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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薛宝钗结局大揭秘

作品:刘心武揭秘红楼梦2 作者:刘心武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薛宝钗的结局,和中其他角色的结局一样,是可以通过探佚的方式明白个七八分的。

    当然,我讲述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先否定掉程伟元、高鹗他们弄出的那个一百二十回的本子。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前八十回,经过程、高的改篡,已经有若干不符合甚至背离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地方,后四十回呢,则整个儿违背了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后四十回究竟是不是高鹗续写的,红学界有争论。这里不去进行枝蔓性讨论。周汝昌先生坚持认为,那绝不是曹雪芹的文笔,也不是根据一些曹雪芹的残稿,补缀起来的东西。我认同周老的这一重要判断。附带在这里说明,我的“揭秘”系列,在《百家讲坛》录制的节目也好,整理成书也好,都引用、引申、发挥了周汝昌先生研红成果中的一些基本观点,我有弘扬周老研红成果的用意,我对周老研红观点的引用,都是取得他的同意的。实际上,我这些年来的研红,也是在周老的鼎力支持和耐心指导下进行的。当然,我有自己独家的东西,比如关于秦可卿原型的诠释,对太虚幻境四仙姑命名用意的揭示,对李纨形象中有真实生活中曹遗孀马氏影子的判断,认为林黛玉的葬花和沉湖实际上都具有行为艺术色彩等等。在一些问题上,我跟周老的见解不同,较大的,如我们对林黛玉、史湘云与贾宝玉的情感关系上的看法;次大的,如关于妙玉“无瑕美玉遭泥陷”这一结局的具体推测;较小的,如问薛宝钗是否藏了扇子的那个丫头,古本上有“靓儿”、“靛儿”两种写法,周老取前而我择后等等。

    通行本里,薛宝钗的结局是:贾母支持王熙凤搞“掉包计”,实现了“金玉姻缘”,贾家虽被抄家,但不久就沐皇恩、延世泽,宝钗在宝玉出家后生下了儿子贾桂,贾兰与贾桂先后中举,贾氏“兰桂齐芳”。我认为这样一些内容,是违背曹雪芹原笔原意的。

    要知道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我们应该而且必须进行探佚。

    什么叫探佚?佚就是丢掉的东西,探佚就是把那个丢掉的东西尽可能地找回来。这就牵扯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曹雪芹究竟写没写完?那么我再一次告诉你,曹雪芹是把写完了的,不是写到八十回,曹雪芹就去世了,就停笔了,后面就没有了。曹雪芹对不但有一个完整的构思,也大体上完成了全书的书稿,只是还来不及进行最后的统稿,一些前后矛盾的地方还没有加以统一,一些毛刺还有待剔除而已。可惜曹雪芹写成的八十回后的文稿,很蹊跷地全部被“借阅者迷失”,至今未能浮出水面。

    我们进行探佚,起码有三方面的资源可以利用。首先是古本前八十回(严格来说,不足八十回,大概是七十六回或七十八回的样子)中的伏笔。其次,是数量不少的脂砚斋批语。批书的人最初并没有意识到,八十回后会“迷失无稿”,所以,只是在前八十回的批语里,兴之所至,提及一些八十回后的人物命运、情节发展、场景细节,指出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偶尔还引用回目、文句,发出一些感慨。尽管这些批语没有系统地透露八十回后的内容,有时涉及到的话语也过分简约,却是相当可靠的探佚线索。此外,文本、批语以外的一些文献,特别是与曹雪芹生活时空有所重叠的某些人士留下的诗文,也成为我们探佚的珍贵资源。

    在乾隆时期,有一位满族人富察明义,也算得是贵族血统,但他一生职务不高,就是在上驷院——皇帝的御马苑——做一个给御马执鞭的小官。这个人他喜欢读书,也喜欢作诗,他留下一部诗集《绿烟琐窗集》,手稿现在还保存在北京图书馆里。《绿烟琐窗集》里面有二十首《题红楼梦》,很珍贵。这二十首就诗论诗,艺术水平不高。但是,它却是研究曹雪芹和的宝贵资料。

