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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它的嘴巴

作品:夜行人生 作者:丹尼斯·勒翰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从萨福克郡看守所到查尔斯屯州立监狱,两地相距只有一哩多一点。他们被送上巴士、脚踝锁在巴士地板上,中间所花的时间都够走路过去了。那天早上移监的有四个人——一个瘦黑人和一个俄罗斯胖子,他们的名字乔始终不晓得;外加一个虚弱而颤抖的白人小鬼诺曼,还有乔。诺曼在看守所里的牢房就在乔的对面,所以两人聊过几次。诺曼入狱前在毕肯丘平克尼街一家马厩里工作,不幸迷上了主人家的女儿。那个十五岁的女孩怀孕了,而现年十七岁、十二岁就父母双亡的诺曼,则因为强暴罪而被判入狱三年。

    他告诉乔他一直在读他的圣经,准备好要为他的违法行为赎罪。他跟乔说天主会与他同在,说每个人身上都有良善,在最卑贱的人身上也都还有少许,还说或许到了州立监狱那边,他会发现那边的人更良善。

    乔从没见过这么害怕的人。

    当巴士沿着查尔斯河路颠簸行驶时,一名警卫再度检查他们的脚镖,同时自我介绍说他是汉蒙先生。他告诉四名犯人说他们的牢房在东翼,当然,那个黑人除外,他会住在南翼的黑人区。

    “但不管你是什么肤色、信什么教,规则在你们身上全都适用。绝对不要直视警卫的眼睛。绝对不要质疑警卫的命令。绝对不要越过墙边的泥土路。绝对不要以不卫生的方式碰触自己或别人。乖乖坐你的牢,不要抱怨也不要使坏,这样大家就没事。”

    这座监狱已经超过一百年了;原来是黑色花岗岩建筑,后来又陆续加盖了红砖结构。监狱的整体形状呈十字形,中央塔楼往四边延伸出四翼。塔楼顶端是一个圆顶,二十四小时都有四名持步枪的警卫驻守,各自对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以防犯人跑掉。监狱四周环绕着铁轨,还有从波士顿北端区一路沿河延伸到萨摩维尔市的众多制造厂、铸造厂、纺织厂。那些制造厂制造出锅炉,纺织厂制造出织品,铸造厂则散发出镁和铜和铸铁的臭气。巴士驶下山丘进入平地时,天空被一层浓浓的烟雾遮蔽。一列东方货运公司的火车鸣笛,他们必须在平交道前等列车开过,才能穿越铁轨,走完最后的三百码,抵达监狱。

    那辆巴士终于停下来,汉蒙先生和另一名警卫打开他们的脚镜,诺曼开始发抖,接着啜泣起来,泪水像汗水般从下巴滴下来。

    乔说,“诺曼。”

    诺曼看着他。

    “别哭。”

    但诺曼停不下来。

    乔的牢房在东翼最顶层。晒了一整天太阳下来,入夜后囚室还是很热。里面没有电,电力只供应走廊、食堂,以及死刑犯牢房区的电椅。各个囚室里面是点蜡烛。室内抽水马桶还没普及到查尔斯屯监狱,所以囚犯大小便都是拉到木桶里。乔的牢房本来是供一个囚犯住的,但现在里头塞了四张床。他三个室友的名字分别是奥利佛、尤金、图姆斯。奥利佛和尤金是一般的小混混,分别来自瑞威尔和昆西,两个都跟席奇帮做过生意。他们从来没机会跟乔接触,甚至也没听说过他,但双方聊起几个名字后,他们就知道他的确是席奇的手下,也就没为了给他下马威而恶整他。

    图姆斯是最老也最安静的。他一头黏黏的头发,四肢肌肉发达,眼里有个什么很不对劲,让你不想看。乔入狱的第一天,太阳下山后,图姆斯坐在他双层床的上铺,双腿从床缘垂下,偶尔乔会发现图姆斯茫然的眼神转向他,他也只能看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别开目光。

