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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养疗法 The Rest Cure

作品:暗夜之贼 作者:恩斯特·威廉·赫尔南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我已经超过一个多月没见到拉菲兹,悲惨的是,此刻我急需他的意见。我的生活已陷入困境,因为有个无赖拿着我抵押蒙特街家具的卖据追着我跑,而现在我也只有四处躲藏,才能将那滑头阻挡在门外。这样的外宿都要花现金,而我的银行户头已亟需拉菲兹再度进行拯救,然而如果他同我一般处境,他就不可能老是那么神龙见首不见尾,不但在城里完全不见踪迹,认识他的人也没一个知道他的下落。

    现在已经是八月下旬了,通常他在七月以后就不再参加第一级的板球赛程,因此十一月米德塞克斯的那场比赛,会有一名大学的候补球员取代他的位置。我白费力气地搜查了《外野》和《运动员》里各种乡村俱乐部比赛的报道,因为他特别喜欢在这个球季参加此类比赛。杂志上是有比赛报道,但完全找不到A.J.拉菲兹那个神奇的名字。艾伯尼那里完全没人知道他的近况,从他寄到那里或俱乐部的信件当中,也都没有交代他的去向。我开始担心有坏事发生,遂开始注意周日报纸上刊登的罪犯素描,虽然每一次翻开报纸前我都提心吊胆,但幸好仍没有发现与拉菲兹相似的人。我不否认,我关心自己的困境甚于打探拉菲兹的遭遇,但当第一次接到他还活着的讯息时,确实让我加倍感到欣喜与安慰。

    就在我第五十次到艾伯尼打听他的下落,并一如往常失望地转身走向皮卡地里街的这一天,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心惊胆怕地侧身接近我身边,并询问我叫什么名字。

    “那么这个就是给你的。”

    当我证实我的身份后,他这样说,而后塞进一个皱皱的字团在我的手掌中。

    是拉菲兹给我的字条。我抚平那张皱烂的纸片,而上面只有用铅笔写就的两句话:

    今天黄昏时跟我在荷兰道碰面。来回走动,直到我出现。

    这就是全部,没有再多一个字,过了这么多个礼拜,他优雅的双手竟只草草涂写了这寥寥数语!不过,我已不再为这种事惊慌,这太符合拉菲兹的作风,而我最气他的也是这点。但更令我愤怒的是,当我看完那封机密信函抬起头时,那个神秘的信差竟也不声不响地失踪了。不过,那天傍晚我去荷兰道赴约时,一眼就在那排发育不良的街树下看到他。

    “看到他了没?”他悄悄地问我,从他怪恐怖的烟管中吐出一口烟雾。

    “没有,我还没看到。我想知道你是在哪里碰到他的,”我严厉地质问他,“为什么你递给我字条后,要那样一溜烟跑掉呢?”

    “命令,是命令啊!”他怪腔怪调地回答,“我才不是那种看到有钱人就想攀个交情的傻瓜,我可是禁止与人交谈的。”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嫉妒地追问着,“你跟拉菲兹到底有什么关系?”

    “你这大笨蛋,小兔宝,不要让全肯辛顿的人都知道我在城里!”这个破破烂烂的人渣竟然这样回嘴,他挺直身体,原来他真是如假包换的拉菲兹!“来,搭着我的手臂——放心,我没看起来的那么龌龊。记得,现在我可不在城里,或在英格兰,或是地球表面的任何一个地方,除了你,我对其他人而言只是一副幽魂。”

    “那么对我们两个而言,你到底在哪里?”我问。

    “我在这附近弄到一间度假的房子,我准备住在那里,用我自己的药方施行所谓的休养疗法。为什么?喔,为了许多理由,我亲爱的小兔宝,其中之一是,我很久以前就渴望留长我的胡须,等会儿走到另一个灯柱下,你就会看到它长得很好。再来,你可能还不知道,有个狡猾的苏格兰场警探已经盯我盯很久了,我想该我反过来盯他的梢。今天凌晨我还在艾伯尼外跟他打了个照面,也是那个时候,我看到你走进去,所以我赶紧草草写了个字条,趁你出来时给你;如果他注意到我们两个在谈话,他很快就会识破我的伪装。”

    “所以你就跑到这里躲起来!”

