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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疑虑重重

作品:十五岁的小船长 作者:儒勒·凡尔纳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寂静的夜晚伴随着天光微现而宣告结束,森林里热闹起来。

    夜宿的人们被鸡鸣、熊叫和乌鸦的呱嘈弄醒了,开始喧哗起来。这里面有人的笑声和狗的叫声,甚至还有人的说话声。

    同时还有一群猴子,在欢呼旭日东升。

    这群猴子中有小毛猴、花脸狨猴、灰毛猴等等。灰毛猴的皮常被印第安人用来包扎火枪的木托,而大狨猴的显著特征是头上的两撮长毛。

    最特别的是“救世猴”,这种猴脸长得像魔鬼撒旦,尾巴却会爬树。太阳升起的时候,猴群中最年长的一个,要领着大家唱一首音节单调的“圣歌”,声音威严而可怕。领唱的算是猴群中的男中音,男高音由小猴子们担任,他们共同唱出这首让人发疯的黎明交响曲。

    这时,印第安人就会说,“救世猴”在作“晨祷”了。

    然而,今天猴子们没有作“晨祷”,大家谁也没有听见它们的叫声。它们如果叫起来的话,声音会传得很远很远,因为它是靠喉骨的膨胀而形成的骨质膜高频振荡,发出的声音。

    反正今天早晨,森林中无论“救世猴”、大狨猴还是其他什么猴,都没有叫。

    这种反常肯定会让印第安人感到奇怪的,他们并不是爱听这种可怕的音乐,而是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另外,他们抓猴子也是从声音上判断方位的。

    猴子的肉,经过熏烤加工,是十分好吃的。

    迪克·桑德他们对猴子们做“晨祷”的习惯可能并不了解,否则像今天这么异常,他们也会探个究竟的。

    他们在依然寂寂的清晨醒来,几个小时的休息使他们丢掉了疲劳。

    小亚克并不是最后一个伸懒腰的人,他一睁眼就问,埃瑞尔昨夜是不是吃了一只豹。

    埃瑞尔说一只豹也没来过,所以他现在还饿着。

    大家也都有点饿了。晨祷之后,娜安忙着去做饭了。

    早餐同昨天的晚餐是相同的,不过森林中的清晨,新鲜空气会让人胃口大开的,也就没人计较饭食的单调了。而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吃饭,吃饭了才有劲,好去应付马上就要开始的新的旅行。

    拜蒂柯特表兄大约是生平第一次认识到,吃饭不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今天他事先就声明,他来这儿不是为了两手插在裤兜里进行参观的。如果埃瑞尔再阻止他去捉萤火虫,他就得跟他理论理论了。

    表兄的威胁对块头很大的埃瑞尔好像没有什么作用。惠尔顿夫人把他拉到一边,讲了讲情,只要这位像大孩子似的表兄不跑得太远就可以给他点自由,绝对禁止他那个年龄的人的娱乐活动是不对的。

    7点钟,小队人马出发了,依然以昨天的排列方式前进。

    原始森林中,炎热和潮湿的气候使植物无比茂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给人的感觉是,这片高原的纬度与赤道相类似,在夏季,太阳当头而悬,阳光直射,大量的热能储存在了地下,而地上又是潮湿的,所以植物的天堂便非这里莫属了。

    天边无际的大森林,确实魅力无穷。

    面对这幅美景,迪克·桑德一点也没有陶醉。

    他在想。

    按哈里斯说的,这儿是南美洲的大草原,而大草原在其楚克语中是“大平原”的意思。

    大平原意味着什么呢?

    缺水、少树、没有石头,雨季里蓟草满地是,夏季它们变成了灌木丛,风雨不透。偶尔还可以见到些矮小的树木和带刺的灌木。给人的印象应该是荒凉和贫瘠。

    可眼前的景象大相径庭。

    自从跟着哈里斯离开海岸,周围便是连绵不断、无边无际的大森林,这哪里是什么南美洲的大草原?

