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一通邪火发完,声音都是抖的,嘴唇也不自觉地上下打颤,方驰慢慢在他对面的地毯上坐下来,忽然就从他莫名其妙的失控以及眼看就要变得通红的眼眶中,悟到了一点什么。
他情愫暗生也好,口不对心也罢,方驰此时脸色是一派风平浪静,语调中更带着点玩世不恭的调笑:“小林师傅这话说的可过重了,跟甲方哪至于发这么大脾气?”
林晓怔然抬头,一脸难以置信:“你说什么?”
“甲方啊。”方驰盯紧他的脸色,明知句句诛心,却偏要手起刀落,让他痛定思痛,“要不然咱俩现在还能是什么关系?上午在车里我不都说了么,那是最后一次,从那一分那一秒开始,你在我这,或者我在你那,咱们之间除了那份委托协议,难道还能有什么别的羁绊不成?”
“方驰!”
“在呢。”
林晓被他一口气堵在心口,不上不下没着没落,一颗心也跟着晃悠得生疼,霎时憋得脸色发白,眼眶发红。
“哟,怎么还要哭啊?”方驰看着那双潮湿的眼睛,心里一阵阵发紧,但嘴上却不肯饶人,扯了张纸巾塞到林晓手里,靠上茶几边角,索性将这把人逼到绝境的恶人做的彻底,“快自己擦擦,我真看不了这个,万一见你双目垂泪梨花带雨的,一个没忍住再替你擦个眼泪,又该显得我心怀不轨别有用心了——毕竟,没有对乙方这么无微不至的金主爸爸不是……”
林晓其实真的没有那么容易掉眼泪,眼睛看不见,小时候摔了磕了碰了的是常有的事,就算慢慢长大后,自己外出摔一跤或是做饭时不小心伤到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但对于他而言,在失去视力的前提下,想要活成一个普通人的样子,就必然要比常人更坚韧一些,忍他人所不能忍的疼,受他人所搁不住的痛。
所以他是真的没有那么爱哭。
但是现在确实是忍不住想掉眼泪。
在方驰面前,所有的负隅顽抗和咬牙苦撑都是笑话。
他喜欢这个人。
哪怕这件事在他看来是万分愧对师父师娘的期待的,是天方夜谭的,甚至是悖德的,但是他没办法再忽略自己心底的那个声音。
那个声音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
你就是喜欢这个人,面前这个叫做方驰的,男人。
塞在手中的纸巾被攥得稀碎,林晓咬牙,忿恨满满:“金主爸爸?可是你一点都不在乎钱啊!”
“哦?”方驰问:“那我在乎什么?”
林晓脱口而出:“粉丝啊!”
“……粉丝?”
“是!”也不管这样算不算恃龙而骄了,总之小林师傅今晚难得放肆,该说的不该说的脑子一热全都开始往外冒:“为了去见粉丝,下这么大雨半夜才回来,理疗都耽误两天,可你还是一点也不上心的样子,所以我才说,要是真的不在乎自己的肩膀手腕,咱们趁早终止合同,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也省着……省着……”
方驰还没想明白怎么他正经八百地出门谈工作,到了林晓这里就变成了“雨夜会粉丝”了,但此时却在他的语调中发现了更值得关注的有效信息。
方驰眸光闪动,不肯放过林晓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变化,原本已经沉到深谷湖底的一颗心再次泛起波澜,但他半分涟漪也不肯泄路,只是问:“省着什么?”
林晓眼底酸涩得要命,这人就是个混蛋无赖,把自己往死胡同里逼,但是他自己此时又何尝不是一条道走到黑?
半晌,林晓声音中终于带了一丝轻细的哭腔,语调蓦地酸楚微弱下来:“省着这狂风暴雨天黑路滑的,你出去多久,我就在这像个傻子一样惦着多久,怕你开车不安全,怕你喝醉回不来,怕你——哎!”
话未说完,手腕突然被人一拽,下一秒,林晓倏然迎面撞进一个滚烫坚实的怀抱里。
方驰急促有力的心跳声就在耳边,一下下那么重,像是直直敲在他的心尖上。
方驰那双在舞台上挥动鼓槌的手臂,此时就紧紧箍在他背后,力道之大以至于在轻微发着抖,带着一层薄茧的手掌扣在他的后脑,将他的侧脸牢牢按在怀里,林晓本能地挣了一下,方驰却纹丝不动,于是他就认了,招架不住也抵拒不得,终于不再抵御,拆了心墙卸了心防,甘愿臣服。
方驰半跪在地板上,掌心似是安抚一样,一下一下摩挲在林晓后脑柔软的发丝上,他惦记了这么久的人,本以为到头来不过是一场自作多情孤芳自赏,可偏叫他在这样一个滂沱潮湿的雨夜里,瞥见了心底的这朵花迎着暴雨绽放时的姿态。
就是他臆想中,脆弱而绝美的模样。
方驰抱着人不肯放手,林晓就乖乖地听之任之,过了许久,方驰深吸一口气,轻声问:“惦记着我,怕我这样怕我那样的,小林师傅这乙方做的这么尽职尽责?”
林晓声调悲切,此时被他磨得却是一点脾气都没有了:“现在这个时候了,你还说这种话吗?”
方驰嗓子发紧,听见的看见的不敢信却又不得不信,做梦似的,问他:“那我该说什么?”
林晓沉默几秒,不答反问:“手腕还疼吗?”
方驰说:“一直疼着呢。”
林晓说:“不是旧伤,是我昨晚咬的那一口,还疼吗?”
方驰这下不仅嗓子干涩,连眼眶都蓦然酸胀:“要是还疼呢?”
林晓侧了下头,将整张脸都埋在胸口,沉吟片刻,说:“那我给你吹口仙气,不是说吹吹就好了?”
方驰神情巨震,这话是什么意思?这话还能是什么意思?!
苦尽甘来得偿所愿说得就是此时了!
他将人从怀里捞出来,林晓被他抱了许久,原本惨白的脸色竟然闷出了几分血色,还未等方驰开口求证,便先一步拉过了他的左手,莹润的指尖悄然覆上腕间那块被自己啃出牙印的皮肤,指腹轻移,肌肤摩挲间,是从前绝不敢轻易表达出来的倾慕与笃爱。
一下、两下,三下——
指尖微顿,林晓从旖旎情愫中抽身,慢慢抬起头来,茫然道:“我记得……昨晚我咬的是这只手吧,那这……”
腕间肌肤干干净净平整无痕,除了能摸到比平时跳动的频率烧快一些的脉搏,其余的,别说牙印了,怎么连个蚊子叮出来的包都没有?!
方队长这晚本就喝了酒,可放下姿态不再抗拒的小林师傅比醇香烈酒还要醉人,方队悸动得几乎失态,早把自己那只早已经复原痊愈的手腕忘到了爪哇国,眼下被他这么一提醒,才久梦乍回地猛地抽回左手,轻咳一声,尴尬道:“那个,是这只手吗?我早忘了,唔……没事,反正不疼了,真不疼了,你别——”
话未说完,林晓忽然向前探身,胡乱一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