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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一步

作品:业余神偷拉菲兹 作者:恩斯特·威廉·赫尔南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那天晚上,拉菲兹跟我讲了他第一次犯罪的经历。在三月十五日那个宿命的早晨,他提到过那件事,说那不过是某次板球巡回赛中,未经报道的一个小事件而已。从那以后,我一直都没能从他嘴里把话掏出来。不是说我没去尝试,只是每次他都会摇摇头,然后就若有所思地看着雪茄的烟雾,眼神捉摸不透,半是愤世嫉俗半是充满渴望,似乎那些正派诚实的过往不再有价值了。

    拉菲兹会以艺术家的执著与激情,去策划骇人听闻的罪行,当然,那罪行到最后也可能会演变为一个光辉的业绩。看到他那种肆无忌惮、极富感染力的兴奋劲儿,你很难想像,其中会有哪怕一丁点儿的悔恨。尽管如此,由悔恨的遗骸幻化成的那个幽灵,似乎还是会不时地来光顾他,带着他第一次犯罪的记忆。所以,早在我们从迈尔切斯特回来的那个晚上之前很久,我就已经放弃了要听这个故事的打算。

    不过,板球仍然是阴魂不散的,拉菲兹的板球包,也回到了它惯常所在的地方,就在火炉围栏上。板球包的皮革上,残留着一个东方公司的行李标签,我盯着那个标签看了一会儿。我猜他肯定也一直盯着我,因为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还很想听那个故事。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我回答道,“你不会讲的,我只能靠自己去想像。”

    “能想像得出吗?”

    “是啊,我已经渐渐明白你的套路了。”

    “你认为我当时是明知故犯,就像现在这样,是吗?”

    “我想像不出你还会有什么别的方式。”

    “亲爱的兔宝,那是我一生中最没有计划的一件事情了!”

    他突然蹦了起来,椅子反冲到了后面的书堆当中。他的眼里闪出了十分愤慨的光芒。

    “我没法相信!”我耍了个滑头,“我可不敢用这样的词来贬低你!”

    “那你就肯定是个白痴……”

    他忽然顿住了,直直地瞪着我,禁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

    “或者,就是比我以为的还要无赖,兔宝,你这样就是无赖!呃,我想我已经中你的招儿了,按外面那些人的说法,我向你投降好了。事实上,我自己一直记着这事儿,而昨天晚上那场闹剧,也跟它有几分相似。不过,我要告诉你,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次机会,为了表示庆贺,我要打破我的一个良好生活习惯。我要再来上一杯!”

    威士忌瓶盖开启时发出了“叮!”的一声,然后是苏打水冒气的嘶嘶声,接着是冰块落到杯里的扑通声。拉菲兹穿着睡衣坐在那儿,叼着他亘古不变的香烟,把那个我已不再指望听到的故事,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

    屋里的窗子大敞着,开始的时候,皮卡迪利大街上的声响,还在不停地往屋里飘,不过到他开讲的时候,外头早已消停下来。最后,几辆车子已经呼啸而过,最后一拨吵架的人也已经被弄走。

    现在,这个宁静的夏夜中,只剩下了我们说话的声音了。

    “……不是,他们确实已经很周到了,这么说吧,除了饮料,你什么都不用付钱,不过我是什么都得让人包的。我当时很拮据,真应该拒绝邀请的。然后我们就都去看墨尔本杯了,我押注准定能蠃的那匹马,后来又输了,在墨尔本,你能干的蠢事可远不止这个。当时的我,可不是现在这个沉着的老江湖啊,兔宝,这一点从我当时下的注就看得出来。可是,其他人不知道我的窘迫,我也坚决不让他们知道。我去找了那些犹太人,不过他们太精明了,于是我又想到了一个亲戚,是我堂兄的儿子。我们只知道他应该是在某个殖民地,别的情况就一无所知。呃,如果他是个有钱人,那我就动动他的脑筋;如果不是,那也没什么坏处。我试着去打听他的下落,运气不错,找到他的时候——或者说我以为自己找到了他的时候——我刚好有那么几天空闲。那是在圣诞节那场大赛就要开始的时候,我的手被二个削球打到了。就算他们让我上场,我也是一定都投不出去的。

