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作品:女配她妈是豪门大佬的白月光 作者:林绵绵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换做是其他人,能像郑晚这样淡定吗?

    严均成不置可否。

    “对了……”感慨了命运的幽默安排后,何清源想起一桩事,又试探着问道,“那个叫骆恒的你打算怎么办?”

    严均成不甚在意地回:“一个路人,我打算什么?”

    何清源听懂了他的意思,尽管老严平等地厌恶每一个靠近郑晚的男人,但在老严心里,真正够格称得上情敌的可能也就只有死了的那一位。

    没被郑晚放在心上的人,都可以称为路人。

    他腹诽,也就是郑晚没在意这件事、两口子继续甜甜蜜蜜,但凡她后退一步,不,哪怕只是后退半步,老严也就赌输了,一个穷途末路的赌徒,可不会如此宽宏大量。

    “行。”他说,“那这事儿就翻篇了,不提了?”

    “有件事我想问你。”严均成语调突然严肃。

    “什么事?”

    何清源也不自觉地认真紧张起来,不会还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了吧?

    中年人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昨天,今天,这两天是什么特殊的节日吗?”

    严均成似是真的为此感到疑惑,“我太久没过过节日了,不太懂,她送了我戒指,是不是有特殊的节日?”

    何清源想,老严能在浓情蜜意、欣喜若狂的时候,还能接他电话,废话一箩筐,可能就是为了这一出吧?

    故意不经意地问他,然后引出「郑晚送了他戒指」这件事,以此来炫耀。

    想起这几天自己为了老严担惊受怕,还因此掉了三斤肉,何清源深吸一口气,微笑嘲讽:

    “不太清楚,会不会是你们二十年前分手的日子呢?大概是什么分手纪念日?”

    严均成沉默两秒,挂了电话。

    看了眼无名指上的戒指,完全不受晦气话的影响,心情极好地进了屋子!

    第62章

    严均成再回到卧室的时候,郑晚已经从睡梦中醒来。

    即便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郑晚也很少同他发生争执,她情绪激动的时候并不多,昨天那般也算得上失态。

    随着她坐起来,被子也滑落,她自在地跟他对视,仿佛没有发生过昨天那一出,问他,“几点了?”

    明明是腊月,南城的气候却更接近于春。

    严均成大步而来,拿起挂在一边的睡袍为她披上,“还早,九点不到,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算啦。”郑晚轻轻挣脱开来,“你如果不急着回去,正好趁着今天有空,带我爸妈去吃顿饭?”

    这顿饭早就该吃了。

    前几天他陪她一起回来,当时已经是晚上,第二天他又一大清早就回东城。

    本来他们两个人也已经商量好,在过年前一定要一家人吃一顿饭。

    严均成不假思索地回:“当然有空。”

    在郑晚去洗漱时,严均成坐在一边,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男戒。

    男士饰品他自然也有,腕表、袖扣、领带夹,他都不缺,唯独没有戒指。

    这是他三十九年的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枚戒指,自然倍加珍惜。

    他跟她有着相同的默契,对此都心照不宣,即便心痒难耐,他也不会问她——是什么时候买的?是不是趁他睡觉时偷偷量过他的手指?

    他很珍惜,还特意拿出手机,郑重其事地搜索,该怎样保养戒指。

    他的晦暗,她的眼泪,就彻底留在昨天晚上。

    另一边,在外面里练剑的郑父郑母接到了郑晚打来的电话,急匆匆地回来。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在很多年前他们就知道严均成,也见过他很多次,偏偏这还是头一次一起吃饭。

    二老心情也很复杂。

    一方面,他们知道拦不住女儿,为人父母的,偶尔也会产生——“既然兜兜转转还是这小子,那当初没分手岂不是更好……”这样的想法。

    另一方面,一直迟迟没有答应跟严均成见面吃饭,也确实是把握不好该怎么对待他。

    不过,终归二老心里还是为此感到欣慰,头一个女婿已经走了好几年了,女儿还年轻,现在找到了能相伴余生的……

    人,他们也能放心很多。

    “这小子年轻时候是个霸道的。”郑父一边往头发上抹发胶一边说,“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收敛一点。”

    郑思韵好奇,“叔叔年轻时候怎么啦?”

    她自然知道妈妈跟叔叔曾经早恋,以前都是听妈妈说,现在也想从外公外婆这里听到不一样的版本。

    一段在长辈眼中的早恋,会是什么样的呢?

    郑母也笑,“他现在是大老板,事业这样成功,肯定变得成熟稳重。”

    “那可不见得。”郑父摇头,感慨,“不过他会成功我倒也不觉得稀奇,这小子脑子聪明,回回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这头脑聪明的人,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不会混得太差,他现在能当老板,那纯粹是——不要脸面。”

    郑思韵:“?”