    “我宁可称它为休养治疗。”拉菲兹回答,“而且本来就是如此。我神不知鬼不觉地弄到这间附家具的房子,连住在隔壁的邻居都不知道我在那里。不过,我得说,那也是因为他们很少在家。我没有请佣人,什么事都自己来,这是遗世独立的另一项趣味。我也没做太多工作,因为我的目的是在休养,而且有好几年我没这样扎扎实实读过书了。说来好笑,小兔宝,我弄到的那栋房子,屋主正是女王麾下的皇家狱官,他的书房真是个犯罪学的宝库。静静躺在床上读着别人推想中的自己,是很有趣的事情。”

    “你大概做了好些运动吧?”

    我忍不住问,因为他正以惊人的速度带领我穿过坎普顿山丘绿荫茂盛的小径,而且他的脚步是前所未见的轻盈快捷。

    “我做了这辈子最好的健身运动。”拉菲兹告诉我,“而你这辈子也绝对猜不到那是什么运动。这也是我要穿起这身破衣服的一项原因——我跟着马车跑!是的,小兔宝,我大约在黄昏时出发,以便能赶上休斯顿车站或国王十字车站的快递邮车,当然,我得先在外面闲晃并挑选好我要跟随的马车,而后就跟着跑,马车大概至少三、四英里就会停一站。这差事不但让你脸色红润,常保健康,而且,如果你表现不错,邮差们还会让你帮忙把邮箱抬上楼;而我也因此记下不少住屋内部的资料,这些资料在今年秋季会派上用场的。事实上,小兔宝,有了这些海德公园马道区的新高级住宅、我的胡子及这特别的经济假期,我预估,在神秘拉菲兹再度出现于城里之前,我会有一个相当惬意的秋天时光了。”

    我觉得现在正是提我那些衰事的时机,但我根本不必多提什么。刚开始我很担心拉菲兹会像那些差劲的人一样,打肿脸充胖子,因为他们这行人一向作风浮夸,我也不甚喜欢;何况套交情是可以解除我的困境,但他也会暂时被我拖下水,最后两人同病相怜。但拉菲兹一点自我本位都没有,对他而言那只是一种保护色,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最能放下身段,而他现在的反应正是如此。

    “好,小兔宝,这件事就这样决定。”拉菲兹喊道,“你一定要来跟我住在一起,我们可以一起隐居起来,就当作是在休养治疗。不过我希望我们能完全保持安静,就当对方不在身边一样。我们马上执行禁语的诫律怎么样?你同意?很好。现在你已经抵达我住的这条街,而那就是我住的屋子。”

    这是条相当狭小的街道,必须往上爬过那片怡人的山丘绿地后转进来,小径一侧是一面高耸的花园围墙,花园里屹立着一栋丑陋却引人艳羡的巨宅;另一侧则是一列高耸的小房舍,路两旁没有太多亮灯的窗户,更别说看到人影在庭院中或路上出现。拉菲兹带我顺着那条小径抵达一间小而高立的屋子,它刚好位在一盏灯柱后面,我立刻注意到一株维吉尼亚爬藤已经茂密的爬满屋子入口,而一楼凸出的弓形窗则紧紧锁住。拉菲兹用他的钥匙开门进去,我紧跟他身后侧身挤进一间很小的前厅。我没听到他关门的声音,但四周已陷入一片黑暗,他轻轻推开我,走在我前面。

    “我来点个灯。”

    他边说边摸索,然而因为闪躲让他通过,我向后压到一些电灯开关座,而我也很自然地未经思索就按下其中一个开关,刹那间大厅和楼梯间撒满光线,然而拉菲兹却盛怒地冲向我。一下子屋内又陷入黑暗中,他不发一语,但是我听得见他咬牙切齿的粗重吐息。

    现在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那一闪而过的光线,已让我一眼看清满屋子的凌乱和未铺地毯的楼梯,而拉菲兹急于关熄电灯的那副表情,也让我了然一切。

    “你就是这样‘弄到房子’的,”我嘲讽着,学着他的语气。“弄的好,弄的妙啊!”

    “难不成是透过房屋仲介安排的?”他吼回来,“看来对于我说过的话,小兔宝,我打赌你从头到尾都只把它们当笑话听!”

    “你为什么不好好找间房子,”我问,“而且用买的?”

    “我为什么要?”他反问,“而且就在艾伯尼三英里内的地方?如果不这样,我会永无宁日;而且我是真心要做休养的。”

    “你真的放心住在一家你打算行窃的房子里?”

    “不是行窃,小兔宝!我没有偷拿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我确实是待在这间屋子里,而且享受大忙人企求不得的彻底休养。”

    “这样子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休养!”

