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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品:豺狼的日子 作者:弗·福赛斯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1963年6月下旬,到整个7月,在法国发生了一系列的枪劫案,许多银行、珠宝店和邮局遭到抢劫,那猛烈的程度在当时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

    这些抢劫罪案的详细情况,记载在警方的档案里。

    全国各处,从南到北,许多银行被拿着手枪、短枪或手提机关枪的人所抢劫,几乎每天都要发生。在那段时期,珠宝店里的橱窗被打破,贵重珠宝被抢走,已成为很平常的事。而当地的警察,面对着那些发抖和流着血的珠宝商和店员们,还没有来得及处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们的管区内又发生了另一件相类似的案件,他们被请走了。

    当人们奋起抵御强盗抢劫时,有两名银行职员在不同的城市里被枪杀了。到7月底的前几天里,情况越来越严重。共和国保安队,那是每个法国人都熟悉的反暴力部队,首次用机关枪武装起来了。那些到银行里去的人必须在大厅里先接受一个或两个身穿蓝色制服的共和国保安队士兵的检查,每个士兵都配备着一支子弹上膛的手提机关枪。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银行家和珠宝商们对这次抢劫风波,向政府提出了强烈的责难。为此,警察在夜间增加了巡查次数,但是毫无用处。由于这些强盗不是专搞偷窃的小偷,专门在深更半夜悄悄地撬开银行金库的那些人,而是一批持枪并戴着假面具出现的暴徒,只要稍稍惹怒了他们,他们就准备开枪射击。

    最危险的时间是在白天,全国任何银行和珠宝商都可能在买卖进行时,突然看到两三个手持武器的蒙面人闯进门来,大声吼叫:“举起手来!”

    7月末,有三个强盗在不同的枪劫案中受伤并被抓获。这三个人中,有的是打着“秘密军队组织”招牌进行一般不法行为的无名歹徒,有的是不久前曾承认自己是“秘密军队组织”成员的前殖民军逃兵。不论警察局的审讯如何严酷,三人里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来为什么这股抢劫浪潮如此突然地席卷全国。他们只供认是受他们集团的头子指使,去抢劫某某银行和某某珠宝商的。警方最后认为犯人并不知道抢劫的目的,他们只是奉命抢劫,是坐地分赃的小人物。

    没过多久,法国当局就发现“秘密军队组织”是这次突发的抢劫浪潮的幕后人,为了某些原因急需用钱。直到8月上半月,当局才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发现了这些情况。

    6月下半月,对银行和其他可以迅速抢到珠宝钱财之地的洗劫浪潮已相当严重。因此,颇受尊敬的法国司法警察署刑警大队大队长莫里斯·布维埃专员接管了这类案件。在塞纳河畔凯德索菲弗街36号司法警察署的总部里,这位大队长有一间异常狭小然而事务繁忙的办公室,墙上的一张图表标明了所抢现款的数目和所抢珠宝的估价。到了7月下半月,总数已远远超过200万新法郎或40万美元。据这位大队长估计,即使扣除一笔适当数目作为进行抢劫所需的开支,再加上付给进行抢劫的歹徒和逃兵的报酬,还能剩下相当大的一笔钱。

    到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有一份报告放在法国保安总局局长尤金·纪博将军的桌子上。这份报告是从他驻罗马的办事处送来的。大意是说“秘密军队组织”的三个领袖人物,马尔克·罗丹、卢内·蒙克雷以及安德烈·卡松,一起住在一家旅馆的最高一层楼上。报告补充说,他们住在这样一个高级区域的旅馆里,房费一定是很高的,而他们三人却占用了整个一层楼,而且把下一层楼提供给他们的守卫人员住宿。他们用一名非常彪悍的前外籍兵保卫着,日夜守卫,每班不少于8名,他们都不敢冒险出去。情报人员起初以为是在召开会议,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发现他们仅仅是采取一种特别小心谨慎的措施,以免造成另一次绑架,像安东尼·阿古那样遭到逮捕。

