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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的战利品/The Spoils of Sacrilege

作品:暗夜之贼 作者:恩斯特·威廉·赫尔南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在我们早期的夜盗生涯中,有一个案子很值得记上一笔,但那也是让我个人最感羞愧的一次记录。我参与过的许多重大窃案,大都是由拉菲兹发想,也是由他主导执行。然而这件我从未提及的案子,它的动机却完全出自我个人自卑的心理,如今在这事后的追述中,我发誓我将毫无隐瞒的全盘拖出,甚至包括我原先对拉菲兹隐瞒的部分。只有这样坦白承认我的卑劣,我才会安心;它完全违逆人之常情,甚至是践踏生命中基本的道德义理——我自做主张计划偷窃我自己的老家。

    我不想为自己多做辩解,以增加罪愆,然而我必须事先声明:老家那栋房产,许多年前,我们就已转让给另一户陌生人家;不过基于某些理由,我一直对他们存有无法消弥的偏见。这户人家令人无法理解的大肆扩建、改装我们可爱的老房子,没有一件我们旧日的物事他看得上眼。那家的主人是一个狩猎狂,原来我们敬爱的父亲用来栽种得奖桃子的温室,那个汪达尔蛮族竟然将它改装为饲养纯种马的马厩,那些马匹为他在全国各种马赛中夺得多项荣誉。老家位在南方的乡村,每次一回到那里,我都无法不去想到那间温室,也无法不去注意到那间不断加建扩大中的马厩。并不是我离开老家后,还曾跑回去探望,而是我常常回去拜访住在老家附近的童年好友,并且总是忍不住要去勘探我儿时的旧家园。我隔着马路张望着——它距马路很近——总觉得那位爱马的新主人在找到这栋房子之初,就准备将它当作弃儿看待了。

    我的借口也许别人看起来不成理由,但对我却有独特的意义。在那段日子,每次的作案我总是自勉要有始有终地跟随拉菲兹;他做任何事都坚持让我在旁参与,因此我也才能平分我们的战利品,然而我只有在紧急的时候才派得上用场,所有的丰收成果其实都该归功于拉菲兹,那些都是他的主意。我很想打破这种合作模式,而没有任何方法比我这个败德的计划更为有效。因为全英格兰只有这栋房子的内部结构我得以了若指掌,只有这栋房子能让拉菲兹全得听我的,我终于找到一次机会带头领路,而让拉菲兹跟在后头,不管他喜不喜欢。他十分明白我的用意,而我想,他虽然能接受这个理由,但并不乐见我亵渎家园圣地。只是我已硬下心肠,而他便体贴地不加干涉或阻止。

    我,依着这样顽固的执念,坠入罪恶的深渊,我依照记忆所及画下楼面的房间分布图,并且亲自南下拜访邻近的童年好友,只为了隔墙拍下旧日花园的围墙。某天早晨,当我在艾伯尼向拉菲兹展示我的工作成果时,连他都睁大眼睛专注看着。不过他对这栋老房子,并未大肆评论。

    “我猜,它是六〇年代末期建造的吧。”拉菲兹臆测说,“或者在七〇年代早期。”

    “没错,就是那时候,”我回答他,“但是确实的时间还待细查。拉菲兹,你怎么会认出它的年代?”

    “门廊顶上的石板瓦小塔、那一扇天窗、加上铁栅栏和塔顶的旗杆,都是那时期建屋的特色。三十年前建的房子,几乎每栋房子上都盖有一座差不多大小的石板瓦小塔,它们是我认为最没用的累赘之一。”

    “我们那座塔可不,”我说,勾起某些温暖的回忆,“它是我假日的天堂乐园,我在那里抽了这辈子第一根香烟,也在塔内写下我的第一首诗作。”

    拉菲兹亲切地拍拍我的肩膀。

    “小兔宝,小兔宝,你可以回老家偷窃,然而却听不进任何对它的批评。”

    “这不一样啊!”我冷酷地告诉他,“那个塔内有我的回忆,可是那位偷窃对象跟我可没感情。”

    “你真的打算要这样做吗,小兔宝?”

    “如果有必要,我可以独力完成!”我懊恼地表示。

    “别这样说,小兔宝,不要再说这种话,”拉菲兹打断我,并笑着摇头。“但是你认为那个人真的值得我们千里里迢迢远去行窃吗?”

    “千里迢迢!只不过离伦敦和布莱顿四十英里罢了。”

    “那跟距离一百英里的意思是一样的。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要采取行动?”

    “复活节前的星期五,耶稣受难日。”

    “我一向不喜欢星期五,小兔宝,你为什么硬要挑这天?”

