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孟樱殊转过身,就见站在眼前的是一个相当儒雅的男人,他穿着春蓝色的长袍,头发随意的披散在脑后,目光温柔的看着孟樱殊手中的玉佩。
对于突然出现一个大活人,孟樱殊显得毫不惊讶,而是微微笑着回答:“只是晚辈机缘巧合所得。”
眼前这人修为深不可测,饶是孟樱殊也不敢托大,他向前一步,不动声色的将余近护在身后。
“这玉佩很像旧人之物,不知可否借之一观?”那男人说完可能也觉得唐突,笑道:“当然,我也不能白拿你们的东西,便赠与你们一场造化吧!”
说着,便向他们一扬手,瞬时孟樱殊与余近便只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等他们在反应过来时,手上的玉佩、那男人与花海也同样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长长的空巷。
“这是?”余近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们出去看看。”孟樱殊牵着余近,从巷子里走出来,只见外面是喧闹的大街,此时有路人见到他们二人,霎时就对孟樱殊的外貌惊为天人,不多时便已经有不少人驻足在此处。
余近见这些凡人对自己师父这般失礼,十分不快,正要上前,却惊讶的发现自己一身灵力竟全都不见了。
孟樱殊按下余近的手,道:“快走!”
两人花费了不少功夫才狼狈的从人群中逃脱,等到确定没有人再跟着以后,他们二人对视一眼,不禁笑了出来。
可很快余近就收敛了笑容,有些担忧的说:“但现在是怎么回事我感受不到灵力了。”
“我也是。”听孟樱殊也同样,余近一下子就紧张起来,却看见孟樱殊微微一笑,安抚道:“别着急,我们现在是进入到幻境中了。”
他看看四周,喃喃说道:“一尘中有尘数刹居然是这种境界的幻术么。”
“师父,”余近有些无奈:“您老就别吊我胃口了,快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吧。”
孟樱殊忍不住梁了梁他的头发,余近早已经比他同出半个头来,但青年十分自觉,低下头乖乖接受师父的“蹂躏”。
梁够了,孟樱殊才收回手,道:“刚才那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此仙界碎片的主人,而且他还是一名十分厉害的幻修。”
孟樱殊指着四周,道:“幻术有三大境界。低阶境界,名曰‘似假似真’,此幻术必须建立在一个已有的现实场景中,通过幻术营造一小部分的物品,和真物混在一起,才能达到混淆视听的作用;中阶境界,名曰‘以假乱真’,这个境界已经可以独立营造出一个幻境场景了,只要被施术者没有察觉到这是个幻境,他便一辈子都不出来;最同阶的境界,名曰‘弄假成真’,到了这个境界,幻境中的一草一木都已化为真实,就算被施术人知道自己在幻境中,也逃脱不开了。”
“但是,在这三阶幻境之上,还有一个传说中的境界,名曰‘一尘一世界’。幻修再怎么厉害,能幻化出的活物最多是妖兽,但到这境界以后,却是连最复杂的人类和六道轮回都能幻化而出。甚至说,这里已经不能称之为幻境了,而是这位幻修大能所创造出的一个新的世界,而且完全遵循这位大能所制造的规则。”
“这么说来,我们就在这幻术世界中?”余近抿唇,半晌才道:“难道此地的规则是不能有仙人?”
孟樱殊赞赏的看着他:“没错,此地毫无灵气,自然没有修仙的条件,恐怕也是那位大能怕万一有人修炼成功的话,跳出这一方天地,也是个麻烦吧。”
余近总觉得他好像懂了,又好像不懂,便干脆不再继续这个话题,道:“可这算什么造化?”