    尤金·纪博将军看到那些恐怖组织的头面人物现在像胆小鬼一样躲在旅馆里,不仅露齿一笑,然后像往常一样把报告作为例行公事归了档。

    今年2月,法国人在慕尼黑的伊登·沃尔夫旅馆绑架阿古的事情,波恩的德国外交部始终认为这是一件侵犯主权的行为,经常以此责难法国外交部并提出抗议。虽然这一事件仍然烦恼着他,但他对于他的情报人员出色的工作,还是感到非常高兴。作为对自己工作有相当的了解而且深知政治和外交真实情况的人,他知道他很不容易再得到一次许可去组织一次类似的绑架。一直到后来,当他了解到这三个“秘密军队组织”的领袖人物为什么要对他们自己的安全采取十分小心谨慎措施的真实情况后,才使他清醒起来。

    在伦敦,从1963年6月下半月到7月上半月,那位职业刺客即豺狼一直小心翼翼地按计划行事。从回来的那一天起,他主要是搜集和阅读一切有关戴高乐的或戴高乐写的文章。他只需前往当地图书馆查看一下有关戴高乐的最新书籍,就搞出了一份关于他的研究对象的相当全面的书目。

    然后,他用假名和帕丁顿区普雷特街的一个转信地址,写信给各著名的书店,通过邮购买到了必要的书籍。他在自己的套间里,每天浏览这些书籍直到深夜。他在脑子里给法国爱丽舍宫的那位执政者勾勒了一幅极为精细的画像,从童年直到目前为止。他搜集的资料有很多是毫无用处的,但他偶尔会在一个小练习本上记下他的某个怪癖或某个性格特点。这位将军的第三部回忆录《宝剑利刃》,对了解这位法国总统的性格颇有启发。夏尔·戴高乐在这本书里极为清晰地阐明了他个人对于人生、祖国和自己命运的看法。

    豺狼这个人既不迟钝,也不愚笨。他博览群书,计划周密,并有能力把大量事实情况贮存在脑子里,以备将来有一天会用到。

    虽然豺狼通过阅读夏尔·戴高乐的作品和熟悉他的人的著作,对这位高傲自大、目空一切的法国总统有了全面的概念;但是这并未解决自6月15日在维也纳罗丹房中他接受这项任务以来一直困惑着他的问题。直到7月的第一个周末,他还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应当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动手”?

    作为最后的手段,他只能前往英国博物馆的阅览室,以他惯用的假名填写了进入阅览室进行研究工作的申请表格后,开始翻阅法国最大的《费加罗报》日报。

    不清楚他是在什么时候得到了答案,但是可以大致估计出是在7月7日后的三天。在那三天内,他起初是从一位专栏作家于1962年写的一篇文章里得到了一点启发,然后查阅了自戴高乐1945年出任总统以来历年的报纸材料,这位刺客终于解答了他自己的问题。

    据他判断,在那些年里,有某一个特定的日子,夏尔·戴高乐哪怕身体不适或天气不佳,都会完全不顾个人安危,在公众前露面的。从这一点开始,豺狼的准备工作就从研究阶段转入了实际策划阶段。

