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软饭的领主大人(29)
领地飞速发展的时,日夜应付着两个男人的领主大人,也被滋养得眉眼娇媚,唇色粉嫩,肌肤仿佛掐一都捏水来。
春晓懒洋洋地坐在翻修好的领主大厅内,听着菲利普和西伦等人汇报着领地这个月的发展情况,一切井然有序地进步着,甚至纺织厂生产的布料,已经被艾伯卖到了周边几个领地除了卫瑞蒙卡。
不提,春晓都要忘了那个羞辱过她的卫瑞蒙卡领主。
翻了翻地图,春晓支着脸想了想,明年,将重山里的版图扩张一,将卫瑞蒙卡吞并好了。
菲利普瞪大了双眼,艾伯则劝她三思,卫瑞蒙卡是老牌贵族领地,卫瑞蒙卡家族不仅在克莱顿有着深厚的根基,就连索克里王国也有势力,如重山里百业待兴,民众力弱,武器缺乏,实在不宜发动战争。
春晓点了点桌面,她先前顾着发展领地工农业,却忘了组建守卫军。
以那些孱弱的领民,和胸无大志的囚犯,以及才来不久的艾伯村众,对上卫瑞蒙卡的精兵,似乎却是有些难度。
春晓看了一眼后院的方向,她并不想动用光明神的力量,在她己力所及的事情上作弊,毕竟基建还是要己一手发展起来才有意思。
是我忽略了,接来在发展农业与商贸的时,在领民里挑选一部分青年参军,有优待。顺便,菲利普,挑选一批监狱里表现良好的犯人,将他记为二等公民,入住西区,日后表现良好,或是拥有功勋,便获得正式公民的资格。
春晓知道那群被困在监狱里的犯人,大部分都是无奈的俘虏和无家归的杂种人,这一年利用他干了这多活,总要给一点甜头,再加上,领地辽阔,领民确实有点了。
对了,吟游诗人找得怎样了?春晓点了西伦的名字,找吟游诗人散播重山里荒滩宝藏的谣言,借此吸引冒险者来到这片土地,是她想到的致富之路。
一方面促进交流与商贸,另一方面以吸引外地优秀冒险者落。
西伦精神奕奕,已经找到两个人,正在写。另外,北区的那一群剑士鬩法师先生与小姐,这段时间也为领地的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他加快了领地内道路的修建,以及帮助加固了城墙,目前一部分人还进入了学校内任职。十分受领民的尊敬。
春晓挑了挑眉,她差点忘了他,如果他也愿意加入领地的守卫军,便将他编进来,视力以担任一些队长的带领工作。她还记得那个叫犹索的青年,像是那群人的头领。
艾伯像是对那群中途加入的青年不是很信任,他一直让人暗中关注着他的踪迹,闻言顿了顿,忍不住道:我发现,北区那群先生似乎对岩山以及荒滩很感兴趣,经常组队清理鬩兽,他似乎想要度过荒滩,前往鬩兽森林。要知道,鬩兽森林不是什好地方
春晓挑了挑眉,挺爱玩啊。
叩叩叩
进。
门外图雅沉重的声音传进来,领主,府外来了狼族的客人。
狼族?
让他等一等。春晓戒备地坐直了身子,奥斯蒙死了,那群狼还来做什?
倒是西伦喜悦地拍了拍手
,好久没有看到小奥姆,听说是回了家,天会不会看到他?
奥姆小狼在重山里的时候,跟这群佣兵团的人玩得最好。
想到卡西欧的话,春晓瞥了一眼西伦,就算那只狼真的来了,应该也不是曾经的小狼了。
弑兄上位的狼崽子,心眼也要多得多了。
好了就谈到这里,先按照目前进度推进,有困难以找卡西欧。艾伯继续盯着北区那边。
现已是盛夏,日光浓烈。
春晓戴上卡西欧编的小花帽,扫了扫袖子,慢吞吞地走去。
来到前厅,春晓还打算往前走,毕竟以那群狼的体型,肯定是在外面的空地上。
领主大人!
