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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史湘云金麒麟之谜

作品:刘心武揭秘红楼梦2 作者:刘心武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要把史湘云“厮配得才貌仙郎”和她之后的命运搞清楚,绕不过金麒麟这件事情。

    金麒麟怎么回事呢?大家都记得在清虚观打醮那回故事里,张道士当时拿着一个托盘出来,说想把贾宝玉的通灵宝玉请下来,托着给他的徒子徒孙见识一下,因为这是一个很稀罕的东西,是生下来就衔在嘴里的,而且上面还镌着吉利词语,值得让道观里的众道士们开开眼,同时也接收些吉祥的气息。贾母同意了,贾宝玉就从脖颈上取下通灵宝玉,张道士就托着拿出去展示了。张道士再回来的时候呢,托盘里不仅有通灵宝玉,还多出好多东西来。原来张道士的那些徒子徒孙看到通灵宝玉以后,为了表示祝贺和尊敬,纷纷把自己的一些珍贵的佩带物——道士佩带这些东西不是为了装饰自己,那是些传道的法器,有宗教方面的特殊意义——献出来,放在那个托盘上。贾宝玉把自己的通灵宝玉取回戴上以后,就翻弄那些道士奉献的东西,注意书里是这样写的:那些东西里,有一个赤金点翠的金麒麟,首先是引起了贾母的兴趣,贾母把那金麒麟拿到手里,就产生出一个联想——谁家的孩子也戴着这么一个,谁呢?贾母一时想不起来,于是薛宝钗告诉贾母,史湘云有一个,比这个小一些。贾宝玉就表示惊讶,说她常来住,可是自己从来没有见到过呀。

    探春在旁边说,宝姐姐心细,什么都记得。这是一句赞扬的话,但是黛玉跟上一句,说她在别的上头心思还有限,唯独对这些人的佩带物越发留心。这话显然就是讥讽了,宝钗装没听见。事情到这里,本来应该也就一阵风似地过去了,但是,宝玉听说湘云有个金麒麟,一下就增加了对那只金麒麟的兴趣,贾母已经放下了,他却伸手取出揣在了怀里,当然,就被黛玉看见了,于是,引发出黛玉跟他越闹越大的冲突。

    曹雪芹为什么要写金麒麟?历来有许多读者、评家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分析,但分歧不小,难以形成共识。

    我们都知道,有一种通行本,书名就叫《金玉缘》。《金玉缘》这个叫法,跟曹雪芹一点关系都没有。在古本里面,曹雪芹列举了许多此书的异名,有《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等,并没有《金玉缘》一说,最后大多称其为。程伟元、高鹗他们攒出的一百二十回本子,定名,《金玉缘》的叫法跟他们也没有关系。作为一种通行本,《金玉缘》出现在晚清,尽管一度流行,但从书名上看,就知道它离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已经很远。

    当然,一书里,贾宝玉的通灵宝玉和薛宝钗的金锁,是两个非常重要,而且贯穿始终的道具。但是,抛开高鹗所续的四十回不去理它,单看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书里已经很明确地写出,尽管有所谓和尚的预言,有王夫人和薛姨妈的努力,乃至有元春表达指婚意向,而且薛宝钗后来压抑不住也明显流露出了对贾宝玉的爱情,贾宝玉却是坚决抵制“金玉姻缘”的,第三十六回他在梦中大声喊出:“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在程、高弄出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里,他们虽然篡改了一些曹雪芹前八十回里的文字,但贾宝玉这些旗帜鲜明的“梦话”他们还是保留的,那种把书名叫做《金玉缘》的通行本里也是有的。从书中贾宝玉这位大主角来说,他的一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抵制、摆脱“金玉姻缘”的一生。即使在高鹗那“沐皇恩”、“延世泽”的续书里,贾宝玉被骗娶薛宝钗后,也还是挣脱“金玉姻缘”的樊笼,出家当了和尚。可见,用“金玉姻缘”来概括这部小说,是不合适的。

