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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名十二点的男子,身在九点的城市

作品:夜行人生 作者:丹尼斯·勒翰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他们经过巴特利街车站,列车轰隆隆行驶在北端区,乔往下看着这片充满义大利风情的区域——义大利人、义大利方言、义大利习俗与食物——不禁想到他的大哥丹尼。丹尼虽然是爱尔兰裔的警察,却热爱这片义大利区,因而在这里居住、工作。丹尼是大块头,几乎是乔这辈子所见过最高的人。他是个厉害的拳击手,很少有什么令他畏惧的。他是警察工会的干部和副会长,在一九一九年九月,他跟所有决定参加罢工的波士顿警察一样难逃一劫——失去了工作,没有任何复职的希望,还被全东岸各地的警察单位全面封杀。这击垮了他。或者据说是这样的。他最后在奥克拉荷马州土耳沙市的一个黑人区落脚,五年前那里被一场暴动焚毁。此后,乔的家人就完全失去丹尼的音讯,有关他和他妻子诺拉的下落,只听到过一些谣言——奥斯汀、巴尔的摩、费城。

    她擦着他面前的吧台,还是没去端他的酒。“是喔?”

    “我夜里十二点下班。”她说。

    她走到乔的枪口前说,“这位大爷,今天早上要喝点什么配抢劫啊?”

    半分钟后,他来到闸门的另一边等待。

    “写个屁诗啦,”乔说。“你干么不开慢点?别再像是做了坏事要逃跑似的。”

    “他住北边的艾佛瑞特市。”

    她看一下他的脸,好像不太高兴。“谁告诉你这个地方的?”

    乔没吭声。

    <span class="center">——“幸运”鲁齐安诺(Lucky Luciano)

    他跟着她来到联合街尽头,快走到一栋两层楼房时,她右转进入屋后的一条小巷,等到乔也来到那条小巷,发现她不见了。他前后看看那条巷子——什么都没有,只有类似的两层楼房子,大部分是盐匣式尖顶木屋,窗框腐朽,屋顶涂着一片片补漏的柏油。她有可能进入其中任何一栋,因为她刚刚挑了这个街区的最后一条巷子,所以他想她是进了眼前那栋蓝灰色的房子,在层叠的鱼鳞状木材护墙板上,斜搭着一扇通往地下室的钢制小门。

    “现在我知道你在撒谎了。”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不晓得。不过我见过,我知道。”他开的车弹跳着驶上百老汇大道,车上的三人也全都跟着弹跳。“或许你该写首诗给她。”

    “啊?”

    “真的?”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她耸耸肩。“你知道他们是做哪一行的吗?”

    “这啤酒没那么差啊,”他说着举起杯子。“我有回在一个地方喝到的啤酒啊,我发誓——”

    卢米斯隔壁那个家伙又开口了。“妈的蠢货,我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

    乔低头看着吧台。“那如果我扣下这个扳机呢?”

    这是十月第一个转冷的周末,从席奇手下那些赌场过去两天的生意来看,乔猜想那扇门后头有不少钱。

    “在鞋带?”

    “她是亚伯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女郎拿着装了赌注的袋子走向他。“先生,你的甜点,”她说,把袋子递给他,平静的眼神令人难忘。她不光是盯着他,还看穿他。他很确定她可以看到自己遮在手帕和压低帽檐后头的脸。哪天早上,他会在路上碰到正要去买香烟的她,听到她大喊,“就是他!”然后他连眨眼都还来不及,一颗子弹就击中他。

    “我看过他们在一起三次,”保罗说。

    “不晓得。”

    “有一半是丝的。”他说。

    <span class="center">——戎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血色子午线》(Blood Meridian)

    “那就是吧。”乔说。

    他没法一边跟她斗嘴、一边还要盯着整个房间,于是他把她转过来,从口袋里掏出塞嘴巴的东西。是保罗·巴托罗从他工作的伍尔沃斯连锁百货店偷来的男袜。

    布兰登·卢米斯双眼盯着乔。“小子,等这件事情结束了,我会打电话给你老妈。建议她帮你挑一套漂亮的西装穿进棺材里。”

    离开时,他们沿着水边行驶。深蓝的天空划过一道道深黄,海鸥聒噪着飞起又落下。一艘挖泥船的铲斗晃进这条港边道路上方,然后又随着一声尖啸晃出去,同时保罗开着车驶过它底下的阴影。在明亮而寒冷的天光中,装卸工、搬运工、货车司机站在各自的货物堆旁抽烟。一群工人朝海鸥丢石头。