    乔睡在奥利佛对面的下铺,那张床垫最烂,床板都凹陷了。床单很粗糙,被虫蛀得破破烂烂,闻起来像湿毛皮。他断断续续打了些盹,但始终没有睡着。

    次日早晨在院子里,诺曼朝他走来,两只眼睛都淤黑,鼻子看起来被打断了。乔正想问他怎么回事,诺曼便满脸阴沉,晈着下唇,一拳朝乔的脖子挥来。乔往旁边走了两步,没理会脖子的剌痛,想着要问为什么,但他没有足够的时间。诺曼逼近他,笨拙地举起两手。如果诺曼没管乔的头,去攻击他的身体,乔就完了,因为他的肋骨还没愈合,早上起床时还是痛得眼冒金星。乔滑动脚步,脚跟刮着泥土地。在他上方的高处,瞭望塔上的警卫正往西看着河流或往东看着海洋。诺曼朝他脖子的另一边挥拳,乔举起一脚朝诺曼的膝盖骨踹下去。

    诺曼往后倒下,右脚弯成一个怪异的角度。他在泥土地里翻身,想用一边手肘撑起身子来。乔第二度踹向他的膝盖时,半个院子的人都听得到诺曼的脚骨断了。他嘴里发出的声音不太算是尖叫,而是更柔和、更深沉,一种吹气的声音,像是一只狗在屋子底下爬行后,临死会发出的声音。

    诺曼躺在泥土地上,双臂垂在两侧,泪水从眼睛流入耳朵里。乔知道自己现在没有危险了,可以把诺曼扶起来,但这种举动会被视为软弱。于是他走开了。他穿过上午九点就已经热得难受的院子,感觉到盯着他看的眼睛多得数不清,每个人都在观望,想决定下一个测试会是什么,考虑着他们要玩弄这只老鼠多久,才要真的下手打死它。

    诺曼不算什么,只是个暖身而已。如果这里有任何人知道乔的肋骨伤得有多么严重——此时他连呼吸都痛得要死,连走路都会痛——他就活不到明天了。

    之前乔看到奥利佛和尤金在西墙旁,现在他们走进人群中。在搞清状况之前,他们不想跟他有任何牵扯。于是乔走向一群不认识的人。如果他突然停下、东张西望,看起来就会很蠢。而在这里,愚蠢就等于软弱。

    他走到那群人面前,在院子另一头,靠墙,但那些人也离开了。

    这个情况持续一整天——没有人要跟他讲话。不论他要讲什么,都没人想听。

    那天晚上他回到牢房,整个是空的。他那张凹凸不平的床垫放在地上。其他床垫都不见了,两张双层床也不见踪影。所有东西都搬走了,只剩那张床垫、那条粗糙的床单,还有便桶。乔回头看着正在锁门的汉蒙先生。

    “其他人呢?”

    “走了,”汉蒙说,然后走下楼梯。

    第二夜,乔躺在那个闷热的房间里,又是几乎没睡。不光是肋骨痛,也不光是害怕而已,还加上监狱里的臭味,以及外头工厂传来同样强烈的臭味。牢房顶端有个小窗子。或许开这个窗子的本意,是好心想给犯人一点外头世界的滋味。但现在那窗子成了工厂烟雾的管道,让纺织品和烧煤的恶臭飘进来。在囚室的高温中,当虱子、老鼠之类的有害动物沿着墙边急跑,囚犯在夜里呻吟,乔想不出自己要怎么在这里熬过五天,更别说五年了。他失去了艾玛,失去了自由,现在他可以感觉自己的灵魂之火摇曳着,愈来愈黯淡。他们正要夺走他的一切。

    次日,又是同样的戏码。再下一天也是。无论他走近谁,对方就会走开。任何目光对上他的人,就会立刻别开眼睛。但他感觉得到,一等他移开目光,他们就在观察他。全监狱里的每个人就只是这样——都在观察他。

    同时等待着。

    “在等什么?”那天晚上他问,当时正要熄灯,汉蒙先生转动着囚室的锁。“他们是在等什么?”

