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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节

作品:前女友黑化日常 作者:公子永安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小伙子松了一口气。

    是比那种关系更亲密的关系。

    小伙子满脸绝望。

    也就是说,爱情这层面已经不能定义她们那种炙热若火、生死相随的关系了吗?

    君晚凉凉瞥了眼小白脸那煞白煞白的唇色,满意了,轻抿了一口当地最有特色的饮料,心说,好了,又解决了一个。

    兵不血刃,完美。

    出去餐厅的时候那个死孩子又乖乖凑过来了,仿佛知道自己一时冲动做错了事,就软软跟她说,阿晚,找伴侣呢一定要成熟稳重能照顾人,年下男友就跟初出茅庐的小傻逼没啥两样,哄不好都能头疼死的。

    君晚任由她误会,那个倒霉孩子其实是想追她的,但她想,琳琅这么孩子气,还是不要祸害别人了,她一个人宠上天就挺好的。

    男人啥玩意?

    会做饭吗?

    能开黑带她飞吗?

    骑马打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吗?

    既然不能,那就别浪费时间了。

    姐们的眼光很高的。

    于是在琳琅不知情的情况下,君晚大佬把她开得旺盛的桃花掐了又掐,剪了又剪,就恨不得买一瓶杀必死的农药,直接喷个干净,省得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去撵人。

    叫你惦记我基友,回头老娘弄死你。

    琳琅不知道君晚掐灭了她嫩得出水的小桃花,施施然去接了一个任务,等级不高,权当放假。

    她上头有大佬罩着,家有丰厚存粮,有时候完全可以随心所欲。

    要是其他女配任务者知道她的任务过程,估计得眼红了,你特么从头到尾随心所欲,不把男主弄得爽歪歪的,你这心气就不能顺了是吧?

    琳琅表示,有时候不弄一弄男主,她的心气儿还真是顺不了了。

    这次的世界剧情很简单,一个吃喝嫖赌的小混混对三好学生的女主一见钟情了。为了配得上女主,男主决定要洗心革面,共同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顺便也把女神追到手来。

    过程是鸡飞狗跳的,但结局是美好的。

    稍微有点苦的就是小混混的青梅竹马了。

    两家人门对门,好的跟一家人似的,巧的是两家的女主人同时怀孕,家长们还笑言说这是上辈子的福气,要指腹为婚,亲上加亲。

    两家女主人同一天临盆,一前一后,一男一女,摆周岁酒的时候双方大人一合计,干脆凑一起了。从此两家的串门更加频繁了。

    要说是男主,命运都得坎坷一点,十岁父母离婚,跟了有能力抚养儿子的爸爸,很快又迎来了后妈。亲爸带着后妈要出国做生意,他死活不肯跟,就留在了出生的这块地方,没人管了,彻底放飞自我,成了一个猫嫌狗厌、邻居街坊提起来都眉头一皱的小混混。

    也就曹琳琅的父母,念着过往,平常有什么稀罕的好吃好喝的,叫小闺女给他带一份,也不走正门,从相通的阳台迈一条腿就能跨过去。

    这就坏事了。

    曹琳琅刚上高中,十五岁的姑娘花骨朵般的年纪,总也幻想着某一天自己的意中人踩着七色云彩来娶她,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而唐锐这个皮相出众、打架在行、年纪轻轻拥有一身好看腱子肉散发着满满荷尔蒙骚气的竹马很容易就勾得小姑娘春心萌动,尤其两家在小时候的关系不差,哪怕唐先生出国做生意了,逢年过节也会回来探一探,带上不少名贵的烟酒硬糖,就连以前的唐太太、现在的林女士也会跟着走动。

    大人们的关系不差,唐先生与林女士是和平离婚,彼此见面心平气和,但他们造成的影响对儿子唐锐来说无疑是平地惊雷,把他的青春期炸得面目全非,从此在抽烟喝酒泡妞的叛逆道路上一去不回头了。

    要不是遇上女主,唐锐就是一坨屎,连烂墙都糊不上。

    这家伙甚至为了报复在他面前“惺惺作态”的曹家大人,恶劣勾引小青梅,带她逃课,带她泡吧,带她做一切疯狂失格的事。

    包括上床。

    他真有本事,一个乖乖女被他哄得晕头转向,书也不读了,父母也不管了,成天烈焰红唇小吊带,烟熏浓妆露肚脐,跟着她的混混男友东奔西走,醉生梦死。

    曹琳琅自小被家里人管得很严,唐锐不过稍稍诱了她,她就跟脱缰野马似的,十个壮汉拉都拉不回来的那种。

    家里的人被她气得要死,说也说不听,打也不管用,她将男友当成了神一样,供在了头顶上,他指东,她绝不打西,好好的姑娘调教成了抖m,为他喝了第一口辛辣的酒,为他抽了第一次呛鼻的烟。

    可她没想到啊,唐锐说上岸就上岸了,半点不带留恋的。

    可她怎么办?