    查尔斯屯。难怪被人用枪指着都吓不倒她。在查尔斯屯,那些人会把点三八手枪带到晚餐桌上,用枪管来搅拌咖啡。

    问题是,他今天对守护天使没兴趣,而是对她有兴趣。

    那群女人走出码头区,在百老汇车站解散了。大部分人都走向电车那一侧的一张长椅,艾玛则下楼去地铁站。乔让她先走几步,这才跟着进入地铁站,走了一段楼梯,上了一班往北的列车。车上又挤又热,但他双眼始终不曾离开她,还好,因为才坐一站,到了南站,她就下车了。

    在车厢的另一头,艾玛·顾尔德一面说着“对不起、对不起”,一面朝门挤过去。乔往窗外一看,发现快到查尔斯屯的市政广场站了。

    她来到乔面前时,瞄了他快喝空的杯子一眼。“再来一杯吗?”

    那名女郎把桌子中央那堆扫进袋子里——乔注意到里头除了纸钞之外,还有一些手表和珠宝——接着去拿每个座位面前的赌注。保罗把地板上每个人的手都铐住了,接下来就去塞他们的嘴。

    他把袜子塞进她嘴里,她的双眼微微鼓出,接着想吐出来——通常都会这样的——然后看到他手里的麻绳便开始摇头,但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把绳子横过她嘴巴,再绕到后面拉紧了。他在她脑袋后面打结时,她看着他的眼神仿佛是说:在此之前整件事都是完全光明正大的,甚至还有点刺激,但现在他要起狠来,毁掉了一切。

    “我不会骗你啦。”乔说,那一刻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

    “是啊。他上星期在神秘河的切尔西那一岸工作,清淤泥,你知道吧?”

    结果正好相反,里头有五个带枪的恶棍在赌扑克。

    乔等了五分钟,然后回到第一条巷子,敲了鱼鳞板门。

    刚走过的那栋房子,有一道木闸门。门锁着,于是他攀住闸门顶,撑起身子看看门外的另一条巷子,比他所在的这条要窄。除了几个垃圾金属罐,整条巷子是空的。他松手落回地面,翻口袋找他出门向来会带的发夹。

    抢劫后第四天,乔遵循直觉,回到那个家具仓库。他差点错过了她;显然这一带的女秘书下班时间跟工人一样,走在堆高机操作员和装卸工的大块头阴影下,那些女秘书们显得特别娇小。男人们穿着肮脏的外套走出来,肩膀上垂挂着装卸手钩,大声讲着话朝年轻女人挤,一路吹口哨,讲些只有他们才会笑的笑话。不过那些女人一定早就习惯了,因为她们设法成群走出男人的包围,其中有些男人跟在后面,有的男人落后了,还有些脱队走向码头上公开的秘密——那是一艘平底船,从禁酒令生效的第一天开始,就在卖酒了。

    我也不认识,乔心想,搞不懂自己怎么会掰出这么蠢的名字。迪尼(Dinny)?发音像晚餐(dinner),为什么不干脆说是午餐算了?

    “你铐她手的时候拖好久,在找她出去约会吗?”

    他们很顺利地走下店后方的楼梯,平静无事地经过空荡的酒吧。酒吧和赌场占据了一处港边家具仓库的后半部,乔的老大提姆·席奇曾跟他保证,这个仓库的业主是几个无害的希腊人,最近才刚从马里兰州搬来。可是当他们走进后头房间,才发现一场扑克牌戏进行得正热烈,五个赌客从沉重的水晶玻璃杯里喝着琥珀色的加拿大威士忌,香烟的烟雾在他们头上形成一片灰色的浓云。桌子中央有一堆钱。

    保罗点点头。“她跟亚伯一起来。”

    她拧熄了香烟,看着他的表情像是想再点根烟,说不定再来一杯酒。她走向他,看来年龄跟他仿,大概二十岁上下,双眼冰寒,皮肤苍白得几乎可以看到底下的血液和组织。

    “迪尼·库柏。”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乔把带来的两个帆布袋递了一个给她。“桌上的那些钱,麻烦你。”