    书里在第八回,正式写到了通灵宝玉和金锁,有非常细致的描写,还绘出图形。没想到在第二十九回,又出现了一个与通灵宝玉关联的金麒麟。这个金麒麟,到第三十一回更被凸显出来。金锁只是一个,金麒麟却有两个,一个小的,应该是雌的,由史湘云佩带;一个大的,应该是雄的,由贾宝玉得到。贾宝玉在清虚观将那只金麒麟揣在怀里,为的是拿去送给史湘云,好让一雌一雄的金麒麟凑成一对。

    那么,贾宝玉留下金麒麟,并且想把它送给史湘云,是不是意味着贾宝玉想跟史湘云示爱呢?当然不是。书里写得很清楚,这个金麒麟的出现,首先扰乱了黛玉的心,本来宝钗的那个金锁,就时时刺痛着她的心,现在一金未除,又添一金,三角关系,似乎变成了四角关系。加上在清虚观里,张道士又当着众人给宝玉提亲,尽管贾母对张道士提亲加以了回绝,而且话里有话,骨子里是向着“木石姻缘”的,但黛玉并没有听懂。偏那金麒麟又来自于张道士那里,使得“金玉姻缘”的阴影变得更加浓酽。黛玉就觉得,钗、湘都有金,可以拿金跟玉相配,自己却没有可以拿来跟玉相配的物件,就跟宝玉闹,说什么别挡了宝玉的好姻缘,宝玉也就急了,赌咒发誓,闹得沸反盈天。书里有这样一段话:“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小时和林黛玉耳鬓斯磨,心情相对,既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阁秀,皆未有稍及黛玉者,所以早存留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他不好说出来,我们读者可以替他很明快地说出来,就是他爱黛玉,想娶黛玉为正妻,在这一点上,他是绝不考虑宝钗、湘云的。因此,他留下从清虚观里得到的金麒麟,并且打算送给史湘云以凑成一对,绝对与爱情无关,在那个时候,他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黛玉关注金麒麟,是在清虚观打醮之后,而宝钗早就注意到,湘云是有一只小些的金麒麟的。曹雪芹写得很细,也很准确。贾母对湘云的金麒麟只有个模糊的印象,一来她老眼昏花,二来她也不必关注身边女孩子都佩带些什么。宝玉长期跟贾母住,以往湘云来了也是跟贾母住,他们在一个空间里玩耍,但金麒麟一般情况下是佩带在外衣里面的,并不显眼,偶尔露出来,宝玉也不会特别注意。书里没写黛玉早已关注湘云佩带金麒麟,但写到她俩同床睡觉,林黛玉当然看见过,不过在清虚观出现另一只金麒麟之前,黛玉可能觉得那不过是一件一般的佩带物罢了,没往意识里镶嵌,她心地确实有单纯的一面。宝钗却是个有城府的人,故事的那个阶段,宝钗还并没有跟湘云同住过,但女孩子间亲密接触,她就注意到湘云大衣服里头,佩带着一只金麒麟,当清虚观里出现另一只金麒麟后,她立刻会有体积上的比较,这当然并不一定意味着她对湘云身上的金麒麟早有戒备,但至少也说明她对任何小姐身上的金饰物都有超常的敏感性。

    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是书里仅次于元妃省亲的大场面,而且故事的空间扩展到了宁、荣两府之外,但这两个大场面里,都没有史湘云出现。我在上几讲里分析过了,元妃省亲虚构性极强,作者写史湘云完全从生活的真实出发,凡虚构性太强的情节里,就不安排她出现;但清虚观打醮这段情节,我觉得却没多少纯虚构的成分,应该是非常之写实,没有史湘云出现,是因为在那次真实的打醮活动里,确实并没有这个人物的原型参与。元妃省亲的那些描写里,既没有史湘云出现,也没有关于她的任何信息,但是清虚观打醮的情节里,史湘云本人没有出现,却通过金麒麟,增加了关于她的信息。