    “给我包扎伤口的那位外科大夫问我,是不是国民银行那位拉菲兹的亲戚,居然能有这样的好运气,我当时都快喘不过气来了。有亲戚在银行里担任高官,还可以资助我,就因为我们姓同一个姓一一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儿吗?我当即打定了主意,这位拉菲兹先生就是我要找的人。不过,很快我又彻底失望了,因为他根本不是什么银行高官。那位医生也从来没见过他,只是读到过一篇有关他的报道。报道讲的是发生在郊区支行的一次小小的轰动事件,那位跟我同姓的老兄,就是这家支行的经理;一名持械劫匪,被人一枪撂倒,开枪的勇士正是这位拉菲兹老兄。此类事件在墨尔本的郊区司空见惯,因此我以前压根儿没留意过!

    “郊区支行……我的赞助人退化成了一位好心人,他得看别人的眼色行事,否则,饭碗可能随时不保。不过,好歹他也是位经理。于是我就说:‘我会尽快弄明白,这位先生是否就是我在找的亲戚。’还问医生能不能告诉我那家支行的名字。

    “‘我还能给您提供更多的消息。’医生说,‘我可以帮您打听他被提拔到哪家支行去了,我记得有人说过,他已经得到了提拔。’

    “第二天,他告诉我了一个镇子的名字,伊阿,在墨尔本往北大约八十公里。不过,他也没法肯定,我是否能在那里找到我的亲戚,因为他所知道的信息都不是很确切。

    “‘那位先生是个单身汉,名字的首字母缩写是·F,’医生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他倒是很清楚,‘他几天前就离开了原来的岗位,不过,好像要到新年的时候,才会在新地方正式上任。显然,这之前他需要先去接管工作,安顿下来。您去那儿也许能找到他,也可能找不到,换作是我的话,我会先写封信过去的。’

    “我说:‘那就要损失两天的时间,如果他不在的话,损失的时间还会更多。’

    “那个时候,我想见这位内地银行经理的心情,已经非常急切了。我觉得,如果能赶在节日里找着他的话,就可以来上一次小小的欢宴活动,那也许会对事情大有帮助。

    “医生说:‘那么,我得给您弄匹老实的马,让您不用使那只伤手。’”

    “‘不能坐火车去吗?’我问他。

    “‘可以,但是不能全坐火车,最后您还是得要骑马。我说您会骑马吧?’

    “‘会。’我肯定地说道。

    “‘要是我的话,就全程骑马。这段路程是非常宜人的,要经过威尔特希,还要翻过普兰蒂山脉。您会领略到澳大利亚荒原的风味,拉菲兹先生,还可以看到本市的水源地,先生。您将看到我们所用的每一滴水的源泉,纯净的岩伊恩河!我要有时间跟您一块儿去就好了。’他告诉我。

    “‘可是我上哪儿弄马去昵?’

    “医生想了一想,说道:‘我有一匹母马,因为老不跑,肥得都快流油了。要是能让我坐在她的背上,走上个一百多公里,那真是上天恩赐的福祉。还有,您得跟我保证,千万别用您那只伤手。’

    “‘您真是太好了!’我说道。他说,‘您可是A·J·拉菲玆啊。’

    “你说,还会有比这更动听的赞美吗?就算是在殖民地,你还能找得出比这更热情好客的主人吗?反正,兔宝,我是没听说过的。”

    拉菲玆吸了一口威士忌,扔掉烟头,又点上一支,然后继续往下说。

    “嗯,我还亲手给·F·写了一封短信。你也该猜到了,我的手其实伤得并不严重,不过就是一根中指骨折了,上着夹板而已。第二天早上,医生小心翼翼地把我弄上了那匹温顺得像牛一样的马,就跟抬我上救护车似的。有一半的队友来给我送行,其余的人则是对我有意见,觉得我应该留下来看完比赛,好像我在边上看着,就能帮他们取得胜利似的。他们不知道我要自己去玩另外一个游戏了,而我自己对于这会是个什么样的游戏,更是一无所知。

    “那确实是段有趣的旅程,尤其是过了威尔特希那个地方之后。威尔特希在普兰蒂山脉的一处缓坡上,真是荒凉得很。我还记得,我在那儿吃了极其糟糕的一顿饭,热羊肉和茶,当时就算在阴地里气温也是三位数的。