    郑母急忙骂他:“当着孩子面你嘴又没个把门!而且人家小严挺好的一个人,怎么在你嘴里就没脸没皮啦?”

    “咳咳!”郑父轻咳几声,也面露尴尬,“我这个是在夸他,是褒义词。”

    话到此处,郑父才提起当年的一件事。

    那时候他还在上班,每天早上也习惯了在外面吃早餐。有一天,他吃完了正想付钱,老板爽朗地摆手,“嘿,不用啦,你家小晚那小男朋友给你结了账!”

    他呆若木鸡。

    从早餐店出来,那小子已经骑车走了,车把手上还挂着两份早餐,一看就是给闺女买的。

    可以这样说,郑父还是头一回被个小辈请客。

    这小辈还是哄骗他闺女早恋的小兔崽子。

    他气啊!可走着走着,又觉得好笑。

    试问有几个臭小子有这样的胆量?倒是在女孩子面前牛气冲天,结果见了女友的家长,谁不是吓得跟鹌鹑似的,可严均成他不啊,他理所当然,他轰轰烈烈,他从不掩饰。

    他不觉得早恋丢人,也不觉得自己谈恋爱需要藏着掖着,他们又没有做错什么——

    既没有大庭广众之下接吻,也没有瞒着父母夜不归宿,更没有耽误学习。

    郑思韵听了都目瞪口呆。

    虽然早就知道叔叔不是一般人,可听着外公说起这一桩事,她也只能在心里暗道一声服气。

    郑母拉

    着郑思韵进了房间,让孩子给她参考今天系哪条丝巾更好,祖孙俩说着悄悄话。

    “思韵,有没有喜欢的小男生呀?”郑母笑眯眯地问她。

    郑思韵:“……”

    家里气氛极好,在别的家里,谈恋爱、喜欢,这些字眼就是禁忌,长辈绝对不会在晚辈面前提起,她家倒好,她妈妈问她,现在外婆也问她。好像只要她说「有」,外婆还要追问「帅不帅、高不高」……

    “没有!”她斩钉截铁地说,“我不喜欢学校那群男生,都是小矮子,幼稚死了不说!还很讨厌,我现在的目标就是考好的高中,上叔叔念的那所大学!”

    郑母扑哧笑出声,抬手捏了捏她日渐圆润的脸颊,“小思韵,都没小时候可爱了。外婆又不是你的班主任。”

    “是真的没有嘛!”郑思韵又悄悄地说,“要是我有喜欢的人了,第一个就告诉您,好不好?”

    郑母:“好!但外婆喜欢高高帅帅的小男生,如果你喜欢的不高也不帅,就不要给我看照片。”

    ……

    严均成早就让人订好了餐厅包厢。

    离过年统共也没两天,很多餐厅都已经提前放假,现在还在营业的餐厅基本上都爆满。

    这是南城一家并不对外开放的私房餐厅,坐落于清幽湖边,入座,还能看到湖上有人悠闲泛舟,这独一份的景色,也令这餐厅一桌难求。

    它也是老板的私人会所,用来招待特殊贵客,如果不是严均成带他们过来,郑父郑母都想不到在这深处,竟然还有这样一处小天地。

    严均成本就寡言,跟郑父郑母问了好以后,也只是安静地坐在郑晚身旁。

    一顿饭吃得也算愉快,郑父郑母早就习惯了南城的口味,这家餐厅的厨师更是发挥到了极致。

    见郑父郑母对此满意,严均成又特意跟老板打过招呼,以后只要郑父郑母愿意,随时可以带朋友过来吃饭。

    二老心满意足。

    倒也不是因为这特殊待遇,而是看出了严均成如当年一般对女儿的珍惜爱重。

    饭后,侍应生又上了茶。

    别说是二老,就是郑思韵都觉得惬意舒适。

    严均成起身去接电话,几分钟后,郑晚也出去找他。正四处张望时,他跟恶作剧……

    的小孩一般,从拐角处过来,圈住她的手腕,拖着她七拐八拐,竟然来到了湖边小径。

    “有件事要跟你说一声。”

    他牵着她的手散步,这一处比较偏僻,又有大片竹林,堪称约会胜地。

    “什么事?”郑晚走着走着也感觉出汗,脱下来的风衣也都被他挽在手臂上。

    “年会之后,季柏轩私底下也通过小王约过我几次,我都推了。”他说,“这次我还不确定,先问问你,季柏轩要让他儿子认祖归宗,想举办一个饭局跟宴会,他秘书也发来了请柬。你想去吗?”

    郑晚略一思忖,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倘若今天她没有跟严均成在一起,她只是郑晚,不是严均成的未婚妻,恐怕她根本收不到一张请柬。

    “不去,我不去。”

    郑晚都没犹豫便摇头拒绝。

    严均成低笑一声,捏了捏她的手,“那我让小王直接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