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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剑遁,雷遁

作品:山野闲云 作者:来不及忧伤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这是少有的,云不留出门没带上毛球的一次远行。

    对于云不留和女巨人,以及华乘风他们来说,修为达到他们这个层次的修行中人,赶路就变得简单了许多。

    在寻常修士脚下,需要走上十天半个月才能走出的万里路程,他们仅需要一个时辰就能走完。

    从云不留所住的湖畔,到雷霆山脉之间的距离,少说也有五六万里之遥。而这样的距离,在他们脚下,早上出发,晚上就能到。

    朝游北海暮苍梧,这并非只是说说而已。

    飞渡万山,横跨数万里苍茫大地,就是这么简单。

    甚至,华乘风还向他们秀了下什么叫御剑飞行,把云不留羡慕得恨不得现在就向他请教御剑之术。

    不过想到自己怎么说名义上也是无极逍遥门弟子,至少在华乘风看来是这样的,所以一点矜持还是需要的。

    无极逍遥们,会没有自己的御剑之术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云不留这位冒牌弟子,只会两套剑术,一套是逍遥剑,一套是醉酒剑歌。可这两套剑法当中,都没有御剑之术。

    御剑之术可征伐,也可用于遁术,华乘风这个,显然是有专门的剑遁之法,而逍遥剑和醉酒剑歌,都是征伐之术。

    而且酒醉剑歌还需要特定的状态,寻常状态下,根本就没有那种韵味,耍起来也是不三不四,乌七八糟的。

    很显然,这套剑法是属于醉拳那类武功的范畴,需要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形醉意不醉这样的状态。

    尽管云不留也能模拟出这样的状态来,可事实上,模拟也只是模拟罢了,根本达不到真正的要求。

    像那天那种从蜜酿蜂人村回归时的状态,几乎是可遇不可求的。

    而对于修仙之人来说,御剑之术,剑遁之法,那就是修士的浪漫。

    哪个修仙之人不想御一手好剑,闲来遨游天际,潇洒四方?

    只是,云不留的身份和地位,让他不得不收起‘舔一波,然后将其学过来’的想法。否则的话,不仅丢的是他的人,也是丢无极逍遥门的人,甚至他这无所不能的人设可能会因此而崩塌。

    云不留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无所不能的人设,可偏偏学院那些学员们就喜欢将他顶到那个位置上去。

    搞得现在他连从心一下都要思虑一番,太累了!

    而且很明显,他被华乘风的剑遁之法秀了一脸,但华乘风显然没有这种感觉,因为他也在羡慕云不留的雷遁之术。

    噼啪一声,下一次再出现,身形已是数里,甚至是十数里开外,再一闪,就是百里开外,衣袂飘飘间,举重若轻。

    相比剑遁之法,这雷遁之术,给他一种迅捷且神出鬼没的感觉。

    “我们不通知那些部落的首领们一下吗?”

    良久,华乘风收敛起羡慕之色,问云不留和女巨人。

    云不留没有回答,因为女巨人已经抢答了,“这种事,告诉那些部落首领有何用?他们是部落的首领,首先考虑的是各自的部落。而且他们的部落离西海岸那么远,怎么会担心那么遥远的事?”

    云不留也点头道:“确实,这件事情,告诉他们也没有用,他们的修为都还差些,就算知道了,也愿意来帮忙,可也同样不是那些深海巨兽的对手。和那些巨兽正面硬刚的话,只会徒增伤亡。可不用正面硬刚的话,告诉他们也没什么用。咱们先自己试着解决吧!”

    华乘风和女巨人同时颔首,云不留又道:“这个事情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而且我觉得,在那片黑海当中,肯定有洪级深海巨兽存在。如果真的碰到洪级深海巨兽,那么人数再多也没用。”

    女巨人担忧道:“云不留,你的阵法能困得住洪级巨兽吗?”

    云不留摇头道:“普通阵法肯定不行,到了那边,你们先替我寻找一些炼器宝材,等我多炼制一些阵基,到时我再重新布置一个超级大阵,希望到时能给我们多争取一点逃命时间。”

    “怎么听起来这般可怕?”华乘风苦笑起来,“咱们真要闲着没事去捋人家的虎须吗?为天下苍生考虑是没错,可咱们也得量力而行吧!要是不小心把小命丢在那里,岂不是不值?”

    女巨人不屑地看了眼华乘风,道:“干大事,岂可胆小惜身?我们的命都是捡回来的,大不了还给老天便是!”

    华乘风看了眼云不留,撇了撇嘴,云不留嘴角噙笑,朝他微微摇首,示意他不要和女人争辩,没有用,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

    傍晚时分,云不留他们三个终于赶到了雷霆山脉外面。

    云不留轻易就找到了当初他扔在一处山脚下的那堆金骨,五六年过去了,这堆金骨依然没什么变化。

    在那堆金髓上方,站着一只蓝色的巨禽。

    当巨禽看到云不留他们出现时,不由引颈长鸣,而后张开巨大的禽翼,从金骨堆起来的骨山上俯冲而下。

    巨禽的翼展已经有了三十几米,看起来极有威势。

    “哈哈……大风,好久不见!”云不留飘身迎了上去,伸手轻轻拍了拍大风的铁喙,“这些年,可辛苦你了!”

    云不留多少有些惭愧,他把大风往这里一丢,带着小毛球一去就是五六年,可大风却像一个坚守岗位的卫士,居然也不离开。

    当初没有带上大风,就是担心那片黑海有问题,要是真遇到什么不可敌的生物,到时逃都来不及,哪里还能顾及得了大风?

    云不留正和大风亲昵地互动呢!结果便听华乘风笑道:“你养的这只巨禽倒是厉害,居然以这金骨为食,难道成长速度那么快。”

    云不留疑惑地看了眼大风,然后发现那堆骨山上,确实是有一块地方的金骨被什么东西给咬出了个大窟窿。

    云不留仔细看了看大风,发现它那布满金纹的铁喙上,磨损得有些厉害。果然,即便真是坚硬无比的金骨,也是会有磨损的。

    他轻轻摸了摸大风,低声道:“以后不用这么艰难了!”

    大风亲昵地低下头,在他怀里蹭了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