    这二十首《题红楼梦》诗前面,有一个小序,太重要了!因为它一开头就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面对这个句子,关于曹雪芹究竟是不是的作者,我觉得争议可以止息了。明义大约生活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中期,他年龄虽然比曹雪芹小一些,但生命存在的时间,和曹雪芹有相当一段是重叠的。他们也都长期生活在北京这个空间里。他这二十首《题红楼梦》写在曹雪芹去世几年之后。他这个话是可信的。“曹子雪芹”,说明曹雪芹是一个男子,明义对他非常尊重。“出所撰红楼梦一部”,这个“撰”没有别的解释,就是著,就是独创,也就是著作权属于曹雪芹。那么,“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出”是“拿出”的意思,是谁拿出那书稿给明义看的呢?如果不是曹雪芹本人,也应该是跟曹雪芹很亲近的人。因为明义接下去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未传”,就是还没有流行于世,没有被广泛地抄写、印刷,只在很小的圈子里被人看到,“世鲜知者。”一般社会上的人士简直就不知道有这么一部书。明义说:“余见其钞本焉。”他看到的虽然不是曹雪芹的原稿,是一个抄本,但应该不是隔了好几道手的、抄出来打算拿到庙会里去售卖的那种有商业意图的抄本,很可能是脂砚斋的抄阅加评本。我们现在都知道曹雪芹最好的朋友敦敏、敦诚兄弟,也是满洲贵胄的后代,在乾隆时地位也不高,跟明仁、明义兄弟一样,相对于炙手可热的权贵圈子,属于较为边缘的一种社会存在。敦敏的《懋斋诗抄》里有一首诗题目非常之长:《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这里不引他的诗,只提醒大家注意:曹雪芹和明琳交往很深,而这位明琳,是明义的堂兄弟,既然曹雪芹可以在明琳家高谈阔论到声播墙外的程度,那么,曹雪芹跟明义有直接交往的可能性很大,明义看到的那部如非曹雪芹亲予,也该来自明琳养石轩,其珍贵性,也就不言而喻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传世的古本,书名多叫,而明义却把他看到的那部书稿叫做。通过细读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我感觉到,他所看到的抄本,应该是一个不止八十回的本子。

    比如第十九首,是这样写的:“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这就说明他看到全书的结尾了。“莫问金姻与玉缘”,就说明“金玉姻缘”即便已经完成了,最后也是个悲剧,不堪回首。“聚如春梦”,就是贾宝玉和薛宝钗后来果然聚在一起成为夫妻了,但也不过是一场春梦,“散如烟”,最后像烟一样湮灭消散。更何况他写到“石归山下无灵气”,这分明是全书的结尾。因为书的一开头就告诉你了,一僧一道在天界看见一块大石头是女娲补天剩余石,后来,就由仙僧大施幻术,把这个大石头变成了一个通灵宝玉,最后在贾宝玉——贾宝玉原来在天界是神瑛侍者——降落到人间的时候,就把通灵宝玉衔在他嘴里,夹带到了人间。第一回中交代,“不知又过了几世几劫”——故意用了一个模糊的时间概念——最后这个石头又出现在天界,又出现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就来了一个空空道人,发现这个石头上写满了字,空空道人跟石头还有一番对话,最后抄录下来,就是,空空道人把它改名为《情僧录》。可见,到了全书结尾时候,就要写到通灵宝玉又怎么回到天界,明义的诗就已经写到这个地步了——“石归山下无灵气”:女娲补天剩余石到了人间,它是一个通灵宝玉;回到了仙界,就成为一块不再挪窝的大石头,没有灵气了。虽然它上面写满了的文字,但是富察明义他发出咏叹,“总使能言也枉然”。就是你把这些事情历历叙述下来,但是,最后让人觉得还是很无奈。富察明义他对的理解水平、欣赏水平不是很高,当中的那种深邃的意蕴他可能还不是完全理解,但是他所看到的就是一个有最后大收束的全本。这第十九首,你说能有别的解释吗?