    “最初的五十公里左右,都是很好的碎石路,在这样的路上,我骑着马绕世界半圈儿都不会觉得累。不过,过了威尔特希,我就走上了一条山间小径,好多时候根本就看不到路,只能任由马自己往前走。没多久,小径向下延伸到一个溪谷当中,穿过了一条小河。沿途的风光具有浓郁的当地特色:桉树随处可见,还有五彩斑斓的鹦鹉。其中有一个地方,整整一个林子的桉树都被环割了树皮,全都跟被漆成了白色一样。那几公里路走下来,眼前没有一片叶子,也没有一样活着的东西。这之后,我碰见的第一个活物吓了我一大跳:一匹马从矮树丛里全速冲了出来,上头没有人,马鞍整个翻了过来,马镫叮当作响。我来不及思索,立刻赶着医生的母马,去拦截这匹马。后头有个人飞跑过来,刚好在我拦住马的那当口把它牵住了。

    “‘谢了,先生。’那个男的大声说了一句,他个头很大,穿着一件红格子衬衣,长着·G·格雷斯那样的大胡子,从表情上看却是个十足的恶棍。

    “‘出事儿了?’我勒住马,问道。

    “‘是的。’他说,皱着眉头,似乎不打算让我再多问。

    “‘这事儿还出得不小吧,’我说,‘如果马鞍上的东西是血的话!’

    “兔宝啊,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善类了,可还从来没见过,有人像那家伙那样地看着我。不过我也回瞪着他,直到他掉开目光、被迫承认倒转的马鞍上确实有血为止。这之后,他就变得很老实了,还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我。

    “他的一个同伴被树枝钩住,鼻子弄破了,仅此而已。之后,那家伙坚持坐在马上,到后来失血过多,就从马上摔了下去。他们还有个同伴在树丛里陪着他。

    “我刚才也说了,兔宝,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样的老江湖,从任何方面来说都不是,我们只从足够要好的朋友那里弄钱。他问我要去哪里,我告诉他之后,他就说从林子里看过去,可以看见山头有一条小河,而我应该离开这条小路,沿着那条小河走,这样可以少走十公里的路,可以提前整整一个小时到伊阿。别笑,兔宝!我开始的时候已经说了,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孩子。当然了,所谓的近道,其实是绕远,等我和那匹倒霉的母马,来到伊阿镇上唯一的一条街道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我正在找银行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套装的家伙,从一户人家的阳台上跑了下来。

    “‘拉菲兹先生吗?’他说。

    “‘您是拉菲兹先生吧。’我微笑着跟他握了握手。

    “‘您比预定的时间要晚。’

    “‘我被人引错道了。’我说。

    “‘就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他说,‘您知道最近的传闻吗?在威尔特希到这里的路上,新出了一帮绿林劫匪——又一个凯利帮!要碰到您的话,他们就算是碰到对手了,是吧?’

    “‘对手是你才对呢。’我回敬了一句。

    “他住了嘴,看起来似乎很是惊讶。他对我的恭维,就已经很感莫名其妙了,他的表情则更是蹊跷。

    “他把我的皮箱从马背上卸了下来,把缰绳递给仆人,接着说道:‘我怕您会觉得这里条件艰苦,幸好您跟我一样,也是个单身汉。’

    “他干吗要这么想,我当时也没太明白,因为就算我已经结了婚,我也不会这么随随便便将自己的妻子介绍给他的。我咕哝了几句例行的寒暄话,然后他说,等我安顿下来之后,感觉就会很不错,好像我要在他这里蹭上好几个星期似的!我暗自想:‘嗯,殖民地这帮家伙的好客禀性,真是无人能及!’

    “我一边惊叹,一边跟着他去了银行的员工住处。我们进去的时候他说:‘晚餐再过一刻钟之后好,我想您也许想先泡个澡,走廊尽头那间房间里东西都准备好了。需要什么尽管张口。您的行李还没到,顺便说一下,今天早上有您一封信。’

    “‘不是我的吧?’

    “‘是您的,您不知道有信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如实回答。

    “‘哦,信在这里。’

    “他举着灯,送我到了房间,我看到了头天自己写的那个信封,收信人姓名是·F·拉菲兹!