    隔着铁栅,汉蒙先生那对毫无光亮的眼睛看着他。

    “其实呢,”乔说。“我不晓得自己得罪了谁,但我很愿意跟他把话讲清楚。如果我真得罪了某个人,那我也不是故意的。所以我很愿意——”

    “你在它的嘴里,”汉蒙先生说。他抬头看着自己后方上头的楼梯。“它决定要把你在舌头上转来转去,或者使劲一咬碾碎你,或者让你爬出那排牙齿掉下去。但由它决定,不是由你决定。”汉蒙先生拿着那个巨大的钥匙圈转了一圈,然后钩回腰带上。“你就等着吧。”

    “要等多久?”乔问。

    “它要你等多久,你就等多久。”汉蒙先生走上楼梯。

    下一个来攻击他的那个男孩,真的只是个孩子,全身颤抖又眼神惊惶,但并不减低其危险性。那是星期六,乔正排队要去冲澡时,那个男孩从排在他前面大约十人之处走出队伍,朝乔走来。

    那男孩一脱队,乔就知道他是来找自己的,却也没办法阻止。那孩子穿着监狱的条纹长裤和外套,跟其他人一样拿着毛巾和肥皂,但右手还握着一把马铃薯削皮刀,刀锋用磨刀石磨利了。

    乔走出队伍面对那个男孩,那男孩像是要继续往前,接着就扔下毛巾和肥皂,站稳两脚,一手挥向乔的头。乔假装要往他右边闪,那男孩必然是料到了,因为他朝左把马铃薯削皮刀刺向乔的大腿内侧。乔还来不及感觉到痛,就听到那孩子又抽回刀。激怒他的是那个声音,听起来像鱼的内脏被吸进排水管里。他的皮、他的血、他的肉,都吸在那把刀的刀锋上。

    接着那男孩扑向乔的腹部和鼠蹊:他的呼吸刺耳、混乱的脚步怱左怱右,乔无法判断他想攻击哪里。乔上前抓住那男孩的后脑往下按。那男孩又刺他,这回刺到臀部,但软弱无力,刺得并不深,不过还是比狗咬还要痛。等到那男孩又抽出刀来想再刺,乔把他往后推,让他脑袋撞上花岗岩墙壁。

    那男孩叹息一声,削皮刀掉地,乔为了确定,又把他的脑袋朝墙壁多撞了两次。那男孩身体一软,滑到地板上。

    之前乔从没见过他。

    在医护室里,一名医师帮他清洁伤口,臀部的伤口缝了好几针,然后用纱布紧紧包起来。那医师身上有种化学药剂气味,他叫乔这几天不要动到那条腿和那边的臀部。

    “要怎么不动?”乔说。

    那医师好像没听到似地继续说。“然后保持伤口干净。每天换两次纱布。”

    “你有多的纱布给我吗?”

    “没有。”那医师说,好像很气他怎么会问这么蠢的问题。

    “那么……”

    “就会完好如新了,”那医师说着往后退。

    他等着警卫进来,宣布他打架该遭到什么惩罚。他等着听他们说那个攻击他的男孩是死是活。但没有人跟他讲任何话。就好像整件事情是他想像出来的。

    熄灯时,他问汉蒙先生是否听说过他洗澡前打的那场架。

    “不。”

    “不,你没听说?”乔问。“或者是,不,那件事没发生?”

    “不,”汉蒙先生说,然后走掉了。

    几天后,一个囚犯跟他讲话。那人的声音没什么特别的,有点口音(乔猜想是义大利腔),但过了一个星期几乎完全沉默的日子后,那声音听起来美妙无比,乔简直喉头哽咽、胸口涨满。

    那是个老人,戴着一副太大的厚眼镜。乔一跛一跛地穿过院子时,那老人走向他。星期六排队要冲澡时,那老人也在排队的行列里。乔会记得他,是因为他看起来好虚弱,你只能想像他坐牢太久,已经被这个监狱的种种恐怖状况折磨成那副样子。

    “你想,他们会很快就派不出人来跟你打架了吗?”