    关于金麒麟的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第三十一回,史湘云又来到了荣国府,她和她的丫头翠缕在大观园里面行走的时候,就有一段论阴阳的对话,翠缕问她什么是阴什么是阳,她就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这个问题,说着说着,最后呢,在蔷薇花架底下,发现有一个不知道什么人失落的金麒麟,翠缕捡起来给史湘云看,史湘云一看,哟,文彩辉煌,跟自己佩戴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更大更好。那么这个金麒麟是谁掉在那里的呢?看过前面一回的读者,不难猜出,那是贾宝玉不慎掉落的。从张道士那儿得到金麒麟以后,贾宝玉把它揣在怀里,后来可能穿上绦绳,佩带着玩儿;在上一回,就是第三十回,有一场戏,表现他站在蔷薇花架边上,隔着花架,看见一个女孩子蹲在那边,在地上不断地画出“蔷”字,当时宝玉只觉得奇怪,模模糊糊认出来那女孩子是府里养的小戏子——所谓“红楼十二官”之一——但究竟是哪一“官”,无法确定,她为什么反反复复地用簪子画“蔷”字?真是百思不得一解。后来忽然下起雨来,宝玉先劝那女孩子避雨,那边女孩子反过来提醒他,他才觉得被雨淋了,慌慌张张地跑开。曹雪芹没有明写宝玉慌张中掉落了金麒麟,但是读者读到湘云、翠缕在蔷薇花架下发现金麒麟时,应该能够明白,那就是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金麒麟。

    为金麒麟的事,黛玉跟宝玉大闹一场,但是通过宝玉“负荆请罪”,两个人有所沟通,基本上和好了。黛玉对金麒麟不那么戒备了,宝玉也不觉得金麒麟构成个什么事端了,就有一搭没一搭地佩带着它。宝玉为避雨竟将金麒麟失落,说明他是戴着玩儿,并不是特别珍惜它,可能佩带的绦绳不是特别结实,为躲雨一转身,就挣断了,就掉在那儿了,回到怡红院,他也没发觉。史湘云又来了,他本是准备把那金麒麟送给她的,见到她,也没有马上想起这件事,直到人家已经捡到那金麒麟了,他才想起来,而且还以为在袭人那里收着,袭人说你不是一直带着的吗?宝玉才发觉弄丢了。于是湘云这才知道,捡到的金麒麟是宝玉打算送给自己的,湘云就亮出那个金麒麟,宝玉一看,果然是在清虚观得到的那个。这个情节一直延续到第三十二回开头,有一个细节大家一定要记清楚,就是湘云把捡到的金麒麟亮出来以后,宝玉就伸手接过来了。他不是留着想送给湘云吗?现在正好在湘云手里,他应该说你别还我了,我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呀。但是书里这个地方写得有点怪,宝玉并没有实现赠送湘云的初衷,他还是把那金麒麟留下了。当然在这个过程里,宝、湘两个人一些调侃性的对话,史湘云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就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

    这些话,有些论家就总给上纲上线,说你看宝玉对官印嗤之以鼻,可见是反封建的。湘云呢?却把官印看得那么重要,可见湘云在思想上是落后的。其实大可不必这样看问题,我认为,这不过是少男少女之间在开玩笑。这两句玩笑话过去,前八十回里,就再没有涉及到金麒麟的情节了。

    关于金麒麟的这些文字,究竟表达着怎样的意思?金麒麟上了回目,第三十一回下半回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在现存的古本里,除了杨藏本,其余的本子在回目里全强调了金麒麟,可见金麒麟至关重要,跟前面比如说第八回贾母送给秦钟的一个金魁星,那种过场戏里一晃而过的道具,不可同日而语。

    什么叫“双星”?过去多指天上的牛郎星和织女星,引申开去就是指一对恋人、一对夫妻。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意思,分解开来,应该就是“因为一对金麒麟,埋伏下一对白发夫妻”。

