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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 向境外发展

作品:厦门远华大案 作者:海韵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在港期间,赖昌星列席参加了香港晋江同乡会组织的活动,他眼界大开,深受刺激。本是同根生,相差何其远。人家一个个港商,西装革履,操一口地道的粤语,派头十足。而他呢?却是个大陆仔,虽说不至于囊中羞涩,但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农民企业家。再说,共产党正扩大改革开放,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频频出台。倘若能戴上一项“港商”的桂冠,别说身价立马看涨,仅凭这一个“港澳同胞”的身份,无论是回大陆注册公司,投资办厂,还是与人做生意,也优越和方便得多。

    赖昌星的豪言壮语是,不想当老板、赚大钱的晋江男人算不得好猛男。可不是,晋江人有着极强的经商发财意识,晋江人最爱唱的闽南语歌曲永远都是《爱拼才会赢》,在这首被称之为“闽南之歌”的旋律中,主题就是一个“拼”字,晋江人敢冲敢闯,不怕失败不怕亏本,敢拼敢赢的精神底蕴通过这首歌淋漓尽致的发泄了出来。

    一个新的设想,新的计划,新的发展谋略在赖昌星的脑子里酝酿着。他要想办法去香港,取得香港身份,向境外发展。可有些事想起来容易操作起来难,公安部每年下达给各地区出国定居的指标非常有限,晋江又是个典型的侨乡,申请赴港定居的民众大有人在。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赖昌星根本不具备办理单程赴港手续的条件。按规定申请赴港定居必须是夫妻关系或者父子、母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只能申请探亲。

    赖昌星怎能善罢甘休,他削尖脑袋四处寻找关系,想通过其他途径跨出国门,走向香港这个被号称亚洲最大的自由贸易之港。

    工夫不负有心人,他总算逮住了机会。因为北京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权力人物是赖昌星的心腹朋友,通过他的指点迷津且鼎力相助,1991年2月,赖昌星将自己的户口从福建晋江迁移到陕西某县城。与沿海开放城市相比,作为内陆地区的陕西某县相对闭塞,与境外沾亲带故的关系屈指可数,出国指标用都用不完。赖昌星选择从那里申请出境,走的是条偏道、捷径,加上有权威人物“督办”,再撒些钞票“润滑”一下,很快陕西方面为他办妥单程赴港定居的所有手续。

    两个月后,也就是1991年4月,赖昌星从陕西某县转迁至香港定居。赖昌星一步跳过去,转眼间成为一个地道的香港公民。

    赖昌星当然不会只满足于此。况且,内地不断扩大开放,发展机遇很多,谙熟生意之道的他怎能不跃跃欲试,成就一番事业呢?那时候社会上正流行顺口溜:“十万元不算富,百万元刚起步,几百万元过得去,千万元户才算富。”他觉得自己正处于“刚起步”与“过得去”的夹生地带,他不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捷足先登。他要迎头赶上,拼打、捞钱,尽快跻身“富豪”、“大亨”之列。

    1991年6月,赖昌星与人合伙在香港注册成立一家“香港美好企业有限公司”,据说注册资金是1000万港元,赖昌星出大头,另外两个股东分别是朱某人(即后来成为远华集团副总)和晋江一施商人(此人据说是归国侨属,在晋江时便与赖关系密切,比赖早几年到香港,人称“山哥”,带有黑社会小头神秘色彩)。

    而有知情者说,施某根本不是什么股东,他是受雇的,挂名当公司的总经理,每月工资一万多元。因为赖昌星初来乍到,对香港商界一无所知,生意上的很多事要施某具体操作,出了事也得由施某出面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