    莫非如哈里斯所说,这是大自然奇怪的区域性设计,使这里与阿塔卡马沙漠的景象完全不同。

    迪克·桑德只是听人讲过阿塔卡马,知道那是南美洲的一片最广阔的沙漠,位于太平洋和安第斯山脉之间。

    就这个疑点,迪克提了几个问题。

    哈里斯马上就作了明确的解释,他讲了这一地区最确切的地理和自然状况,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方面的许多知识。

    “你说得很对,年轻的朋友,真正的南美大草原,确实如你在书中所读到的那样,那是一片非常贫瘠的大平原,行走其中,艰苦异常,跟美国东南部无树的平原地区相类似,唯一不同的是,那儿还有沼泽地,像科罗拉多河平原和委内瑞拉奥里诺科河‘三角洲’平原一样。”

    “但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地区,这种自然现象,我自己也有点奇怪。”

    “我也是第一次走这条路,因为这是一条抄近的小路。不过以前我也知道一点,知道这里的风景与真正的草原迥然不同。”

    “真正的南美大草原,不在西部群山和安第斯山脉之间,而是在群山之后。”

    “那我们还得翻越安第斯山脉吗?”迪克·桑德急切地问。

    “不,用不着,年轻的朋友,你放心,我们不会离开这片高原,而这片高原最高处也不过1500英尺。”

    “凭我们现在的装备,我绝对不会领着大家去冒那个险的!”

    迪克·桑德说:

    “说真的,还不如沿着海岸南下或北上呢!”

    “噢,那自然,可圣斐里斯大庄园,是在群山的这一边。所以我们怎么走遇到的困难都不会特别大!”

    “你不怕迷路吗?你也是第一次穿越森林。”迪克又问。

    “不会的,我年轻的朋友,不会迷路。”

    “我当然知道,无边无际的森林就像是茫茫的大海,海员是无法单纯根据太阳的位置来测定自己的方位的。”

    “然而我已经习惯于在森林中走长路了,看看某些树的位置,看看它们树叶的指向,再看看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就很容易找到正确的方向!”

    “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和你的朋友们带到你们应该去的地方的!”

    哈里斯言之凿凿,十分明确,不容怀疑。

    迪克·桑德和哈里斯走在队伍的前面,这样交谈着。

    有的时候,迪克·桑德的问题哈里斯回答不上来,迪克就把问题放在心里,不再追问。

    从4月8日到12日,就这么平安地过去了,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大家每天走12小时,大约走8—9英里。吃饭和休息相联,形成了固定的模式。现在大家虽然觉着有点疲惫,但总的来说,大家的健康状况还算不错。

    小亚克已经开始厌倦这种森林中的生活了,他不习惯,他感到枯燥乏味。另外,大人们说话不算话,答应给他看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兑现,橡胶小丑、蜂鸟好像都躲了起来。

    鹦鹉也不见踪迹。鸟兽成群的森林中,应该到处是漂亮的鹦鹉呀!

    绿色羽毛的南美鹦鹉,两颊无毛、尾巴又尖又长、毛色艳丽、从不站在平地上的大鹦鹉,热带的卡敏代斯鹦鹉,脸上长着长毛的彩色虎皮鹦鹉,等等,等等,全无踪影。

    爱说话的鸟儿啊,按印第安人的说法是至今还在讲着已经失传的部落语言的小鸟儿们,你们在哪里?