    这就很费琢磨了。

    确实,故事发展到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二回,情节里出现了一对金麒麟,一只是史湘云本来就有的,小一些,雌的;一只是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大一些,雄的。那么,最现成的解释,就是后来史湘云嫁给了贾宝玉,他们这对夫妻白头偕老。也就是说,史湘云“厮配得才貌仙郎”,那个“才貌仙郎”就是贾宝玉。

    但是,恰恰在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回,重点写了宝玉对黛玉稳定不变的爱,以及贾母为他们的“木石姻缘”保驾护航。而第三十回和第三十一回,又写到史湘云叔婶已为她定亲,所定的夫君绝对不是贾宝玉。

    本来,曹雪芹已经设计出了与贾宝玉那通灵宝玉相对应的,戴在薛宝钗脖子上的金锁,构成了“金玉姻缘”的阴影。把“金玉姻缘”和“木石姻缘”之间的拔河写好已经很不容易,没想到他又写到一对金麒麟,金上添金,构成了关于史湘云命运——也牵扯到贾宝玉——的大团疑云。这样去写,就更不容易了,所谓“何不畏难若此”?脂砚斋把曹雪芹的这种写法,叫做“间色法”。“间色法”本来是中国古典绘画里的一种技法。什么叫间色?大家知道,其实一种颜色是可以细分的,比如红色,红色从浅到深可以形成一个很长的谱系:淡红、微红、浅红、桃红、银红、胭脂红、芍药红、蓼花红、深红、大红、正红、朱红、紫红、金红、黑红??作画的时候,敢于在同一种颜色上再叠加同一谱系的颜色,比如我底子已经是红的,但是我上面还用另外一种红颜色来画,这是很难、很险的,非大画家、大手笔,不敢轻易尝试的。写小说也是这样,你已经设置了一个“金玉姻缘”的阴影了,忽然又再出来一对金麒麟,形成一团疑云,一时间人际关系变得格外复杂,三角,四角,乃至五角,来回扯动,这样展开情节,如果显得很费劲,很混乱,那读者可就读不下去了。但曹雪芹他写得很从容,情节流动仿佛溪水蜿蜒,潺潺有声,尽管一时不知底里结局,但读起来很自然,很舒服。这就是使用“间色法”的胜利。

    史湘云在第三十一回就写到她定亲了,八十回里没写到她成婚,但是第五回里暗示了她的婚姻状况,《乐中悲》曲里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可见八十回后会写到她由定亲到成亲。仅从这三句看,她是很幸运的,尽管她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任凭叔婶为她包办,但她所嫁的是个“才貌仙郎”,彼此都很满意,打算地久天长地白头偕老,这个婚姻,看来把她早年的坎坷不幸,全都补偿了。但是这个曲子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几句写的是最终结果:“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最后那两句宿命论式的感叹姑且不论,“云散高唐”,“高唐”用的是战国时代楚国宋玉《高唐赋》的典故,指的是夫妻生活,那么,很显然,他们成婚时的美好愿望落了空,终久还是没有了夫妻生活;“水涸湘江”,用的是舜的两个妃子因为舜死于苍梧,最后溺于湘江的典故。那么可见史湘云婚后不仅是与丈夫分离,没有了夫妻生活,而且她丈夫后来根本就死掉了。“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里面嵌进了她的名字,这个原本天真烂漫、爽朗豁达的女子,最后也还是入了“薄命司”里的册页。史湘云与其定亲,并且最后嫁过去的那个丈夫,也就是那位“才貌仙郎”,越细想,越会觉得绝对不是贾宝玉。第三十一回王夫人提到她定亲,用的完全是议论别人家的口气,如果她定的亲是贾宝玉,王夫人怎么会那么跟她说话?王夫人是贾宝玉他妈啊。第三十二回,袭人跟她道喜,用的也是跟贾宝玉无关的口气。

    既然“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那么,会是谁呢?前八十回里,有没有这位公子的踪迹?

