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办,不去那丫头真会灰飞烟灭了我得去”
白雾顾不上自身安危,他不能在最后一世功亏一篑,而且他现在功力高深,兴许不一定会死呢
绿雾叹了口气,谁知道那丫头会如此作死,居然敢和雷神作对,这简直比闯冥府更作死,现在可怎么办才好,他也不希望宁霜真让雷神劈成渣渣。
“别急,有尊上在,不会有事。”
绿雾眼前一亮,突然想到了某人,现在不正和那丫头一块呢
白雾也想到了,眼睛变得炯炯有神,对啊,有那傻小子在,那丫头有救了,可是
“那傻小子现在又对付不了雷神。”
白雾想到了严峻的现实,那傻小子被封了神力,只是个普通的人类,就算有少许特异之处,可在雷神面前还是不够看,根本无法阻止。
绿雾神秘一笑,从宽大的袍袖中取出一枚白底黑边的符箓,白雾精神一震,其他人的符箓大都是黄色,惟有这个傻小子的符箓是白底黑边,看着怪怪的。
因为那傻小子常说,要有冥界特色,所以冥界出来的所有东西,都必须是黑白俩色调,其他颜色不允许存在,这傻小子出生的时候,绝对脑子让门夹了。
以前的冥界多漂亮,比天界还美,因为上一任冥王夫人对色彩有着偏执的热爱,老冥王是宠妻狂魔,由得妻子在冥界折腾,结果这位冥王夫人,就把冥界给整得粉嫩嫩的。
当时白雾才刚去冥界,那时是新老冥王交接的时期,傻小子上任还没多久,冥界还是那么美,处处都是美丽的色彩,就连屋子黑幽幽的黄泉,都飘满了一朵朵五颜六色的假花。
奈何桥被刷成了大红色,接引判官也换上了十分粉嫩的服装,不是粉色就是鹅黄,或是春天的颜色,还有老姑婆孟婆,也梳了双丫髻,换上了鲜嫩的服饰,变得活泼青春了许多。
白雾刚去冥界,都不敢相信自个的眼睛,以为他去错地方了,后面才知道是老冥王夫人的功劳,那个时候,冥界的好多灵体都不愿意去投胎,觉得留在美丽的冥界打工挺好。
天天有美景欣赏,还有漂亮的小美眉灵体勾搭去了人界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但好景不长,傻小子上任后不到百年,原本美如人间四月天的冥界,就被这败家玩意儿给整得太平间一样,出门不是黑色就是白色,喜气洋洋的奈何桥也变成了黑幽幽的本状。
孟婆重换回了以前的寡妇装扮,人也变成死寂的寡妇脸了,就连煮出来的汤,都比以前难喝了许多。
想到往事,白雾不由摇头,他还是蛮怀念以往美景如画的冥界的,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傻小子当冥王时,确实把冥界整顿得相当不错,冥界规规矩矩,没有一个敢乱来的。
而且因为这傻小子来历不凡,又实力强大,其他界都不敢对冥界小觑,边界争端更是有近万年没发生了,全都忌惮这傻小子恐怖的实力。
“这是什么”白雾好奇的问。
绿雾高深莫测地笑了笑,晃了晃符箓,“尊上留下的本命符,如果有紧急情况,这个本命符可以让他清醒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