迫不及待的声音打断了她的脚步。
春晓回过头,看到了一个站在墙边的年。
铂金色的头发蓬松又细软,一双蔚蓝色的眸子亮晶晶地看着她,两腮带着婴肥,看起来像颗软软糯米汤圆。
春晓歪着头,琢磨了一这把嗓音,和主人的形象并不符合,没有年人的清亮,反而有种强行将童音变调的嘶哑,难听。
领主大人。那白软软的年又向前走了两步,然后绞着手不敢动,长睫忽闪,白嫩的面颊上绯红一片,喃喃地叫着:领主大人
嗫嗫嚅嚅,跟个小媳妇似的。
春晓背着手,睨他一眼便不再看,继续朝门外走着。
没空理会一个陌生人,先弄清楚狼族的目的比较重要。
外头的日头很烈,春晓意识扶着帽檐,眯了眯眼睛,看到了十几只高大的成年狼。
他威武地仰着头颅,目不斜视地站成两列,呈半包围的趋势,将领主宅邸围住。
扫了一圈没有辨认那只会是头领,春晓微微皱眉。
图雅轻声在她耳边道:这位大人,是如的头狼。
头狼是在狼王之的继承人,相当于当家。
春晓顺着图雅的目光看过去,最后竟然落在那个局促的年身上。
你是?
迎着她陌生的目光,那年蓬松的浅金色头发似乎都耷拉了,抿了抿唇,他睁大了眼睛,我是奥姆,领主大人,是不是将我忘了?
他咬了咬唇,我叫奥姆·克斯利·乌费利曼勒,不久前来过这里。才离开了一点点时间而已。
奥姆不是狼族吗?
为什会变成人?
半晌,她轻声笑道:狼族真是一个底蕴深厚,奇妙的种族。
变成人的奥姆年眼睛亮了亮,扶着门框低头看她,嘴角勾了勾,我如是人了。
春晓摩挲着指间的戒环,这是赛普隆撒送给她的,冬暖夏凉,她如思考的时候,就会意识转动。
对仇视人类的狼族来说,变成人类并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吧?
不过春晓不会去质疑狼族的头狼,她友好地笑着,扶着帽檐走上台阶,欢迎来到重山里做客,狼族是途径我重山里,还是希望与我合作。要知道,仅仅几个月不见,重山里发生了大的变化,我正变得富饶起来。
狼族当时离开的时候,闹得很难看,但既然再次上门,春晓还是礼貌地回以了热情的态度。
她对这只狼崽子的来意有些猜度,却又觉得荒唐。
并,并不是做客,也不是途径,只是只是有事要与您商量。
明明比在场所有人都要高大,但他埋着头,在春晓面前无措地像个孩子。
春晓觉得己不会被他表现来的无害欺骗,这是一只以为了头狼野心,咬死他哥哥的狼崽子,她不觉得会有什羞涩与内敛。
奥姆先生但说无妨。春晓解开帽子,图雅接过放在衣帽架上。
图雅泡了两杯茶,春晓示意奥姆坐。
奥姆拉了拉身上有些不合身的人类服饰,慢慢地移着脚步,挪到座椅旁,只坐了一半的凳子。
他在来重山里之前,用了半个月去学习人类的生活习惯和走路方式,是在用人类的身体面对她的时候,还会忍不住找个掩体把己藏起来,要是尾还在,一定甩得飞快。
先前,先前你要和我哥哥结婚契,但是但是狼族了意外,哥哥他已经不在了,如我是头狼。我来,我来代替他和你结婚,好不好?
(收藏又快满500啦,提前加更,午1点还有一章。珠珠还差一点又满500)
(其实春晓和男人的关系,换个比喻你就懂了,大概就是皇帝和她的后宫,不管皇后还是后妃她一个都不爱,都是她巩固权利的棋子而已,但是每个人都爱她,都会争宠求她宠爱,每个人都想要成为皇后,成为离她最近那个,春晓薄情一碗水端不平,而情谊因薄而多,因多而薄,就有人会发疯。)
(主要是这样比较戳我爽感,我好这!)
(再者这个快穿设定还有个大伏笔,从第个世界开始,就有人在偷偷给她洗感情了,不剧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