    “兔宝,我敢说,你这个牛皮大王现在也懵了吧?你知道怎么回事吗?我能告诉你的就是,我全身的劲头,一下子全让那封信给弄没了,老弟,希望我没有这么打击过你吧。

    “当时我哑口无言,唯一能做的,就是拿着自己的信,呆立在原地,直到那个家伙识趣地走开为止。

    “·F·拉菲兹!我们都将对方误认作是·F·拉菲兹了,因为,这位新任经理本人还没到昵!

    “难怪刚才我们俩一直都在自说自话。唯一奇怪的一点是,我们竟然都没有发现对方的错误。对方现在肯定在乐呢!可是我……我乐不起来。天哪,对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可乐的事情!

    “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并没有震动,只有极度的绝望,是出于对自身境地考虑产生的绝望。兔宝,你可以说这太无情冷漠,可是要知道,我当时是多么窘迫,就跟当时的你一样。我把赌注押在了这位·F·拉菲兹身上,就跟你押注在A·J·拉菲兹身上一样。我想起了那个长着·G·式胡子的家伙——那匹没有乘骑者的马,和那个带血的马鞍——那家伙故意给我指错了方向,好让我离开那条小路,不要妨碍他的好事,又想到了经理失踪的消息,和绿林劫匪的传闻。不过,我压根儿也没打算假装对那位从未谋面的先生有什么同情,那种同情通常都是很虚假的,而且,我的全部同情心,都只能用在我自己的身上。

    “我现在的处境可真是糟透了!到底该怎么办呢?我很怀疑,我有没有跟你讲得足够清楚,我是多么迫切地需要带着钱回墨尔本。事实上,相对于这种需要,我自己的决心是很关键的因素,那决心的确可以用斩钉截铁来形容。

    “我必须得弄到钱,可是怎么弄,怎么弄?眼前这位陌生人,能够接受我的解释吗——如果我把真相告诉他的话?不,那样的话,晚上剩下的时间里,我们就得满山遍野地找人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昵?设想一下我不告诉他,让他自己去发现自己犯的错误……会有什么好处吗?

    “兔宝,我告诉你,当我走进饭厅的时候,我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也没有想好要怎么来撒谎。我可以不再拖延时间,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出来,正常情况下是应当这么做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没有必要着急。

    “我还没有把信打开,我可以假装没注意到那两个首写字母,此间有些事情就会水落石出了。我可以稍微等些时候,静观其变。我已经受到了诱惑,不过到底是什么样的诱惑,还是很含糊,正是这种含糊不清让我战栗不已。’

    “我终于在饭桌上坐定了下来,经理问道:‘不妙的消息,是吗?’

    “‘一点小麻烦而已。’我回答说——我向你保证,当时只是脱口而出,没作他想。可是现在谎已经撒了,我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立场,从那一刻开始,就没有退路了。尽管当时我自己只是出于下意识,但是稂据我话语中的暗示,我已经表明了自己就是·F·拉菲兹。所以说,那天晚上,在那家银行里,我只能当成·F·拉菲兹了。天晓得我该怎么来利用自己撤下的这个谎!”

    拉菲兹又一次把杯子举到了嘴边——我都已经忘了喝酒了。他把烟盒递给我,烟盒上反射着煤气灯的光。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摇了摇头。

    “魔鬼开始现形了。”拉菲兹笑了笑,接着往下说,“在开始喝汤之前,我已经想好该怎么做了。我打算晚上不睡觉,去打劫银行,然后赶回墨尔本去用早餐,如果医生的马能坚持的话。我可以跟那位老兄说我迷路了,在矮树丛里转了好几个小时,根本就没有走到伊阿镇,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另一方面,在伊阿这边,假冒他人、抢劫的罪名都会被归到那个犯罪团伙某个成员的名下,那个团伙为了这个目的,劫持并谋杀了新任经理。通过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学到一些经验,兔宝。我问你,还能有比这更好的脱身之道吗?昨天晚上的情形也差不多,不过没有那次那么确定而已。我从一开始就看到了这种可能——在喝完汤之前,我就想好了所有的步骤!

    “老天助我,银行的司库也是住在银行里的。他那两天休假,去墨尔本看我们的比赛了;牵走我的马的那个人,同时也在饭厅服务,整个银行只有他和他妻子两名仆人,他们晚上睡在另外一所房子里。你可以放心,吃完饭之前,我就把这些情况都搞清楚了。其实我就是问了特别多的问题——其中最为迂回、最为微妙的问题,就是接待我的人的名字,他叫尤班克——而且还问得不够小心,差点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

    “这个尤班克个性很是率直,他说:‘您知道吗,如果是别的人问这些问题,我肯定会说:他难道是害怕有人抢劫吗?您已经英勇不再了吗?’