    拉菲兹笑着点了一根火柴。我跟着他进入一般伦敦房屋格局中的后客厅,这位狱官已经将它改装成一间独立的书房,原本的折门塞了大书橱,我很快扫描一眼,果然满满是先前拉菲兹说的那些专业著作,但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研究一下,拉菲兹便已点亮一根蜡烛,并在烛光下找到一顶男用大礼帽,在帽顶上利用融化的烛油立住蜡烛,烛光在天花板上照出一个蛋形的光圈,相对的其他地方就显得和以前一样黑暗。

    “对不起,小兔宝!”拉菲兹说着,坐在一个桌面已被移走的桌脚上,同时把他临时代用的烛台放在另一枝桌脚上,“大白天里,从外头不会觉得里面有异样,你爱怎样开灯就怎么开;如果你想写点东西,在那头的壁炉架前,可以找到这张桌子的桌面,你会发觉,你再也找不出更不受打扰的时光了;但绝对不要在午夜使用油灯和电灯!你也看到了,他们临走前正在维修这些百叶窗,而且还把桌子的桌面先卸下,以免站上去时踩坏它。不过处处有生机,一旦我们和他们在黑暗中不期而遇,便可以从他们留下的便道溜到其他屋子的后院。你也要小心电话!只要你一碰话筒,电信局的总机就会知道这栋房子有人,而且我相信,上校一定已在他离开前通知电信局他要离家多久。这人龟毛地不得了,瞧瞧他这些宝贝书,上面都盖着防尘的纸张呢。”

    “他是个上校?”我问,我知道拉菲兹是指这栋房屋的屋主。

    “隶属工兵队,”他回答,“同时还得过维多利亚十字勋章,这是他在南非洛克浅滩一战中赢来的;目前是担任狱官还是检察官吧。他最喜欢的消遣活动,你猜是什么?手枪射击!你可以在这本《名人录》读到关于他的一切,他是个要仔细提防的厉害对手,小兔宝。”

    “那他现在到哪去了?”我忐忑地问他,“你又怎么有把握他不是正在回家的路上?”

    “瑞士,”拉菲兹回答,抿嘴笑着:“他写了不只一张标签,而且周到地把它们留下来当指示。好了,很少到瑞士度假的人会在九月初的时候就赶回来,而且仆人还没回来之前,也没人会要回来。而那些仆人回来时,会发现进不来——我把门闩卡住了,但那些仆人会认为门闩是自己卡住的,当他们去找锁匠的那段时间,我们还是可以像绅士一般大大方方走出去——如果那时我们还没有离开的话。”

    “我猜,你也是大剌剌走进来的吧?”

    拉菲兹在昏暗的光线中摇摇头,这样的光线我已逐渐习惯。

    “不,小兔宝,很遗憾,我是由上面的天窗进来的。隔壁再隔壁的房间刚好正在油漆。我一向讨厌用木梯干活,不过这样进来,毕竟比在朗朗街灯下试插钥匙要好多了。”

    “所以是他们自己留了大门钥匙跟这一切东西给你的?”

    “当然不是,小兔宝,钥匙是我自己配的,我现在上演的是《鲁宾逊漂流记》,可不是《瑞士风格的鲁宾逊家族》,现在我亲爱的星期五,如果你乐意脱下你的靴子,我们今天晚上可以继续在荒岛上探险。”

    楼梯十分狭窄并陡峭,拉菲兹手拿立于礼帽顶端的蜡烛在前面领路,踩得楼板吱嘎作响;快抵达楼梯转角时,拉菲兹吹熄了蜡烛,因为那里有一扇窗,正对下一条街那排房子的后院。不过到了客厅门口,他又把蜡烛点亮,我迅速偷瞧了里面一眼,有些家具用白布包裹住,还有一排镶金框的水彩画。到了二楼时,一间非常舒适的浴室映入眼帘。

    “今晚我要好好洗个够,”我说,衷心希望能满足这个奢侈的愿望。

    “绝对不可以。”拉菲兹厉声反对,“你行行好,千万要记得,我们四周还住着不怀善意的邻居,如果你要洗,是可以安静的将水注入浴缸,但是放水时,水会由书房下面的窗边流出,那会制造吓死人的噪音。不行的,小兔宝,连我都要汲出每滴废水,而后再小心地提到洗碗槽倒掉。所以你最好在打开任何一个水龙头前都要问过我。这里就是你的房间。我要拉上窗帘,请将蜡烛拿到门外……这里是那老家伙的更衣室。这个大衣橱你觉得怎么样?看看衣架上挂的这些外套;真是个爱整洁的老狗,不是吗?再看看架子上层的那些靴子,还有黄铜钩上挂的那些领带,不需要我要告诉你他有多龟毛了吧?你想,他该不会就为了他这堆衣服来抓我们吧?”