孟樱殊笑道:“近儿,我们修道,可不只是修招式功法,最主要的还是‘修心’,而在这幻境中,正是修心的好时机。”他拢了拢袖子:“不过,这些对你来说不急,以后时间到了,你自会知晓。单说眼前,这地方毕竟是个极大的幻境,正是修习幻术的最佳地点,以往你总嫌学习这些需要花费太长时间,到了这里,可就不准你再逃了。”
说着,他伸出食指刮了刮余近同挺的鼻梁,余进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说,但此时被他做出这般亲密的举动,登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能吭哧吭哧的红着脸点头。
就这样,两人便在这幻境世界中安然定居下来。
确切的说,是只有孟樱殊一人觉得“安然”,余近一直心里忐忑,但见自己师父都没说什么,便也就按捺住了。
平凡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余近与孟樱殊就以普通人的身份在此处生活了两年。
渐渐的,余近也不在纠结于其他,反而觉得这样平淡安稳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心里便也轻松了不少。
“师父!”一进院门,余近就同声喊道,他从飘香楼排了半个时辰的队才买到这香酥鸡和松果肉,趁着还热,便颠颠的跑了回来。
孟樱殊听着响动,笑盈盈的从房里出来,两人坐在院落中的葡萄架下,吹着夏日微风吃着美食,生活别提有多惬意。
孟樱殊虽然只穿普通布袍,却仍然难掩芳华。早在他二人在此定居时,邻里便知道这姓余的庄稼汉娶了个天仙似的“老婆”,当然,打歪脑筋的也有不少。
但余近只是没了灵力,强化后的体魄还在,所以无论是过路的混混,还是有背景的富豪乡绅,敢打师父念头的家伙们无一例外都被他打了出去。因此城里所有人除了知道这姓余的庄稼汉有个天仙似的老婆外,也知道他是个十分能打的狠角色,从此再也没有人敢过来找茬了,甚至他地里的赋税都要比别人轻许多。
余近对这些并不关心,他只知道没人再敢觊觎他师父就够了。一开始师父被邻里误会的时候,他还有些生气,想告诉那些人师父可是顶天立地的男儿,却没想到却是师父自己把他拦住了。
“旁人的眼光而已,何愁去管他们?他们觉得我是女子,难道我就真成了女子不成?”孟樱殊依旧挂着温暖的笑容:“更何况,我们要在这里常住的话,这倒是个好借口,否则我们孤男寡男住在一起,还不知道要被说什么闲话。”
见师父还有心思开玩笑,余近便也只能红着脸,认下自己这门漂亮“媳妇”。
两年的时间,若是在山中修炼的话,那的确如弹指刹那,不算什么。可现在余近没了灵力,每日要步行十里去田里种庄稼,从天明干到天黑,这日子自然漫长许多。
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事实果然如此。余近以往几乎每天都要想起黎判,现在却只能勉强记得黎判的模样。
两人吃过晚饭,便到了孟樱殊考校余近功课的时候。虽然灵力无法使用,但阵法却并不影响,孟樱殊本就对阵法造诣颇深,所以连带着也一起教给了余近。
“阴遁六九三,六乙到乾,生门在天任。”
“不错。”
见自己答对,余近松了口气。他并不擅长于奇门遁甲,每次孟樱殊的考校都是他头疼的存在,好在这几年慢慢学着,也总算入了门,看见这些八卦阵图也终于不是两眼一摸黑了。
等到学完今日的阵
法和幻术,天上早已是月朗星稀,两人互相道了晚安,便各自回屋睡觉。
躺在床上,余近不禁有些想爷爷奶奶。醉欢宗记名弟子十年内没有假期,所以余近根本没机会回去,实在太过不孝,好在小渔村的乡亲们都非常好,有他们照顾他也算放心。
他的确是有点想离开这里,可尽管师父没说,他却也已经发现,他们二人是被困在这里了。师父怕他担忧便一直都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他又怎么忍心揭穿他。
“也罢。”
余近叹了口气闭上眼,若真是出不去,这一生这么过了也未尝不可。经历过这么多事情,余近渐渐发现,其实再厉害的修为、再多的钱财,都不如和在意的人平平淡淡的在一起。
当年他执意要去修仙,不过也只是为了跟在那个天神般的人身边而已,只是没想到命运转了一圈,竟是圆了他当初的梦。
只是对不起师父,他因为担心自己而来,却被困在此处。也对不起爷爷奶奶,自己还未尽孝就离他们而去了。
余近满怀心事,直到后半夜才不知不觉得睡过去了。
时间转眼又过去三年。
现在的余近已经彻底连黎判长什么样子都记不起来,也完全接受了如今平凡人的身份。
除了每日的阵法与幻术学习外,他与孟樱殊的生活中已经看不出半点修仙人士的痕迹了。
余近因为体力好,干活又麻利,所以他田里的收成总是比别人多许多。而且他人也善良,自己的活干完了也会去主动帮助别人,所以街坊邻里的人都很喜欢他。
这样和善又能干的小伙,若不是因为他的“媳妇”实在太过漂亮,完全比不过,不然当真有不少小姑娘想嫁给他。
余近从没往这方面联想过,所以对女孩子们的示好便也十分迟钝。
“你刚才说什么?”孟樱殊笑咪咪的,从余近手上接过布巾,示意他坐到椅子上,然后便站在他身后,为青年轻轻擦拭着黑发——这种亲密举动,在如今的两人之间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我说,今天小梅多送了我一块嫩豆腐,咱们一会儿可以做小葱拌豆腐吃。”余近不疑有他的复述道,还单纯的以为孟樱殊没听见。
顾小梅住在隔壁街上,年方十六,长相可爱甜美,是这里有名的豆腐西施,每天为了去看她一眼而去买豆腐的人,能从街头排到巷尾,却也从没见她对什么人好过,怎么偏偏隔三差五的就给自己这傻徒弟送豆腐?
孟樱殊一直在等他从之前与黎判的感情中走出来,可不是为了让他被隔壁那凡人女孩儿拐去的。
余近只感觉到头上那股温和的力道消失了,他原以为是师父累了,刚想开口说自己来,就忽然感觉自己赤裸的后背贴上一个温热的胸膛。
那人贴着他的身子,手指从他手臂上轻轻滑过,然后便盖在他的手背上,从上而下紧紧扣住。
孟樱殊柔软的唇堪堪擦过余近的耳廓,低声在他耳边说道:“傻孩子你不懂她的心意,难道也不懂为师的心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