    “告诉你,听了这话,我兴奋极了,于是说:‘但愿不是,可是,呃,用一颗子弹射穿一个人,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他冷冷地说道:‘不是吗?在我看来,没有什么事儿,能比这更好的了,再说了,您也没有射穿别人啊。’

    “我急中生智,赶紧大叫道:‘我希望是射穿了!’

    “他说:‘阿门!’

    “接着我就把酒一饮而尽。其实我压根不知道,那个被打伤的抢匪是进了监狱呢,死了昵,还是逃掉了!

    “可我现在要有大麻烦了,因为尤班克还会说回到这个话题上来的。他承认,银行的人手是少了点;不过,他自己有一把装好了子弹的手枪,夜里枕在枕头底下,白天就放在柜台底下,他还唯恐没有一展身手的机会呢。

    “我傻乎乎地问了一句:‘在柜台底下?’

    “‘是的,您也一样啊。’然后他吃惊地看着我。

    “我意识到,像‘当然是的一只是我忘了’这样的回答,很可能会是致命的,因为对方以为我就是那位英雄。于是我看着自己的鼻端,摇了摇头。

    “他大声叫道:‘可报上是那样说的啊!’

    “我说:‘没在柜台底下。’

    “‘可这是规定啊!’

    “那个时候,兔宝,我可真是给难住了。不过我相信,当时的我只是摆出了更加傲慢的架势。现在看来,做出那副傲慢的样子是对的。

    “过了半天我才开口,尽我所能用上了最无礼的口气。

    “‘规定!是啊,什么都按规定,我们都得完蛋了!亲爱的先生,抢匪知道你的枪放在哪里,你以为他还会留出时间让你去拿枪吗?我是把枪放在口袋里的,当时我装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从柜台那里往后退,这样才有了机会。’

    “尤班克瞪大了眼睛盯着我,额头上满是皱纹,然后拿拳头砸了一下桌子。

    “‘上帝呀!真是太厉害了!不过……’他又加了一句,好像他从来不会犯错似的,‘报上讲的跟这不一样,您知道吧!’

    “我答道:‘当然,因为他们说的都是从我嘴里出去的。你总不会以为,我会大肆宣扬自己对银行的规定,做了一点改良吧?’

    “这么一来,好运的云彩终于飘过来了,上帝啊,这云彩镶的可不是银边,而是金边——成色十足的澳大利亚真金!因为在这之前,老尤班克并不怎么欣赏我。他可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年纪也比我大很多。我很有把握,之前他认为我太年轻,根本不足以胜任,而我在传说中的壮举,也不过是一次侥幸而已,话说回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态度转变得像他那么明显的人。

    “他拿出了自己最好的白兰地,让我把嘴里抽着的烟扔掉,然后开了一盒新烟。他看起来是个好饮之徒,留着红色的小胡子,还有一张非常滑稽的脸——跟汤姆·艾米特长得可不像。

    “这之后,我利用他喜好饮酒这一点作为突破口,开始了我的进攻。不过兔宝,他可不是罗森莎尔,他脸上有三道缝过的伤疤,可以把十个我喝趴下。

    “于是我想:‘好,你可以头脑清醒地上床,可是我要你睡得像头死猪!’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我把他给我的酒,倒了一半到敞开的窗子外面。

    “不过,尤班克是个不赖的家伙。你可别以为他饮酒无度。我可以说他喜好饮酒,但却只能希望他达到滥饮的程度。不过,夜色越来越浓,他对我也越发友好起来。我没费什么劲儿,就说服他带我在银行里转一转,其实那个时间,实在是不适合做这个的。

    “我们在银行里转的时候,他顺便就拿了枪,打算上床睡觉。我又磨蹭了一会儿,让他的睡眠时间又少了二十分钟。最后,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和尤班克握手告别,这时我对营业区的每一寸角落都已了如指掌。

