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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作品:玻璃房子 作者:猛二哥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李礼从心底里羡慕姜丽娜这样独立、自我的女性。

    可是,她为什么会送李诚安回家?

    李诚安倒在沙发上睡过去,李礼摇着他的身体:“醒一醒,去房间里睡。”

    李诚安烦躁地推开她:“明天再说。”

    李礼叹口气,转身去卫生间里打湿毛巾,拿来给他擦身体。李诚安睡得迷迷糊糊,什么都不知道。

    李礼帮他擦了脸,又擦了手脚。她困得不行了,眼睛一闭,趴在地上就睡着了。

    李礼被第二天的阳光唤醒。

    她使劲回想昨天夜里的事,自己好像是在客厅睡着的,怎么会在卧室里醒来呢?她拍拍脑袋,还有些晕晕乎乎。

    对了,她的烤肉还在烤箱里呢。

    李礼跑下楼,从烤箱里拿出肉,果然,已经干成硬块。她去找老大老二的饭碗,打算喂他们得了。

    李诚安穿戴整齐地从楼梯上走下来,见她在料理台前,“哪来的烤肉?”

    “昨天晚上想等你回来,一起过平安夜的。你一回来就睡着,肉烤完就搁在了烤箱里,我也忘了拿出来了。”

    “这火腿看起来不错。”李诚安伸手拿起一片火腿,放到嘴里咀嚼品味。

    “微波炉热一下吧,正好当早餐。我昨天喝了一肚子酒,就想吃肉。”

    “还是去早餐店吧,我没事的,你不用为了我吃隔夜的肉。”

    “我就想吃你给我做的。”

    他又直接用手抓了一块三文鱼,津津有味地嚼起来。

    李礼的脸上,笑容渐渐溢开。

    “那你等等我,我去加热。冰箱里还有土豆泥沙拉。”

    李礼见他一大早就西装革履,问他:“你去哪里?”

    “有个美国的朋友昨晚过来,约了今天一起吃午餐。”

    “哦。”

    李礼听是他的朋友,就没什么兴趣了。

    “你陪我一起去。”

    “我不太合适吧。”

    昨夜被姜丽娜发现她住在这里,已经很难解释了。

    他要怎么跟他的朋友介绍自己?侄女?哥哥的女儿?

    “是外国人,一个黑人艺术家,你会喜欢他的。”

    李诚安说的李礼有点心动。她还没有见过黑人,也没有见过艺术家。

    因为那位朋友的酒店不在市中心,他们提前两个小时就出发了。

    李礼好奇:“是很重要的朋友吗?从来没见过你宿醉完要早起的。”

    “嗯,是小学同学。他是被白人家庭领养的黑人,我是黄种人,在白人为主的学校里,我们都是另类。”

    李礼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用另类这个词。

    她听爸妈说过,当年,带着李诚安去美国的那位伯父,也是个赫赫有名的人物,李诚安一去美国,接受的就是富人阶级的精英教育。

    “我们学校的种族歧视已经很不明显了,但是人们总会本能地排斥和自己不同的人。班里就我们两是不一样的,所以很快结成了联盟。中学时也在一个学校,是个很可爱的朋友,有一次我们打篮球时打了起来,被警察看见,差点逮捕了他。后来我继续在纽约上大学,他去了LA做独立电影,我工作室的宣传片还是他友情拍摄的。”

    “听起来好酷。”

    比起她枯燥无味的青春年代,李诚安的青春,像电影一样精彩。

    李礼对黑人的刻板印象停留在街头唱嘻哈的阶段,李诚安的朋友一身妥帖整装,直接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

    二人亲切地拥抱,李诚安向对方介绍过李礼是他哥哥的女儿后,又附在对方耳边说了句悄悄话,对方听罢,拍着李诚安地肩膀说了声:“cool.”

    他们用英语交流,但是语速并不像李礼过去看得电影里说的那么快,他们讲话时节奏很舒缓,李礼差不多听懂了百分之九十。

    李礼本以为和李诚安一起见他的朋友会尴尬,毕竟文化背景、年龄背景都不同,但是预想中的尴尬并没有发生。

    他的朋友拿出自己的ipad,上面有他最新拍的片子,他津津有味地跟李诚安和李礼介绍内容,之后,又卖关子地让李礼猜有没有礼物。

    最后,他拿出一顶限量版的棒球帽送给李礼。

    整个过程相当轻松愉快,李礼没有感受到任何年龄上或者文化上的压迫感。

    对方下午要见一位投资人,所以只有时间一起吃顿午餐。

    午餐结束后,李诚安让李礼帮他们两个照一张相。

    确认完照片,对方瞬间扯开领带,解开西服扣子。

    李礼十分不解他的行为。

    回到家,李诚安翻出自己手机里的照片给李礼看。

    “这是我们十岁时,大家都穿学校制服,这是十五岁,穿运动服照的,这是二十岁,穿休闲服,当时约好了,等以后各自事业有成,要穿正装合照。不过这些年彼此工作都很忙,又在不同的地点,很难凑一起。”

    十岁的李诚安、十五岁的李诚安、二十岁的李诚安...

    他十岁时还很矮,等到了十五岁,突然变得手长腿长的,下巴上开始长满青色的胡茬,二十岁的李诚安,他的身高外貌已经定型。

    每个年纪的李诚安,都是最受女生欢迎的那一类男生。

    李礼揉了把他的短发:“你的发型从来没变过呢。”

    “以前留过嬉皮士的发型...只不过凑巧拍照的时候,都是同一个发型。”

    李诚安的头发略长,两侧直枕骨被推平,前额的发都被梳到脑后,露出挺阔的额头,偶尔几缕头发会从他前额垂利落地垂下,有种颓废落寞的美感。

    他的轮廓生得硬朗周正,极具成熟男人的魅力。

    李礼好奇起来:“你从几岁开始交女朋友的?”

    “十四岁...初恋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李礼听得不是滋味。

    “那你交过几任女朋友?”

    “差不多七八个吧。”

    “什么叫差不多!”

    她狠狠拍打李诚安的大腿:“七个就是七个,八个就是八个,你不要含糊人。”

    李诚安年轻时是个浪子,他分手的原因,往往不是记不得有几位前任,就是弄混了前女友和现女友的名字。

    步入三十年代的李诚安,对谈恋爱这种事已经失去了兴趣。

    “我很久没交过女朋友了,这个问题让我很为难。”

    李礼不甘心地问:“那丽娜姐是你的第几任啊?”

    “第三任吧,大学认识的。”

    “你可真是个花花公子,而且,自己喝酒喝得烂醉,还要前女友送你回家。”

    李礼又一巴掌拍向他大腿,李诚安被她打疼了,他抓住这只没轻没重的小手,把她拉进怀里面桎梏着:“你是生气我女朋友多,还是生气昨天晚上是姜丽娜送我回来的?”

    “我...”

    李礼哪想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