    “那我们就祝他早点中风好了。”我说话的时候还微微发抖着。

    “我可不指望这个。”拉菲兹说,“人长得太高大也有烦恼,我们两个看样子都穿不下这位老先生的衣服。来看看这间超级棒的睡房,小兔宝,我没把这间房间让给你住,你不会怪我太自私吧?四处看一看,小老弟,四处看看,这是这整间屋子我唯一使用到的部分。”

    我跟随他进入一间很舒适的房间,里面宽大的窗户上挂着厚重的窗帘,他转亮床边那盏挂灯,强光由墨绿色的采光孔中盘状射向床边桌上的书,我注意到里面有好几卷的《进军克里米亚》。

    “我就是躺在这里让我的身体得到充分休息,顺便训练脑力的。”拉菲兹这样说着,“很久以前我就很想要读一遍金雷克的全部作品,而且我一个晚上大约可以读完一本。这套书也挺适合你的,小兔宝,我热爱对事情追根究底,也了解我们心细如发的上校为何会对它着迷。你问他的名字?他叫库鲁奇立,小兔宝,库鲁奇立上校,英国陆军工兵队,维多利亚十字勋章得主。”

    “那我们就来试试他有多英勇!”我说,在这趟巡走后,我觉得自己也增加了不少勇气。

    “不要在楼梯上大喊大叫,”拉菲兹轻声警告我,“只有一道门隔开我们和外面——”

    然后他突然僵立在我脚下。好险!两声震耳欲聋的敲门声响起,回荡在空旷的屋内,更增加此时的恐怖气氛。拉菲兹立刻吹熄烛火,我的心脏怦怦跳,两人都不敢吭气,我们原本是打算回到楼下,此时只得像老鼠一样躲着。一会儿后拉菲兹终于发出一声叹息,而我也听见院子栅门摇晃的声响。

    “只是邮差,小兔宝!虽然他们已经告知邮局家里没有人在,但邮差还是常常过来。我真希望老上校回来后好好说他们一顿。刚才真是吓一大跳!”

    “吓一大跳而已?”我喘着气说,“我差点吓死了!我需要喝点酒。”

    “亲爱的小兔宝,我的休养治疗可不包括这一样。”

    “那我们只好说再见了。我快撑不住了,摸摸我的额头,听听我的心跳!鲁宾逊是发现了一个脚印,但他可没听见有人直接上前敲门啊!”

    “‘久处于惊恐之中’,”拉菲兹引述道,“‘胜过苟活于恶厉之地’。我必须承认,我们现在面临的是上述双重的困境,小兔宝。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茶。”

    “那你如何冲泡?难道你不怕生火的炊烟被看见?”

    “餐厅有一架瓦斯炉可以用。”

    “但他们,”我忍不住喊道,“一定有地下室吧?”

    “亲爱的小兔宝,”拉菲兹说,“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不是来这里挣钱的,我是来休养的,我不会动到这些人的一毛钱——除了使用他们的洗洁精和电灯,而这两项开支,我到时也会付清。”

    “那么,”我说,“既然要学布鲁特斯,当一个值得尊敬的人,那我们不如从地窖先借一瓶酒,然后在离去之前补回去不就得了?”

    拉菲兹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背部,而我知道我说服成功了。每当我壮起胆子倾力争取时,常会成功,但从未像这次小小的胜利这么令我感激。那还真是一个小酒窖,只不过是一个在厨房楼梯下面的小橱子,还用一个可笑的锁锁住,里面也没藏着多少酒。我拿出一罐广口瓶的威士忌、一瓶德国葡萄酒、一瓶波尔多红酒,还有在顶上的一小瓶不知名的酒,它的瓶颈和软木塞上都贴有一组手工金叶小标记。拉菲兹将它高举端详着,仔细检查标签,而我则握着那顶礼帽,尽量让烛光靠近。

    “马姆酒,八四年份的!”他吹起口哨,“杰·希·马姆出品,一八八四年出产!我不是个酒鬼,小兔宝,你是知道的,但我希望你也能仔细读读它的说明,看来,它是这个年份仅存的一瓶,喝光它实在有点不应该;但最不应该的是,这个吝啬鬼竟然瞒着世人偷偷将它藏起来!走吧,小兔宝,你带路,这瓶宝贝得好好呵护,如果它出了什么意外,我会心痛的。”

