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突袭、埋伏、陷阱。
天时、地利、人和。
第一次行动在起雾的黑夜,姜见明盯上了尖角外出搜刮的小部队。
他用捡来的打火机、香烟和过期杀虫剂做了几个延时炸弹,在偏僻的小山路引爆。林歌带领那帮流民冲出来,残人类们把玻璃碎片粘在树枝上伪装晶骨,把尖角的人吓得屁滚尿流,丢下物资就跑。
次日早晨,那些命贱如草的流民们,第一次体会到了靠反抗的勇气吃饱饭的滋味。
胜利增添信心,信心鼓舞士气。
只是姜见明的身体迅速恶化下去。
为了维持作战计划运转,他不得不日夜操劳。高强度的精神消耗在燃烧所剩不多的生命,病症的发作越来越频繁。
林歌终于意识到这样不行。
她跑去质问姜见明,不料那人低笑:“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到今年才做这事?”
见她脸色铁青,才又改口:“……开玩笑的,之前你还小,我的准备也不充分,想打也打不下来,现在时机正好。”
时机正好。
是说把一块领地打下来给她当遗产的时候,他也耗完了这条命,正好不浪费吗?
可是当初说好的,死之前享享福呢?
这个时候,尖角领主已经把她们这帮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退路早就没有了。
他连这也算计进去。
林歌恨得咬牙切齿,红着眼:“那个小混蛋呢?你这样等不到一年的。”
姜见明摇头:“我有数。”
……
游击战持续了三个月。
第七个月,当林歌已经习惯被最初那批流民们也称为“领主”的时候,他们和尖角的人之间产生了第一次硬碰硬的正面冲突。
结果很滑稽。
尖角的人打到半途叛变了。
因为打着打着,他们惊讶地发现,对面那帮人的规矩很奇怪,那个十几岁的少女领主更奇怪——她居然让所有人都有饭吃!
老人、伤员、孕妇甚至残人类,都能和领主本人吃到同样的食物。
不仅如此,在那里似乎没有奴隶的概念,没有人需要冲领主砰砰磕头;
投降的战俘不会被滥杀,落下残疾的同伙不会被抛弃;
最好的东西总会作为奖赏分发给立功的人,而不是给领主和领主的直系亲属……
闻所未闻!
世上怎么有这样奇妙的领地存在?
尖角领地的底层“士兵”们一合计,砍了小头领的脑袋,偷了自家的物资,投降来了。
与此同时,周围更多的流民也被吸引过来,纷纷向林歌表示效忠。胜利的天平开始肉眼可见地倾斜。
这时,姜见明已经管不了太多事了。他开始长时间地昏沉,每次苏醒时首先感觉到的都是疼。
好疼。每一次说话、每一次呼吸都是上刑。
不过后续的计划已经安排得很好,倒也不必担心什么。
唯一需要惦记着的,就是把日子记清楚。
姜见明吃力地抬手,在随身的小破纸上画下又一笔正字。
第八个月。
道恩.亚斯兰已经许久不在人前露面了。
林歌把他护得很严实。一些新加入的流民甚至不太清楚有这么个人。
只是偶尔在谈话中听说,曾经有个披着斗篷在篝火前讲故事的黑发少年。是他养大了领主,也是他一点点教会愚昧的人们,何谓善恶,何谓勇气。
第十个月。
尖角领主在一场内乱中被刺身亡。
大火烧了一夜,火焰熄灭后的次日,林歌入主了这片领地。
当她将这个消息告诉姜见明的时候,后者的五感已经很衰弱。眼睛看不清东西,听觉和味觉也迟钝了许多。
听完后,卧在床上的那道身影吃力地伸手,想要如以往那样摸摸女孩儿的头。
苍白的手掌探出来,是颤抖着的,指尖枯瘦得只剩一点皮皱巴巴地贴在骨头上。
姜见明怔了怔,朦胧间以为看见了已经去世的妈妈。
半晌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啊。
他恍惚地想,我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吗。
“别动,别动……”