    在他考虑最后的行动计划之前,他花了很长时间进行思索。他在公寓里躺着,仰望着刷成奶油色的天花板,一支接一支地抽着他习惯用的过滤嘴长支香烟。

    在他最后决定谋刺计划以前,至少考虑过十余个方案,一个方案成熟了,然后又放弃掉。他计划着如何干,什么时候干,以及在什么地方干。最后他做出了决定。

    豺狼非常清楚地知道,1963年的戴高乐,不仅是法国总统,而且在西方世界也是戒备保护最严密的人物。事后证明,要刺杀他,比刺杀美国总统约翰·弗·肯尼迪更为困难。虽然这个英国职业刺客并不知道法国的安全专家们曾经得到美国的许可,有机会研究美国安全当局保护肯尼迪总统的安全措施。但他们回来后私下里表示看不上美国保安的保护措施。法国专家们拒绝采用美国的方法。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法国专家对美国保安方法的否定是正确的。因为1963年11月肯尼迪在达拉斯被一个近乎疯狂的职业刺客刺死。而戴高乐则好好地活着,平安退休,最后病故在自己家里。豺狼完全知道他面对的保卫人员至少是属于世界最优秀之列的。围绕着戴高乐四周的保卫机构,由于不断得到警告有人可能正在策划谋害他们的保卫对象,因此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而雇用他的组织在保密工作上却漏洞百出。有利的条件是:他在暗处,隐姓埋名,无人知晓;而他的对象则暴躁地拒绝同他自己的卫队合作。

    在他选定的那一天里,这位法国总统的骄傲、固执和完全无视个人安危的特点,将迫使他不顾一切风险地公开露面,哪怕是几秒钟。

    从哥本哈根的卡斯特鲁普机场飞来的瑞典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的班机在伦敦机场上空飞绕一周后,停落在跑道上,引擎响了几秒钟后也停止了。在几分钟内,舷梯推了过去,客人们陆续出舱下梯,向机舱口微笑着的女服务员点头告别。

    在候机大楼的暸望平台上有一个浅黄色头发的人,正把他戴着的黑眼镜往上推到前额上,然后用望远镜观望。他注视着从飞机上下来的旅客。这是今天早晨的第六批了。平台上挤满着接客的人群,在那暖和的阳光下等候着下机的客人。因此对于这个观望者的动作,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当第八个旅客走出飞机,在阳光下直起身来,平台上的那个人稍显得有些活跃,他看着这新来的旅客走下梯子。

    从丹麦来的这位客人不是牧师就是神父,身穿灰色教会服,戴一个牧师的白领圈。从他那铁灰色、中等长短、从前额往后梳的头发看来,他已年近50岁了,但是他的脸却显得较为年轻。他高高的身材,宽宽的肩膀,看来身体不错。他和那个从平台上观察他的人身材差不多。

    当旅客们鱼贯进入入境大厅等待检查护照和办理海关手续时,豺狼把望远镜扔进身旁的公事皮包里,关上包,悄悄地穿过玻璃门,下楼进入大厅。15分钟后,这位丹麦牧师提着一个旅行包和一只箱子从海关走出来。似乎并没有人来接他。他首先到巴克莱银行柜台去换钱。

    六个星期后,当丹麦警察讯问他的时候,他说他并没有注意到有一个浅黄色头发的年轻英国人在柜台前站在他身边,表面上好像也在排队等候换钱,但是却从墨镜后面观察着这个丹麦人的相貌。至少他并不记得有这么个人。但是当他走出大厅去乘坐开往克伦威尔路下客站的英国欧洲航空公司的班车时,手持公事皮包的英国人距离他只有几步路。他们一定是乘坐同一辆班车进入了伦敦。

    到了下客站,丹麦人站了几分钟,等他的皮箱从班车后面的行李拖车上卸下来,然后走过服务台,走到标有箭头和国际通用字样“taxis”(出租汽车)的出口处。在这一过程中,豺狼在班车后面绕过去,穿过班车停车场,来到职工停车场,他已把自己的汽车停在这里。他把公事皮包扔在一辆敞篷赛车的客座上,上了车,把车开到下客站左手墙附近,然后停车注视着右边圆柱拱顶走廊里停着的一长排出租汽车。丹麦人上了第三辆出租汽车,车开上了克伦威尔路,向骑士桥开去。那辆敞篷赛车跟了上去。