    我们现在无法看到曹雪芹写出的八十回后文字,但是,幸好脂砚斋给我们留下两条可贵的批语,使我们在迷茫当中看到了远方的霞光。一条批语是三十一回的回后批,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配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就是说,曹雪芹是把写完了的,脂砚斋看过全部书稿,那么脂砚斋再回过头来读到这个地方时,就加了这样一条批语,赞赏曹雪芹设置伏笔的技巧,透露出来,在八十回之后,有一个射圃的情节,其中有一个人叫若兰,若兰是一个简称,我们进行文本细读就会发现,在前八十回里,在第十四回,写到都有哪些王孙公子来参与秦可卿的丧事,所开列的名单里,出现过卫若兰,若兰显然就指的是卫若兰。这个卫若兰在射圃那段情节里,就佩带了一个麒麟,这个麒麟,就正好是翠缕捡起来给史湘云看的那个麒麟,也正是贾宝玉从清虚观所得到的那个大的公麒麟。史湘云一直佩带着一只小的雌麒麟,这个大的公麒麟最后不是佩戴在贾宝玉身上,而是佩戴在卫若兰身上,可见史湘云所定亲和嫁过去的那个“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而是卫若兰。

    其实在金麒麟字样出现于正文之前,第二十六回,老早就出现了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这条批语更短,但没有使用简称而写全了卫若兰的名字,更可见在八十回后,曹雪芹本已经完整地写出了关于卫若兰射圃的故事,但已经写成的文稿却神秘地“迷失”了,脂砚斋不禁发出无奈的叹息。

    那么,一定会有人问:什么叫射圃?射圃跟习射、校射、射鹄子是一类意思。在清代,满人因为是通过武装夺取到政权的,所以后来历代皇帝,尤其是康熙帝,特别强调文治武功,就是既然已经把全中国统治了,当然要重文治,可是也绝对不能够弃武,所以皇帝带头习武,其中一个重要的项目就是练习射箭,贵族家庭里面也形成一种风气,就是男子经常要练习骑马射箭。当然到清朝后期,文治不行了,武功更是衰退,光绪皇帝弱不禁风,哪里还能骑射?八旗子弟也都只知吃喝玩乐,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这是后话,且不多说。在曹雪芹所生活的时代,皇帝以及满洲八旗的男子,习武之风还是有的。那么这种情况,在里面有没有反映呢?有的。大家如果回忆一下,在第二十六回里有这样一个细节:宝玉从怡红院出来,“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是的跑了来,宝玉不解是何意,正是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下来”,宝玉问贾兰:“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就冠冕堂皇地回答:“演习演习骑射。”当然宝玉对此很不以为然,说:“把牙栽了,那时候才不演习呢。”这就是当时满族习武风气的一种反映。同时也是一个伏笔——后来贾府败落,其他人可谓“全军覆没”,唯独李纨、贾兰得以保全,贾兰参加科举的武举考试,考中后当了武官,李纨母以子贵,却喜极而死。另外就是第七十五回,写到贾珍召集一群贵族子弟,在宁国府天香楼下的箭道立了鹄子,在那里习射——鹄子就是箭靶子。当然贾珍他很荒唐,一开头说练臂力,后来就以“歇臂养力”为名开设赌局,闹得乌烟瘴气。贾赦、贾政没看到贾珍的荒唐面,认为自己家族“在武荫之属”,就是祖上所得到的宁国公、荣国公的封号,都是一种为皇帝在战场冲锋陷阵立下汗马功劳而获得的荣耀,往下传,无论是贾赦的一等将军,还是贾珍的三等威烈将军,都是属于“武”的品级,家族的这种以“武”获宠的光荣传统,应该继承,因此都很支持贾珍组织射鹄子,强迫宝玉也去习射,贾兰当然去了,甚至于最懒惰、最不愿意做正经事的贾环也只好去了。所谓射圃,应该就是类似的习射活动,只不过场地是在“圃”里,这个“圃”可能是“花圃”也可能是“菜圃”。卫若兰和一些人在“圃”里习射,那可能就并非贾珍主持的那种假招子,而是实战前的一种严肃认真的演习,而在那段情节里,卫若兰他身上,就佩带着那只大的文彩辉煌的赤金点翠的雄麒麟。