    所以我们就用它庆祝我第一天进驻此地。当夜我熟睡得令自己难以置信,感觉好像是以后不再有机会睡这里一样。不过当早上听到送牛奶的人声及一个小时后邮差在人行道上行走的脚步声时,我仍觉得不太安心,所以一个早上就这样,一个个毁灭天使在街上不停经过!我很早就下楼来,并透过起居室的百叶窗望出窗外,街上其他家的门阶都清扫干净了,我们的除外。然而拉菲兹起的比我更早,房子里的空气这时比昨晚清新多了,显然他已逐间让房间通风过,而那间设有瓦斯炉的厨房,此时正传来煎肉的滋滋声,听得让人的心都跟着温热起来。

    我真希望我有很好的文笔,能忠实记录下我隐居在坎普顿山丘的那段时光,它或许是具有一些可读性;但事实上,对我而言,那个礼拜毫无趣味可言。并不是拉菲兹那些漠然的笑容让我灰心,而是约有一半的时间我和他根本碰不到面。我不用说那是谁的错。他真是完全保持安静,他可笑而狂热地投入离谱的休养治疗当中,并专注的阅读着金雷克的作品,日以继夜,开着那盏挂灯,躺在楼上最好的那张床上。我则充分利用白天的时光在楼下起居室活动,我埋首在那些大部头的犯罪书籍中,认真地读着,总要看到穿着长袜的脚板开始发冷颤抖时才停止。我很想做些不顾死活的疯狂举动唤醒拉菲兹,并打破街上令人窒息的死寂。我曾试着敲下钢琴的琴键,还踩下弱音踏板,吸引拉菲兹注意。拉菲兹这样忽视我实在没有道理,但我一直知道拉菲兹牺牲危险的逸乐而保持缄默是明智之举,而他那些神出鬼没的个人行动,虽让我心怀怨嫉,但也无不是理所当然的。他确实比我行动敏捷多了,即使我已长久担任他工作时的搭档,但我的随伴只是会让危险加倍。我现在可以承认,他在容许放松的范围内,其实已尽量容忍我,可是当时,我实在无法忍受,甚至计划了一场小小的复仇行动。

    眼看拉菲兹的胡须越来越茂盛,而且带到这里的唯一一套衣服也变得日渐破旧,它所带来的效果,不能否认的,是胜过一般的伪装;这也是另一个他单独行动的借口,而我打算针对这点反扑。因此,某天早晨,当我起床发现他又不见踪影了以后,我决定开始执行我这早已酝酿成熟的计划。库鲁奇立上校是一位已婚的男人,但在这栋房子中看不出他有小孩的迹象,另一方面,则有许多证据显示他老婆是个很时髦的妇女,她的衣饰多到衣柜和她的房间都装不下,在楼上的各个角落都可以发现许多装衣物的大纸盒。以女性而言,她的身材算高大,而我不是一个太高的男性。如同拉菲兹,在坎普顿山丘的这段时间,我也一直没有修面刮胡子,不过,这天早晨,我利用上校摆在房间后面的刮胡刀,好好的修整了一番,然后我打开那位女士的衣橱和纸盒,仔细挑选合适的衣物。

    我有一头柔顺的长发,而且那时已经留得很长,我卷上库鲁奇立太太的发卷和一顶废弃的发网,拨出了一层放浪的刘海。我再戴上一顶别着灰冷色调羽饰的宽边黑帽子,另外搭配一件不合季节的溜冰圆裙和羽毛披肩。显然的,那位女士把她所有的夏装都带到瑞士去了,而我最大的困扰是,即使到了九月,现在的天气还是蛮热的,所以当我听到拉菲兹回来的声响时,我赶忙在自己不断出汗的脸上扑上一层厚厚的粉。我站在楼梯平台仔细聆听着楼下的动静,听见他进入书房后,我决定继续完成这次化妆。我的盘算是先好好吓他一跳,其次是向他表示我也可以像他一样自由进出。由于找不到适合的手套,最后我不得已套上一双上校的手套后,才悄悄地安静溜下楼。电灯此时还开着,就像平常白天时一样,然而在灯下,竟站着一位我的犯罪生涯中最可怕的对手。

    请想像这样一个男人,他矮瘦精壮,年过中年,面色棕黑、无血色,像棵野苹果,并且拥有不逊于拉菲兹的残酷和机敏——他是……他只可能是是那个饱经战火、罪犯克星的上校本人!他早已手握左轮枪等着我下来,依我看,枪是从一个独脚桌的抽屉里拿出来的,拉菲兹没有去撬过那上面的锁。那个被打开的抽屉上,还有一串钥匙挂在钥匙孔里。他羊皮般的脸正在狞笑,其中一只眼睛眯着,另一只眼睛则带个单眼眼镜撑得大大的;而当我现身时,它突然掉落,被一根绳索吊住摇晃着。

    “一个女人,狗养的!”这个武士呐喊着。“那个男人躲到哪里去了,小荡妇?”