    不过,也有一种鹦鹉是随处可见的。可小亚克对这种银灰色、红尾巴的鹦鹉,不感兴趣。太多了,它们成群地聚集在树底下,嘴巴灵巧地叫个不停。

    这种鸟,很早很早就被人们运往世界各地,在太平洋两岸的大陆上,家家户户几乎都有这种鹦鹉讨厌的叫声。在所有的鹦鹉中,这种银灰色尾巴的鹦鹉是学说话学得最好的一种。

    小亚克不太高兴,拜蒂柯特表兄更不高兴。在路上,他可以在稍微远离队伍的地方跑一跑,可是他竟没有找到一只可以做成“标本”的昆虫。

    晚上萤火虫也不见了,它们不肯再用胸部的萤光来吸引昆虫学家了。大自然好像在捉弄我们痴情的昆虫学家,闹得他心情很不好。

    以后的四天,依然是这么沉闷地前进,方向还是东北。

    4月16日,从起程至今已经走了100英里。如果哈里斯没有领错路的话——关于这一点,他一再地打保票,绝对没问题,那么圣斐里斯大庄园离今天的宿营地不会超过20英里了。

    所以,他们在48小时内就能抵达一个很舒适的宿营地了,大家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虽然他们几乎已经穿过了整个高原的中部地区,可是在这无边的森林中,却没有遇见过一个印第安人。

    迪克·桑德心中一直存有遗憾,太可惜了。“浪子”号没有在另外的海岸上搁浅!不管是再往北一点还是再往南一点,都会有村庄、集镇或农庄的。那样,惠尔顿夫人他们早就到达一个安全的立身之所了。

    森林中杳无人烟,野兽的痕迹却随处可见。迪克好几次听到了一种凄厉的长鸣,哈里斯说那是身躯胖笨、行动迟缓的三脚獭,它们生活在南美洲广大的森林区域,人称“懒獭”。

    这一天的中午,大家正在休息,突然一阵尖利的叫声撕破了天空,大家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叫声,惠尔顿夫人很害怕。

    “这是什么声音?”她立刻警觉地站了起来。

    “蛇!”迪克·桑德叫道,他手端猎枪,冲到惠尔顿夫人前面。

    蛇从草丛中靠近大家休息的地方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即使是条40英尺长的大蟒蛇也不奇怪。

    哈里斯把迪克叫了过去,汤姆他们也跟着,他叫惠尔顿夫人放宽心。

    哈里斯说,这不是大蟒蛇,因为大蟒蛇根本不会叫,这可能是一种对人无害的野兽。

    “没问题,只要我们不招惹它就行了!”

    “那它到底是什么动物呢?”迪克·桑德向美国人质问几乎已成了习惯,哈里斯也是有问必答。

    “羚羊。”

    “啊,想不到,我想看看羚羊!”雅克叫着。

    “那太难了,小朋友!”

    “咱们也许可以想办法靠近它们。”迪克说。

    “你只要向它们走三步,整个羚羊群就会一块儿跑掉!最好别去惹它们!”哈里斯摇着头说。

    迪克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

    他提着猎枪钻进了草丛。

    突然,一大群有十几只羚羊一阵风似的跑走了,它们头上长着尖尖的小角,毛色火红,像一团火云,在高高的草丛中滚动。

    “怎么样,我早就说了嘛!”哈里斯一副高兴的样子。

    羚羊跑得轻快迅捷,你几乎无法看清它的确切模样。

    然而,这一天大家还看到另一群野兽,大家都看见这种比羚羊跑得慢得多的动物了,尽管看得不太清楚。

    这群动物在哈里斯与其余的人之间,引发了一场相当激烈的争论。

    当时是下午4点钟,他们正在一片林间空地上休息。突然有几只身躯庞大的家伙从草丛中钻了出来,离大家休息的地方大约有100米,一发现有人,马上就跑了。

    虽然哈里斯好几次说别开枪,可是迪克还是迅速地举起了猎枪,瞄准了一只,扣动了扳机。

    可迪克·桑德的枪被突然抬了起来,这使迪克这个射击能手没能打中目标。

    是哈里斯。

    “别开枪,别开枪!”

    “这是群长脖鹿吧!”迪克·桑德对哈里斯的劝阻没有表示什么异议。

    “是长脖鹿?”雅克立即站到马鞍上眺望起来,“长脖鹿跑到哪儿去了?”

