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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作品: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 作者:吐维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ny还开开心心地去听音乐会表演呢。」

    Q长长吐了口气。

    「至于什么意外,这也是我的猜测,恐怕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嗯,就是我刚刚举的那则记事,失恋第三天的时候,Tony不是这样写吗: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觉得红灯像流血的眼睛不是不可能,但终究有点罕见,为什么Tony一看见红灯,就会想到流血呢?」

    「虽然这也有可能是Tony思路独特,但我猜更大的可能是,他有认识的人曾经在车祸中受伤,或甚至丧生,所以当他一看到同样的号志时,不知不觉就会联想到血。」

    「啊啊……」我说不出话来。

    「至于发生事故的原因,我想可能也和他的全色盲有关。其实现行的交通号志,对色盲而言其实是极为危险的,我们的红绿灯经常不只红绿黄三种颜色,还有左转灯、右转灯,有时直排有时横排。」

    Q难掩几分感慨地说着。

    「色盲的人大多凭位置去推测号志可能的颜色,但遇到那种号志排列过于复杂的情形,或是有些私人停车场的号志不照规矩排列的情形,就很难正确判断出现在亮的是哪一个颜色的灯在闪。」

    「所以Tony先生才经常说要载他。」

    我回想着记事,经常出现:Tony说要载我,但我拒绝他了、Tony为了我不坐他车的事,和我吵了一架。之类的记述。

    「对,Tony知道以情人的状况,一个人在不熟悉的路段走很容易出事。但是正如我们之前推理的,小龚出于自尊心,可能有一部分也是色盲的自卑感,不太愿意坐另外一个男人开的车,所以一直不愿意接受Tony的好意……最后导致这样的结果。

    我忽然极为感叹,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虽然我不认识那个小龚先生,但这些日子浏览他的部落格,和Q一层层推理下来,我竟也有一种认识他很久的感觉,好像我们和他是老朋友一样。

    没想到这位老朋友还没有见着,就已经天人永隔了。

    「我想……这个Tony一定极为自责,为什么不载他回家就好、为什么自己不能多坚持一点,所以他才像这样,连续数百天地纪录下小龚死亡后的心情,以做为宣泄。」

    「他怎么会知道小龚部落格的密码?」

    「我想他们情人之间一定有什么默契,这个部落格又是为了Tony而设的,说不定Tony平常就有偷偷在看了,猜得出密码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Q沉静地说。

    「他为了让部落格不要间断,营造出小龚还活着的样子,所以还刻意模仿了小龚的笔法,他知道小龚是色盲,所以模仿的记事中也刻意避免出现颜色。但是他终究还是活在彩色世界的人,所以某些地方还是露馅了。」

    我闭上了眼睛,在脑海里最后一次描摹那两个人的形象:二十五岁、在邮局工作的公务员,足不出户、理性而安静,世界只有黑与白的男人。遇上了幽默而感性、性格阳光,总是开着跑车、对情人无微不至,世界满溢着色彩的型男。

    黑白的世界与彩色的世界,交融成一千两百多篇色彩斑斓的纪录,美不胜收。

    Rest in Peace,小龚先生。我在心底默默地说。

    「我想他……搞不好也在等着有人阻止他也说不一定,所以才会这样一直不断地、彷佛要向谁诉说地写下去,他无法相信小龚就这么死了,所以说他只是失恋了。失恋了就还有转机,还可能重新找回属于他的恋情。」

    Q说了不像他会说的、极为感性的结语,然后闭上了眼睛。

    「以上,就是部落格失恋记事之谜的解答。」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和Q一起解各种谜,当获知最后的谜面时,总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彷佛堵塞的毛细孔一瞬间通了那样。

    但只有这一次,听见Q久违的解答宣言,我竟觉得胸口有股块垒,沉甸甸的瘀积在那,就连女友温柔的软语,也无法化解那种抑郁。

    Q不再看那个部落格了,也不再坐在电脑前,他仍然偶尔去大学里上他喜欢的课,其他时间就宅在他的书堆里。

    但我发现他出门的次数变频繁了,以往每次回家都看得见的身影,现在我提早回来ShareHouse,还会发现灯全是暗的,Q先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有次我心血来潮,用Q先生的电脑进那个部落格,才发现部落格竟然停止更新了。长达三年半的日记,停在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那篇,日期是20xx年5月1日,正是Q破解整个部落格之谜的那天。

    有天Q晚归时,我们一起吃晚饭,他忽然抬头说:

    「那个部落格的密码,是用Tony先生的出生年月日。」

    他说完这句话,就低下头继续吃便当,竟没有任何后续的推理与解释。我一阵错愕,同时心里也隐隐约约有了个底。

    又过了几个月,我在估狗上搜寻我和女友暑假出游要住的民宿时,资讯串里又跳出了那个部落格。

    出于怀念,我移动滑鼠,点开那些久违的日志。却意外地发现他又更新了,但更新只有一篇,还是前几天的事。

    记事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短短四个字。

    20xx年8月x日

    我恋爱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几个字几秒,然后不由自主地笑了。

    这则记事的作者是谁呢?谁恋爱了?又是和谁呢?

    我没Q这么厉害,无法从那四个字推断出来。

    但我注意到Q最近越来越会打扮自己了,虽然整体来讲还是那副颓废样,但他在某天去理了头发,还把胡子细心地剔干净了,衣服也不再是那一千零一套,连球鞋也去买了新的。Q本来就算是个帅哥了,最近的他颇令我这个好友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