    他要洗心革面去追他的学霸女神,她这个怀上的孩子怎么办?

    琳琅心说,要不怎么说他是男主呢?生来就有一个机灵的脑袋瓜,哪怕混着过日子,只要他愿意,立马就能开挂,带着女主走上人生巅峰。

    曹琳琅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读书再刻苦也比不上有天赋的,勉勉强强吊在了中游,还是家里人严格督促请家教的结果。她这一耽误,荒废功课不止,还怀孕了。

    她不敢跟父母说,更不敢跟分手的男友说,为了维持最后的尊严与体面,她偷偷生了下来,是个好看的男娃。也因为这事,成了男女主矛盾爆发的导火线,女主一气之下出国进修,男主深情苦等十年,最后修正成果。

    琳琅对曹琳琅的傻气说不出话来,很多姑娘被爱情蒙住了双眼,混得惨的也不少,曹琳琅就是其中一类,忍着街坊们的闲话,顶住父母不解又痛心的眼神,辍学做活儿,把儿子辛辛苦苦拉扯长大。

    结果呢,儿子怨她无法给予自己正常优越的生活条件,害他被同学耻笑。

    曹琳琅更崩溃的是,儿子对女主是一见钟情,那是她做梦都想除掉的情敌啊!对方劝他好好读书,他真的听了,不再叛逆,出人头地,混得比男主还要好,过年过节都是一堆珍贵礼品,给女主走关系,开后门。

    至于他亲娘?

    给她赡养费就不错了。

    琳琅穿过来的时候,肚子里已经有货了。打开抽屉,少女日记上写着满满加油鼓气的话,她要当一个伟大的十五岁的单亲妈妈。

    她嗤笑一声。

    人渣的种,还想留着过年么?

    第284章 不良少年前女友(2)

    出租屋的光线不好, 窗户旁边就是另一栋楼房, 中间只留一条容纳人行的小巷。曹琳琅跟家里闹翻了,搬出来跟唐锐住,家里的人为了能让她回心转意,铁下心肠要让她在外边吃吃苦头, 一分钱也没给。

    明面上这样, 私底下曹母挺不了多久,偷偷给小闺女塞钱,也不敢给太多,一个月固定四百, 供她吃喝。

    眼下是月尾了, 她往抽屉里一摸,还剩三百, 以及多出的五百。平时的费用一般是唐锐出的,他老爸每个月打的钱足够他挥霍,架不住他爱呼朋引友, 出手又阔绰, 手里头的余钱很少, 出租屋当然是勉勉强强的, 反正他也不时常住这里。

    前几天,唐锐对女主谈雨嘉一见钟情,利落提了分手, 收拾一下换洗的东西就回自家的屋子了, 这五百块就是他留下的, 压在一罐可乐下面,曹琳琅又痛哭了一场。

    琳琅现在的眼皮还是浮肿的,红彤彤,像个兔子。她用热水沾了沾脸,又敷了一下眼睛,缓解酸涩。她将床单上的手机勾过来,拨了唐锐的电话。

    接的人不是他。

    嘈杂的音乐与人声混在一起,琳琅不用猜都知道是酒吧,那头的男音很清亮,欢快问了一句你好哪位。

    蜕变之前,唐锐会过上一段消沉的时间。

    女主谈雨嘉是转学过来的,刚好遇上了一场期末前的摸底小测试,直接杀到了年级前五,很是震惊了一把老师。又听说她在转学之前就是隔壁市一中的校花,成绩优秀,面容俊俏,说是男生们心目中的梦中情人也没差了。

    对不在乎的女孩子,男主各种冷酷各种霸道,但遇上了真命天女,男主绝对要怂的,尤其是唐锐这个小混混,眼热天鹅肉,可又怕人家瞧不上自己这一身癞蛤蟆皮。心里没底的他只能混日子,继续以前的荒唐作风。

    “我是唐锐的前女朋友,他要是没死的话,让他接个电话。”