    第二十首也使你感觉到他看到的是全本。他说:“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石季伦,就是石崇,这是一个西晋人,他名崇,字季伦。关于他的记载里,最有名的就是那一段——他是个大富豪,在洛阳建造了一个很大的园林叫金谷园。他经常跟别人斗富。在当时的权力斗争当中,他被赵王司马伦杀了。他的爱妾叫绿珠,听说他被杀,不堪被他的政治对手掠去,就跳楼自杀了。“绿珠坠楼”成为一个感恩报主的典故。很显然,富察明义所看到的是一个全本的,他看到了“馔玉炊金未几春”,这个“馔玉炊金”指的“风月繁华之盛”,当然它也隐含“金玉姻缘”的意蕴在里边,如果他看到的只有八十回,只有“馔玉炊金”的情节,他不会有“未几春”的感叹,可见他已经看到了八十回后“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败象。“王孙瘦损骨嶙峋”,八十回里还没写到这个程度嘛,虽然抄检大观园已经使贾宝玉精神上受到重创,但从生理上他还并没有“瘦损骨嶙峋”,第七十八回还特别有一笔写到宝玉的形象,是借丫头秋纹之口道出的:“这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石青靴子,越显出这靛青的头、雪白的脸来了。”这里所说的裤子是红色的,是晴雯的针线,而晴雯那时已经夭亡,宝玉痛不欲生,外貌却依然还丰满秀丽。富察明义一定是看到了八十回以后,看见贾宝玉沦落到“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的描写,那时候冻饿成皮包骨头,自然要用“骨嶙峋”来形容了。而“青娥红粉归何处”,这和书里第八回那首诗里所说的“白骨累累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是相呼应的,是一个绝大的悲剧结局。这些诗句都不可能是看了一百二十回那个本子得出的结论。更何况你一查时间,在程、高印制一百二十回本通行本之前,这些诗早就存在了。所以明义看到的就是曹雪芹的那个全本,一直看到大结局。至于什么叫做“惭愧当年石季伦”?红学界对这一句诗的理解是有争议的。我个人看法是这样的,意思就是说,的结局太悲惨了,比历史上那个石崇被杀、绿珠坠楼的事情还要悲惨。当时,石崇被杀,还总归有绿珠通过坠楼进行了一次抗议,表达了一种另外的声音。但是,里面呢,贾府“忽喇喇如大厦倾”,“家亡人散各奔腾”,却连绿珠坠楼式的抗议也没出现,最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所以,倘若石崇阴灵知道,他会感到惭愧——我算老几啊!我一贯炫富争霸,德行有限,临到被政敌扳倒、死于非命,倒有一个绿珠替我跳楼,再一看里的这些人物,比我好的太多,“树倒猢狲散”以后,却没有一个感恩的奴仆以刚烈赴死来表达忠诚和抗议。富察明义写出这样一句诗,内心应该是非常悲凉的。

    值得注意的是,第六十四回黛玉“悲题五美吟”,所吟的第四个历史上的美人,就是绿珠。

    曹雪芹在八十回后,还写了二十八回。在后二十八回里,薛宝钗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她嫁给贾宝玉了吗?答案是肯定的。虽然高鹗也写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但他是把这件事写成在贾母和林黛玉都还活着的情况下发生的,他写贾母同意王熙凤设计的“调包计”,对黛玉拉下脸绝情,而黛玉在绝望中就“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虽然那是高鹗续书中文笔最好的部分,但我还是要郑重指出:高鹗所写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对曹雪芹的前八十回进行文本细读,我已经跟大家分析过,在宝玉婚配问题上,贾母持有的基本立场是为二玉这一对“冤家”的“木石姻缘”保驾护航。在前面我还告诉大家,经过在蘅芜苑发生的“雪洞事件”后,贾母就更不可能改变一贯的主意,去让二宝结成“金玉姻缘”了。

    根据我的探佚,在后二十八回里面,会首先写到贾母的去世。贾母的去世,才为薛宝钗嫁给贾宝玉解除了一个最大的障碍。

    贾母死后,黛玉没了靠山,她不仅一直被王夫人暗中嫌厌排斥,更一直被赵姨娘算计——通过贿赂,唆使贾菖、贾菱配制慢性毒药,使得她病情加重难以支撑——而最关键的是,绛珠仙草为神瑛侍者的还泪之旅抵达终点,黛玉泪尽,就沉湖仙遁了。黛玉自动消失,也就为家长包办“金玉姻缘”除去了一个麻烦。