    乔把头探出车窗一会儿,把肮脏的空气尽力深深吸进肺里。保罗开着车子转出码头,驶向百老汇大道,这辆纳许车厂的汽车可以轻易开到时速三十哩。

    结果没等多久。在这种下班时间,绝对不必等太久。两对脚步声进入巷子,是两名男子,谈论着最近那架试图飞越大西洋而失踪的飞机,没有英国飞行员的踪影,也找不到残骸。这一秒钟它还在天上,下一秒钟就永远消失了。其中一名男子敲了敲鱼鳞板,过了几秒钟,乔听到他说,“铁匠。”

    “铁匠。”

    “不认识,”她说。

    他看着她走过来时,巴托罗兄弟就忙着收走那些赌客的手枪,扔在旁边一张赌二十一点的桌子上;手枪砸着桌子,发出沉重的砰响,但那女郎连瑟缩一下都没有。她那对灰色的眼珠后头有火光在舞动。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趁你在想的时候,”艾玛·顾尔德说,“再想想这件事:他们现在正在看我们。如果我拉一下这边耳垂?你就走不到楼梯了。”

    “亚伯结婚了,”迪昂说。“谁晓得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他们专找像你这种鬼扯出什么迪尼的男人,把他揍到死。”她两边手肘往前移,两个人的脸离得更近了。“然后把他扔进河里。”

    她的目光离开手枪,沿着他的前臂上溯,他感觉她目光所及之处,毛发部分开了。她的眼睛一路看过他的胸口,往上到他的喉咙,翻过他的下巴。最后停在他的双眼,此时她的眼神更饱满而鲜明了,亮着某种人类文明开始之前几世纪,就已存在于这个世界的闪光。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可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都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离开吧。离开吧。离开吧。

    “两毛钱。”

    乔说,“只是找话讲而已。”

    “总之呢。迪尼指着河对岸,告诉我这个地方。说你们这边的啤酒不错。”

    “好啦。”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好啦。”

    亚伯看了他一眼。那种眼光让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他们往南驶向多彻斯特,快到安德鲁广场时卡住了。因为前面有一匹马倒毙在路上,人车必须绕过那匹马和翻覆的载冰车厢。卵石道上砸破的冰像金属薄片般发出亮光,送冰人站在马尸旁,踢着马的肋骨。乔一路上都想着她。她的手干燥而柔软。非常小,掌根是粉红色的,手腕上的血管是青紫色的。她右耳后头有一颗黑色雀斑,但左耳没有。

    “艾玛·顾尔德。”她说。“那你呢?”

    几年以后,在墨西哥湾的一艘拖船上,乔·考夫林的双脚陷在一浴缸的水泥里—十二个持枪杀手站在船上,等着船驶出海上够远,要把他扔进海里;此时乔倾听着引擎的突突声,看着船尾的海水搅起白沫。他忽然想到,几乎他人生中所发生的每一件大事——无论是好是坏——都是始于他初次见到艾玛·顾尔德的那个早晨。

    “我是说袜子,”他说。“去跟你的朋友跪在一起吧。”

    问题是,亚伯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他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么要去考虑杀亚伯·怀特——你也只是破坏这个企业帝国,害到了亚伯·怀特的那些合伙人,包括警察、义大利人、马塔潘那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几个真正的生意人,包括投资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的银行家和投资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出轨,就像是用刚割出伤口的手去喂动物园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是的,先生。马上来,先生。”她转身背对着他,双手在身后交叉,指节抵着后腰,指尖垂在臀部上方,乔知道此刻自己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盯着任何人的屁股瞧。

    “好吗?”迪昂又重复问了一次。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叠叠钞票递给保罗,让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她跟着他的目光往下看,看到了放在两人之间的手枪。

    乔走到吧台前,坐在离门最近的那一端,一名手臂胖得像怀孕腹部的女人端了一大杯温啤酒给他,喝起来有点肥皂味、有点木屑味,不太像啤酒或任何酒精饮料。他在昏暗的地下室中寻找艾玛·顾尔德,却只看到几个码头工人、两个水手,还有两、三个妓女。一架钢琴靠着楼梯底下的砖墙,没人用,几个琴键坏了。在这种酒吧,酒客进来不太是为了娱乐,顶多就是看水手和码头工人为了抢两个妓女而大打出手而已。

    乔站直身子。“哪里?”

    “结果呢?”

    这位大爷,今天早上要喝什么配抢劫啊?

    “蒙德内哥罗之王亚伯啦,”迪昂说。“你以为会是哪个亚伯?”

