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呢——?”
“之后啊…”璟书半撑起头,似是有些怅然,“阿婆过世之后,村里的人本就嫌她晦气,我们家宅又偏,本是想占房占地的也失了这个念头,我寻了很多人,最终以及其便宜的价格卖给了阿婆略略交好的邻居。”
“可是安葬她的钱,还是不够……”
“最终,我把自己卖给了人贩子,才得以给阿婆下葬,立上一块小小的无字碑。”
雩岑知晓,人族自历古来,自是非常注重自己的身后之事,就算是普通小民,也会存钱给自己立一块不错的长碑,而饶是璟书如此奔走,也不过只是给贺阿婆草草下了藏。
也不知是酒劲过了还是何的,此刻的她像是拥有了一瞬间澄澈的清明。
“我就是在那时遇到的魏洵。”
男人脸色稍缓,像是好不容易回忆起令他稍感快活的时光。
“那群人贩子走南闯北,从拐卖的,到当街强抢,抑或是尚不知事被偷来的,俱都有之,但基本可以看得出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包括我……”
“可魏洵不同。”
“或许他自己也想不起那时穿的衣服了,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仪容清俊貌堂堂,长发垂腰目有光,穿的是青蓝金线绣,冠的是和田淡鹅黄。”
璟书将手中的闷酒一饮而尽,嘴角终是淡淡勾起一抹笑来,“就连衣领袖口处也是华而不奢的缕着团锦文,若非他跟我们一般流落被关在车厢里,还以为是天上神仙下凡。”
“可惜他那时脾气大得很,总闹,往常如此闹的孩子都被拳打脚踢踹晕了去,可他却独独受了优待,若胡闹的时候,便被周而复始地灌迷魂药,一觉就睡上好些天。或许最惹人注目的还是他脖颈上那个白玉制的项圈,当时不懂,如今想来也价值不菲,也不知那群歹人又是如何想的,或许受人所托把他卖去另一个富人家也说不定,竟也无人去碰他的项圈。”
“我是车厢内唯一一个知事不闹的孩子,魏洵被灌了几回,几日不食显然便被饿瘦了不少,之后那些歹人拿食物诱惑也是不理,给他的小灶全被掀翻在地,他高傲得很,谁也不理,直至有一个晚上,我半夜惊醒正巧发现那个小子正偷偷摸摸去捡他白日间踹翻的馒头…”璟书笑着摇了摇头,才继而道:
“后来我们便将那几个馒头分了,他洁癖得很,所以弄脏的皮自是我吃了,他便掰着吃内里软绵绵的芯。”
“他虽比我小两岁,可聪明得很。”男人眨眨眼,看向身旁一脸认真听故事的小姑娘,“他装作一脸学乖的模样,每日的饭都认认真真地吃,好不容易过了几日,我们却听见那群人交谈间说是过几日便要将他卖出去的消息,后来我才知道他纯属是为了逃跑……”
“于是在那日晚上,他拉着我终于逃了出去。”
“你…你之前没有想逃麽…?”酒意又一次翻滚,雩岑半伏在桌面上有些口齿不清地问道。
“逃…?”璟书摇摇头,“我这样的人,被卖了也许还更好,至少为奴为婢尚还有人给我口饭吃,所以那时我其实是被魏洵强拉着走的,此后还为此埋怨了他好几天。”
“魏洵那时以为自己终于得而回家,可惜我们问了好多人才发现,他的家乡远在繁邺…那是南乾的定都之地,远在数千里之外。”
“按理说他本不该被拐卖到如此远的地方,他的记忆明明只被人拐卖了不到一月,又怎能跑到北尹那么偏北的潼隼来?…日行千里,便只有顶天的道修才能做得到的事。”
“所…所以…兰锦他其实…嗝…”小姑娘晃晃悠悠打了个酒嗝,“…是被某个高阶道修拐卖的?”
“这个问题我想了许多年…基本可以确定。”男人修长的指尖一下下有规律地轻敲桌面,几乎与心跳声合上了拍。
“我与他流浪了三日。”
“白天满城晃荡,夜里便睡在城外早已废弃的破庙里,为了果腹,魏洵将他那一身华服都给当了去,可那时不知人心险恶,那几个铜板,只够我们两吃了两日的包子。”
“第三日晚上,魏洵实在饿得急了,也不知是破庙的哪个小叫花子挑了一嘴,他便与人打了起来,想去抢对方白日时偷来的烧鸡腿,然而他那个贵家公子的身板哪是对方的对手,不但没抢成,被人打了不说,那个小乞丐竟把他唯一不舍的项圈也给夺了去。”
“我出门讨水回来时,正巧看见他狼狈追出的身影,我们两个追了一路,最后也未能追上,让那个臭小子给跑了,而就是在那日晚上,我与魏洵落魄而返时,直直撞到了一个人。”
“她说,她叫韩灵。”
雩岑一怔,她本以为璟书如此几个,大概也是被韩灵那女人倒卖人口拐进来的,不想却有这番际遇。
其实仔细想想,这跟被拐卖了也没啥区别。
“她给我们吃,给我们穿,用度都是极上等的,我却如此战战兢兢的度过了七日…”男人垂眸,“因为我知道,这世间的好事都是有价签的。”
“这七日间,各色各样聚集来的孩子不少,有穷苦的、有富裕的,有公子,自然也有乞丐,可无一例外都拥有一个共同点——”
“长相相貌都是极好的。”
“她在一个黄昏,把我们都叫到了南风馆的大厅,让我们表演才艺。”
“我与魏洵排在很后,所以我知晓那些不会才艺的孩子的下场。”脖颈喉结轻滚,男人半晌才低低道:“被送去做了小倌。”
“是那种……”小姑娘杏眸眨了眨,有些迟疑地未尽之语,莫不是她在话本上看见的那般……
却见璟书沉默着轻轻点了点头。
“那时的南风馆还并非清倌之馆,大多经营些皮肉生意。”
“魏洵是富家出生,书画骑射,年龄虽不大,却是略有沾染…”
“他弹得一手好琴。”
“可我不同……”璟书长出一气,“我那时的模样注定也会落入那些人中的。”
“魏洵那时尚不知事,端端要摆明自己一无是处想要跟着我,怎么说也不肯上琴,谁知当我准备拉门而出时,半晌一言不发的韩灵却叫住了我…她说我嗓子好,或可而歌,顶的上最好的乐器。”
“可…可是你弹得…不…不是琵琶麽。”
“那是后来的事了…”男人难得地叹出一口气来,“魏洵随后阅琴,却也只有一个名额,他被那时大上几岁的墨弦挤了下去,我便死活不开口,硬卯着想要与魏洵一处也好,熟料韩灵那时只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便轻巧地答应了。”
“男调里本无琵琶,况音高,魏洵却是意外接得上的,所以即使他颇懂琴艺却为混生活做了主歌,我却受教学了女子方弹的琵琶。”
“而兰锦之名,亦是魏洵随着我的名字所取的。”
“那兰锦初时…初时叫魏洵,你…你呢?”晃晃荡荡,雩岑颇感觉有些口干舌燥,竟是拿起旁侧凉透了的酒茶又饮了一杯,而后脸红得更是不像话,舌头含含糊糊的。
“我…?”
男人突而脸色一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