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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作品:生情(H) 作者:小刺猬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是安慰自己,他对杨晔的要求标准也越来越低了。

    不过说到这里,卫殷突然想起来一件事。那天晚上明明是他第一次被人抱着睡,为什么有种早就习惯的错觉?加上杨晔自己说过,就算是前面那处,也要含上半个月才达到效果,也就是说

    他、被、骗、了!

    他以为那是杨晔伸出魔爪的第一天事实上对方已经爬上他的床快半个月了!

    气得浑身发抖,卫殷想到他还在外面,毫不犹豫跑出去,穿着室内拖的脚用了最大力气给了他一脚,然后气呼呼地跑回房间玩手机。

    莫名其妙被揍的杨晔揉着腰,忍不住庆幸卫殷的杀伤力不高,今天更是没办法发挥百分百,不然他可能就要担心日后的“性”福了!

    不过,腰部还是被硬质的鞋底给弄红了一块,啧,发起脾气的宝贝还是第一次看见!

    当天晚上杨晔还是强行上了卫殷的床,虽然好歹忍住了没做什么,不过他不太放心,坚持把那根玉势又放进了花穴里。

    卫殷自然是气得后悔没直接砸掉,不过也无可奈何,习惯了男人怀抱的他没多久就睡着了。

    习惯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

    唐孟的效率很高,三天后就通知他那条狗已经带回来了,手续也都办好了,就等他去宠物店带回来了。

    唐孟跟他在同一家医院不同科室,所以是直接过来告诉他的,带来的还有厚度不小的一小叠发票。

    “叶子啊!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见你家那位?”

    杨晔斜了他一眼,随意翻了翻几张发票,“他怕生,过段时间。”

    “啧!堂堂的医学界才子,竟然被一个男的给娶了,说出去不知道碎了多少美人佳人的芳心呐!”

    杨晔挑眉:“孟先生花名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采到一朵鲜花回来?”

    唐孟脸色一变,“我想起来还有一个病人,不打扰你了对了,这些钱加上中介费打我卡上!”说完一溜烟跑了。

    杨晔笑得奸诈。

    说起唐孟,也是一段孽缘。

    两人从高中就认识,大学还一个学院上课读硕的,可以说真是孽缘了。但跟杨晔有洁癖的性子不一样,唐孟对女性没有免疫力,几乎是来者不拒!身边的女性一个接一个。

    按理说这样的唐孟应该早就是个中好手了,但是,像杨晔这样跟他关系很近的人都知道,唐孟他跟杨晔一样,是个没开过荤的处男!在杨晔已经吃了卫殷的情况下,就变成他自己是处男了!

    原因呢,有很多。

    唐孟家庭条件不差,但是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租了个小房子住,看起来就是个穷小子。

    他长得也不差,偏偏二十六岁了看起来还是个高中生!就因为那张娃娃脸!

    当然,上面两点不是他被拒绝的最大原因,最大的原因在于他的性格!

    前面也说了,唐孟爱狗,跟爱自己儿子一样!而他也爱钱,是那种能不掏钱包就不掏钱包,能掏一百块绝不掏一百零一块的守财奴!他的钱基本只有两个用途——存着跟养狗。

    另一个性格上的不足在于,他觉得做爱也不能乱来,至少要双方交往后才能做!

    问题就出现在这儿了,

    比方说,唐孟遇到了一个妹子,相处了几天,结果几天下来没请妹子吃过一顿饭看过一场电影不说,喝杯奶茶还要人家妹子制!哪个妹子愿意跟这么抠门的人交往啊!交往都吹了还哪里有妹子给他睡!

    再比方说,妹子不嫌弃制觉得这样很公平,两人就开始交往了。唐孟就开始迫不及待地把自家小爱犬介绍给妹子了。问题又来了!这厮见到了爱犬眼里就看不到妹子了啊!就算同样也是爱犬人士的妹子也忍受不了男朋友为了一只狗把自己当成背景板!

    于是,又吹了!

    还有各种各种各样突发情况发生,总结起来绝对可以写成一本百万字的!

    身为损友的杨晔除了时不时给他点蜡以外,自然也时不时拿这件事来调侃他,百试百灵!]

    话题歪了

    好吧,杨晔看着手上关于即将入驻他家的小宠物——没错,虽然说了要一只中型犬但现在还没成年,只能算小宠物——的资料,脑海中想象卫殷见到宠物时的表情,是惊喜呢还是惊喜呢?

    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一下班就奔了出去,直奔宠物店,连身后小护士们的议论都没有听到。

    “杨医生今天又这么早回去了!”

    “听妇产科的唐医生透露,杨医生有男朋友了!这会儿怕是赶着去见小情人呢!”

    “真不知道是哪个帅哥这么能耐,竟然能拿得下我们院洁癖第一的杨医生!”

    “”

    杨晔驱车来到了唐孟说的宠物店,进门就看到了不少宠物,大部分是狗和猫,还有一些兔子乌龟什么的。

    店里只有一个女店员,听到风铃声就出来了。

    “先生,有什么需要吗?”

    “有一个叫唐孟的是不是在这里寄放了一只狗?”

    “是的!您应该就是杨晔杨先生吧?请跟我来,您的宠物还小,为了安全,把他单独放在了一处。”

    杨晔跟着走进去,就看到了小隔间笼子里,一只金黄色的小狗,耷拉着两只长耳朵,见人进来,站起来低低呜咽了几声。

    “很好,我直接带回去就可以了吧?”

    “是的!需要帮您提到车上吗?”

    “不用了。”

    杨晔是个行动力很果决的人,早在知道小狗已经有着落的时候,他就已经按照唐孟所说的开始准备狗窝狗粮等东西了,现在他家已经有一处被改造成狗窝了。

    杨晔现在基本回的都是卫殷的家,甚至连洗澡都在这边洗了,除非有什么要拿的,不然他的房子简直就跟闲置一样。

    卫殷看完今天的收盘,正在对看好的几个股做评估,听到客厅的声音也没出来,不过几秒钟后,他还是跑出来了,看到笼子里的小家伙,惊讶得张大了嘴,“这是小狗?”刚才听到的果然不是错觉!

    “给你的,喜欢吗?”

    “喜欢!”这还是卫殷第一次在他面前表现出这么坦率的情感,不过下一秒,卫殷的脸就垮了,“可我不会养啊!”

    “没关系,养狗很简单的,我那边有教程,你也经常看电视,不用担心!大不了我请朋友过来指导。”

    “好吧。现在要做什么?”卫殷蹲在地上和小狗对视,小狗只是好奇地看着他,还摇尾巴,看起来对他没有敌意。

    “现在还不能放出来,你去我那边拿点狗粮过来喂它,不过不要伸手进去,我怕他咬你。”

    卫殷立马就站起来跑出去。

    杨晔摸摸下巴,小狗才来不到十分钟,竟然就让卫殷自己跑起来了,果然他的决定是英明的!

    果然,当杨晔做好饭出来,卫殷还在和小狗对视,只不过大概蹲累了,改成坐在地上。

    “宝贝,过来吃饭了。”自从那天晚上之后,杨晔就爱上了这个爱称,被叫的人一开始死活不乐意,后来当作没听到,最后还是习惯了。

    卫殷恋恋不舍地起来吃饭,期间还时不时往那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