    此时两人的嘴唇凑得很近,如果各自张开嘴巴,伸出舌头,他们的舌尖就会相触。

    亚伯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一九一九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何勒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何勒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何勒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何勒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索连锁药房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亚伯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下来修复,放在他艾许蒙丘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里头打。

    一时之间,乔整个人僵住了。

    她又扬起眉毛。

    其中一个赌客说,“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的。”她张开嘴巴,像个屈服的小孩等着大人喂药,他想跟她说话,却想不出该说什么。他想问些问题,只为了能再听听她的声音。

    “看不出来。”

    “什么?”他说。

    乔从小就崇拜这个大哥。后来渐渐变得恨他。现在,大半时候他根本不会想到他。偶尔想起,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念他的笑声。

    迪昂·巴托罗用手枪砸他的嘴巴,力道大得让他跌出椅子,还砸出了一些血。也让其他每个人心想:幸好挨揍的不是自己。

    乔觉得头皮和耳朵都刺麻起来。“这职业还真辛苦。”

    亚伯啊亚伯,只要我晓得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正当乔第三夜这么想着的时候,亚伯就走进鞋带酒吧,经过乔的吧台凳子旁。

    “不是,可是……”

    “你要在我嘴里塞袜子。”

    老天。

    “你叫什么名字?”

    乔的头缩回车内。“在哪里?”

    他决定假装生气。“我没撒谎,小姐。不过我可以离开。我当然可以离开。”他站起来。“第一杯啤酒是多少钱?”

    他望向躺在地板上的布兰登·卢米斯,嘴巴塞住了,却看透了乔的脑袋在想什么。乔也看透了卢米斯的脑袋在想什么。他一看到那把挂锁,就晓得了——那间不是厕所。

    “不过比抢扑克赌局要强,对不对?”

    一扇钢制门咿呀一声拉开,过了一会儿,门又往下落回去锁住了。

    乔说,“大家乖乖照吩咐做,就不会伤你们一根寒毛。”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乔身后是轮盘,花旗骰的赌桌在楼梯底下靠墙边,他扫视了屋里一圈,看到有三张二十一点的赌桌,一张百家乐的赌桌;贴着后墙则有六台吃角子老虎机器。另外有一张矮几上面放了六具电话,以供场外赌马下注;电话后方有块板子,上头还列着昨天晚上第十二场赛马的马名。除了他们进来的那扇门之外,另外唯一的一扇门上头用粉笔写了个t字表示厕所(toilet),很合理,因为喝酒的人总是要上厕所。

    “别特别为了我费事,”她回头看着他。“尽量别留下疤痕就行了。”

    乔和巴托罗兄弟之前就把帽子压低遮住眼睛,同时各自系了条黑手帕蒙住下半边脸。还好,要是这票人有谁认出他们,他们就绝对活不到天黑了。

    “袜子。塞在我嘴里。”

    她往前靠在吧台上。“过来这里。”

    保罗望着后视镜,跟他目光交会,然后郑重地点了个头。

    “哪个亚伯?”

    “好啊。”

    “你觉得自己很酷,对吧?”她说。

    有个转动门锁的棘轮声,然后乔把那扇钢制门拉起来。他进入窄小的楼梯往下走,同时让门逐步往下落回。走到楼梯底部,碰到第二扇门,门正好打开。一个鼻子像花椰菜、双颊红通通的秃头老人挥挥手让他进去,脸色很不高兴。

    一个之前端饮料给那桌的年轻女郎看到他们,把托盘放在一边,从烟灰缸拿起她的香烟,吸了一口。此时三把枪对着她,但她一副快要打哈欠的样子。好像眼前这些太不够看了。

    巴托罗兄弟住在多彻斯特大道,楼下是一家肉铺和一家修鞋铺。肉铺和修鞋铺的老板娶了一对姐妹,彼此痛恨对方,更恨对方的老婆。尽管如此,两家人还是在共用的地下室开起了地下酒吧。到了夜里,来自多彻斯特其他十六个教区,以及其他各地、最远来自北海岸教区的人,就会来到这里畅饮蒙特娄以南最棒的烈酒,听一个名叫狄莱拉·德露丝的黑人女歌手唱伤心情歌。这里的非正式店名叫“鞋带”,搞得那个肉店老板很火大,气得头部秃了。巴托罗兄弟几乎每天晚上都跑去“鞋带”,这没问题,但夸张到干脆搬去那地方的楼上住,乔觉得好像太白痴了。只要有正直的警察或税政调查员去突袭一次(尽管不太可能),踢开迪昂和保罗的房门。就会轻易发现钱、枪、珠宝,是这两个分别在杂货店和百货店工作的义大利佬绝对不可能拥有的。