    “这晚是举行定点越野赛马的日子,他们每年都在这天结束赛马季,而那位自我膨胀的高雷马,通常会领着他那些健步如飞的马儿横扫全场大获全胜。”

    “你说的就是那个住在你老家的人?”

    “是的,而且他会设晚宴狂欢整夜,”我说,“招待跟他一起打猎的伙伴和替他骑马出赛的人,即使那顿节庆式的晚宴上大家没有替他抱回大批新奖杯,他也不会因而有所怪罪,老高雷马还是一样会准备最上等的美酒佳肴款待他们。”

    “换句话说,这只是一件顺手牵羊的案子罗,”拉菲兹评道,他精明的眼神透过雪茄的迷雾穿过来。

    “对我们当然不是,老兄。”我模仿他的语调回答说,“我不会要你干那种到隔壁家摸一两件现代银器的小事,拉菲兹,如果当场我们得做势举起那些刚出炉的奖杯,或是高雷马先带头这样做——当然他会这样做——我们也不须不屑。不过对他和他的伙伴,这确实是一个完全放松、尽兴狂欢的夜晚,而这时候也是他的卧室最容易侵入的时刻。”

    “好极了!”拉菲兹同意地喊着,笑着将咬着的烟卷吐掉。“不过,如果它是一场盛大的晚宴,女主人就不会将她的贵重首饰留在楼上,她会把它们佩戴在身上,我的乖小孩。”

    “不会全部都戴上,拉菲兹,她的珠宝太多了,而且,这不是一般的晚宴,高雷马夫人通常是晚宴中唯一的女性,而且具备十足的魅力,更何况,没有一位美丽的女人会笨得在满屋子都是猎赛回来的臭猎人间,将自己全身上下打扮地珠光宝气的。”

    “那要视她戴的是哪种珠宝而定。”

    “好吧,她可能会戴上珍珠项链。”

    “我也认为很有可能。”

    “而且,当然,还有她的耳环。”

    “没错,小兔宝。”

    “不过她没必要戴上镶钻的头冠——”

    “她有这玩意?”

    “她也不会再戴上她的翡翠和钻石项链!”

    拉菲兹突然将他嘴上的苏利文烟拿下来,眼睛闪亮。

    “小兔宝,她真的拥有这么多宝贝?”

    “当然是真的。”我肯定地回答,“他们是有钱的富人,而他这只野兽也不是只懂得将钱撒在马厩上。她的珠宝据说多的跟他的猎马一样多。我前些天去找老朋友时,他们告诉我这些消息,他们对我好奇的追问和想拍房子照片的举动,都不疑有他。我那些朋友说,光是那条翡翠项链就价值好几千英镑。”

    拉菲兹像表演哑剧似地拼命摩擦两只手掌。

    “希望你不要问了太多问题才好,小兔宝!不过如果你的朋友真是童年的老朋友,当他们听到发生什么事情时,应该不会联想到你,除非你那天晚上让人瞧见,那就要命了。你到那里的路程需要特别设计;如果你同意,我愿意替你事先规画,我将独自先行前往,最好我们在深夜时直接在那栋房子前面碰面,碰面以后,我就全听你的安排。”

    于是在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讨论下,这个行窃计划逐渐成形,并进入实际演练阶段。拉菲兹表现地实在很像一个专业的舞台指导,我想没有人像他那样擅于模拟、应付突发状况,甚而在面临困境时转败为胜。总之,这段时间我们预先演习了每一个细节,记熟发生意外时的种种权宜之计。不过这个排练进行到了目的地的花园外墙时就中断了,因为到了那里,就是我负责发号施令的时刻。虽然拉菲兹身上带着他平常单独行窃时的行头,不过他也了解,那些工具得在我的指挥带领下使用。

    我穿着晚装搭乘一班夜车南下,故意错过好几站,然后在南下几里那个我仍记得的小车站下车。下车后,我开始一段孤独而又漫长的暗夜健行,还好这是一个温暖、星光灿烂的夜晚。我情绪高昂地大步前进,因为这是一次不必变装的案子,而且拉菲兹还会从头到尾跟在我的旁边。确实,当我抵达目的地时,拉菲兹已经站在白色的快速道路旁等我很久了,我们互相搭臂致意。

    “我很早就到了,”拉菲兹告诉我,“我还参观了比赛呢!我总是喜欢先观察我下手的目标,小兔宝,而确实不用坐到前面的特别座,就能好好研究你那位朋友高雷马。难怪他不自己上阵骑马!那些赛马背着他跑完一圈下来,大概就再也生不出小马仔了。不过他确实是一个很魁梧的庞然大物,还有他看待麻烦事的态度,让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再落井下石。”

    “他损失了一匹马吗?”我很开心地追问详情。

    “没有,小兔宝,不过他一场比赛都没赢!他优秀的马匹远胜在场的其他赛马,他的骑师们也严厉地像是魔鬼,可是每次运气就是很背。你绝对想不到,他们在里面有多吵闹,我站在路边听了许久——你说过这房子跟马路的距离确实太近了。”

    “所以你还没进去过?”