    出租汽车把那位心不在焉的牧师送到半月街一家舒适的小旅馆门口。赛车驶过旅馆门口,几分钟后,在柯曾街的另一边找到了一个空着的停车处。豺狼把公事皮包锁在车尾后备箱里,在谢泼德市场的报摊上买了一份《旗帜晚报》的中午版,不到5分钟就进入了旅馆的门厅。25分钟后,丹麦人下了楼,把房门钥匙交还给服务台。女职员把它挂了起来,钥匙在钉子上来回晃了几秒钟。那个坐在门厅里一张扶手椅上的男人显然是在等一个朋友。当丹麦人进入餐厅时,那个人放低了报纸,看到钥匙号码是47。几分钟后,当女职员到后面办公室为一位客人查找他订购的戏票时,这个戴黑眼镜的人乘人不备悄悄地溜上了楼梯。

    一片两寸宽的云母片,是不可能打开47号房门的,因为锁比较紧。但是云母片加上有弹性的画家用的调色刀,就非常容易把弹簧锁的锁舌推回去。因为牧师下楼只是去吃午饭的,他把护照留下了,放在床头柜上。豺狼只花了30秒时间就从房里出来,而把旅行支票的夹子留下没有动。他希望不留下任何偷盗的痕迹,企图让当局认为丹麦人仅仅是不留心在某处遗失了自己的护照。后来证实确是这样认为的。在丹麦人还没有喝完他的咖啡以前,那个英国人已经走远了。

    丹麦人回来时并未注意到已经丢失了护照,一直到好几天以后的一个下午,他在房间里彻底寻找以后,才告诉旅馆经理,说他丢失了一张护照。经理也帮着在房间里寻找,后来他指出所有东西包括旅行支票夹子也原封未动,就用自己的见解劝告那位受惊的旅客,不要把警察请到旅馆来。他的护照很可能是他在外出时丢失的。这位丹麦人很和气,而且在国外人生地不熟,同意只怪他自己不小心。因此第二天他向丹麦总领事馆报告说他丢失了护照,就开了一张旅行通行证,用这张证件可以在伦敦停留两周,然后回到哥本哈根。回去之后,他就再不去想这件事了。在总领事馆的办事员签发旅行通行证时,填写了牧师的名字:佩尔·詹森。遗失护照存档,也没有再考虑有其他任何问题。那一天是7月14日。

    两天以后,从纽约州雪拉丘兹来的一个美国大学生,也经历了一次很相类似的丢失护照的事。他从纽约到达伦敦,在机场大楼里,他取出了他的护照以便在美国捷运公司外币兑换处兑换旅行支票。他换好支票后,把钱放进他的外套里面的袋内,又把装护照的小袋塞在一个小的手提包内。几分钟后,他想去找搬运工人时,曾把手提包放在地上。一会儿,手提包就不见了。起初他还责怪搬运工人,搬运工人把他带到泛美航空公司问讯处,那里又指点他去找附近的警察。后者带他到一个办公室,在那里他说明了他丢失手提包的经过。

    经过一番查找后,排除了这个手提包是由于某些人的疏忽而错拿的可能性,就作为一次故意的偷窃案件列在档案内。

    由于在公共场所扒手和小偷的活动频繁,当局向这位高个儿的美国年轻人表示抱歉和遗憾。而且告诉他机场管理人员已经十分注意到制止那些小偷从刚来的外国人那儿去偷提包。他痛痛快快地承认他的一个朋友有一次在纽约中央火车站也遇到一次相类似的被盗事件。

    作为一桩普通案件的报告,终于辗转到伦敦各区的警察局,并附有描述所遗失的手提包内容,小袋内还有钱钞和护照。报告及时列入档案。但10个星期以后,不论手提包或者里面的东西,都没有找到,也没有人再想起有过这次事件。

    这位美国大学生名叫马蒂·舒尔勃格,他无奈中只好前往位于格罗夫纳广场的美国领事馆,报告了他的护照被偷,并领到了旅行证明,这样他就可以和他的女友在苏格兰高地度过一个月的假期后再飞回美国。领事馆把遗失护照一事登记下来,报告了华盛顿的国务院,以后两个机构也把这件事淡忘了。

