣一些没有作战经验的士兵在去采矿冶铜,铸成货币,再用它高价购买两国的紫草。”

    莒、莱两国的国君听说齐国高价收购紫草,当然大喜过望,在他们看来,铜币是人们所珍重的,而紫草则是我国特产,用我们的特产换取齐国所有的铜币,这样一来,齐国终将被我们兼并。于是,两国民众在政府的号召下纷纷放弃了粮食生产,而去种植获利更高的紫草。第二年,管仲突然命令所有采矿冶铜的士兵全部回去种粮。然后,停止向莒、莱两国进口紫草。如此一来,两国粮价顿时大涨,每钟粮食竟高达370钱,而齐国的粮价只有每钟10钱,莒、莱之民纷纷投靠齐国。经此一役,两国国力大减,不得不归附齐国。

    另外一场商战发生在齐和鲁、梁之间。鲁国和梁国都是东方的大国,特别是鲁国,向来与齐国并称“齐鲁”。

    鲁、梁两国的民众擅长织绨,这是一种色彩光亮、质地丝滑的丝织品,用以裁剪而成的衣服是当时最高档的服装。管仲就恳请齐桓公带头穿绨衣,还让他的左右侍从也同样跟随。很快,穿绨织的衣服成了齐国上下的时尚。虽然绨的需求量猛增,供不应求,管仲却不允许本国人生产绨织品,而是一律从鲁、梁国进口。为了大张声势,他还特意安排齐桓公穿着绨衣到齐国与鲁、梁交界的泰山南面去炫耀了十来天。管仲召集这两国的商人,对他们说,“你们为我织绨十匹,我给你们三百斤铜,如果织了百匹,我就给三千斤铜。这样一来,你们两国即使不向人民征收赋税,财用也足够了。”

    鲁、梁两国如同莒、莱一样,果然中计,在政府的鼓动下,民众纷纷从事绨的纺织,农事因此荒废。一年多下来,粮价果然暴涨。到了这时,管仲如法炮制,下令关闭与鲁、梁的通商关口,不再进口一匹绨布。两国经济顿时崩溃,难民纷纷涌入齐国,管仲顺势让他们去开拓齐国的很多荒地,反而促进了农业的生产。鲁、梁从此一蹶不振,鲁国的国君不得不亲自到齐国去纳币修好。

    管仲用不起眼的紫草和绨布,不战而屈四国,是中国古代史上罕见的商战案例,他无疑利用了国际贸易中的供求关系,其手段之高妙和狠辣,迄今仍让人叹服。

    管仲治齐四十年,国强民富。都城临淄成为最繁华富足的城市,据计算其居民达30万人之多,在当时世界上是最大规模的城市,与其同时的雅典城人口不到5万。《国策·齐策》如此记载它的不可一世的繁荣景象――“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

    在漫长的二千年动荡国史上,生活在这四十年的齐国人应该是最幸福、平和的人民之一。一位失意商人、胆小逃兵竟然有如此早慧和高超的治国才能,只能说是一个异数。

    管仲流传下来的文字很多,思想庞杂,几乎是道家、儒家及法家的渊源,到西汉初期,刘向搜集到了564篇署名为“管仲”的文章,他比勘审定,定著86篇为《管子叙录》,这成为流传后世的《管子》母本。然而可叹的是,管子的思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并不被重视,他的人品及某些做法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受到了学者的争议,在《论语·宪问》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对话,子贡说,“管仲怎么能算是仁者呢?齐桓公杀了公子纠,管仲非但不能跟着死,还去当了仇人的相国。”倒是孔子说了一句公道话,他说,“管仲一匡天下,人民到今天还受到他的恩赐,如果没有管仲,我可能披着头发成了一个异族人。”

    尽管如此,后世的儒家――特别是宋代之后,对管仲一直颇有微词。除了崇尚奢靡、鼓励消费的做法与他们格格不入之外,管仲的“霸主之道”,在某些治国者看来也是“迂腐”的。

    就在齐桓公晚期,中原的晋国和南面的楚国纷纷并吞小国,疆域不断扩大,它们的军事冒险无疑得到了更大的好处。齐国坐拥最强国力,却采取了不扩军和不兼并的“和平称霸”战略,没有“及时”地开疆拓土。管仲那些维持国际秩序的行动,似乎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齐桓公九次会盟诸侯,每次都是形式大于内容,各国表面上服从于齐国,实际上各怀鬼胎,互相戈伐,而齐桓公和管仲对此也无可奈何。

    公元前645年,管仲去世,两年后,齐桓公竟然饿死宫中,齐国迅速让出了霸主权柄。

    跟管仲一样,齐桓公是一个纵情享乐的人――《管子·小匡》就说他有“好田”、“好酒”和“好色”之“三大邪”,在他的身边围绕着一群无聊的弄臣,其中一位叫易牙,有一次,齐桓公自言自语说,他吃遍了天下的美味,就是没有吃过人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煮了,端着肉献给齐桓公。管仲临终之前,再三告诫齐桓公远离易牙等人。可是,让一个统治者戒掉佞臣比戒掉毒品还难,公元前643年冬天,齐桓公卧病不起,立嗣之争顿起,易牙把齐桓公关在宫内,将门窗全部封死,还在外面筑起围墙。一代霸王就此活活饿死。

    自齐桓公以降,相继称霸的诸侯还有四个,分别是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是为“春秋五霸”。后四位诸侯均以开疆拓土而威慑天下,“尊王攘夷”异化成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管仲之道不复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