    “你肯定猜不到,接下来那一个小时里,我自己又做了什么,我脱衣服上床了。即便是事先经过了深思熟虑,在假冒别人的过程当中,你也会一直都有压力。在我看来,那就已经是最最折磨人的事儿了。而现在,我假冒别人,完全要靠临时发挥,压力可想而知!你根本就没时间观察,一句话,不留神,就可能会让球击中三柱门,由此被迫下场。情形就跟你从头到尾都在一处光线很差的地方击球一样。在那场持续了几个小时的谈话中,我多次陷入困境,刚才所说的,还不到其中的一半。而且,谈话越往后,对方就同我越亲密,我的处境也就越发危险。你不妨自己去想像一下,然后再想像我摊开身子倒在床上,继续筹划当晚大计的样子。

    “我又一次撞到了好运。躺下没多久,我就听到了亲爱的尤班克的呼噜声,就像有人在弹奏一架风琴,一刻停顿也没有。我溜出房间、关上房门的时候,那个声音还是那么响亮。我凑到他房门上的时候,声音依然故我。这场音乐会还会继续,而我也会越来越乐于欣赏。这位好人的呼噜声一直伴着我走出了银行,当我站到他敞开的窗子底下,竖耳聆听的时候,他还在打呼。

    “为什么我要先离开银行昵?我要去找我的马,上好鞍,把它拴到附近的一个树丛里;在大展拳脚之前,我必须先安排好便利的逃跑办法。我常常对自己这种有备无患的本能智慧,赞叹不已。不知不觉中,我已经用上了一条此后一直与我相始终的指导方针。

    “这件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辛劳和耐心:我得拿到马鞍,不能惊醒那个仆人,而我从来没有在一个围场里抓过马。这之后,我对那匹可怜的母马还是不放心,于是回到马厩弄了一帽子的燕麦,然后把燕麦连帽子全拿到树丛里去,放在她身边。

    “我想起来了,那儿还有一条狗,这可是我们最可怕的敌人啊,兔宝。不过那天晚上我一直表现得很友善,已经跟狗儿结成了好朋友,所以在我下楼,然后再次回到后门的时候,它都只是摇了摇尾巴而已。

    “既然我自称是新到任的经理,当然就可以从可怜的尤班克嘴里掏出跟银行工作有关的任何事情,在上床之前,那无价的最后二十分钟时间里,更是如此。我还以最自然不过的方式问过他,他自己晚上会把钥匙放到什么地方,关于此事,对我又有什么建议。原来我想当然地以为,他会把胡匙带到自己房间去,事实却并非如此:他有个比这好上一倍的法子。到底是什么法子,倒是无关紧要,不过外人花上三十个星期,也未必找得出来。

    “我当然只要几秒钟时间就可以了,再过几秒钟之后,我就到了保险库。刚才我忘了说,这会儿月亮已经升了起来,大片的月光投射到了银行里。尽管如此,我还是从房间拿了支小蜡烛随身带着。

    “从营业厅柜台后头走下一段狭窄的楼梯,就是保险库,到了那里之后,我毫不犹豫地点着了蜡烛。保险库没有窗子,虽然老尤班克的打呼声是听不到了,不过我压根儿就不担心他那边会出什么岔子。我当时想过,要把自己反锁起来,不过感谢上帝,那扇铁门的里侧并没有锁眼。

    “保险库里放着成堆的金币,不过我只取了满足自己需要、同时又方便带走的数量,一共也就两百块吧。纸币我是不动的。我天生的谨慎,这会儿又发挥了作用,我把金币分开来,放到不同的口袋里,而且塞得满满的。这样,就不会像儿歌里那位邦伯利十字路口的老妇人一样,浑身叮当作响了。

    “嗯,你可能会觉得现在的我已经够谨慎了,可当时的我,真是谨慎得有些神经质了。

    “弄完之后,我打算开溜了,大概再有十分钟时间就万事大吉了。就在这时候,外面的门上响起了一阵粗暴的敲门声。

    “兔宝,响声的来源,可是银行营业厅的门啊!肯定是有人看到蜡烛光了!一时间,我就那样一动不动,双手汗津津的,呆立在那个坟墓般的砖砌保险库里!

