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楞子和三儿也有些意外,没有想到他们的对手会有这么多人,看起来是真想跟他们干一场,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看起来是这群混混头目的年轻人,这样沉着,他说话的语气是那样的轻松自如,他们都看得出,这不是装出来的,他根本没有在乎三儿手中这把枪,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被三儿吓着,他肯定三儿不敢开枪。三楞子和三儿都有些沮丧,他们的确都没有想过要用枪来打这群小混混。他们认为光是凭他们的名声和作作样子就足以吓住这些小混混。枪的最大作用并不是真正使用而是威胁,开枪对于双方都是一种损失,这跟暴力的本质是一样的。他们深谙此道。
“我和你这个小虾米谈个鸟!”三楞子狠狠吐了一口,拔开一个拦路的混混,“让开。”当先往门口走去,三儿握枪紧随其后。没有人敢拦他们,苏永邦也不知道如何做,他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没有任何经验。三楞子这里体现了老江湖的素zhì,见事不对,立即撤退。他们对这群混混团伙的了解和判断发生错误,他现在必须回去跟他的大哥陈五重新商量策略。他肯定不会跟苏永邦谈什么条件,现在谈什么都不恰当,他也不喜欢在没有掌控局势的情况下谈判。
苏永邦让王建强带那群助拳的混混先去他们常去的鱼庄喝酒,他们需要讨论一下目前的形shì和任务。或者说是分析一下陈五下一步会采取什么样的反应。
没有人不怕,苏永邦回忆刚才的情景,他想,如果今天不是他们有这么多人,他会不会因为恐惧而真的跪下?他们开始讨论,但不得要领,只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陈五不会善罢干休。
他们在喝到一半的时候,王建强突然悄声对苏永邦说:“那个人是跟陈五的。”苏永邦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考虑几秒钟,“打他。”他做了决定。
这个陈五的兄弟叫王宝刚,当然,这也是绰号,他跟两个朋友来吃饭,刚刚进门,两桌混混就围了上来,除了王建强,他一个也不认识,几分钟,他们就全被放倒在地,每个人都被打破了头,那是张二奎的拿手好戏,标志性打击。这不是冤家路窄,而是王宝刚根本就不知道三楞子跟他们谈判的事,陈五认为张二奎这群混混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三楞子和三儿两人就足以镇住这种小混混,他只做了简单的打听,没有认真调查,这是他的错误。他不会想到这群混混将来会成为PJ市最令人恐怖的黑道团伙,就连这群混混自己也没有想到。
快十一点的时候,王建强接到一个传呼,他看了显示,怪笑起来:“四筒,好靓的手机号啊。”苏永邦迟疑一下,把移动电话递给他。他一般不把移动电话给他们用,尤其是牵涉到黑道业务的时候,但现在用座机很容易暴露他们的行踪。
电话是宋无极打来的。在电话中,宋无极向苏永邦问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最后决定让芳芳出三万块钱搞定这件事。
听完宋无极的话,苏永邦马上答应了下来。他的心里感觉非常的震惊,要知道,他们现在不过就是一个小团伙,竟然有这样的一位大哥打电话来过问,实在是让他无法拒绝。
等到挂断电话,苏永邦将宋无极的话传达给身边的这些兄弟。
张二奎迟疑着,点头:“这样也行。”他衡量过,算起来他们什么也没有赚,但是能够让陈五住手,能够惊动恩恩这样的黑道大佬出面,他们在名声上已经赢多了。
王建强怪笑着:“二爷,难道你还会反对?恭喜你,那个芳芳是你的了。”
张二奎瞥他一眼:“说你娃俗呢!只知道胸部和脸蛋。”
当天晚上,张二奎从网吧出来,碰见一个脸熟的混混,两人简单打过招呼后,混混问张二奎:“二哥,我朋友一辆摩托车前几天在和平桥被偷了,知道不?”
混混的口气明显不对,张二奎立即不高兴起来:“关我鸟事。老子知道也不会给你说。”
“说话很冲啊!”混混搂着张二奎的肩往旁边一个小巷子里拉,“我们那边去摆。”
张二奎勃然大怒,他感到自己受了侮辱,不是摩托车,而是这样一个混混敢于这样对他,明显轻视,他难道没有听说过他张二奎最近英雄事迹?“你脑子是不是卡起了?跟二爷这样说话!好,二爷就陪你摆摆,你想如何摆?”
回答他的是木棒砸下来的风声。混混有两个帮手,他们悄悄地挨了上来,张二奎不肯就范,他们立即发动了袭击,第一次打击就让张二奎的头上冒出了鲜血,这本是张二奎对付别人的拿手好戏。张二奎懵了一下,但是没有被放倒,甚至没有感到痛,张二奎显示了强劲的搞打击能力和敏捷的反应,他把搂抱着他的混混一甩,猛力往前冲,开始逃跑,他成功了。
稍微休息了一会,做了一下简单的包扎,张二奎一伙立刻奔赴战场,王建强想发表一点自己的意见,但这种时候他心中的疑惑肯定阻挡不了怒气冲冲的张二奎,如果他不立即表示支持张二奎的复仇行动,他甚至很可能成为张二奎第一个打击的对象。他们到达目的,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就发现他们被包围了,敌人的数量是他们的三四倍,这是埋伏,也是圈套,张二奎再次显示了敏捷的反应,见势不对,立即逃跑,其他人没有他的幸运,全部被打倒在地,脑袋被砸破。伏击者扬长而去后,王建强捂着头从地上爬起来,意外地看见大排档边上一张桌子上坐着两个熟人,正在悠然喝着啤酒,丝毫没有被这场斗殴影响,那是三楞子和三儿。三楞子笑着说:“王建强,哥是碰巧了。不要把帐算到我头上。哥接了你的钱,喝了你赔罪的酒,就不会再给你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