    他跟乔的身高相仿,头顶秃了,脑袋两侧生着短短的银发,细如铅笔的小胡子也是银色。两脚很长,上身短而粗壮,两手很小。他的动作看起来小心翼翼,几乎是蹑手蹑脚,像个夜贼,但双眼纯真而充满希望,像是第一天上学的孩子。

    “我想这种人手用不完的。”乔说。“人选太多了。”

    “你不累吗?”

    “当然会累,”乔说。“但只要撑得下去,我就会撑吧。”

    “你速度非常快。”

    “算是快,但不是非常快。”

    “可是真的很快。”那老人打开一个小小的帆布包,拿出两根香烟,递了一根给乔。“你两次打架我都看到了。你速度太快,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注意到你在保护你的肋骨。”

    老人划了根火柴,乔停下来,让他帮两人点烟。“我没在保护什么。”

    老人露出微笑。“很久很久以前,上辈子,在我进来这里之前,”那老人比划着围墙和铁丝网。“我训练出几个拳击手。还有几个摔角手。从来没赚大钱,不过碰到很多漂亮女人。拳击手吸引美女,而美女身边总是会有其他美女。”老人耸耸肩,两人继续往前走。“所以我看得出你在保护肋骨。断了吗?”

    乔说,“我肋骨没问题。”

    “我保证,”那老人说,“如果他们派我跟你打架,我只会去抓你的脚踝,紧紧抓住不放。”

    乔低声笑了。“只抓脚踝,嗯?”

    “或许还有鼻子,如果我觉得能占到便宜的话。”

    乔看着他。他一定是在牢里待太久了,目睹过各种希望破灭,体验过各种毁坏,如今那一切都不再困扰他,因为他在逆境中存活了下来。或者因为他只是一具生满皱纹的皮囊,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也没有威胁性。

    “唔,那就要保护我的鼻子……”乔深深吸了口烟。他都忘了难得吸到一根烟的滋味有多么美好了。“几个月前,我断了六根肋骨,另外还有些骨折和扭伤。”

    “几个月前。那你只要再熬两个月就好了。”

    “不会吧。真的?”

    那老人点点头。“断掉的肋骨就像破碎的心——至少要六个月才会愈合。”

    原来要这么久吗?乔心想。

    “只要你能撑到那个时候。”老人揉揉他微微隆起的小腹。“你叫什么名字?”

    “乔。”

    “没人喊你乔瑟夫?”

    “只有我父亲。”

    那老人点点头,缓缓吐出一道烟雾。“这个地方真是毫无希望。虽然你刚来没几天,但我很确定你也有同样的感觉。”

    乔点点头。

    “这里会把人吃掉,还连骨头都不吐。”

    “你在这里多久了?”

    “啊,”老人说,“我早就停止数日子了。”他抬头望着油亮的蓝天,吐掉舌头上的一根烟草。“这监狱里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如果你有哪里不明白,来问我就行了。”

    乔很怀疑这老头其实没那么了解这个地方,但附和他也没什么坏处。“好,谢谢。很感激你的帮忙。”

    他们来到院子尽头了。两人转身回头走时,老人伸出一手,揽着乔的肩膀。

    整个院子的人都看着他们。

    老人把烟扔在地上,伸出手来。乔握了。

    “我的名字是托马索·裴司卡托瑞,但大家都喊我马索。你以后就归我保护了。”

    乔知道这个名字。马索·裴司卡托瑞统治北端区和北海岸大部分的赌博和妓女院。尽管在狱中,他仍能控制一大堆从佛罗里达运上来的烈酒。提姆·席奇过去几年跟他做了很多生意,常常提到跟这位老大打交道时,一定要极度小心。

    “我没要求你保护,马索。”