    贾母死了,贾政、王夫人上面就没有另外的家长了,贾政又不太管事儿,王夫人和薛姨妈的话语权就放大了。黛玉也去了,薛宝钗心理上的情障也消除了。“金玉姻缘”可谓水到渠成。当然,因为是在祖母的丧期,这桩婚事也不能办得太急。王夫人会择时向贾政进言,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家事日衰,夜长梦多,早些给宝玉完婚,也可告慰老太太在天之灵什么的。贾政点头,宣示一切从俭,一桩包办婚姻也便告成。

    那么,二宝成婚以后,曹雪芹笔下会有些什么情节呢?脂砚斋在前八十回的批语里——那条批语,具体来说,在第二十一回前面——明确地告诉我们,八十回后有一回的回目是“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前半回将写到宝钗嫁给宝玉以后,对宝玉实行讽谏。这个回目为程伟元、高鹗所不取,他们弄出的那个本子里也没有相关的情节。究竟是他们没见到过脂评本还是见到过故意背离呢?值得探究。

    我在前面几讲说了,关于薛宝钗劝贾宝玉读书上进,在前八十回里,曹雪芹他有侧写,有明写,有暗写,但是并没有什么正写。讲座结束以后,就有一个听众朋友来找我问,说怎么可能呢?曹雪芹他写这部大书,宝玉和宝钗在人生观上的这一重大冲突,非常重要啊,他怎么能不正写呢?我劝她把前八十回再细读一下,不管是哪种版本,确实没有那么一段正写的文字。曹雪芹他很聪明,他什么时候正写啊?他搁在后二十八回里面去写。薛宝钗已经嫁给贾宝玉了,她具有正妻身份了,她把自己和家族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这个丈夫身上了,她就要毫无顾忌地正面来规劝贾宝玉了,曹雪芹也就把她规劝贾宝玉,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情节、场面给写出来了。

    前面,在第二十一回,他写了“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他还写了平儿,贾琏与多姑娘儿乱搞之后留下了一缕青丝,被平儿发现,平儿对他进行掩护,躲过了凤姐的盘查,叫做“俏平儿软语救贾琏”。针对这一回的回目,脂砚斋就有一个批语,她说,“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回‘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可见,她把全书都看了。从第一回到第八十回,有一个回目叫做“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吗?是没有的。可见,“后直指其主”的那个“后”,是指八十回之后。脂砚斋当时她没有估计到曹雪芹所写的后面的文稿会“迷失无稿”,所以她可以说是很轻松地进行了这么一个透露,意思就是说你看这一回是写两个仆人,她们跟主子的关系;到了后面,就直接地写相关的主子跟主子之间的矛盾了。她是在赞叹曹雪芹全书布局之巧妙,认为在结构安排上,前后照应,冲突递进,真是大手笔。如果脂砚斋能预知曹雪芹书稿的命运是前八十回能始终传布、后二十八回会神秘“迷失”,她可能会在前八十回批语里有更多关于后二十八回的透露、引用,那该多好啊!

    虽然“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这一回的具体文字迷失了,但对于那前半回的内容,我们今天还不难想象。一定是宝玉说了句什么话,话里有个什么敏感的词,被宝钗逮住不放,就“借词”敲打他,而且采取的是讽刺的口吻,目的呢,当然是劝谏他“毋荒唐、走正路”。那么,宝玉究竟说的什么话,哪个词让宝钗敏感难忍呢?我以为,应该是一句关于黛玉的话。第二十回有条批语说,“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钗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宝玉婚后“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尽管他会尊重宝钗,除了人生价值取向方面无法对话以外,也还不是毫无共同语言,特别是“谈旧”,应该构成他们的一个话题,昔日大观园内外,诗社雅集也好,长辈跟前的团聚也好,有多少值得咀嚼回味的赏心乐事呀!宝玉可能是在“谈旧”正处于“得趣”状态时,忽然就被宝钗抓住了他的“走嘴”,于是语含讥讽,对他痛下针砭。那时贾家风雨飘摇,凭借“祖德”享受“皇恩”的机会已经丧失殆尽,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科举考试去获取功名,宝钗为此一定焦虑不堪,为保障整个家族,其中也包括她本人的利益,她一定会跟宝玉正面冲突,尽管宝玉冥顽不化,她还是要做最后的努力。可想而知,宝钗“借词”也好,不“借词”也好,“含讽谏”也好,“含慰勉”也好,不管她好说歹说,宝玉一概听不进去,并且会进行反抗。那么,宝玉会反抗到什么程度呢?这也是可以探佚出来的。