    我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但在恐惧、惊讶之中,我也发现我将这个角色扮演得不能再成功了。

    “过来,过来,我的甜心,”这位沙场老兵对我喊着,“我没打算赏你子弹,你知道,只要你能乖乖的告诉我整件事,我保证你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好,我先把这讨厌的东西摆在一边,然后……上帝保佑,希望这不要脸的妓女没有糟蹋我老婆的行头!”

    他又再度逼近,让我觉得更具压迫感,然而我同时也感受到这位老兵对我并无很强的敌意,相反的,我在他闪烁的镜片下发现一闪而过的笑意,而且他将左轮手枪收进口袋,表现出翩翩的绅士风度。

    “很好,很好,我这趟是回来对了,”他继读说,“我只是碰碰运气,回来看看有没有信件,如果不是这样,看样子你还要在我家多享受一个礼拜。狗娘养的,其实打我一进门探看,就看到你写的东西!现在放聪明一点,赶快招出你心爱的男人在哪里。”

    我根本没有什么男人,我只有自己一个人,我是只身闯进来的,除了我,没有其他人参与这件事,更别说还有谁在这栋房子里了。我说得结结巴巴,声音又粗又沙哑,以致都泄漏出我的身份了,但这个老东西只是一径摇着他的大头。

    “不随便招出你的伙伴,确实很够义气,”他说,“但我可不是海军陆战队的队员,好兄弟,你不能期待我就这样算了。好吧,如果你坚持不说,那就不要说,我只好派人去请那些会说话的人来。”

    我一下就看出他在动什么坏念头,电话簿就摊开放在一个独脚桌上,显然听到我下楼的声响时,他正在查阅里面的号码,现在他准备再去翻阅,而这给了我一个好机会,我表现出少有的镇静(绝对没有自夸),扑身到角落撞翻那一具电话,并用力将它丢到地上,同时迅速飞奔到房间的另一端,虽然那座电话相当精巧坚固,但我敢说那玩意儿当天已是无法使用了。

    我的对手并不在意这件事,他只是在灯光下奇怪地望着我,专心一意戒备着,并将右手放进装着左轮手枪的口袋。而我——真是太糊涂了——只急着顺手抓住一样东西来防卫、挥舞——那正是拉菲兹和我在此庆祝我的来临那夜喝光的空酒瓶。

    “如果你就是那个可恶的男人,我早毙了你了!”上校怒吼着,在我面前用力挥舞他握紧的拳头。“你这只披上羊皮的小恶狼!当然,你不会放过我的美酒!将那酒瓶放下,立刻放下,否则我就要用子弹在你身上开一个洞,我是说真的!天杀的,这位先生,你就要为它付出代价了!现在你最好别招惹我,不然我马上毙了你!我最后一瓶八四年的马姆酒……你这可恶至极的小贼,你这可耻的畜牲!”

    他恫吓着我,将我逼进角落的椅子中,并挺身站在我的面前,一只手拿着空酒瓶,另一只手拿着左轮手枪,气得发红胀紫的脸庞皱缩成一团,他说的话,我想都不想描述出来,而他如鸡皮层叠的喉咙不断鼓动,激烈的射出如连珠炮般的诅咒,他讥笑我穿他老婆的衣服,他打算用我的血偿还他那瓶最棒的佳酿;他的眼神不再闪烁,他不需要任何眼镜将它们撑开,它们瞠目而视,几乎要从那张灰青的面皮上掉下来。我几乎看不到其他部分,我不明白它们怎么可能凸成那样。不过我并没有试着学他做做看,我说过我看不到其他东西——一直到拉菲兹那张面容出现在这位倒霉上校的肩膀后面。

    在我们争执的高潮,拉菲兹已经无声无息地摸进来了,他逮到机会,趁我们俩都不注意时一举偷袭他。当我的注意力完全被吸引住时,他已经抓住上校持枪的手臂,并将上校的手用力反扭到背后,使他的眼睛凸瞠到无法形容的地步,然而那个斗志昂扬的男人仍不肯轻易屈服,我才以为我们掌握住情况了,他却狠狠的往后摔破酒瓶,碎片因而刺进拉菲兹的小腿肚;此时我也奋力加入战局,终于我们将上校制伏绑在他的椅子上,还拿布塞住他的嘴巴。然而这并不是场不流血的胜利,拉菲兹已被那只破酒瓶伤到骨头,他跛着脚,走到哪血流到哪,而那位被绑紧的俘虏则恶狠狠盯着那些血迹,眼神中有股邪恶的满足感。