    “只有一条路可走。我必须趁着尤班克还在楼上熟睡,自己打开门,把那位来访者打倒在地,或者用我的手枪把他打倒。离开墨尔本之前,我照着新移民的做法,买了那把手枪。在那之后,我就得飞奔到树丛去,跟医生的马会合。片刻之间,我就想好了对策,同时也已经走到了保险库楼梯的最上一级。

    “外头的人还在砸门,这时我又听到了一个声音,便赶快退了回去。那声音是从走廊上传来的,有人赤着脚在走路。

    “我踉踉跄跄地顺着狭窄的石头台阶往下走,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然后推开那扇铁门,因为我把钥匙留在保险库里了。与此同时,我听到了上方转动把手的声音,感谢上帝,我把自己经过的每一扇门都锁好了。老伙计,你瞧,小心一点总是不会错的!

    “尤班克在上头问:‘谁在敲门?’

    “我听不清对方的回答,那声音就像是一个筋疲力尽的人发出的哀求,杂乱而没有内容。在门闩被拉开之前,我明白无误地听到了银行那把手枪扳机拉上的声音。之后是一阵蹒跚的脚步声,一阵短促虚弱的呼吸声,还有尤班克惊恐的说话声……

    “‘上帝啊!天哪!你怎么了?你可是血流如注啊!’

    “‘现在不流了。’对方一边说,一边发出了一声感激的叹息。

    “‘可你之前肯定流了好多血!谁干的?’

    “‘绿林劫匪。’

    “‘在大路那一头?’

    “‘这里到威尔特希的路上……被人绑在树上,当靶子射……留下我自己,流血至死……’那个人虚弱的说话声慢慢地消失了,有人赤脚跑了开去。

    “现在我该行动了一一如果那个可怜的家伙晕倒了的话。不过我还是拿不准,于是就那样在黑暗中蹲着,蹲在那扇虚掩的铁门旁边,跟被关在牢里差不多。看来我确实要被关在那儿了,因为尤班克走了不到一分钟就回来了。

    “‘把这个喝了。’我听到他说。等那个人再次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已经有力了很多。

    “‘现在我开始觉得有力气了……’

    “‘不要说话!’尤班克吼道。

    “‘我必须得说。你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一个人走了那么多路,一小时顶多走一公里半……哈,我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能挺过来。你得让我跟你说,也许我马上就撑不下去了!’

    “‘呃,那再喝一口。’

    “‘谢谢你……我刚才说绿林劫匪,当然了,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人了。’

    “‘那么是什么人呢?’

    “‘银行劫匪!那个冲我乱开枪的家伙,就是在考博格被我赶出银行的那个畜生,身上还带着一颗子弹!’”

    我不禁插嘴说:“我早知道是这样了!”

    “你当然知道了,兔宝,我在保险库下头也想到了,可是,老尤班克没有明白,我当时还以为他再也不会开口了呢。

    “‘你疯了!’最后他终于开了口,‘那你说说你到底是谁?’

    “‘新来的经理。’

    “‘新经理在楼上睡觉呢。’

    “‘他什么时候到的?’

    “‘今天晚上。’

    “‘他说自己是拉菲兹?’

    “‘是的。’老尤班克如实地回答。

    “‘哦,我真该死!’那位真正的经理低声说道,‘我以为,那不过是报复,现在我明白了。先生,楼上那个家伙,是冒名顶替我的——如果他现在还在楼上的话!他跟他们应该也是一伙的。他的意图是抢银行——当然,如果他还没有付诸实施的话!’

    “‘如果他还没有付诸实施的话,’尤班克嘟哝着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如果他还在楼上的话!天哪,如果他还在楼上的话,那我可要替他感到遗憾了!’

    “他的口气相当平静,可那也许是我听过的最凶狠的话了。我告诉你,兔宝,当时我很高兴自己带了那把枪。看样子,我跟他得来一次对决了,枪管对枪管。”

    “那位经理突然说道:‘最好先到下面看一看。’

    “‘也许他这会儿正在从窗户往下爬呢?不,他不会在这下面的。’

    “兔宝,如果你问我,在我的罪孽生涯中,最令我害怕的是什么时候,那我得说就是那个时候。我就站在那段狭窄的石头楼梯下方,在保险库里,门敞开的缝有一米多宽,我不知道把门关上会不会发出嘎吱声。亮光越来越近,我不知道门会不会发出响声!我只能冒险一试。一点响声都没有,那扇门实在是很坚固,铰链也上得很好;即便我想,也不可能把它弄出声音来,因为它实在是太重了。门掩上之后严丝合缝,我能感觉到、听到,受挤压的空气,从我脸上拂过。

    “除了地面与门的接缝之外,其余地方的每一丝亮光,都被挡到了门外。地面的那一缕光,越来越亮了,我是多么感激那扇门啊!