    来到伦敦机场那两幢接待海外来客的大楼里的外来旅客,他们在步出飞机走下舷梯时,究竟有多少个曾受到瞭望平台上望远镜的观察,那将永远是个秘密了。这两个丢失护照的人虽然年龄差别很大,却有些共同性。两人都身高6英尺左右,宽肩膀,细身材,他们都是蓝眼珠,并且在长相上跟那个跟踪并偷盗他们的、不引人注目的英国人相当近似。不相同的是:詹森牧师的年龄是48岁,灰色头发,阅读时戴金丝眼镜;马蒂·舒尔勃格只有25岁,栗色头发,一天到晚总戴着一副宽边眼镜。

    豺狼最后在南奥特莱街公寓里的写字台上对这两个人的面型仔细地进行了研究。他花了一天时间,然后做了一系列的采购。他到了戏剧服装店、眼镜店、伦敦西区特别制造美国式衣服的成衣店。他定制了一副纽约制造的蓝色隐形眼镜,两副平光眼镜,一副是金丝边的,另一副是黑色宽边的。买了一整套旅行装备,其中有一双黑色皮鞋,短袖汗衫和短裤,一条白色运动裤,以及一件装有拉链的天蓝色尼龙内衣,领口和袖口是红色和白色的毛织品,全部是纽约制造的。还有一件传教士穿的白衬衫以及黑色上衣。他把最后三件的商标都细心地拆掉了。

    他那天最后一次出去,是到切尔萨的一家男用专卖假发商店。他在那里买了染成灰色发和栗色发的两种染发剂,卖主还悄声地教他如何在最短时间内使染发剂达到最好最自然的效果。他还买了几把蘸染发水的小刷子。除了那一整套美国服装以外,他不在同一家店里买两件东西。

    第二天,7月18日,在《费加罗报》第二版的右下角,登了一小段消息,说法国司法警察署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伊波利特·迪皮专员在巴黎凯德索菲弗街的办公室里中风,死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接任此职的是凶杀处处长克劳德·勒伯尔,鉴于刑警大队各部门在夏季的几个月里工作繁重,他将立即到任云云。豺狼每天都看伦敦出售的各种法国报,由于标上的“刑警”字样而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看了这段消息,但却未加重视。

    他开始在伦敦机场瞭望以前,就决定在整个行刺过程中使用假名。搞一张伪造的英国护照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豺狼采用了大多数雇佣兵、走私贩和其他化名越过国界的人的办法。首先他开车走遍了泰晤士河谷与伦敦相近的各个郡,专找小村子。几乎每个英国小村子都有一座漂亮的小教堂,在教堂的后院则都有一块坟地。豺狼在他走访的第三处坟地里发现了一个墓地雕刻的内容很符合他的要求。碑上写明:死者是亚历山大·杜根,他于1931年两岁半时死去。如果杜根这孩子现在还活着,他就比1963年7月这时候的豺狼大几个月。在教区办公室里,豺狼对老牧师自我介绍说他是一个业余的家系学者,希望对杜根家系的支系进行研究。老牧师很有礼貌,热心地接待他,告诉他有一个杜根家族,几年前住在这个村庄里。他表现出很吃惊而有点感动的样子。似乎牧师提供的材料对他的研究工作有些用处。

    牧师很仁慈,在陪他一路去教堂时,豺狼夸奖这座小小的诺尔曼时代建筑物的美丽,并答应赠送一笔修缮费,这大大地改善了双方交谈的气氛。

    教堂的记载注明,杜根夫妇在过去七年里相继死去,很可怜,他们的独生子亚历山大在三十年前就葬在这块坟地里了。豺狼随手翻阅了教区记载的1929年的出生、结婚和死亡登记。在4月份里,用字迹难认的教士手笔登记的杜根一姓引起了他的注意。