    “在该你上场主秀的时候?你应该很了解我才对,我绝不会背着你先踏进那栋屋子一步。好了,现在目标就在眼前,所以就请你带路吧。”

    我毫不犹豫地往前迈进,穿过那扇朴实的六板栅门,再进入院子里那段长而狭窄的新月形车道,在车道两端也有两扇六板栅门,不过旁边都没有门房看守,而且除了屋内的亮光,附近也没有其他的光源。那些光亮大窗的形状和位置、两侧月桂树的呢喃低语、以及踩在碎石小径上的感觉,立即唤起我熟悉的记忆,每一次的呼吸,都令我不禁沉醉在这甜蜜、舒适、充满怀旧气氛的空气中。对我而言,这次的行窃,仿若在盗取自己的童年记忆。而我仍毫无悔意的继续向前,我太过兴奋,根本来不及感觉任何悔恨,但也还不至于被冲昏头。随着每一步的前进,我知道,懊悔终将侵蚀我身。这份羞愧,我一字一句出自真心,而且直至此夜结束前,一直笼罩在我心头。不过刚踏进花园时,我还是一无所感的。

    面对马路那面的饭厅窗户灯光明亮,透过活动百叶窗可以偷窥到里面的景象,其实我们不应该这样做,因为很可能被人从马路上看见。若是拉菲兹,就不会带我冒这种不必要的危险,然而他只是不发一言地跟着我,我只能祈求好运降临。在那座已经废弃的百叶窗上有一道不小的裂缝,透过它可以细窥那场丰盛的宴会。高雷马夫人端坐在椅子上,她果然是全场唯一的女士,而且打扮也一如我原先所预料的。她在脖子上戴着一条珍珠项链,既不是碧绿闪烁的翡翠,更不是灿烂发光的钻石,她的头发也看不到那顶珠光宝气的镶钻头冠。我抓住拉菲兹的手以示我的预言准确,他则是一边环视在场那些脸红耳赤的猎人一边点点头。在场除了一名年轻人——显然他是屋主的儿子——其他人都穿着深红色的猎狐上衣,在我看来,他们脸上的颜色和衣服倒是挺相配的。一个身材壮硕、顶着大光头和黑胡须的家伙,就坐在我可怜父亲以前的位子上,他就是那个将我们种满水果的温室改装成臭马厩的坏家伙。然而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看起来像个和蔼的大老粗,胖胖的他微笑坐着,静听那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或者吹嘘自己的本领、或者细数自己的楣运。我们不禁也跟着听了一会儿,直到我想起我们的任务后,才又开始引领拉菲兹走到屋后去。

    从没有一栋房屋如此容易侵入。当我还是个小男孩,而且很对未来讽刺地,当我把小偷看作妖魔鬼怪的那个年纪,我就对这栋房子有这种强烈的感觉。我每晚都要检查一下床底下才能入睡。一楼突出的弓形窗台直接连到二楼空无一物的阳台,这些阳台有雕饰的铁栏杆围着,所以一组一般的绳梯一下就可钩住上面,拉菲兹事前早备好绳梯缠在腰间,他还先准备了可以伸缩的钩刺绑在两端,一头已经松开,另一头则钩在一起。我们在红砖墙的隐蔽角落中工作着,那是我以前假日玩拍球游戏的地方,我借着微弱的星光环视了一下,还发现红色墙上仍旧有我以前所做的白线记号。

    我们迈步进入我昔日的房间,惊险无比地横过亮着灯的楼梯平台,然后抵达如今以往都是最棒的那个主卧房——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感到痛心,深觉自己是一条大烂虫!两根黄铜床架取代了以前我家那四根床柱——我是在那顶大床上见到生命中第一线光亮的。卧室内的门都还保持原状,我儿时童稚的小手曾握过那些门把,而现在拉菲兹正蹲下将通往楼梯的门用螺丝钉钻及楔子卡死,而且很快的悄悄将它关上。

    “另一扇门通往更衣室,对不对?你可以先去将更衣室的外门拴死。”他边工作边交代我。“不过不是中间这一扇门,小兔宝,除非你觉得有必要。东西如果不在这里的话,应该就在那里面。”