    “我……?”迪克·桑德欲言又止。

    “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回事儿!年轻的朋友,你是看花了眼吧,这可能是一群鸵鸟吧?”哈里斯说。

    “鸵鸟!”迪克和惠尔顿夫人互相看了一眼,感到十分吃惊。

    “是的,是几只普通的鸵鸟。”哈里斯说。

    “鸵鸟也属鸟类,只能有两只脚!”

    “没错,刚才这一群迅速逃窜的家伙就是两足动物。”哈里斯说。

    “是两足动物?”

    “我怎么看着像是四足动物?”惠尔顿夫人与迪克一样持怀疑态度。

    “我也看见是四条腿!”汤姆的这一意见立即得到了巴德、阿克德洪、奥斯汀等目击者的首肯。

    “四条腿的鸵鸟,太逗了!”哈里斯哈哈大笑。

    迪克·桑德镇静地说:

    “所以我们认为是长脖鹿,不是鸵鸟!”

    “年轻的朋友,你错了!你肯定是看花了眼,因为鸵鸟跑得很快,你根本无法看清楚。有些猎人也像你这么看错了,他们一点也不知道自己错了。”

    哈里斯的话似乎有一定的道理。

    一只大鸵鸟与一只中等大小的长脖鹿,从远距离看是很容易混淆的。它们的脑袋,不管是像鸡鸭嘴还是像马鹿嘴,都是长在一根向后仰着的长脖子上的。

    一只大鸵鸟与一个半大的长脖鹿相差的似乎就是两条后腿了。

    要是冷不防从你眼前跑过去,这种两只脚的鸵鸟和四条腿的长脖鹿,你是很难分清的。

    能说明迪克和惠尔顿夫人看错了最有力的证据,就是美洲根本就没有长脖鹿。

    迪克·桑德想了想,说:

    “鸵鸟在美洲大陆,不是也和长脖鹿一样,是很少见的吗?”

    “不,年轻的朋友,南美洲有不少这种很特别的鸵鸟,你们刚才见到的就是这种鸵鸟中的一类,叫‘南鸵’。”

    哈里斯说得不错,“南鸵”是南美洲的一种很普通的涉禽——也就是鹭、鹤等涉水的飞禽,这种鸟的肉非常好吃。

    “南鸵”身躯健壮,身长可达两米以上,有一副笔直的硬壳嘴,两支翅膀上长着丰满的羽毛,呈一种淡蓝的颜色,两只脚上各有三根带趾甲的脚趾,这是“南鸵”与非洲鸵鸟的主要区别。

    哈里斯讲得十分详细、确切,他对“南鸵”的生活习性显然是十分了解的。大家只好承认刚才确实是看错了。

    “一会儿我们也许还会看到,那时候大家就会看清楚,可是别把两足当四足了呀!”

    “还有,年轻的朋友,最重要的是,请不要忘了我的提醒,无论碰到什么,都别贸然开枪!”

    “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再捕猎野兽来作食物,就更没有必要用枪声告诉别人,我们在这儿了。”

    迪克·桑德一直沉默不语。

    一个新的疑团缠绕着他。

    4月17日。

    清晨,人马启程。哈里斯保证,24小时以内到达圣斐里斯庄园。

    “到了庄园,夫人,你会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只要休息那么几天,就能消除疲劳、恢复体力。”

    “自然庄园里的条件不能跟旧金山比,可是我们也拥有大陆上一切最舒适的设施。我们不是野蛮人。”

    “哈里斯先生,十分感激!”惠尔顿夫人顿了顿,又说,“如果我们对你的帮助只能说一声谢谢的话,那么,这句谢谢就包含了我们十二分的感激之情了!”

    “啊,总算熬到头了!”

    “累坏了吧,夫人?”

    “我倒没什么,只是小亚克,我看他吃不消了,他好像有点发烧!”