    第二十一回的一条脂砚斋批语,又透露了后二十八回里面的一些重要情节。这条批语说,“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成僧哉?玉一生偏僻处。”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后来贾家越来越败落,在那个情况下,最后,贾宝玉身边的丫头纷纷流散,其中袭人的命运就更奇特——忠顺王府来点名强索,袭人为了保全贾府,就牺牲自己,去了;去了以后,经过一番曲折,成为了忠顺王府的戏子蒋玉菡的妻子,蒋玉菡、袭人两口子后来在贾家经济拮据的情况下,救济了贾宝玉和薛宝钗——袭人临走的时候留下一句话,这也是脂砚斋批语透露的,叫做“好歹留着麝月”。当时贾府全面衰败,贾宝玉这一房,到最后只能留一个丫头,留哪一个?当时虽然晴雯死了,还有一些别的丫头在,袭人就预嘱“好歹留着麝月”。所以,最后贾宝玉身边是一妻一婢。脂砚斋批语告诉我们说,要是一般的男人,妻子是薛宝钗,大美人,又那么有道德,而身边的唯一的丫头,甚至可以成为自己的妾的,又是一个麝月,麝月虽然长相可能平平,但是,麝月的表现怎么样呢?书里前面有一段描写,宝玉屋里别的丫头都出去玩了,贾宝玉发现麝月独自在屋,就问她怎么不出去玩儿啊?麝月就说这么多灯火,不能都去,得有人照看着啊!这个时候,宝玉就有一个心理反应——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因为袭人对宝玉的照顾叫做小心伺候、色色精细,其他那些丫头就难说了。好比晴雯,平常她是横针不拿,竖线不取,很任性,很懒惰,只是在宝玉雀金裘烧了一个洞以后,才出于对贾宝玉的一种爱,带病挣扎着勇补雀金裘。其他一些丫头也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都不周到,唯独麝月,等于是袭人的替身。所以,袭人走的时候才对宝玉说,别人都可以不留,如果留一个的话,你好歹留着麝月。在八十回以后,果然是把麝月留下来了。在那一段情节里,虽然贾府的政治地位摇摇欲坠,经济状况濒于崩溃,但是宝玉身边毕竟有宝钗这样一个妻子,有麝月这样一个侍妾,应该很满足。可是,宝玉却悬崖撒手。什么叫悬崖撒手?说俗了,就是离家出走,当和尚去。所以,脂砚斋就说,宝玉有所谓世人莫为之的一种“情极之毒”,宝玉的行为实在太偏僻,太罕见,性格真是太古怪了。贾宝玉一共出过几次家呢?在前八十回里面是有伏线的,曹雪芹的笔法就是这样。有人老不信,说那样写小说多累得慌啊?曹雪芹这部小说他就是写得很累,他自己说了,“十年辛苦不寻常”,“字字看来皆是血”,他是呕心沥血地写。有些作者写作很轻松,有不呕心沥血的作品,天下之大,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有。不是所有小说都得这么去分析,但是曹雪芹的,他就是这么写的,它大量、细密地使用伏线。

    第三十一回,林黛玉到了贾宝玉那儿,宝玉、袭人、晴雯,他们在那儿斗嘴,话来话去,袭人赌气说死了倒也罢了,黛玉顺口说你死了我会哭死,宝玉跟着说,你死了我当和尚去。这个时候,黛玉就把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做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已后,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这就是伏笔,就说明后来宝玉两次出家。第一次就应该是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之后,因为这个冲突太大了,你虽然是我的妻子,你也挺贤慧的,举案齐眉,但是到底“意难平”——要说爱,宝玉心里仍是只爱黛玉一个,宝玉所向往的婚姻,就是娶黛玉为正妻,他对黛玉的永恒之爱和对其他女性作为妻子的排拒,达到“毒”的地步——你宝钗虽然有所谓“停机之德”,我除了叹息,还是排拒。什么叫“停机之德”啊?古代有个乐羊子,他跟妻子情爱甚笃,他出外求学,因为想念妻子,就半途回家了。一进门,妻子正在那儿织布,妻子看他忽然回来,非常生气。妻子认为他应该坚持去读书上进,争取为官作宰,怎么可以半途而废,回到家里来呢?这个乐羊子妻当时就拿出刀,一下子把织成的布彻底划开,断帛了。什么意思?就是我跟你一刀两断。据古籍记载,乐羊子当时就很感动,赶紧接着外出读书,后来,果然当了官。薛宝钗就具有乐羊子妻的“停机之德”,可是,宝玉最厌恶的就是这种封建正统的东西,就跟她冲突,离家出走,应该是往五台山那边走,这是宝玉第一次“悬崖撒手”。