    我很快用一个很坚固的门栓把外门关好,但是内心开始燃起的痛苦让我需要拼命找点事做。我将我们爬上来那座绳梯拉起,趁拉菲兹在用螺丝钻锁门时,将绳梯又从主卧室的一扇窗户缓缓放下去。随时准备好退路是拉菲兹行动时的基本策略,我这样做只是想让他知道,他的训练还是让我学到了些东西。不过我让他自己去找珠宝,我只是帮忙扭亮煤气灯,在这里,我不觉有任何危险,而拉菲兹也在充足的亮光中专心认真工作着。房间里还有其他一些好东西,包括一个桃花心木雕的古代美少年。现在大部分抽屉都被拉出放在床上,有些抽屉还上锁着等着被撬开,不过后来还是找不到我们想要的珠宝。时光飞逝,情况变得更加危急,我们离开宴会时已经在上甜点了,那位唯一出席的女士很可能四处在屋内穿梭,随时有可能出现。最后我们将注意力转向更衣室。拉菲兹看见那扇被拴起来的门,便动起手来。

    “一间上锁的浴室,”他压低声音轻呼,“里面却没有浴盆!为什么你没有事前告诉我,小兔宝?装这种锁必然大有文章,卧室的锁很普通,记得吗?所以这可能是他们的保险库。如果这就是他们的保险库呢?噢,小兔宝,这会不会就是他们的藏宝库呢!”

    拉菲兹在一个精雕细琢的古董橡木箱子前蹲下,旁边镶嵌的部分呈不规则形,角度错得很恰当,唯一破坏美感的是它盖子上那把现代的大锁,拉菲兹微笑地掏出撬门棒,不到十秒钟就撬开了它的盖子或锁——我并不在现场,我在一阵突如其来的焦虑中跑回卧室,我必须让自己跟拉菲兹一样忙碌,而且我也该检查绳梯是否还安然吊在那里。就在这时候我忽然全身冻结了!我明明已经牢固地将绳梯固定在内侧的窗槛上,还把另一端系上棍子垂到地下,以便我们得以快速回到坚实的土地上;然而当我跑到打开的窗边时,却吓出一身冷汗——我看到弯曲的木棍和钉钩向上浮翘起来,很快的没入外面黑暗的夜色中,似乎正被下面某种看不到、听不到的力量牵扯住。

    “拉菲兹,拉菲兹,他们已经知道有人进来,而且刚刚才把绳梯扯下去。”

    我气喘吁吁地踮脚冲回更衣室,拉菲兹此时正要撬开一个小珠宝皮箱的盖子,在他回答我之前,珠宝箱的盖子终于被他的手腕强力扭开了。

    “他们知道你发现了吗?”

    “没有。”

    “非常好,将这些小盒子装在袋子里,我们已经没时间打开了。哪扇门最靠近后面的楼梯呢?”

    “那一扇。”

    “好,那赶快走。”

    “不,不,让我来带路,这里每一寸地方我都知道。”

    于是,我靠在卧室的房门上,握紧把手,而拉菲兹则俯身旋开螺丝钉子,将楔子拔松开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个方法,可以让我们在这场暴风雨中找到避风港。如果要搜查两个对这栋房子完全陌生的职业窃贼,那地方将是他们最后才会想到的藏身处;只要我们两个能悄悄躲进我的天堂乐园,我们就能静静的在里面避难,或许能躲几小时,也许还能躲上几天几夜。

    唉呀,那真是个过度乐观的美梦!楔子被拔开后,拉菲兹跟在我的身后,我一一将门打开,但我们两个一下便愣在房间的入口处。

    在我们之前,有一队粉红野蛮人正一个接一个踮脚爬上楼梯,他们每一个都只穿着光滑柔软的丝袜,脸色红到不能再红,手上还倒拿着马鞭。那胡须茂盛的大光头在前领头,后面一群笨蛋则站定在楼梯最上端,嘴里还不停发出猎狐时看见狐狸的快乐呼喊声,让我觉得十分刺耳。

    除非我告诉拉菲兹,否则他不会知道我们要付出多少代价。在我们之间有一处宽广的楼梯平台,我们必须马上沿着左方靠近外墙和门口的狭窄通道狂奔,右边则紧临栏杆,通道尾有一扇厚毛呢门。不过如果伟大的高雷马先生在狩猎界果真不是浪得虚名,他很快就会至少抓到我们其中一个,而这也等于两个一起抓到了。我头也不回地带着拉菲兹往厚毛呢门冲过去,趁机往后瞥了一眼楼梯口的猎队,这些白痴还不断抓狂地喊叫着:

    “走开!走开!”