    里头是个粗糙的地下室,泥土地的中央有个吧台。几个木桶权充桌子,椅子是最便宜的松木做的。

    <span class="center">上帝的子民与战争的子民,两者有奇异的相似处。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没错。”

    “看到了。”

    乔看着通往帐房的那扇门,还有门上的挂锁。他让卢米斯跟随着他的目光,然后望着卢米斯的眼睛,等着看他接下来有什么反应,但卢米斯的目光随即变得呆滞。

    列车进站时,他刚好来到月台。他们进了同一节车厢,她隔着两道车门站在比较前面。车子离站时,整个城市在他面前展开。暮色刚刚降临,所有的蓝色和棕色和砖红色都变得更深了。办公大楼的窗子转为黄色。各街区的街灯纷纷成片亮起。天际线边缘的港口一片血红。艾玛倚着一扇窗,乔看着她身后窗外那片广阔的城市。她茫然看着拥挤的车厢,双眼没特别盯着哪里,眼神依然很提防。那对灰眼珠颜色好淡,甚至比她的皮肤还白,就像冰琴酒的那种苍白。她的下巴和鼻子都有点尖,上头散布着点点雀斑。她身上没有丝毫欢迎他人接近的意味,仿佛把自己锁在那张冰泠而美丽的脸庞后面。

    她跪在布兰登·卢米斯旁边,卢米斯从头到尾都死盯着乔,目光从没转开过。

    “通缉犯。”

    前座的迪昂·巴托罗回头看着他。“你问了那美女名字?”

    “才不呢。”他穿上大衣。“我真的要走了。”

    “那她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干么?”

    乔摇下车窗,让冷风吹着他的脸,他的双眼。风里有咸味,有鱼腥味,还有汽油味。

    没错,他们的珠宝通常立刻会送到海密,缀戈手上,那是他们从十五岁就开始打交道的收赃人。但钱则通常是送到“鞋带”后头的赌桌上,或是藏在两兄弟的床垫里。

    迪昂转向乔,一手放在椅背上。“他真的写过诗给一个妞儿,我老哥。”

    卢米斯缓缓眨了一次眼,乔判定这是个和平的表示——或至少有可能——然后赶紧离开。

    他看着她用灰色眼珠瞄一下示意的那边耳垂。右边。看起来像颗鹰嘴豆,但更柔软。他很好奇早上起来吻那只耳垂的滋味会是如何。

    那些赌客看起来并非无害,也没有一个像希腊人。他们的西装外套挂在各自的椅背上,露出插在臀部的手枪。当乔、迪昂、保罗举着手枪走进去时,没人伸手碰枪,但乔看得出有两个想去拿。

    那群年轻女人一直彼此靠得很紧,顺利地沿着码头往前走。乔本来没看到她,直到另一个同样发色的女郎停下来调整鞋跟,艾玛的脸才在人群中露了出来。

    “讲点聪明话吧,”艾玛·顾尔德说。“比方有关你塞进我嘴里的那只袜子。我想听点聪明伶俐的话。”

    “所以她是亚伯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让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像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她摇摇头。

    简单得就像去逛公园,之前提姆·席奇跟他们说。黎明时突袭,届时那地方只剩帐房里的两个黑人而已。

    南站是个转乘站,有三条地铁线、两条高架铁路线、一条路面电车线,两条巴士线,以及一条通勤铁路线在此交会。一步出车厢来到月台,他就像一颗开球中的撞球,撞一下,旋转,又撞一下。他看不到她了。他是家中三兄弟里面最矮的,一个哥哥很高,另一个哥哥是高得异常。感谢老天,他也不算矮,只是中等而已。他踮起脚尖走路,设法穿过拥挤的人群,因而走得更慢,但总算在通往大西洋大道高架铁路线的转接隧道里,看到她那头硬奶油糖果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浮沉。

    乔原先站在吉列公司的装卸码头附近,这会儿他离开那里跟上去,走在那群女人后头约十五码之处。他告诉自己她是亚伯·怀特的女人。告诉自己马上停止这种疯狂的举动。他非但不该跟着亚伯·怀特的女人沿着南波士顿的码头走,甚至在不晓得会不会被指认他抢了那个赌场之前,他都不该待在麻州的。提姆·席奇南下去谈一笔兰姆酒的生意了,乔暂时没法问他为什么他们会撞上那场扑克牌局。巴托罗兄弟目前都不敢抛头露面,想等搞清楚怎么回事再说。而三个人里头应该是最聪明的乔却跑来这里,追逐艾玛·顾尔德的踪迹,就像一只饿狗追着肉香似的。