    “人生中有多少事情——无论好坏——能由我们决定要不要呢?”马索放开乔的肩膀,一手放在眉毛上方遮掉阳光。之前乔所看到他眼中的纯真,这会儿变成了狡狯。“从现在开始,喊我裴司卡托瑞先生吧,乔瑟夫。另外,下次见到令尊时,把这个交给他。”马索把一张纸条塞到乔的手里。

    乔看着上头手写的地址:蓝丘大道一四一七号。就这样而已——没有名字,没有电话号码,只有一个地址。

    “交给你父亲。就这一次。我只要求你这件事。”

    “那如果我不照办呢?”乔问。

    马索似乎真的被这个问题搞得很困惑。他头歪向一侧看着乔,一抹淡淡的好奇微笑浮上嘴唇。那微笑扩大了,转为出声的轻笑。他摇了几下头,竖起两根手指向乔行礼,朝墙边等着他的手下走去。

    在访客室,汤马斯看着儿子一拐一拐走过来坐下。

    “发生了什么事?”

    “有个家伙拿刀戳了我的腿。”

    “为什么?”

    乔摇摇头。他的手掌滑过桌面,汤马斯看到底下的那张纸。他伸手覆盖着儿子的手片刻,体会着那种触感,试图回想自己为什么十多年来都没再体验过这种滋味。他拿了那张纸条,放进口袋。然后看着乔深深的黑眼圈和颓丧的神情,忽然间完全懂了。

    “有人要我办事,”他说。

    乔抬起头,迎上他的目光。

    “谁交代的,乔瑟夫?”

    “马索·裴司卡托瑞。”

    汤马斯往后靠坐,问自己有多爱这个儿子。

    乔看出他眼中的疑问。“别跟我说你有多干净,老爸。”

    “我向来跟文明人做文明事。但你现在是要求我听一群才刚脱离洞穴的拉丁佬控制。”

    “不是听他们控制。”

    “不是吗?那这张纸上是什么?”

    “一个地址。”

    “只是一个地址?”

    “没错。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父亲点了几下头,从鼻子里呼出气来。“因为你是小孩。有个义大利佬给了你一个地址,叫你交给你的警方高官父亲,你不明白这个地址唯一的意思,就是敌手的违禁品地点。”

    “什么违禁品?”

    “最可能是装满了烈酒的仓库。”他父亲看着天花板。一手抚过整齐的白发。

    “他说就这一次。”

    他父亲朝他露出恶意的微笑。“你还真相信呢。”

    他离开监狱。

    在一片化学气味中,他沿着小径走向他的车。烟雾从工厂烟囱冒出来。大部分时候是深灰色的,但是把天空染成褐色,泥土染成黑色。火车沿着工厂外围噗噗前进;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令汤马斯想到一群狼围着医疗帐篷绕行。

    当警察这些年来,他送过至少一千人到这个监狱里。其中很多就死在这些花岗岩墙内。如果他们入狱前对人性还抱着幻想的话,进去后也立刻烟消云散了。里头的犯人太多、警卫太少,因而整个监狱不像个监狱,倒比较像是垃圾场或动物训练场。如果你进去时是个人,离开时就会成为野兽。如果你进去时是野兽,离开时技巧会更厉害。

    他怕这个儿子太软弱了。尽管多年来不走正途、不守法,不听从汤马斯或几乎任何规则,但乔瑟夫一直是三个孩子里最坦白的。即使他穿着沉重的冬天大衣,你也能看透他的心。

    汤马斯来到小径尽头的一个紧急报案电话箱前,用连在怀表表链上的钥匙打开箱子。他看着手里那个地址。蓝丘大道一四一七号,在马塔潘区,犹太人的地盘。这表示那个仓库大概是杰可布·罗森的,他是亚伯,怀特的供货人之一。

    怀特已经回波士顿了。他一天牢都没坐,大概是因为他雇了杰克·德贾维斯当辩护律师。

    汤马斯回头望着他儿子如今称之为家的那座监狱。这是个悲剧,但并不意外。多年来,尽管汤马斯奋力反对,他儿子还是选了这条导致他入狱的路。如果汤马斯用了这个电话箱,他就一辈子摆脱不了裴司卡托瑞帮、摆脱不了义大利人了——这个民族曾把无政府主义及其炸弹客、暗杀刺客,还有黑手党带来美国,目前根据传言,他们组织了某种所谓的“沉默联盟”,想要霸占整个私酒业。

    而他还要给他们更多助力?