    “呦呵、呦呵、呦呵!”

    “往这边,他们往这边!”

    我尽我所能地飞奔,穿过厚毛呢门到后面的楼梯平台,拉菲兹还是紧跟在我的后方,我替他将门撑开,接着就感觉他让门弹了回去,用力打到那位咆哮屋主的大饼脸,其他的猎人则已经挤到后面的楼梯试图往上爬,不过上面那段还没人,一下子我们带着笨重的赃物袋赛跑似地跑进上一楼层的走廊,这层楼都还是完全暗的——我们现在正跑过佣人房——不过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们跑到最后的角落右转,穿过第一道门后左转,然后冲进小塔下端的那个房间。以前我们住的时候曾放一个活动楼梯在那里,我冲到那个老地方在黑暗中摸索,谢天谢地,那座梯子还在!我们两个像四只脚的野兽攀着楼梯往上爬,那扇危险的塔顶木门还是靠一根弯曲的黄铜栅栏支撑住,接着我一只手往上抓住它,另一只手伸向拉菲兹,我觉得我的脚已经踏稳在小塔的地板上了,他也跟着我挣扎着爬上来,而后又回头朝下给了那个带头的猎人一拳。

    我希望能听到他重重落在地板上的巨响,不过那家伙显然很灵敏地稳住了,所以并没有跌下去。我和拉菲兹之间没有交换任何一句话,他只是跟着我,而我只是引导着他,没有浪费时间讲什么话。不过此刻下面房屋那群嬉闹的猎人还是不停惊天动地的大喊大叫。

    “滚下来啊!”其中一个高喊。

    “梗犬在哪里呢?”另一个尖锐的声音扬起。

    不过他们那位粗腰围的主人——从上面望下去,他像个宽肚的水瓶——似乎因为先前打到头的那一击而变得清醒多了,我们不再听到他的声音,但是我们能感觉他正在用力拉扯那扇塔门,而我和拉菲兹则僵立在上面。我本以为拉菲兹是站立着,不过当他要我点亮火柴时,我才发现他已跪下双膝,忙着将木门用他带着的楔子扣紧钉死,他带了三个或四个卡门用的楔子,不过现在他将剩下的全部用上了,而我则帮忙撑开支柱,并用我的脚帮忙推挤。

    不过向上的那股推力突然消失了,我们听到楼梯叽叽嘎嘎响了起来,还伴着沉重的下梯声。我点亮立在地板上的那枝蜡烛,现在它已快要烧到尽头,烛光闪动不停,在微光中我们站直身躯,拉菲兹环视塔上的四扇小窗户,然后看向我。

    “还有其他办法出去吗?”他低声问我,我想世界上再也没有其他人能像他一样,对一个害他陷入绝境的人,竟还能这么轻声细语。“你知道,我们现在找不到绳梯。”

    “都是我干的好事,”我痛苦的呻吟,“整件事情都是我的错!”

    “不要胡说,小兔宝,当时已是无路可逃。这些窗户或许有用。”

    他的宽宏大量让我不禁哽咽;我不发一言地将他带到一扇窗边,向外眺望倾斜的石板瓦和铅玻璃平台,当我还是小男孩时,我会顽皮地爬出去,只是为了感受那种不会有多大损伤的临危恐惧,或者为了能在四方的大天窗上往下偷看,那里能穿过屋内的天井看到待客的大厅;还有好几个小的天窗,是为了方便顶楼房间采光,我想我们也许可以由其中的一扇天窗突围冲出去,不过当我再张望时,发现我们已经晚了一步;其中一扇天窗在我们的眼前被推开,接着一张通红的大脸和肩膀伸了出来。

    “我吓他们一下!”

    拉菲兹由齿缝蹦出这句话,然后很快地掏出左轮手枪,用枪托击破窗玻璃,并且对准那颗头颅旁不到一码的石板瓦片开了一枪;而那一枪,我相信,是拉菲兹窃贼生涯中唯一的一枪。

    “你没有打伤他吧?”我喘着气问。

    那颗头应声消失,而我们同时听到走廊上传出一声巨响。

    “当然没有,小兔宝,”他回答,并转身进入塔内,“不过没有人会相信我没有这样的企图,而且如果我们后来被捕的话,这一枪至少会让我们多坐十年牢。不过如此一来,这些猎人便会举行做战会议,这样至少可以多为我们争取五分钟的时间。头上那根旗杆是可以使用的吗?”