    宝玉这次悬崖撒手以后,没多久又回到荣国府了。这样说有没有根据呢?是有的。在前八十回里面,十八回写到了元妃省亲。元妃省亲时点了四出戏,其中有一出是《仙缘》,针对《仙缘》这出戏,脂砚斋有一个批语,说“伏甄宝玉送玉”,她说得非常简约。后代的研究者对这一句话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说可能是贾宝玉把通灵宝玉丢了,甄宝玉发现了通灵宝玉,就把通灵宝玉给贾宝玉送回来了,这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猜测。我个人的看法是:贾宝玉第一次悬崖撒手去当和尚,在这过程当中,他碰到了甄宝玉。甄宝玉此时已经历过了一番风雨飘摇、命运打击。甄家受打击比贾家早,第七十五回一开头就写到,尤氏在荣国府帮着办事,说要到王夫人上房去,跟从的人就说你别去。为什么别去?说甄家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说还带了一些东西来。尤氏说贾珍看到邸报,甄家被皇帝查抄的事已经公布出来了,甄家显然是派人到荣国府来寄顿财物,这是有违王法的,荣国府也已经卷进是非里去了。甄家被查抄书里是直截了当写出来的,王夫人她再不好张口也得跟贾母汇报,贾母不爱听,最后贾母意思就是说咱不管别人事,咱们该怎么乐怎么乐。甄宝玉家庭破落在前,颠沛流离也应该是在贾宝玉之前。结果,宝玉在去往五台山出家的路上,就碰见了甄宝玉。甄宝玉告诉他,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在形式上,不在离家出走去当一个形式上的和尚,因此“甄宝玉送玉”,送的“玉”就是贾宝玉,就是把宝玉又送回了京城,送回到了荣国府。

    在前八十回里,甄宝玉只是在第二回贾雨村跟冷子兴乡村酒店聊天时被提到过,还有就是在第五十六回被提到,并且在贾宝玉梦境里出现,有的人就觉得那不过是作者设置的一个贾宝玉的影子,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艺术形象。但是脂砚斋她看到了八十回后,她清楚一切,在第二回她就告诉我们“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可见下半部里写了。甄、贾宝玉的人物设置固然有互为表里影象的用意,但是判定甄宝玉始终只是一个“影子”,却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构思,甄宝玉在八十回后肯定正式登场,而关于他的核心情节,就是“送玉”。贾宝玉心里只有“木石姻缘”,排拒“金玉姻缘”,但毕竟黛玉已然沉湖仙遁,宝钗已经成为他的妻子,那么,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出现了,他们两个生孩子了吗?高鹗的续书说,宝玉虽然出家不归,但宝钗在他失踪前已经怀孕,后来生了一个儿子叫贾桂,这个贾桂长大后参加科举,像贾兰一样考中了,尽管贾兰、贾桂年龄差很多,但他们都是荣国府贾政的孙子,贾家荣国府这一支就“兰桂齐芳”了。高鹗这个写法显然是荒唐的,因为从的总体设计来说,它是非常有条理的,那就是贾家的老一辈宁国公、荣国公是代字辈,贾代化、贾代善;他们衍生的儿子是文字辈,荣国府是贾赦、贾政,宁国府是贾敬,还有一个死去的贾敷,甚至他们的女儿也按文字辈取名,黛玉的母亲就叫贾敏;文字辈再生儿子是玉字辈,贾宝玉因为他直接用了玉,就无所谓玉字边了,其他都是一个玉字边——现在有人习惯把它说成王字边,因为那一点省略了,也说得通——贾珍、贾琏、贾环、贾琮和死去的贾珠是直系的,旁系的如贾瑞、贾璜、贾琼等等;再往下一辈就是草字头辈,那就很多了,首先是贾蓉和贾兰(注意:“兰”是繁体字“兰”的简化),其次贾蔷、贾菖、贾菱、贾萍??可以列出一大串来。因此,按贾氏宗族立下的规矩,如果宝玉和宝钗生出一个儿子的话,也应该是取一个草字头的名字。就算宝玉出家割断俗缘不闻不问,那么,你想想,薛宝钗她可是一个最遵守封建道德规范的人,她怎么能够嫁给贾家以后,去把贾家这个族谱上的规定破坏掉,不给儿子取草字头名字,而去取个木字边的名字呢?高鹗写得真是太荒唐了,他为了去符合“兰桂齐芳”这个意味着家族后代俱得富贵的典故,就公然置曹雪芹前面一直贯穿着的贾氏宗族排行规则而不顾。