    他不必转头。刚刚一进门,他就看到那三个人了。看起来是码头工人,肩膀扛惯了桅杆,双手搬惯了石头,凶狠的双眼会让你不敢直视。

    “我以前见过她,”保罗说。

    不过刚刚乔经过酒吧时,已经看到了两间厕所,这个数量一定足够了。眼前这间厕所门上有一把挂锁。

    亚伯·怀特的钱。

    乔不认得那家伙,但他认得隔壁那个——布兰登·卢米斯,以前是拳师,现在是亚伯·怀特帮里的人。怀特是提姆·席奇私酒生意最大的对手。最近道上谣传,亚伯正在囤积汤普森冲锋枪,为即将来临的大战预做准备。道上话已经传开来了——大家选边站得放聪明点,选错边就是死路一条了。

    她从吧台后面那扇门走出来,头上绑了一条方头巾。原来的开襟衬衫和裙子换掉了,改穿一件乳白色的厚织毛衣和一条褐色的粗花呢长裤。她走到吧台,清空烟灰缸,擦掉台面上溅出来的酒滴,原先端酒给乔的那个女人脱掉身上的围裙,走进吧台后面那扇门。

    他接过袋子,一根手指吊着那副手铐。“转过去。”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他挪开两张吧台凳子,靠在吧台上。

    乔知道那个声音是对的。那个声音代表理性。如果不是理性,那就是他的守护天使。

    乔还是盯着他,然后说,“走吧。这里结束了。”

    但亚伯只说,“可以借个火吗?”

    “离开。你说你要离开,是想让我印象深刻,于是判定你是老实人,要求你留下。”

    “他们是我堂哥。看得出来我们长得很像吧?”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亚伯,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亚伯·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人。

    亚伯来过,穿着他招牌的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他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费多拉毡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二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色帽子、黑色帽子。但乔想像,整体来说,夜里要开枪干掉他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码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他们是在一九二六年初相遇的,当时乔和巴托罗兄弟跑去南波士顿,抢劫亚伯·怀特那家地下酒吧后头的赌场。进去之前,乔和巴托罗兄弟根本不晓得那家地下酒吧是亚伯·怀特的。要是早晓得,他们离开时就会分成三路,好让自己的踪迹更难追查。

    “马上来,先生。”

    尽量不要留下疤痕就行了。

    她回头走向那张桌子时,他从另一个帆布袋拿出一副手铐,然后把袋子扔给保罗。保罗弯腰把第一个赌客的双手铐在后腰,接着去铐下一个。

    一个闷住的声音说,“什么?”

    她扬起一边眉毛。眉毛跟她的头发一样是暗金色,又软又亮,像貂毛。

    亚伯·怀特的帐房。

    “对吧?”

    “因为有人说你们的啤酒不错?”

    乔跟那个女郎说,“小姐,过来这里。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感觉比较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个人里头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乔没吭声。

    看着卢米斯那一对小小的棕色眼珠,乔觉得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但他还是用枪指着地板,很惊讶自己的手居然没抖。布兰登·卢米斯双手在脑后交扣,跪了下去。于是其他人纷纷照做。

    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当初抢劫时那样,仿佛她可以看见他肚里盘绕的肠子、他粉红色的肺叶,还有在他脑子皱褶里转来转去的思绪。

    卢米斯以前是机械堂俱乐部的拳师,当过莫·马林斯的陪练员,据说他的拳头重得就像一袋撞球似的。他帮亚伯·怀特杀人。谣传不光是为了混饭吃,而是他希望亚伯知道,万一有这么个专属的杀人职位,那么他的资格最老。

    “什么都没发生,”迪昂说。“她不识字。”

    她伸出手,他把硬币放在她手上,她收进身上穿的男装长裤口袋里。“你不会的。”

    亚伯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了乔的脸上。他说,“谢啦,小子。”然后走掉了,那人的皮肤自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是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乔说,“除了那个小妞,其他每个人都跪下。双手放在头后面,十指交扣。”

    “你就没机会摸到耳垂了。”乔说。

    “你看到角落的那几个家伙吗,就是坐在那张苹果桶桌子旁边的?”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