    “以前是有在用。”

    “那就可以找得到升降绳了。”

    “可是它们细的跟缝衣线一样。”

    “那一定已经很脆弱了,绳子一断,我们就会被发现了。不,小兔宝,这方法不好。等等,上面是不是有避雷针?”

    “有的。”

    我打开一扇边窗,并且尽量探身出去。

    “他们会从天窗看见你的!”拉菲兹带着警告的语气低声对我喊着。

    “不,不会。我自己都看不到天窗,不过我看到避雷针了,它还是在那里。”

    “有多粗?”当我退回来跟他站在一块时,拉菲兹问。

    “比一根铅笔粗。”

    “它们有时很有用。”拉菲兹说完,戴上一双白色的小羊皮手套,而且拿出他的手帕,折叠后塞进掌心的地方。“最困难的部分在于如何抓牢,不过今天晚上以前,我已经上上下下玩过好几次了。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小兔宝,我先滑下去;你仔细看着我,如果我平安无事的话,你就按照我的办法滑下去。”

    “但是如果你出事了呢?”

    “如果我出事了,”拉菲兹低声道,脚先伸出,蠕动身体到窗外,“恐怕你就要勇敢面对你该负起的责任了,而我将在黄泉之下祝福你。”

    紧接着他沉默地钻出去,将我一个人独自留下,颤抖地面对他的鲁莽和危险,在这四月的昏暗深夜中,我根本追踪不到他跳出去后的身影,只有刚开始瞧见他的前臂伸长握住塔间的管线,然后在砖墙和石板瓦之间,往下直降到地面;接着我好像瞥到他跳上那间我们才搜括过的房间屋檐,接着避雷针又笔直的弹回到建筑物的正面。由此可知,它是平安无事地帮助拉菲兹逃离了,我知道拉菲兹一定会安然无恙,但是我既没有他的肌肉,也没有他的运动神经,才刚爬上窗户我就觉得头晕,只好背对着窗户爬出去。

    所以此刻,我最后一次细细检视我年少的小塔。拉菲兹已经脱离险境了,那根即将烧完的蜡烛还有点微光,它映照出的小阁楼正是我纯真岁月中的熟悉老巢,一截短梯仍然往上朝向塔尖的小出口;坚固的长椅在我眼里似乎仍穿着它们上漆的老旧外套;不只这样,这些油漆还泛出我熟悉的香味,外面的风向针也一如往昔嘎叽作响,向我通报讯息。我清晰地回忆起往日的岁月、我在这里读过的书,这是我年少时代最喜爱的城堡。这个脏乱的小地方,倾斜的四壁都装有向外伸展的屋顶天窗,此刻它们都变成我陈列沉痛回忆的画廊,而我即将带着满手、满口袋的珠宝向它告别。一瞬间,无名的恐惧占据我的心灵,假如避雷针跟着我往下掉……假如我没抓好……假如我带着躲不掉的罪证,就在这扇窗户下瞬间死去……

    那里,太阳,在黎明时冉冉升起……

    我几乎不记得我做了什么,或是怎么离开的。我只知道没有东西断掉,我一直紧紧握住,只是铁线刮破我两只手掌,当气喘吁吁的我滑落到拉菲兹正等着我的花床上时,磨破的两只手都流血不止;不过那时根本没时间顾到这点伤,因为屋内已经起了新的骚动。那波兴奋的人潮,先是争先恐后地往上冲撞,很快的又向洪水退去般回到楼下。于是我跟在拉菲兹背后,在院子车道边缘奔跑,一眼也不敢回头张望。

    我们奔向跟我们进来时刚好相反的那扇门,再紧急右转进马厩后方的私人道路,拉菲兹接着又再度右转,而不是直直奔向外面的大马路,这跟我的想法不同,但我还是不发一言紧跟着拉菲兹,而且万般感激他最后终于又重拾领导的责任。那座马厩内灯火通明,像点亮一盏豪华吊灯似的,而且不时传出间断作响的马蹄声。当大门被打开的那一刹那,我们便抓准时间轻巧地飞掠出去,下一刻我们躲进菜园围墙的阴影下,而外面的大路上正响起如致命战鼓的达达马蹄声。

    “这是派去报警的人,”拉菲兹边说边等我跟上:“不过在马厩里好玩的事才正要开始,听那震天的喧闹,瞧清楚那些亮光!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放出猎犬,开始这一季最后一次的盛大狩猎活动!”

    “我们谁也不能让他们逮到,拉菲兹!”

    “当然不会;不过这也表示我们必须待在这里。”

    “这……不妥吧。”

    “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他们会派人通报十里内的每一个车站,并且翻遍这附近的每一寸土地,他们不会猜到的地方,我想只有一个……”

    “哪里?”