    一句平平淡淡的话让男生陡然头皮发麻,杀气迎面扑来。唐锐的前女友他们也知道,听说以前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乖乖女,后来堕落得厉害,书也不读了,跟着唐锐四处鬼混摸鱼,整一个小太妹,不过也是漂亮的小太妹。

    而且这个小太妹对唐锐真算是一片痴情,有人骂了男友几句,她二话不说抄起凳子就打,神情凶狠得就跟个母豹子似的,愣是把那个大块头给吓跑了。

    他们这圈子里的人还挺羡慕唐锐的,结果这小子贪心,又瞧了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的转学生,跟小太妹掰了。

    他们嘀咕着小太妹还真是爱惨了那混账小子,就这样也没闹起来,两人和平分手了。结果转头,这通扎手的电话就来了。

    “锐哥,找你的。”

    男生赶紧把手机递过去。

    坐在最中央的男孩子个子很高,有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生生把衣衫不整演绎成一种另类的魅惑。桌子上摊着好几扎啤酒,显示主人苦闷的心情,他睁着朦胧醉眼,扒拉一下头发,不耐烦地说,“老子没空,让他滚远点。”

    男生“呃”一下,捂住听筒,小声地说,“是你的前女朋友,姓曹的那个。”

    唐锐皱眉,还是接了。

    他还没问什么事,对方就慢条斯理地说,“唐锐,你要做爸爸了。”

    他手一抖,脸盘差点摔进面前的玻璃酒杯里。

    “你……你说什么?”他嗓子好像被刀子划过了,全是血腥,嘶哑得说不出话来。

    少年的脑子嗡的一声。

    他才十五岁,就要当爸爸了?

    唐锐玩得很溜,在一众不良少年的圈子里吃得开,平时被人大佬喊着,自己也拿出一副大哥的派头,关照小弟,自觉像个能撑起一片天地的大人了。但是突然被通知,他有小孩了,古怪的感觉激得他昏头昏脑的,很不真实。

    “好消息是,我不打算要这个孩子,你看这几天什么时候有空,跟我去趟医院,把这事儿给办了。”对面那头的语气比他冷静多了,压根不像是在讨论一个新生命的归属,而是在说今天这菜不新鲜,馊了,扔了喂狗算了。

    “办、办了?”头一次面对这阵仗的唐锐有点发蒙,“办什么?”

    他到底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子,平时听哥们说过这回事,并不放在心上。

    不是发生在身上,谁又能真的体会到那种滋味?

    “人流。”她简明扼要,“我看择日不如撞日,明天就去,早上八点,就京市最大的人民医院,一趟费用大概要两三千多,你自己准备好。”

    说完,她也不理睬唐锐的反应,啪的一声就给挂掉了。

    做过那么多回的任务,她也算得心应手了。

    曹琳琅这种未婚先孕的特殊状况最适合快刀斩乱麻,拖久了就麻烦,一个胚胎,说不上什么扼杀小生命,她也没那么悲天悯人,生一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来给自己添堵。

    照她说,曹琳琅当初就该把这白眼狼掐死腹中,没有母子缘分,反而被他一路拖累到中年。

    十五岁辍学当单亲妈妈?一个连高中毕业证书都没拿到、跟家里闹翻的单亲妈妈是那样好当的?

    但凡是有的选,没人愿意走这条昏暗的风雨之路,赔上自己整个青春。

    说句不中听的话,人生是自己的,而不是孩子的。

    除非真是情深似海,除非真是极度不忍心,除非孩子真是少女们存在于世的唯一寄托,那她没话说,个人有个人的选择,单亲妈妈有时候确实很伟大。

    如今是她来选,当然是断得最干净。

    世界很大,除了生死,全是小事。

    犯不着为了谁要生要死的。

    琳琅之所以在女主部待不下去了了,很大原因是由于那些狗屎的剧情。在她辉煌的时候还好些,女主起码是自立自强的,不靠男人也能打下一片江山。

    后头就萎了,什么豪门辣妈带球跑、天才儿子宝贝妈,多数是一夜情,中了就跑,男主要么是稀里糊涂喝醉酒走错房间,要么是看你长得不错直接抢过去睡了,他们是爽了,家境贫穷的女主们被折腾的不要不要的,学校也不上了,专心在家奶孩子。

    如果不是女主光环笼罩,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未婚先孕,家里条件又不好,脚趾头想想都能知道是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