    亚历山大·詹姆士·昆丁·杜根,于1929年4月3日生于桑博恩·费修利的圣马尔科教区。

    他记下了所了解的细节,对教区牧师大谢而特谢,然后离去。他回到伦敦后,来到出生、结婚、死亡中心登记处,拿出一张名片,证明他是希罗普郡德雷顿市场某律师事务所的助手。他解释说他们事务所的一位主顾最近死了,把她的房产留给孙子们。他的任务是寻找这些孙子们的行踪,其中有一个叫亚历山大·詹姆士·昆丁·杜根,于1929年4月3日生于桑博恩·费修利的圣马尔科教区。登记处的助人为乐的年轻办事员毫无怀疑地相信了这一切。

    英国的职员遇到有礼貌的询问时,大多数都是以最热忱的态度予以接待。这次这位办事员对这样的情况,也是毫无例外。他根据询问者的要求,仔细地寻找那个要找的孩子的登记簿,指出这个孩子是在1931年11月8日一次车祸中不幸死去。豺狼只花了几个先令就得到了两张分别有生死记录的证件。在他回家途中,先到劳工部的一个办事处索取了一张空白的护照申请单,又在玩具店里花了15先令买了一套玩具印字机,到邮局去买了一英镑邮汇。

    回到公寓,他用杜根的名字填了一张护照申请单,其中年龄和出生日期等都全部正确,而在身材和容貌等方面,则用他自己的。他写上了他自己的身材高度,和头发、眼珠的颜色。他在职业一栏里只填上了“商人”。他还填上了这个孩子的父母的全名,这是他在这孩子的出生登记上抄下来的。在证明人一栏里他填上了桑博恩·费修利的圣马尔科教区牧师詹姆士·埃尔德利。他那天早晨还和这位牧师说过话,在教堂大门外面一块牌子上,这位牧师还助人为乐地写上了他的全名和法学博士头衔。豺狼用一个钢笔尖蘸了淡淡的墨水,用细细的笔划伪造了这位牧师的签字。他用印字机伪造了一个印章,印文为“桑博恩·费修利的圣马尔科教区教堂”,端端正正地盖在牧师的姓名的旁边。他把出生登记证明、申请表和汇票寄到了小法兰西区的护照办公室,又把死亡证明毁掉。四天以后,当他正在看当天早晨的《费加罗报》时,崭新的护照寄到了他的专用地址。午饭后他去拿了回来。当天傍晚,他锁上了套间,开车到伦敦机场,用现款购买了去哥本哈根的机票,登上了飞机。在他的箱子的底层,有一个比一般杂志厚不了多少的夹层,除了极为彻底的搜查,几乎是看不出来的。在这夹层里,他放了2000英镑,这是他那天早些时候在霍尔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保险库里他租的私人文件箱里取出来的。

    他到哥本哈根旅行,是来去匆匆好像是做一桩买卖似的。他在离开卡斯特鲁普机场以前,就预订了第二天下午飞往布鲁塞尔的比利时航空公司班机的机票。在丹麦首都,买东西已经太晚了,因此他在孔根斯·尼托夫街的英格兰饭店住下,在七国饭店吃了一顿十分豪华的晚餐,在蒂沃利花园散步时和两个丹麦金发女郎略为调情一番,到半夜一点才上床睡觉。

    第二天,他到哥本哈根市中心的一家最有名的专营男子服装的商店里,买了一套灰色轻质的牧师服装,一双黑色皮鞋,一双袜子和一身内衣,三件带领的白衬衫。他所买的每样东西里面都有一小块丹麦制造商的标记。他并不需要三件白衬衫,买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要衬衫里面的标记,可以换到他在伦敦买的牧师衬衫和圆领上去。当时他假称自己是一个即将授任圣职的神学院学生。

    他最后的一项是购买一本书,内容是用丹麦文写的法国有名的礼拜堂和天主堂的书。他在狄沃丽公园湖畔的饭店里吃了一顿丰盛的冷食,然后搭乘3点15分的飞机去比利时的首都布鲁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