    “这面围墙的另一侧。小兔宝,这个花园有多大?”

    “六到七亩。”

    “好,你必须带我到你另一处老巢,我们可以躲在那里等到天亮。”

    “然后呢?”

    “先度过今晚再说,小兔宝!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一个安全的洞穴,路尾那片树林叫什么名字?”

    “圣雷诺德森林。”

    “棒透了,他们会搜遍森林后,才找回自家的花园。快一点,小兔宝,我马上拉你过来!”

    现在确实也没有别的方法了,而且我实在很厌恶再回到那个地方。我已经想起第二个幼年的神秘天堂,那里或许会很适合我们度过这个不愉快的夜晚。在花园末端的角落,大概离房子一百码远的地方,我记忆中,家人曾挖了一个观察用的小湖,它的岸边有倾斜的草地,并种满石南属的植物;在那丛石南植物间建有一间很小的船屋,我曾在那里度过儿时不少欢乐时光,它有一半是放置小舟的临水船坞,另一边则设有浴盆,供想要清晨来这里沐浴的家人使用。如果我们要找个地方度过今晚,我想不到有比此处更理想的避难所了。拉菲兹也同意我的提议,所以他跟着我穿过遮蔽的树丛和危险的草坪,奔入那间在石南植物和水岸间的小木屋。

    不过这真是一个难熬的夜晚,那间小浴室有两个门,一个朝向水边,另一个朝向通道,为了避免漏听附近的动静,两边的门都必须打开,并且我们一句话都不能吭。四月深夜阴湿的水雾密布,寒冷的水气慢慢浸透我们的晚礼服和薄外套,冻彻骨髓。除了精神上的折磨不断袭来、不断加重,我们还要不时竖直耳朵倾听石南植物间有无异常的声响。刚开始我们能听到的声音都是来自马厩那边,不过那阵骚动却比我们所预测的更早平息,以致拉菲兹也开始怀疑他们是否已将猎狗放出去搜捕。另一方面,在半夜以后我们还听到花园的车道上有一阵车轮开过去声音,所以拉菲兹便藏身在石南植物间进行侦查,之后他偷偷潜回来告诉我,客人都已经开始离去了,而且大家都是兴高采烈地离开,这是他所不能理解的。我说我也不清楚怎么一回事,可能是酒精作祟吧,而且我也老实说,我很嫉妒他们。我将我的膝盖曲起缩到下巴下方,蹲在以前我们洗完澡后让风吹干身体的长板凳上,虽然内心十分激动,但我仍故意装出麻木冷漠的样子蹲坐着。我听到拉菲兹又再度爬行出去的声音,我也不发一言地任他离去,因为我知道他一下就会爬进来。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一直没有现身,我觉得有些不对劲,最后决定自己也爬出去找他。

    刚开始我还觉得他可能停留在某个安全的高处往下眺,我跨步出去,低呼着他的名字,但是什么回应都没有;我只好冒险再更前进些,直到看得到草坪为止,它们在夜色中看起来像干净的石板地,房子周围没有任何生物活动的迹象,那栋房子内部还是跟早先一样亮如白昼,但却是一片死寂。这样的平静会不会是个狡诈的圈套?难道他们已经逮到拉菲兹,现在等着我自动落网?我在害怕愤怒中烦恼地退回小船屋,坐在那里惧怕地等拉菲兹回来。过了好久,我终于听到他偷偷摸摸的脚步声在外面碎石路响起,一把无名怒火往上冲出,我根本懒得出去迎接他,我只是僵硬地坐着,而那鬼鬼祟祟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还是坐在原地,直到屋门终于被打开——一个穿着猎装的巨大身躯在清晨的严寒中伫立在我面前。

    我吓得惊跳起来,但是那个大汉却愉快地拍拍我的肩膀安抚我。

    “对不起,我去了这么久,小兔宝,不过反正我们也跑不了。这身骑马装是不是让我看来焕然一新,英俊透顶?我还带了一套年轻人穿的给你,铁定完全合身。”

    “所以你又闯进去一次了?”

