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这道策问一共有五问,前两个是关于前代律法的知识,后三问是具体案件的审判。
第一个问题是询问效法“五星七宿”和“壅水胜金”是什么样的刑法。
这一看分明就是关于周易、天文之类的问题,实则不然,自天朝古代就有诸多事情都取象于五行,刑法便是一例。
如东汉班固的白虎通义五刑曰“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大辟法水之灭火;宫者,法土之壅水;膑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胜金。”
这一段话,便极为详细地阐述了“五刑”和“阴阳五行”的对应之道。
既然有了前人对于“刑法”和“阴阳五行”的阐述,其实这一问就尚算易解,根据东汉班固的这篇关于“五刑”之论阐述作答。
刘辰星蘸了蘸墨汁,在草纸上提笔作答。
大约花了两刻的时间,便完成了第一问。
第二问要求回答“卖爵缗钱、越官朝会、见知腹诽、直指夏兰”这些汉代法令、案例的提出者。这两个问题都是知识性的,只要看过相关的刑书基本上没有问题。
刘辰星最大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加之日复一日的温故而知新,加强记忆,这四个汉代法令一看,几乎不用思索,便知其出处。
卖爵缗钱上郡罹旱,孝景复循卖爵;南亩不出,武帝遂下缗钱。
越官朝会越官起自张汤,朝会兴於赵禹。
见知腹诽公孙生见知之渐,颜异为腹诽之初。
直指夏兰出於惨刻之日,斯并虐主所行,佞臣攸致。
如此,也就寥寥数语,刘辰星又将第二问答了。
但到了后面三个问题,难度就一下拔高了不少,乃关于具体的案例分析,需要运用相关刑法知识
第一问如果因为玩耍而使人失去性命,打斗误伤劝架的人,这样的案件应该怎么判决
第二问丈夫打妻子的脸是“大辟之科”,儿媳妇打婆婆的耳光则依从“减死之论”,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礼仪
第三问“鲍昱泣东海之杀人,陈忠纵颍川之请代”又应该怎么做呢
这三个案例的共同点在于,都属于常规案件之外的事件。比如杀人者死,但是对于那些非主观愿望而造成的误杀该怎么办这不仅仅是考查应试者对于以往案例的熟悉程度,更重要的是价值判断的问题。
天朝历来注重礼仪,崇尚礼乐教化。不论是“循大礼”还是“重刑法”,说到底其实就是“德治”与“法治”的问题,这是并不陌生的一个话题,刑法不能摒除这是无可非议的。而这种考察对于考生而言,熟悉历代的的刑法,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熟悉典型的案例是必须要做的功课。
也莫怪第三场策问是整场考试最至关重要的一场,而策问也往往以刑法的问题居多,毕竟科举出来的官员,多是从县尉做起,县尉就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长,主掌司法捕盗、审理案件、判决文书等事务,其人选当然得熟知刑法,并有一定的判案审案能力。
将三个策问逐一分析了,刘辰星不再像刚才两问下笔如有神,她有些犹豫了。
自己到底应该标新立异一些,以期博人眼球,还是以符合时下最主流的观点倾向为主,但这样一来,便难以居于众举子之上。
那么,到底是稳求名列前茅,甚至夺魁,还是博更大的机遇
犹记参加科举之初,她只想成为女进士,得女皇为女举子特别开恩发放的月俸,再受这个身份庇护更好的生活。
然,时到今日呢
想到圣龙八年十月,在柳阿舅带领下参加吏部集阅,柳阿舅所描述立于朝堂之上的蓝图。
刘辰星心中一定,她今年十五,试一次何妨
何况一个小小的前进士,在长安这个地方,根本不足以挺直脊梁而活。
而她作为一个女举子,要想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前进士,乃至有一天真正立于朝堂之上,就必须得入女皇的眼。
从启蒙至今,整整十年了,日以继夜从未间断的学习学习还是学习,大好韶华付诸于此,她要对得起她的付出
刘辰星拿定主意,她要赌,她要赌女皇得知今年上榜者乃一路考上来的女乡贡举,必定会多为关注,若能再看她所答观点,不定会对她另眼相看
科举以来的目标从未像这一刻这么清楚明确,刘辰星看着丈夫打妻子的脸是“大辟之科”的地方,唇角不由一翘。
当今世俗观念认为“夫子天出头”,意思“丈夫大于天”,她身为一个拥有现代灵魂的女子当然不能赞同,妻乃“齐也”,妻子并不比丈夫低一等,妻子又为丈夫生儿育女,侍孝舅姑,付出极多,丈夫打妻子脸,于情于理属“大辟之科”这种死刑也应当不过法中有情,若妻子同意,可减死论。
如是一番,将自己的观点阐述了,再以文言文翻译一遍,并大量用雅丽的辞藻,让策文看起来颇为有文采之后,刘辰星就接着答后面的策问。
因为有了有驳于主流男权思想的答策,接下来为了确保五策过三上榜,后面少不得以迎合考官之心作答。
所以,刘辰星当真是将“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个座右铭奉行到底,即使冒险尝试,也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确保自己达到金榜题名的标准,只是那道刑法的对策让再次夺魁的把握降低而已。
等将最后一道策文答完,天已经有了擦黑的迹象,好在刚才答题时,她已将认为不错的三篇对策誊抄上试卷了,现在只剩这最后两篇对策没誊抄上卷,时间还算来得及。
刘辰星点起第一只蜡烛,用燃尽一只蜡的时间,将剩下两篇策文誊抄上卷,又点起第二只蜡烛,将五篇策文从头到尾检查一遍,确认无误,然后便是等待第三根蜡烛燃尽。
三根蜡尽,圣龙十年省试也结束了,之后就是紧锣密鼓的阅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