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_r(); 情形正向坏的方面发展,城外敌骑没有离开,绕城游弋,显然心存不轨。
过得一天,敌人来了增援,上千骑兵到达。
三天后,孟买守军开始变得绝望了,对方步兵抵达!
这支步兵部队人数不多,他们修建兵营,绕着孟买城筑起长围,清理城外的阻碍物。
事情的性质变了,对方不是想掳掠捞一把就走,而是想攻下孟买城!
孟买城现在没有海军,有舰艇逃脱,把信息送出去,但集结大军来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很可能援军到来时,孟买城已经失守了。
一星期后,城外大军云集,把孟买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代表了莫卧儿帝国皇帝亲临的金色大纛下,一位须发俱白、穿着金色盔甲,显得威风凛凛的老将军骑着一匹泛出油光,神骏至极的黑马,他是伊麻德·艾哈迈德,军中宿将,也是桀骜不驯的各个部族军最怕的人。
这位老将非同小可,是出身中亚的突厥勇士,与他同辈的将领们要不死了,要不给废黜了,唯有他幸存下来,并且在阿富汗战场上建功立业。
阿富汗是“帝国坟场”,自古以来就显露了端倪,阿拉伯帝国没啃下阿富汗,唐帝国也在阿富汗止步。
一定程度上,杀到阿富汗地区的莫卧儿帝国也可悲地陷进了坟场里,他们根本搞不定那里的部族,他们一代接一代地与莫卧儿帝国肝,莫卧儿帝国的皇帝一个接一个地与部族肝,想要征服他们,却见不到胜利的前景。
或有人说阿富汗固然是个“坟场”,但也是个“磁铁”,吸引着那些帝国投身其中,前仆后继?!
帝国的性质是要扩张,对于莫卧儿帝国来说,他们发现向北是波斯,如果搞定波斯,就会与西面的同教兄弟国奥斯曼帝国接壤。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美好的愿望而已,莫卧儿帝国皇帝再傻,也知道现在隔着个波斯,奥斯曼帝国那就是兄弟。如果没个波斯,奥斯曼帝国就会露出他们的真面目,必向莫卧儿帝国进军,吞并莫卧儿帝国!
向东,有富裕的东方大国,可惜,不可逾越的青藏高原象个忠实的卫兵,牢牢地捍卫了东方之珠的安宁。
青藏高原以南的陆地则是原始森林和河泽遍布,任何一支军队都别指望能够征服那片地区,那里的民众甚至不用与征服者打,过得一年半载,征服者如果没有足够的应对措施,统统死光光!
人们会遭遇到疟疾、痢疾、黄疸病以及丛林消耗性疾病,或按照一般说法----怪病,你根本就查不出原因的病,反正分分钟要人命。
嘿嘿,为什么华人能够攻略同样环境的东南亚,他们是幸运的,来的正是适应那里环境的两广和闽省人,要是大陆北方人直接南下来肝,包他们有来无回!
待到东南亚的环境好转,北方人接着来肝,才不会无疾而终。
同样地,华人沿印度洋一线展开,出动的先头部队同样是两广之兵和闽省兵,还有部分的江浙兵,相比于其他省份的人那是得天独厚的适应性。
莫卧儿帝国的扩张,向南,那些擅长跪下唱征服的三哥们是不会抵抗的,但莫卧儿帝国只是遥领印度次大陆,不实管。
占领那个上亿人的大粪坑,味道酸爽啊。
扯远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能够在阿富汗打仗,扬名立万的将军真是一流的统帅!
伊麻德·艾哈迈德指挥若定,为帝国东征西讨,堪称是莫卧儿帝国的中流砥柱,他向在阿富汗战场上镇压诸多不听话的部族---以他之能,也只能维持不胜不败的局面,可悲的是,一旦这位老将离位,莫卧儿帝国不知道何人能够顶上。
华人占领了印度南方的一些地盘,对此,莫卧儿帝国并不觉得有多大的冒犯,因为华人提出了“继承权”,即继承先前战败红毛番的地盘,莫卧儿帝国连红毛番都不想惹,也就不理他们。
不惹红毛番?