    “我必须如此,小兔宝,不过我是等屋内的灯火一一熄灭,而且确定他们已经安歇入睡才进去的,我随意的穿梭在更衣室内,唯一的挑战是坐落在房子后方屋主儿子的房间,不过你看,最后我还是克服它了。我希望这套衣服你穿起来合身,小兔宝,你的漆皮外衣给我,我要把它们和石头包在一起沉到池底去,我的衣服也一样得这样处理。我也准备了棕色的鞋子,我们必须趁这个大好时机马上行动,才能及时赶搭早晨的第一班火车离去。”

    最早的一班火车果然如先前所预估,准时在六点二十分开动,而在这个美好的春天早晨,只有一位戴着鸭舌帽的警探负责目送火车离站,而那位警探只顾着扫视车厢中是否躲着一对衣着时髦的小偷,根本就来不及注意到那个穿着猎装、宿醉未醒的巨汉,还有他旁边那位无足轻重但看来也是一位爱马的家伙。这班火车将在八点二十八分准时抵达维多利亚火车站,不过那两个涉嫌重大的分子在克莱芬强生火车站就先下车,从贝特西开始转搭好几辆马车到皮卡地里,并在车上换下衣服,到了九点整时,他们已安然坐在艾伯尼,到这里任谁一眼就看得出那是拉菲兹和我。

    “好了,现在,”拉菲兹提醒我,“在我们还没做其他事情以前,我们先打开那些没时间看的小盒子,小兔宝,我是指我交给你的那些。在花园里我已经打开我那份看过,我很遗憾告诉你,那里面什么也没有!那位女士一定是把那些珠宝都配戴在身上了。”

    拉菲兹伸出手,向我要那些坚固的小皮盒,不过我并没有顺从地乖乖将它们交出去,我大胆地回看他那明亮的双眼,他似乎一眼就要看穿我的秘密。

    “给你也没用,”我说,“那里面也是空的。”

    “你什么时候打开的?”

    “在塔上的时候。”

    “如果是这样,让我亲眼看看。”

    “你爱看就看吧。”

    “我亲爱的小兔宝,这个盒子一定是用来装你原先吹嘘的那条项链。”

    “看起来很像。”

    “那这个一定是用来装头冠的。”

    “我想是吧!”

    “不过她并没有穿戴上这些饰品,如你早先预测的,而且我们俩人都亲眼看见了!”

    我并没有闪躲他质问的眼神。

    “拉菲兹,”我开口了,“我毕竟还是要跟你坦白的。我原先不想让你知道,但那比对你撒谎还难。我把这两件东西都留在塔上了,我并不想替自己脱罪或辩解,但可能是受到那座尖塔的影响吧,就这样,到了最后一刻,所有的回忆都涌上我心头。就在你已经离去而我准备跟着滑下去的那一刹那,我觉得我很可能会跌断颈子,虽然我并不在意会不会死,但是我十分害怕口袋里装着一堆赃物死在自己的老家前。你也许会说,我早该在事前就考虑清楚,但随便你要怎么想,拉菲兹,你任何的责骂我都会接受。我确实是很荒唐,而且很卑鄙,整个行动都是我在利用你。”

    “你天生是一个蹩脚的说谎者,小兔宝。”拉菲兹微笑说着,“你信不信我说我能了解你的感受,还有你做的事?事实上,几个小时以前,我就知道了。”

    “你是指我心里的想法,拉菲兹?”

    “还包括你的行为,其实在船屋中我大概就猜到了。那群粗野的猎人会这么快而且和和气气地散会,一定是有些东西被他们找到或发现了。他们并没有抓到我们俩,但是他们一定是获得比这更值钱的东西,而你冷漠的态度也暗示这点。幸运的是,我发现自己身边的盒子都空空如也,所以那两个大奖一定是落在你手上。总之,为了消除我可怕的猜疑,我再度潜伏过去,并透过活动的百叶窗偷窥,而你猜猜看我看见什么?”

    我摇摇头,我根本没有任何想法,更何况我也不想知道结果。

    “那两位你预备行抢的苦主,”拉菲兹说,“正心满意足地检视这两件暂时被他们找回来的漂亮宝贝。”

    他将两只原本放在皱夹克口袋中的手抽出,在我的眼前打开两个小袋子,一个装着那顶镶钻的头冠,另一个则是一条用上好翡翠串成的项链在袋中灿烂生辉。

    “你一定要原谅我,小兔宝,”拉菲兹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前又接着说,“我并不想说什么话怪罪你做了或没做的事。事情都过去了,我甚至很高兴你不想这样做。不过,我亲爱的老弟,我们都是走钢索过生活的人,我不会像你这样良心不安。为什么我要白跑这一趟呢?如果你想知道我再度拜访那位先生的更衣室时发生了哪些精彩的故事,你就赶在二十分钟以内搭车回家换套干净的衣服后,跟我在土耳其浴室那边碰头。我觉得自己有一点脏,洗完澡,我们可以到清爽的阳台里吃顿丰富的早餐。顺便一提,小兔宝,在你的老巢窝一整晚后,我实在很需要到热闹的诺森伯兰大道吹吹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