    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家庭背景、经济根基应该都很不错,从他名字的谐音来看,“气味如兰草一般”,相貌、气质也很好。可能是卫若兰到了适婚年龄,卫家通过官媒,与也正要给史湘云寻婆家的史家接上了头,双方把若兰、湘云的生辰八字一对照,不犯忌,恰可好,卫家再派妇女去史家相亲,见到湘云本人,印象颇佳,于是双方家长包办,就先定了亲,后来又正式成婚。卫若兰可能是个文武全才,飘飘然有仙气,形容为“才貌仙郎”未为不可。有的人坚持认为,只有贾宝玉才能称为“仙郎”,因为书里写明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其实没有天界身份的凡人,如果实在好,也可以用“仙”来形容,妙玉是地上凡人,书里就称道她“才华阜比仙”,“阜比仙”就是超过了天上仙人。

    第十四回,卫若兰的名字是跟冯紫英、陈也俊排列在一起的,陈也俊和卫若兰的名字,前八十回里都只出现了那么一次,但绝非废笔赘文,我在前面的讲座里分析出来,陈也俊可能和妙玉有关系,而卫若兰与史湘云有关系,脂砚斋在批语里明说出来。陈、卫既然与冯紫英并列,可见他们的生存状态相近。冯紫英在前八十回里多次暗出、明出,我在前面讲座里分析出,他是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旗帜的“月”派政治势力的中坚分子,是与以忠顺王为代表的“日”派政治势力互相明争暗斗的,因此,八十回后卫若兰所参与的射圃活动,应该就是“月”派在拼力一搏前的军事演习。所谓“双星”,宽泛的意思指恩爱夫妻,严格地说,则指牛郎、织女相爱、相望却难以聚合,八十回后射圃的情节里,卫若兰应该是与史湘云处在生离死别的状态,分别前卫若兰把大的雄麒麟佩带身上,到进行军事演习时也不摘下。当然最后“月”派是失败了,卫若兰牺牲了,“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博得个地久天长”的美好愿望彻底落空。

    说到这里,“才貌仙郎”的问题似乎解决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问题似乎也解决得差不离了。

    但是,细想一下,“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甚至问题的难度变得更大。上面我讲了那么多,只能说解释了“因麒麟伏双星”,“白首”就没解释到。史湘云和卫若兰结合的时候,双方都还非常年轻,故事往下流动,到“月”、“日”两派一决雌雄的时候,往多了说也无非只过了几年时间,他们怎么就会“白首”呢?如果“白首”不是指他们两个人,那又是说的谁呢?张爱玲是优秀的小说家,也是红学家,她在一书里,提出她的一种解释。她认为曹雪芹在写这部著作的过程里,不断调整乃至改变他的思路,开头,他是想写“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段故事,这段故事将在八十回后出现,他预先在第三十一回通过回目加以预言,但是,写着写着,他改变主意了,他放弃了这样一个构思。张爱玲立论的根据,是她发现有一种古本,就是杨继振藏本,又称“红楼梦稿本”里面,第三十一回后半回的回目已经改成了“拾麒麟侍儿论阴阳”。既然曹雪芹已经放弃“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构思了,我们再去探究“白首双星”指的是谁,就没有意义,属于胶柱鼓瑟了。但在传世的诸多古本里,只有这一种的第三十一回回目异样,因此,张爱玲的说法虽然自成一家,却难以成为共识,我就并不认同。