    我想我从没见过一个俘虏被人绑地如此牢固、嘴巴塞地如此紧实,此时拉菲兹的仁慈似已随着他的鲜血流去,他疯狂地撕裂桌布、剪开窗帘,从起居室里抱来一堆防尘布盖,一圈圈继续捆绑,那个可怜的人不但脚被紧紧捆在椅脚上,手臂侧绑在椅背上,他的大腿和背部也完全和椅子的皮面贴接在一起;他鼓起的双颊撇成一直线——嘴中间的部分被胡须盖住——,那块塞住他嘴巴的长布条残酷无情地向后拉紧,系在他的后脑勺。这真是惨不忍睹的景象,连我都不忍看下去,我发现我自己实在无法面对那双怨恨的眼睛所射出来的毒光。拉菲兹嘲笑着我的神经质,并找来一块布,摊开盖住那个人和椅子,然而那明显的轮廓还是将我逼离了房间。

    这是拉菲兹最残忍的一次。拉菲兹和我一样,空前绝后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自己——一个带着痛苦和狂怒的拉菲兹,有如亡命之徒一般不计后果,虽然他并未对人犯施加暴力,也没撂下不礼貌的诅咒,更没报复对方施予自己的痛苦,但他的行为确实是名不正言不顺了,而他的俘虏则是正当防卫。姑且不论这事件的肇因和后来这些无法预料的发展,即使是我,也看不出拉菲兹如何理直气壮地将我们的自卫过程解释为人道行为;就算他的暴行就此打住,但连我都认为,要辩解是小误会引起的格斗,也很难说得通。一直到了浴室,一扇没有百叶窗的大窗户透进自然光来,我立刻一眼看出拉菲兹竟然被那个老鬼伤得如此严重。

    “这可以让我足足躺上一个月,”他说,“如果这位维多利亚十字勋章得主可以活着出去,这个伤势将成为他最好的线索。”

    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确实,对一个失去理智的人而言,这足够挑衅的了,但何必怀疑他会不会活着出去?

    “当然他会,”我回答,“我们必须赶紧合计合计。”

    “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是在等他的佣人还是妻子?如果有,当然,我们手脚就要快一点了。”

    “没有,拉菲兹,恐怕他并没有在等待任何人。他告诉我,如果他没回来查信的话,我们还可以在这地方继续住上一个礼拜。这下糟了!”

    拉菲兹微笑地系紧一块用防尘布做的绑腿,现在血已经不再流出来了。

    “我可不这么认为,小兔宝,”他说,“那样其实是最皆大欢喜的状况,如果你问我的话。”

    “什么意思?你要放他在这里自生自灭?”

    “为什么不?”拉菲兹清澈湛蓝的眼珠残忍无情地看着我,那眼神足以让血液冻结。“要让他活下去或让我们安全脱身,你有权做你的决定,我也有权做我的决定,而在我捆绑他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决定了。”他继续说:“如果你不打算跟一脚,而且想在他完蛋前帮他松绑,那我很抱歉,那得让你大忙一番了。我要去清洗我的衣物,再拿去瓦斯炉上烤干,这至少要花掉一个小时,你可以趁这段时间动手,或再考虑一下;而我呢,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把金雷克的最后一卷读完。”

    早在他准备好离去之前,我就已换回男装等在大厅,然而仍然心神未定。有一两次我瞧向起居室,看到拉菲兹坐在火炉前,他不时注意着街上的动静,而且看得出他沉浸于书本的同时,左脚亦渐渐恢复力气。我是不可能再踏进那间书房,但拉菲兹却不然,他将自己由书架上取出的书籍一一归回原位,而且还用心掩去有人在这栋房子里生活的痕迹。他最后一次进入书房时,我听到他拿下防尘罩的声音,然后静止了一分钟,而后他便大大方方走出大门,好似他是这栋屋子的主人。

    “我们会被看见!”我紧跟在后对他耳语着。“拉菲兹,拉菲兹,那个转角有一个警察!”