    “是的,虽然高原上气候不错,可每年三四月份,确实流行间歇性的寒热症。”哈里斯回答。

    “不论何地何地,造化的设计都是完美的,有这种病的地方,就有治这种病的药!”

    “你的意思是……”哈里斯好像没听懂迪克的话。

    “这儿不是生长奎宁树吗?”

    “是的,是的,你说得不错,奎宁树就生长在这里,它的树皮可作解热药用。”哈里斯说。

    “我很奇怪,为什么这里一棵也见不到呢?”

    “噢,年轻的朋友,这种树很难辨认,虽说一般的奎宁树都是树干高大、叶子宽阔、花色粉红、花香浓郁,可还是不太容易找到。”

    “因为它们从不长在一起,都是分散在森林中的,印第安人是靠奎宁树四季常青的树叶去分辨它们的。”

    “噢,那么哈里斯先生,”惠尔顿夫人说,“如果你发现了奎宁树,请马上告诉我。”

    “一定,夫人。不过,庄园里有硫酸盐奎宁水,它比退烧可来得快多了!”

    最后一天的路就是这么安全地走完了。

    傍晚,安排宿营。

    始终还没有下过雨,但天气不太好,地上的热气上升,迅速形成了天空中的浓雾。

    已经是雨季了。幸亏明天就可以到大庄园,再熬几个小时就行了。

    根据哈里斯安排的行程,庄园离这里不会超过6英里。尽管如此,夜里的值勤还是很严格的。汤姆他们几个轮流值班。

    迪克在这方面要求大家不能有半点疏忽。确切地说,他现在比平日更谨慎,因为在内心深处,他有一种十分可怕的疑团,可眼下他还什么也不想说。

    宿营点儿在一片树丛的前面,因为疲惫不堪,惠尔顿夫人等已经睡着了。

    这时,一声狂叫撕破了夜空。

    “啊,怎么了!”迪克·桑德第一个从地铺上蹦了起来。

    “是我!”回答的人是拜蒂柯特表兄。

    “怎么了,表兄?”惠尔顿夫人问。

    “我被咬了!”

    “是蛇吗?”

    “不,不是蛇,是虫子!”拜蒂柯特表兄回答道,“啊!我把它逮住了!”

    “好,把它弄死,别再吵我们了,先生!”哈里斯有点嫌他大惊小怪。

    “什么,把虫子弄死?那怎么行?我得先看看是个什么样的虫子!”

    “肯定是蚊子!”哈里斯耸了耸肩。

    “不,不是蚊子,是苍蝇,肯定是只很奇怪的苍蝇!”

    迪克已经把他的小手提灯点着了,他走到拜蒂柯特表兄身边。

    “感谢上帝,这是许久没有的重要收获,有新发现啦,捉到这样一个小家伙!”

    我们的科学家高兴得有点忘乎所以,他以胜利者的姿态和心情凝视着这只苍蝇!

    他简直想亲吻这只手上的猎物了!

    “到底是什么呀?”惠尔顿夫人问。

    “双翅目昆虫,表妹,一只很特别的双翅目昆虫!”

    这是一只比蜜蜂还小一点的苍蝇,呈暗灰色,胸腹以下有黄色条纹。

    “有毒吗?”惠尔顿夫人问。

    “没毒,表妹,至少对人来说没毒。不过对于羚羊、水牛甚至大象来说,可能就有毒了!”

    “啊,多么可爱的苍蝇!”

    “我说拜蒂柯特先生,这到底是只什么苍蝇啊?”迪克也有点不耐烦了。

    “我手里的这只苍蝇是!是一种特别有名的双翅目昆虫,曾经给它的产地带来过莫大的荣誉。可直到目前,在美洲还是第一次发现舌蝇!”

    迪克·桑德心里更加不安起来,甚至不敢问这位表兄:哪里是舌蝇的产地?

    经过半夜这一番闹腾以后,大家又沉沉睡去。

    迪克·桑德虽然疲惫得很,但因为心里有事,夜不成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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