林歌连忙握住他的手,她笑着,眼中有宁静的光芒,“姜,我们赢啦。哼哼,你看,我可以比那个不知道在哪的小混蛋更早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吧。”
姜见明以为她会哭的,就像上次塞给自己苹果时那样。
但林歌只是笑着,抱着他的手臂,枕在床边不停地和他说话……说了很久,他已经很难长时间保持清醒,半途就昏睡过去了。
第十一个月。
无论是“好日子”还是“享福”,都没有如期而至。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女领主,一群最低贱的流民们……面对这样一股力量,周边的领主都在试探。
与此同时,大批其余领地的流民拖家带口地前来投奔,转眼间超出了承载的极限。
内部也产生了分裂的前兆,主要是关于如何论功行赏,如何处置尖角旧部,是否接纳外来者等等问题。
林歌每天每天都在焦头烂额,各种选择压在她的肩上。很多事情从未有过先例。
没办法,硬着头皮也得撸袖子干。
干着干着,时间就溜走了。
第十二个月依旧艰难,亏得姜见明隔三差五还能有清醒的时候,帮她把漏子补一补,把最难熬的这两个月给熬过去了。
所以还真是正好。
日头沉下去了,夜幕吞掉了最后那点余晖。
林歌趴在床头,看着姜见明划完了最后一笔正字。
那个“正”一点也不正,歪歪扭扭的。病人在疼痛与虚弱之下,已经无法笔直地写字了。
窗外在簌簌下雪,又是一个寒冬。
就这么结束了吗,一年?
林歌觉得好不真实。她听到姜见明温润的嗓音:
“如果以后有一天……莱安真的回来了,帮我哄哄他。”
林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从嗓子里挤出声音,感觉自己是把什么汁液往外吐,“你……”
“你要不要,再等等,我是说,等到明天早上暖和点?”
姜见明摇头,含笑低喘着:“我想有星空送送我啊。”
那能怎么办呢?人家最后的遗愿了。
林歌背起姜见明,趁着夜色走了出去。
就像当初丧母的黑发少年,背起又脏又臭的小垃圾,从苍茫的旷野走回家。
只是这次颠倒过来。
林歌背着姜见明,踩过暗夜,头顶星空,走向慢性晶乱病人的万人坑。
姜见明很固执地不许她看自己死亡的样子。所以她到那里,把人放下就回来了。
出来的时候背上还有一份重量,归途是一个人,今后余生也是一个人了。
林歌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路,心里只有唯一的念头:她已经是领主大人了,就连上等人才吃得起的小饼干,努努力也能弄到手的。
这个时候,为什么没谁来扯住她的衣角啊。
回到领地的时候,天好像亮了。
但不应该,明明夜晚还有很长才对。
林歌缓缓抬起头,继而睁大了右眼。
她第一次看到了星舰。
那是姜见明说过的,能瞬间穿梭于星城与星城之间的大船。
星舰的尾焰照亮了夜空,如同白昼。领地里无数人从睡梦中惊醒,赤足冲到外面,抬头张大嘴巴。
野区的贱民们从未见过的武装星舰,从扭曲的球型空间中跃迁而出,向陆地快速降落而来。
第214章 进军(1)
——当少女林歌第一次亲眼看到凌驾于星空之上的星舰时,她必然不会想到,七十六年后的自己将孤身站在新帝国首都皇宫的顶端,任亚斯兰星城的晚风亲吻她的黑发。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光芒被建筑群的轮廓吞没时,女皇帝双手撑着雪白雕花的栏杆,眯着眼,再次回想起那个野区的深夜。
她恍然听见了自己歇斯底里的尖叫——只有受到极度刺激的疯子才会发出这种声音,领地里所有人都被这一嗓子吓住了。
但她不管,她发疯般冲向那些星舰。
寒冬雪滑,不跟脚的破鞋跑丢了,少女赤着脚、披散乱发,像索命的恶鬼。
“混蛋!!垃圾!!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