    替他们做事?

    帮他们效命?

    他关上电话箱的门,把怀表放回口袋里,走向自己的车。

    整整两天,他思索着那张纸条。整整两天,他向他担心再也不存在的上帝祈祷,祈求指引,也祈祷上帝保佑他那身在花岗岩墙壁内的儿子。

    星期六是汤马斯的休假日,他爬上梯子,给K街那栋连栋房屋的窗台重新漆上黑色镶边。这是个炎热而潮湿的下午,几朵紫色的云朝他飘来。他看着三楼一扇窗内,里头原本是艾登的房间。空了三年后,他太太爱伦拿来当缝纫室。她两年前在睡梦中过世,所以现在这个房间空着,只有一架脚踩式缝纫机,还有一个木架子,上头仍挂着两年前要缝补的衣物。汤马斯把刷子蘸进油漆罐内。这里永远都是艾登的房间。

    “我有点搞不清方向了。”

    汤马斯往下看,那名男子站在三十尺之下的人行道上。他身穿浅蓝色的泡泡纱西装,白衬衫,打着红领结,没戴帽子。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汤马斯问。

    “我要找L街公共澡堂。”

    站在梯子上,汤马斯可以看到那间澡堂,不光是屋顶,而是整个红砖砌的建筑物正面。他看得到澡堂再过去的那个小泻湖,然后泻湖再过去,就是大西洋了,一路延伸到大洋对岸他出生的爱尔兰。

    “走到街底。”汤马斯指着,朝那男子点个头,然后回头拿他的油漆刷。

    那男子说,“就在这条街底,嗯?就在那儿?”

    汤马斯转过来点点头,双眼看着那名男子。

    “有时候,我就是没办法坚持走自己的路,”那男子说。“你碰到过这种事情吗?你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但就是没办法坚持走下去?”

    那男子一头金发,态度温和,长相英俊但很容易忘记。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

    “他们不会杀他的,”他愉快地说。

    汤马斯说,“你说什么?”把刷子扔进油漆罐里。

    那男子一手放在梯子上。

    只要轻轻一推,就够了。

    那男人眯着眼睛,往上看汤马斯,然后往前看着街道。“不过他们会让他生不如死。每一天都恨不得自己死掉算了。”

    “你知道我是波士顿警察局的高阶人员。”汤马斯说。

    “他会想自杀,”那男子说。“当然会想。但他们会逼他活着,保证说如果他敢自杀,就会杀了你。而且每一天,他们都会想出一个新花招玩他。”

    一辆黑色的福特t型车从路边开出来,停在马路中央。那男子离开人行道,爬上车,车子往前开,在第一个路口左转。

    汤马斯爬下梯子,进入屋子后,很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手臂还在抖。他老了,很老了。他不该爬到梯子上,不该坚持原则的。

    老人就该尽可能保持自己的优雅,让新人把你推到一旁。

    他打电话给马塔潘区第三分局的队长肯尼·当伦。汤马斯以前在南波士顿的第六分局当队长时,肯尼当了他五年副手。而就像很多高阶警官一样,他的成功多亏了汤马斯的提拔。

    秘书帮汤马斯转接后,肯尼说,“今天休假日还这么忙。”

    “啊,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没有什么休假日的。”

    “一点儿也没错,”肯尼说。“我能效劳什么,汤马斯?”

    “蓝丘大道一四一七号,”汤马斯说。“那是个仓库,本来应该是放赌场设备的。”

    “但现在不是。”

    “对。”

    “你希望下手多重?”

    “一瓶都不留,”汤马斯说,他心里有个什么发出临终的哭喊。“一滴都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