    “我跟他熟得很。”拉菲兹回答我,然而他还是转到另一个方向。“他礼拜一已经盘问过我,我向他说我是上校所属军团的一名老兵,受上校之托,几天就来一趟,替房子开窗通风或转寄一些重要的邮件,你瞧,我总是随身带着一两封信,上面重新涂写了上校在瑞士的住址,当我拿给他看时,他就不再怀疑。这一来我们就不用老是紧张地聆听邮箱的动静了,不是吗?”

    我没有回答,这种事后告知的把戏,他已耍过太多,我已不再感到生气,而且我也知道他为什么要瞒我这招:因为他不放心我走出屋外。他总是刻意夸大自己走出户外的风险,现在更是火上加油地侮辱我,讥讽地称赞我最后的那身装扮,而我只是沉默着,完全不做回应。

    “你一直跟着我干吗?”当我一路跟着他穿过诺丁山丘区的热闹大街时,他问着。

    “我们好歹要祸福与共。”我生气地回答。

    “是这样吗?那我打算离开伦敦,到乡下避一阵子风头,并好好修整打扮一番,买一些零零碎碎的新行头,譬如一个我很想要的新板球袋。然后呢,我才要一跛一跛地跛回我的老巢艾伯尼,这样我就不用多费唇舌跟人说我上个月都化名在乡村俱乐部参与板球赛——这是乡村俱乐部找枪手最体面的方法。小兔宝,这就是我的旅游计划,而我不懂你跟着我要干吗。”

    “这样我们才可以一起被吊死!”我咆哮着。

    “随便你吧,兄弟,”拉菲兹回答,“只是我有点害怕跟你一起上绞刑台。”

    提到那段旅行,我实在无法再动笔了,并不是说我参与了拉菲兹的什么冒险行动——那是他消磨假期的方式——而是我们最后在伦敦干下的那件事对我的灵魂打击太深。我清晰地记得那个军官被绑在椅子上的模样,日日夜夜这景象折磨着我,有时他用不认输的目光凶狠地望着我,有时他在防尘布下的僵硬线条冷不防浮现眼前,这个压力让我在白天黯淡昏沉,使我在黑夜辗转失眠,我陪着我们那位可怜的俘虏一起受苦,只有思及拉菲兹那个似真似假的绞刑笑话时,我才能将心思从他身上移开。不,我当然无法轻松接受这样残忍的死法,然而我愿意面对,毕竟,那要好过于被人当作杀人的嫌疑犯!第二天午夜我终于决定与良心妥协,准备当天早上立刻回头救回那条汲汲可危的生命,所以我起了个大早,告诉拉菲兹我的决定。

    他睡的那间旅馆房间,丢满一地衣服和各种行李,多得简直可以去做新郎了。拉菲兹在床上睡的比婴儿还甜熟(他已经恢复下巴光溜溜的模样),我提起那个上锁的板球袋——沉重的不太寻常——摇晃着他,他带着微笑醒来。

    “要去自首了吗,啊,小兔宝?好吧,可是你再等一会儿,当地警察不会感激你在这种候吵醒他们的。还有,我买了一份昨天的晚报,你应该先看看,它应该是在地板上,小兔宝,仔细读一读最新消息栏。”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找到那篇报道,以下便是我读到的内容:

    陆军工兵队副团长库鲁奇立上校,在他坎普顿山丘彼得街的住处,受到卑鄙恶徒的侵害。因为全家人都到国外度假,因此这栋房子被空置一段时日。适逢他出其不意地返家,却发现房子被两个恶棍霸占,他们还使用暴力手段击倒并缚捆这位杰出英勇的官员。当聪明的肯辛顿警方发现他时,这位勇敢的受害者手脚都被紧紧的捆绑着,嘴巴也被布条塞住,而且陷入极度的虚脱状态。

    “感谢肯辛顿警方,”拉菲兹看到我惊恐地念完最后一个字时说,“接到我的信后,他们还没马上去呢!”

    “你的信?”

    “我们在休斯顿车站等车时,我写了短短一行字寄给他们,当天晚上他们应该就收到了,不过他们一直到昨天早上才注意到那封信。然后,功劳就都是他们的啦,一点都没有分给我,比你还过分呢,小兔宝!”

    我注视着他还赖在枕头里的那头鬈发和带着微笑的英俊脸庞,这下我终于了解了。

    “所以你从头到尾就没打算那么做!”

    “慢速谋杀?你应该了解我的啊!强迫他进行几小时的休养治疗,对他来说,已经够狠的啦。”

    “你应该事前告诉我这些的,拉菲兹!”

    “也许吧,小兔宝,但你也应该要信任我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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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