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
吴明瑞考完了,被下人接了回来。
一开始还吴明瑞还两眼发直地问:“庄哥呢?”
难道是嫌弃我出来得晚,不来接我了?
下人告诉他:“庄哥和景公子看孩子呢,柳夫郎生了个小公子了!”
吴明瑞一听,十分替好友高兴,赶紧催着马车回去。
回了地方,吴明瑞却被嫌弃了。
三天没洗澡的人,怎么能靠近小娃娃,先去洗澡洗头再说。
把自己洗刷得干干净净,吴明瑞终于可以看到小名叫阿灯的小宝贝了。
吴明瑞看着三天后变得漂亮许多的小宝宝,道:“挺白净的,将来肯定好看!”
看了会,有点眼馋,吴明瑞问好友:“行之,我可以抱一下吗?”
“当然可以让你抱。”景行之点点头,然后炫耀自己的抱孩子技巧,“要这样抱他才舒服。”完全忘了自己当初的怂样。
吴明瑞笑笑,抱孩子的姿势比景行之更自然。
景行之发觉他动作熟稔,不动声色换了话题,只念叨小家伙好能吃。
吴明瑞把小阿灯抱到了怀里,忽然问景行之:“这……孩子以后要怎么叫我?”
好像有哪里不对??
景行之管吴明瑞喊明瑞兄,但是将来吴明瑞要娶方窈君,他们大人还可以各论各的,孩子的喊法可就麻烦了。
总不能将来逮着方窈君喊姑姑,逮着吴明瑞喊伯伯,到时候姑姑和伯伯一对,多奇怪?!
景行之愣住,想了想,笑着道:“还是委屈一下明瑞兄,孩子们跟着窈君叫吧。”
到时候方窈君的小孩,肯定要叫他小师伯的。所有人中间有个方启晨,自然按着方启晨名下弟子和小闺女的排序称呼好些。
吴明瑞笑笑:“那可是我占便宜了,凭白年轻那么多岁!”说完,吴明瑞对着小阿灯笑着道,“叫吴叔叔,我是吴叔叔!”
“阿噗——”
小阿灯不乐意了,蹬蹬没什么力道的腿脚。
景行之一看小家伙这样,就把孩子接手了过来。
哄了两下,小阿灯啊呜两声就要哭。
汪庄,将装着奶水的小勺子往小阿灯嘴边一放,哭声立马止住。
吴明瑞笑:“还真是个爱吃的啊!拿吃的一哄就好了。”
景行之给儿砸辩解:“还小呢,身体消化快,长得特别快。”
吴明瑞点点头,瞧着小阿灯的笑容愈加温暖。
吴明瑞想,自己也变了,明明在想当初那个孩子,可居然能笑得如此淡然。
想当初,他也把那个小娃娃,捧在手心里宠爱。可惜……有缘无分吧。
如今一切释然,也可以欣赏不同的可爱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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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顺利,令新手奶爸比较难过的是,他得抽空去考试一天。
柳方笑得不行,催着景行之出了门,怕再不催催他,要错过了进场的时辰。
人逢喜事精神爽,这第三场进场的时候,景行之面色红润,一看就是在家过得很开心。
趁着还在排队,挤到景行之后面的老油条碰一下景行之的背。
“贤弟,我是你隔壁的,你记得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