    其实,宝玉、宝钗由家长包办成婚后,他们两个人究竟有没有正常的性生活,是更加值得探佚的一个问题。如果曹雪芹的后二十八回里,根本就写的是他们属于无性婚姻,那高鹗捏造出一个“遗腹子”贾桂,就更属无稽了。我前面提到的富察明义,他那二十首《题红楼梦》诗里,其中第十七首是这样写的:“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对这首诗的内容的解释,历来争议很大。一种解释是,“兰芽”形容青年男子身材外貌美好,“茁兰芽”就是那样一个公子在茁壮成长;“破瓜”呢,是指女孩子越过了十六岁,“未破瓜”就是还没有到十六岁(这样解释的前提,是“瓜”字由“十”、“六”两个字组成);跟后两句合起来呢,是在形容第十九回里,宝玉到黛玉屋里去,两个人躺在卧榻上说话,“意绵绵静日玉生香”。但是,十九回那段情节发生时,黛玉还很小,应该连十二岁都未到,何必用“未破瓜”来形容她呢?像那样一个还很稚幼的小姑娘,根本没有“开脸”(过去时代女子出嫁前要用细线绞去脸上汗毛),又怎么能说成是“红粉佳人”呢?“红粉佳人”应该是对新娘子的一种变称。这样的解释,我不认同。现在我提出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锦衣公子茁兰芽”,我认为“兰芽”就是男性生殖器的雅称,“茁兰芽”就表示性器官已经成熟了,“锦衣公子”说的当然就是贾宝玉,宝玉他结婚了,他的性能力不存在问题,可是,他们夫妻之间怎么样呢?他们没有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使得“红粉佳人未破瓜”。“红粉佳人”是指当了新娘子、新媳妇的薛宝钗,“未破瓜”就是她还是个处女。“破瓜”在过去有这样的含义。“兰芽”“破瓜”用在性事上是一种婉词,当然有些人可能还是觉得粗鄙,认为写诗怎么能取这种词汇入句呢?但过去文人写诗,以这样的词语入诗的例子并不鲜见。那么后两句的意思跟着也就清楚了,就是说这对小夫妻他们达成默契,虽然无性,却也无妨同床共枕,他们还是相敬如宾的,当然,他们又难免同床异梦,他们以前也往往做梦,但是如今却关在同一个帐子里,梦魂也被帐子网住了。我认为富察明义他是看了后二十八回以后,在这首诗里概括出二宝婚后的状况。他等于在告诉你,宝玉最后虽然娶了如此美貌的佳人,但是他却没有那方面的欲望;宝钗虽然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嫁给自己所爱的男人,但是也只能忍受活寡般的处境。当然,你也可以理解成当时还处在贾母的丧期,根据封建道德规范,他们可成就婚事,但是暂不圆房。二宝之间既然并无性生活,哪里会生出孩子来呢?再往细里琢磨,“梦魂多个帐儿纱”,也可能是形容宝玉虽然跟宝钗睡在一个帐子里,但他梦牵魂绕的还是潇湘馆里的林妹妹,他在梦中经常回到潇湘馆,多出一个里面有林妹妹合目安睡的“帐儿纱”来。

