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负义的小白脸。
简隋英特别平静地拍拍白新羽的肩膀,“回去吧。”
“哥……”白新羽不甘心就这么回去,他还没表现呢。
李玉上前一步,挡住简隋英,“简哥,我误会了,对不起。”
简隋英嗤笑道:“我稀罕?滚吧,大过年的别给我添堵。”
李玉艰涩道:“我、我来给你拜年的,我在这里等你一天了,简哥,让我跟你过个年吧。”
简隋英充耳不闻,径直往回走,李玉想跟上去,白新羽一步挡在他面前,怒瞪着他,“我哥不想搭理你,你别跟着行不行。你要干什么呀,你和小林子那么坑我哥,还有脸拜年?”
李玉推开他,就要追上去。
白新羽一手揪着他衣服的前襟,一手抓住他的胳膊,一个干净利落地过肩摔,就把李玉给拍在了地上,拍完之后,他得意地嘿嘿直笑,这招他用得最顺手了,摔的那叫一个漂亮,真他妈解恨!
李玉闷哼两声,猛地从地上窜起,手朝着白新羽伸了过来,白新羽想去扣他手腕,却被他抢先一步扣住了脖子,李玉眼里迸射着寒光,在他耳边一字一顿地说,“叫白新羽对吗?我只是想跟他呆一会儿,一会儿就行,别拦着我,现在谁他妈都别拦着我。”说完一把把白新羽推倒在地,拔腿朝小区内跑去。
白新羽弯着腰,用力咳嗽起来,这李玉的手劲儿真他妈大,明明长得一副挺斯文的样子……真是失策!他嘴里暂时说不出话,心里已经把李玉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等他顺了几口气,才拔腿追了上去,小区里,他哥正在和李玉谈话,他悄悄走了过去,偷听也不是,放着不管也不是,只能在不远处的草丛里站着。从他们的谈话中,他听得出来,他哥是对这个王八犊子用了真感情的,据他所知,绝对是生平第一次,他真为他哥不值。原来再怎么聪明决绝的人,碰上感情,也可能败得一塌糊涂。
李玉越逼越近,白新羽忍不住了,蹿了出去,“哥,咱们上楼吧。”
简隋英点了点头,朝电梯口走去。
白新羽狠狠瞪了李玉一眼,用嘴型说了个“滚”字,跟着他上楼了。
“哥,哥,哥。”白新羽追着简隋英屁股后边儿叫唤。
简隋英烦躁道:“干嘛!”
白新羽讪道:“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
简隋英瞪了他一眼,转身给自己倒了杯酒,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他光着脚靠坐在沙发上,头发散乱,松软的羊绒衫和麻质的睡裤给他增加了几分居家的慵懒气息,他微微偏着头,看着窗外,一手拿着酒杯,一手夹着烟,白新羽从这个角度看去,正好能看到他线条优美的侧脸和短短的胡茬,他心想,任何一个人为他哥疯狂都不奇怪,就这样不修边幅的颓废模样往那儿一坐,都跟一幅画似的。他扑到沙发上,笑道:“哥,你要喜欢那小子那型的,我认识一个男模,可帅了,我今天就把他叫出来给你过目,怎么样?”
简隋英抽了口烟,“省省吧,你到底来干什么的,没事儿你就回去吧。”
“我就是来陪你的啊。”白新羽眨巴着眼睛,讨好地说。
简隋英沉默了一会儿,“那你跟我去秦皇岛吧。”
“啊?”秦、秦皇岛?
“去给我爷爷拜年去,你开车。”
“现在去?”白新羽看了看表,都快十一点了,不是,时间不是主要问题,怎么会突然要去秦皇岛呢,万一在秦皇岛碰上俞风城了,俞煞星会不会误会自己是为了他去的啊……
简隋英把烟掐了,站起身,“现在去。”
白新羽结巴道:“这、这可是你要去的啊,不是我要去的啊。”
简隋英跟看傻逼似的看着他,“你抽什么疯?”
“我就是说,那个,这是你让我去秦皇岛的,不是我自己要去的。”
简隋英道:“不爱去拉倒。”
“不是不是,你要去我当然要送你去了。”白新羽狗腿地跑进房间,“哥,我给你收拾行李。”
俩人带上简易的行李,下了楼。
在车上,白新羽试探着问道:“哥,你还记得你十来岁的时候,带我去过一趟秦皇岛你爷爷家吗?”
“嗯。”
“是不是当时你还约了朋友,就是那个霍乔,俞风城的舅舅。”
简隋英心不在焉地说:“嗯,那小子叫俞风城啊,我都忘了,现在怎么样了?”
“还行。”
“你不说他欺负你吗,他回来没有?把他约出来我跟他聊聊。”简隋英口气不善。
白新羽连连道:“不用不用,我们俩现在……没事儿了,都好了。”
简隋英失神地看着窗外,喃喃道:“一晃都这么多年了……”
“哥,我小时候,是不是欺负过他啊?”
“有吧,你小时候爱学我,我什么样儿你什么样儿,你自己想想吧。”
白新羽忍不住笑了,他哥小时候就是个小流氓,不过只有他哥在场的时候他才敢横,他哥不在,他就是一怂包,“霍乔说,我小时候欺负过他,估计他因为这个嫉恨我吧。”
“靠,多少年前了,这么小心眼儿。”
“就是。”白新羽心想,这次去秦皇岛要不要给俞风城打个电话呢?反正去都去了,虽然不是他自己要去的,但是离那么近,吃个饭还是……操!他没有俞风城的电话!
他们在部队根本用不着手机,多走两步就能找着人,他居然从来没想到要个电话什么的,这样……也好,反正,本来也没打算见面。
半夜时分,他们到了秦皇岛,老爷子早就睡觉了,保姆给他们安排了客房,白新羽困得不行,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白新羽就醒了。在部队养成了习惯,哪怕昨天开了三、四个小时的夜车,生物钟到点儿了,依然雷打不动睁开了眼睛,他起来洗漱了一番,换上运动鞋,就出去跑步去了。
简老爷子住的这地儿,是自建的一个中型庄园,养了好几口人,给他种地、养家畜,过着几乎完全自给自足的生活,每天看书喝茶、闲庭散步,简直是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这块地靠近一个大湖,风景、空气都极好,二十多年前刚买的时候,还比较偏僻,现在城市已经开发到附近了,这地的价格蹭蹭往上涨,但是不管多少人来问,老爷子都不卖。自从他小姨死后,这里成了他哥的一个避风港,隔几个月就要来看看,呆上几天。
他小时候来过一两次,那时候觉得这大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