红毛番自海上来,处于他能打你,你打不了他,胜之渺茫,不胜为笑,惹他们作甚?!
但有的事情不能不管,奥斯曼帝国遭遇了华人进攻,圣地被夺!
奥斯曼帝国派出使节前往莫卧儿帝国的帝都德里,严诘那里的君臣道:“你们放任神的土地被夺,你们还是神的子民吗?”
这话太严重了,为了惩罚那些胆敢冒犯天威的东方异教徒,莫卧儿帝国皇帝沙贾汗派出了伊麻德·艾哈迈德前去进攻孟买。
沙贾汗的见识水平是有的,他增加伊麻德·艾哈迈德的威仪,允他打半副皇帝的仪仗!
伊麻德·艾哈迈德不负所望,他不愧是名将,出手狠辣老练,他先集结军队,打着讨伐阿富汗地区的名义,让大家都以之为真,东南国放在德里地区的探子们没能及时发出警报,等发现不对时,通往孟买的道路交通已经被切断,消息传递不出去。
然后他派出穆图·卡利姆的精锐骑兵突袭孟买城,占了先机后,再兵贵神速,十万大军一周内抵达了孟买城下。
仅这一手,就是大部分将领们望尘莫及的,要知道古代征战忒够麻烦,后勤补给固然不容易搞定,那些军头们更是麻烦,但是伊麻德·艾哈迈德的指挥下,一切不成问题。
军头们簇拥着伊麻德·艾哈迈德,先前的胜利让他们对他充满了信心。
通常,莫卧儿人的军队由四大部分组成:轻步兵+战象+火枪炮兵+骑兵。
各军种中,莫卧儿帝国骑兵占据统治地位,食邑骑兵、封邑骑兵和御林军骑士组成了莫卧儿军队的骑兵,前两者是地方提供的部队,即部族军,后者则是用国库供养的精锐战士。他们多来源于中亚突厥战士,构成了莫卧儿皇家骑兵的主力,伊麻德·艾哈迈德正是中亚突厥战士的佼佼者。
他带来了御林军骑兵有一万五千人,其中五千名是重骑兵,一万名是轻骑兵,在他的调教下,不是银样腊枪头而是一支钢矛头,无坚不摧,战无不胜,以致于野心勃勃的部族首领穆图·卡利姆唯有按捺住自己的野心,不敢不听他的话。
火枪炮兵则方兴未艾,自15世纪末欧洲火器传入印度,大口径的长管前镗加农炮在印度战场上的作用愈发重要。但大炮又是如此昂贵,制作炮身需要大量铜和铁,为使其能运输到战场又需炮架和充足的驮畜,最后还得为大炮可以发射发挥它的作用则需要配置火药和熟练炮手。
帝国惟一有能力设立大型军工厂制作大炮,并为大炮提供其他附属物品和人员的只有皇室,莫卧儿皇帝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大炮的生产和运输。
火枪兵则由城镇或农村的定居居民中招募征发而来。使用土耳其式的重型火绳枪和葡萄牙式的常规火绳枪的轻步兵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他们能比弓箭手提供更强大的火力。
莫卧儿象兵,战象这一兵种的有效性争议颇多,认为战象有效的支持者指出战象具有破坏能力强、震慑能力强等优点,持否定意见的反对者认为战象毫无作用,指出战象有维护成本高、容易受惊践踏友军制造混乱等缺点。
不论如何,拥有强力骑兵并曾击败过战象的莫卧儿人仍然坚持发展出自己的战象部队,在莫卧儿帝国盛鼎时期皇室蓄养了一千多头皇家大象,在平时用作大型表演、运输重物等用途,战时则投入战场。
大军围城,但拥有三百头的大象军和上百门重炮还在往孟买的路上,伊麻德·艾哈迈德派心腹催促他们速来。
至于轻步兵?
遍地都是,就象野草一样蓬勃生长的三哥们不就是最好的轻步兵,最好的炮灰么?
伊麻德·艾哈迈德下令部将们,赶快收集三哥,越多越好,准备用他们的滚滚鲜血,打开天·堂之门!
三哥向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