    “‘没有,他没在下面。’

    “在我听来,这个声音似乎是隔了一层棉絮传过来的。这之后,那缕亮光也不见了。几秒钟之后,我冒险再次打开了门,正好听到他们在悄悄地朝着我的房间前进。

    “现在,我连五分之一秒的时间都耽搁不起,不过我要很自豪地告诉你,我还是蹑手蹑脚地爬上了楼梯,然后再走出银行——他们走进来的时候没关门。我依然非常谨慎,就像时间还很充裕似的。戴着马嚼子的母马,还在尽可能地吃燕麦,我甚至没忘了把装过燕麦的帽子戴回去,要不然,光那顶帽子就能让我锒铛入狱。

    “我也没有策马飞奔,只是趁着厚重的晨雾,让马沿着路边,安静地慢跑。不过我想,当时我的心,肯定是在狂跳不已。

    “感谢上帝,银行就在镇子的最边上,所以其实我根本没有进入过那个镇子。我最后听到的,*就是那两位经理大发雷霆、叫醒马车夫的声音。这么着,兔宝……”

    拉菲兹说到这里,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子,笑了笑,然后打了个哈欠。

    屋里原先黑黢黢的窗子,已经慢慢变成深蓝,又渐次转为了浅浅的蓝色。到了现在,窗子里现出了对面那些房屋的鲜明轮廓,在曙光中染着青灰的色调,煤气灯的光也几乎看不见了。

    “不会就这么着了吧?”我大叫道。

    “很抱歉,就是这么着了。”拉菲兹带着歉意说道,“我知道,这事儿应该以惊险刺激的追逐作为结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的情形没有出现。要我说,他们大概是以为我不会就这样罢手,还会再去的,而且认定,我就是那伙人中的一个,离镇上也没多远。此外,他们两人当中的一个,已经被这帮人折磨得吃够了苦头。不过我当时可没想到这些,这么说吧,接下来的事情对我来讲,还是非常刺激的。

    “天哪,我穿梭在那些树木之间,是怎样乏味又怎样残酷的旅程啊!离墨尔本还有八十多公里的路,我们的速度却慢得像蜗牛。吃了那些偷来的燕麦之后,那匹小母马兴奋坏了,当她感觉到我要她调头往南走时,差点就脱缰跑掉了。上帝呀,穿梭在那些树林子当中,把脸埋在马鬃里,躲过那些树枝,那可绝对不是开玩笑啊!我之前跟你提过,那片死亡的桉树林吧?在月光底下,那片林子显得极其恐怖。再次路过的时候,我发现那里跟之前一样——万籁俱寂,我于是在那儿停留了片刻,那是整个路程当中的第一次停留。

    “我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了两三分钟,不过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马儿的叫声和我自己的心跳。抱歉,兔宝,让你失望了,不过,如果要给我写传记的话,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杜撰出一段追捕的场面。你以充分利用那片死亡的桉树林,还可以制造弹雨横飞的情景。我骑在马上,回头一望,正看到一身白衣的尤班克飞奔而至,随即不失时机地将他那身衣服染成红色。用第三人称来写,让所有的人物都不知道事情会如何善终。”

    “可现在我自己都还没明白昵!”我抗议道,“那匹母马一路把你带回了墨尔本?”

    “寸步不离!我带她回饭店,让人好生照看,晚上的时候,我把她还给了医生。听说我在树林里迷路了,他开心得不得了。第二天早上,他给我拿来了报纸,让我自己看看,我没有去伊阿,躲过了怎样的一劫!”

    “他没有任何怀疑吗?”

    “啊!”拉菲兹一边关灯一边说道,“这正是我一直都没能想通的地方。马儿的颜色是个巧合——很幸运,她是枣红色的——当时我想,马儿的样子应该已经说明了一些情况。医生肯定是不会那样骑马的。我想他的确是有所怀疑,只是怀疑得不是地方。我没想到他第二天会来,我当时的外表,恐怕会进一步加深他的怀疑。”

    我问他,这是为什么?

    “我以前留着大胡子。”拉菲兹说,“而在我失去清白的第二天,胡子也离我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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