    还有一种说法,乍听比较离奇,细想也不无道理。请问金麒麟是在哪儿出现的?是在清虚观里,跟张道士有关,而且金麒麟首先是被贾母看见的。那么在现场,有没有白头老人呢?当然有,一位就是贾母,另一位就是张道士——道士跟和尚不一样,和尚要剃成光秃,道士是要留胎发的,张道士应该已经是满头白发了——因此,“白首双星”,实际上暗伏的就是贾母和张道士,他们在年轻的时候,有所接触,产生过爱情,但是后来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那时候是史家小姐,她被嫁给了贾代善,而与她相恋的张家公子呢,就愤而到道观当了道士。请注意,张道士有一个特别的身份,他是荣国公的替身,也就是贾母丈夫贾代善的替身,这个身份,我们现代人听来相当古怪,其实在过去也并不多见,意味深长啊!书里写到清虚观打醮那段情节的时候,贾代善早就去世了,贾母守寡多年了,她到了清虚观,见到张道士,张道士说贾宝玉“这个形容身段,言语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完先就泪流满面,贾母也由不得满面泪痕。这一对白发老人怎么回事啊?可见他们爱恋过,却如同牵牛星和织女星一样,永怀爱意而不能聚合一起,这种情形,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来概括,不正严丝合缝吗?这种解读在清代就有评家提出过,历来的“红迷”也有这么去揣想的,我哥哥刘心化就多次跟我表述过这样的看法。请注意,我在这里只是介绍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种独特理解,这并不是我的观点。

    我为什么不认同上述观点呢?就是贾母和张道士见面流泪的情节,是在第二十九回,如果作者真要影射两位白发人的一段悲情前史,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就应该出现在第二十九回,可是这个回目却安在了第三十一回,第三十一回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张道士的身影,贾母也退为一个背景人物,前半回描写的是晴雯撕扇,后半回写的是翠缕和湘云一问一答论阴阳,最后拾到金麒麟。的回目总是起到概括本回故事情节的作用,第三十一的回目不可能例外地去概括第二十九回的内容,因此,把“白首双星”理解成贾母和张道士,固然不无道理也很有趣,却无法解释回目何以和内容错位。

    那么,我们无妨再回到贾宝玉身上,来思考这个问题。史湘云定亲、完婚的那位“才貌仙郎”,是卫若兰而不是贾宝玉。但是卫若兰后来在射圃的时候,所佩带的那只金麒麟,就是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贾宝玉收起来,本来想送给史湘云,却中途失落了,又恰好被史湘云拾到,史湘云把拾到的金麒麟拿给贾宝玉看,贾宝玉接了过去,没有再送给她。第三十二回开头写到的这个细节,我上面提醒大家注意,注意它干什么呢?就是可以明白,那只大的雄的金麒麟是怎么到了卫若兰那里的。最大的可能,是八十回后交代出来,在卫若兰和史湘云正式完婚的时候,贾宝玉把它当做一个贺礼,送给了卫若兰。那当然是一件非常得体,也非常巧合的礼品:史湘云本来有一只小的雌的,卫若兰这下有了一只大的雄的,雌雄金麒麟合璧,见证他们的婚姻真乃“天作之合”。当然,八十回后还会写到,这桩美满的婚姻终究还是被狰狞的现实政治摧毁了。

    那么,在卫若兰牺牲后,史湘云又怎么样了呢?卫若兰牺牲了,他佩带的那只大的雄麒麟又哪里去了呢?

    大家应该注意到,第三十一回写到,翠缕捡起金麒麟,史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无语,正自出神,忽见宝玉从那边来了”。史湘云是个话多的人,睡在床上还要咭咭呱呱,八十回书里对她抢话有多次描写,写她默然出神,只此一处。这是为什么?我认为,这就说明,史湘云被眼前的巧合震惊了,她可能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她自己佩带的雌麒麟和这只雄麒麟的遇合,是对她今后命运的一种预示。那么,史湘云未来命运的发展轨迹,在卫若兰牺牲后,会不会由于雄麒麟的依然存在,又有戏剧性的变化呢?虽然说贾宝玉并不是她与之定亲、成婚的那个“才貌仙郎”,却很可能与她在苦难中遇合,那只雄麒麟竟又到了贾宝玉身上,他们两个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如果八十回后有这样的情节,则这个回目安在第三十一回后半回,就非常合适。

    于是,我们的讨论,就必须再深入一步:八十回后,史湘云的命运,会不会有与贾宝玉因麒麟遇合的情节?下一讲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