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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

作品:三万行情书 作者:荔箫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0%呢。

    我要什么时候能签个20000,10%的出版,睡觉都能乐醒。钱多钱少不是事儿,这是个成就!!!

    陆诚还敢说要谈到30000册,我一边写一边觉得:呵,您口气很大吼!

    #是的,身为作者的我,酸了。#

    第24章

    其实认真算的话, 这场营销应该已是第二轮。过年的时候已经有过一回预热了,但预热时为了不显得刻意,大家选择了漫不经心的画风,造成的影响有限。

    微博营销, 基本是四家公司的地盘。陆诚和其中两家都有合作,《诉风月》交给了其中一家。

    预算不高, 只有5万。

    营销公司提供的策划有两份, 主要是涉及的营销号不一样。方案A里包含大量的推文及读物博主,方案B则是其他类别居多。

    最后是魏萍拍板定下的方案B, 她说:“推文博和读物博基本都是圈内人, 粉丝也大多已经是网文圈读者,转来转去没出圈;但如果由其他博主扩散开,很多隐藏读者会被挖掘, 至于圈内,看到一篇文在外面名气大了, 自然而然会注意的。”

    所以, 最终是以一位拥有百万粉丝且活粉占比不小的科普博主为核心, 其他营销号转发造势。

    那条核心微博的内容简单得出奇, 博主以随手发博的口吻说“最近偶然看到篇新文叫《诉风月》,好好看,文笔在线情节动人,目前没看到什么雷点。等我再追追,好看的话写一篇书评安利你们!”

    没有附链接,没有提及任何渠道, 甚至没有提起这位被称为“诚书文化的神秘人”的作者,“安利”卖得完全不迫切。“等我再追追,好看的话写一篇书评安利你们”这句话,更显得矜持诚恳。

    底下有人询问在哪里可以看,博主也只是很随意地写一个公众号的名称留在评论里,并不把它转发出来。

    当日白天,这条微博的转发量并不算高,只有四五百条。

    转发内容也都很简单,大致都是“马一下”“文荒,回头看看”。

    第一个小爆点在晚上十点多出现——博主的闺蜜,粉丝量200W+的另一位红V突然转发了这条微博:“我去看了!!!真的好看!!!卧槽看得我浑身舒爽!!!我命令你们都去看!!!!!”

    和原博的矜持形成巨大反差,有效地刺激围观群众的好奇心。

    转发量用大半天的时间突破3000关口,临近中午的时候,又有几位名气不小的红V悠哉转发。

    “转”。

    “马克”。

    “留着有空看”。

    都是简单的用词,好像就是无意中看到一条感兴趣的微博,随手一转。

    第二天晚上七点,转发量突破8000,然后数据增长速度放缓下来,但还在继续涨着,突破10000大关不成问题。

    彼时《诉风月》还没有更到任何高|潮情节,作为预热,万转达成的传播量已经可以了。

    巧妙之处在于,在上万的转发及几千的评论里,没有人怀疑这是营销。

    因为平常大家推文也是这样推的。背后并无推手和资本运作,却这样意外走红的文,在网文圈里数量不少。

    现在,《诉风月》的第一个高|潮在连载中出现了,正式的营销随即跟上。

    谢青写这个情节时还在过年,当时公众号运营手里还有没用完的存稿,每天晚上按时发出就行,让她不用着急邮寄新的稿件。

    所以这份稿子她是前几天回北京后才交上去的,依旧是手写稿,签完骑缝签名按完手印交给陆诚。

    当时陆诚没顾上看,直接交给编辑去录入。

    两天前的晚上,编辑突然在微信上狂戳谢青:

    “谢青大大!!!!”

    “谢青大大!!!!!!!!”

    “大大你出来!!!!!”

    谢青:“?”

    编辑:“我敲上一章的时候没多想,今天敲新一章,突然反应过来……裴珩是真死了吗???”

    谢青:“……0.0是啊。”

    编辑:“???以后还复活吗???”

    谢青:“复活什么啊,凉透了。”

    编辑:“……”

    然后是昨天早上。

    谢青到诚书文化的时间从来不会太早,反正一大早也没什么灵感。

    在她走进大楼的时候,陆诚恰好从外面开了个会回来,两个人一起乘电梯,陆诚当中看了她好几次,好几次欲言又止。

    弄得她忍不住问:“陆总怎么了?”

    “那个……”陆诚轻声咳嗽,“我早上看了新稿,那个裴珩……”

    鉴于编辑已经问过一回,谢青猜到了他要说什么,神色淡淡:“死了。”

    陆诚:“那他……”

    谢青:“不复活,凉透了。”

    陆诚在电梯里给她演示了一个满脸懵逼。

    谢青很疑惑,反问:“陆总不是看过大纲?他不是男主啊。”

    陆诚:“……是。”

    他是看过大纲,也很清楚裴珩不是男主。但在之前接近十万字的连载中,裴珩完全是男主般的存在。

    在行文过程中,虽然不时能感觉到裴珩过于瞻前顾后,和性格爽利的女主并不相配,但因为大纲中并未具体写到裴珩的结局,陆诚便自动脑补他会在男主出场后退居二线了。

    ——这是网文中常见的处理方式。正面的男配或女配,就算并不完美也通常不会死,真的要死多半是结局前的大高|潮里死。

    在十万字这样的长度里,读者完全不用为这种角色的死活提心吊胆。

    但她竟然就这么把这人写死了。

    情节张力很够,氛围烘托也到位。山林里,大雨夜,天人妖三界杀手狭路相逢,轰轰烈烈地战了七天。

    山石崩裂,女主在呼啸的狂风中用尽法力,化作一缕白光,护送灵丹冲出层层围攻。

    这场打戏写得很长,气氛也愈显悲壮。站在读者视角,能感觉到接下来应该会发生点什么悲剧,比如女主法力尽失之类,作为一个人物觉醒飞升前的低谷。

    没想到,和女主相伴一路的裴珩死了。

    死在天道的乱箭之下。

    陆诚心情复杂地盯着眼前这张说出“不复活,凉透了”的脸:“为什么这么处理?”

    谢青抬抬眼皮:“为什么不呢?”

    陆诚说:“太突然了一点。”

    “很多人的离世都很突然啊。”她道,“车祸、医疗事故、食物中毒……除却寿终正寝和疾病之外,其他离世方式基本都不会让人有准备。”

    顿了一顿,她斟字酌句地解释:“我觉得在写到战争或者类似于……我这章的大型‘斗殴’的时候,让读者觉得主要人物一定不会死其实很没劲,也不现实。古代大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