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科幻灵异 > 自带锦鲤穿六零 > 第二百四十二章 蠢猪队友

第二百四十二章 蠢猪队友

作品:自带锦鲤穿六零 作者:江水碧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男人本来是松了口气,但听着尽欢阴恻恻地哼了哼,心又被提起来,“我,我”

    “连自首都不会”尽欢皱眉明显不耐烦,“从最基本的姓名年龄籍贯开始”

    这男人被她一吓就完全乱了阵脚,明显就是一怂货。

    难道犯坏干坏事儿之前,就没设想过落网之后的情况

    连自首交待的程序都不知道,实在是太不专业也太没水准了

    男人看尽欢手上的匕首又开始转起来,赶紧开口,“我叫苟福贵,今年三十一岁,是豫省鹰城人。”

    “苟福贵哈哈倒是个好名字你一个豫省人,跑到川省来干啥那张介绍信也是假的吧”尽欢嘲讽地说道。

    苟福贵看着尽欢微眯的眼睛,就觉得不寒而栗,“我是跟着我义兄来相看媳妇的,介绍,介绍信是我义兄给的”

    “看来你是觉得我年龄小脾气好,就觉得我比较好骗想跟我打马虎眼耍花招是吧”尽欢竭力控制体内的洪荒之力。

    她一脚就踢翻了苟福贵,然后用鞋底踩着他的脸,摁在泥土地上摩擦摩擦。

    到了现在尽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个一脸淫相的男人,并不是简单的想耍流氓。

    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人贩子而且还有同伙

    而且还是有规模、有组织、有计划的团伙作案

    苟福贵这么怂,被尽欢轻易就吓破了胆,显然不是什么核心人物,他嘴里面的那个“义兄”恐怕才是狠角色。

    “咳咳祖宗奶奶饶命,饶命啊”苟福贵呛着一口灰尘含糊着告饶。

    尽欢蹲下来用刀尖抵着他的下巴,勾起一边唇角笑得邪气,

    “我最后警告你一次,话要想清楚了再说

    要再敢打马虎眼,我就用我的这把家伙剁下你胯下那坨肉

    到时候别相看媳妇,你可以直接洗剥干净去劳改队,给那些双眼冒绿光的犯人当兔儿爷了。”

    尽欢手里的这把匕首,虽然称不上吹毛断发,但也绝非什么寻常玩意儿。

    轻轻挨到一点刀尖,就擦破了苟福贵的下巴上的皮肤,立马沁出了一串血珠子。

    苟福贵感觉到他的下巴火辣辣地疼,血珠子嘀嗒嘀嗒地砸在了泥地上,溅起细微的尘土。

    之前她再害怕尽欢,也还抱着一点侥幸心理,觉得尽欢在怎么说也是一个女孩子,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想见血。

    但现在血也见了,也没见尽欢皱过半分眉头,这小魔星脸上的表情反而还挺兴奋。

    是他大意了,怎么能眼前这个女煞神跟一般女孩子比

    平常的女孩提起男人都会脸红,这魔星提到他的重点部位一点磕碜都不打。

    说到“兔儿爷”这种腌臜事神色平静,还对监狱和劳改队的潜规则一清二楚。

    “祖,祖,祖宗我不敢了,我一定好好交待”苟福贵战战兢兢一动也不敢动。

    尽欢这才收回了匕首,“别废话赶紧说你究竟来川省干嘛的,你那个义兄又是谁”

    “我,我三十多了还没娶亲,我义兄说带我来川省,看上哪个姑娘就直接带回去当媳妇”苟福贵悄悄看了一眼尽欢的表情,小声地说道。

    “你那个义兄肯真是有本事还看上哪个带回去”尽欢脸阴沉地能拧出水,“当你是皇帝,还各地采选秀女不成”

    苟福贵不敢再看尽欢的脸色,头快埋到裤裆里,“我义兄是,是专门给娶不到媳妇的老光棍带媳妇回去的媒人”

    “媒人拐子特么就是拐子你特么的还挺会洗地糊墙的啊”尽欢这回真是愤怒了,双眼目露凶光。

    她生平就恨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干的本来就是伤天害理的事情,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痛不欲生啊

    还敢冠冕堂皇地披着一身好人皮,真以为自己干的是“造福乡里”“解人困厄”的大善事呢

    苟福贵被尽欢眼里暴露的凶光,吓得浑身颤抖。

    这魔星真的发火了,不会一怒之下宰了他吧

    尽欢喘了几口粗气,调整了情绪,有开始嘲讽苟福贵

    “你长得丑,想得倒是美得很眼光还挺高嘛居然看上姑奶奶我了”

    苟福贵连忙磕头,“祖宗奶奶,是我瞎了狗眼,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这账我一会儿再跟你算你是打哪儿盯上我的是不是我在饭店吃饭的时候跟踪我之前,就没的跟你的那个义兄请示报告”尽欢从挎包里摸出纸笔,准备“录口供”。

    苟福贵小心地看了尽欢一眼,看清尽欢面色平静,才敢继续说话“不是吃饭的时候,是在你们学校门口,我义兄在你们学校门口,带走了一个小姑娘了

    但他说那个姑娘不能给我,想要媳妇就让我自己动手”

    “什么已经带走了一个”尽欢抓住苟福贵的衣领着急“说你义兄现在哪里”

    苟福贵哭丧着脸,“我,我也不知道,我义兄带着那个姑娘走之前,说我要是我不能自己带一个媳妇回去,就在川省自生自灭”

    “你特么是不是脑子进水”尽欢被苟福贵蠢得抓狂,“要你吃屎你也真去你们之前在哪里歇脚”

    苟福贵被尽欢骂得一愣一愣的,“我真的不知道,好像在一个废弃的矿井里面”

    “你认路吗”尽欢狠狠地补了一句,“你要是当想至死不出卖义兄的硬骨头,我现在就一刀宰了你,提前成全你的忠肝义胆”

    说实在的,她对苟福贵是不抱啥希望的,这么蠢的蠢货,简直就是猪队友。

    他那个“义兄”也是蠢货,苟福贵这样的又怂又蠢的人,他也敢带出来拖后腿。

    这是梁天后给他的勇气吗真是迷一般的盲目自信啊

    “我知道,但不在镇上”苟福贵犹豫了一下,“不过得走小路才行,那边没有大路”

    尽欢定定地看了他一眼,“别指望把我忘陷阱里面带,要不我肯定要把你胯下的玩意儿,先割下来喂野狗”

    “您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再耍花样了”苟福贵连忙表忠心。

    开什么玩笑,什么肝胆相照的兄弟情哪能比得上自己的贱命和胯下的老二

    尽欢不耐烦看苟福贵恶心的谄媚表情,踹了他一脚,“赶紧滚起来,还等着我扶你啊”

    “姑,姑奶奶我不敢,我这就起来”苟福贵抖动着已经麻了的腿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