    在后二十八回里,宝玉不仅梦萦潇湘馆,他也身体力行地回到潇湘馆去缅怀黛玉,这也是可以找到根据的。第二十六回,曹雪芹通过宝玉的眼光,用了八个字来形容潇湘馆:“凤尾森森,龙吟细细”。在这个地方,脂砚斋就有一个批语,她说“与后文‘叶萧萧落,寒烟漠漠’一对”——前后各八个字,构成一个对子——“可伤可叹”。“叶萧萧落,寒烟漠漠”应该就是后二十八回里,贾宝玉再到荒废的潇湘馆时,目击到的惨状。那应该构成一段凄楚的情节。薛宝钗嫁给了贾宝玉,却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更不要说宝玉心里总怀念着黛玉。宝钗在许多方面都算得一个达观的人,没有性生活,也罢,今后可以过继一个儿子好好抚养;宝玉思念黛玉,理解——其实她对黛玉何尝没有思念之情呢?她可以舍弃很多,但有一条万万不可舍弃,那就是效法乐羊子妻,发扬“停机之德”,劝贾宝玉读书上进,为家族,为她,去通过科举考试谋求到功名。但是,她“借词含讽谏”,宝玉竟一跺脚,出家去了。虽然被甄宝玉劝解,送回来了,两个人依然貌合神离。那么,薛宝钗最后究竟怎么样了呢?她应该是在绝望中,抑郁中,悲惨地死去。她死去后贾府彻底崩溃,宝玉被逮入狱,又经过许多曲折的经历,终于第二次悬崖撒手,真正在心灵里达到了出世的顿悟。

    对于宝钗的这个结局,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心情,我想起来心里还是很难过的。你不要去责备她,说她一生忠于封建规范。大家知道贾宝玉有一次过生日,那是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大家玩抽签的游戏,薛宝钗抽了一支什么签呢?“任是无情也动人”,说她艳冠群芳,是一朵牡丹花。她确实称得上是牡丹花啊,华美、富丽;她无情,是被那个社会压抑成的,因为那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主流价值观念,要求闺中女子只能够去做针线活,不能读“邪书”,要听家长的指示,不能够感情外露,她吞食冷香丸,拼命熄灭灵魂深处本原的爱欲热情。她那牡丹之美,宝玉并不是无动于衷,看到她面若银盘、眼如水杏,是动过心的;看到她娇羞怯怯摆弄衣带,也是动过心的;见到她雪白的酥臂,更是动过心的。这样一个美艳的女子,她努力追求幸福,她克服了很多的障碍,终于嫁给了宝玉这个公子,完成了“金玉姻缘”,但是她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没有得到宝玉的心,更丧失了宝玉的身。在贾府大崩溃前,薛宝钗抑郁而亡,这在第五回的判词里面是有明确交代的。金陵十二钗正册的那个册页第一页上,林黛玉怎么画的我们不去说了,现在咱们讲的是薛宝钗,“金簪雪里埋”。有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过,说为什么不写“金钗雪里埋”呢?簪跟钗有什么区别呢?簪跟钗是同一种东西,都是过去古代妇女用来别头发的装饰品。单股的叫簪,双股称钗。金簪就是用一根金子做成的针状或者条状的簪子;把两根金子、两根金针或者两根金条并列在一起,或者把它们麻花一般地拧在一起,作为头上的插饰,叫做钗。所以,这个地方曹雪芹他是故意要这样写的。什么叫做“金簪雪里埋”?多悲惨啊!她一生希望自己能够成就“金玉姻缘”,可是她最后是孤零零死去的。钗还是两股,簪却只是一根,她应该是死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贾宝玉显然并不在她身边。请记住,在册页里面,曹雪芹故意要写成“金簪雪里埋”。这朵牡丹花就如此凄惨地告别了人世。

    我曾在前面亮明一个观点,就是贾宝玉一生当中有四个女子对他是最重要的。我已经讲过了其中的妙玉,讲过了林黛玉,又讲完了薛宝钗,还剩一位是谁呢?就是史湘云。下面,我会给大家讲到史湘云。我将从哪里讲起呢?我现在就提出一个问题:里面对林黛玉的出场,它是有很多铺垫,很多交代的;对薛宝钗的出场,也是这样做的;妙玉的出场,虽然是暗出,是通过一个仆人向王夫人介绍她的情况说出来的,但是交代得也很详细。那么,史湘云的出场是怎么写的呢?关于她,有些什么交代呢?下一讲,咱们就从这个问题开始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