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吹毛求疵的话谁都能查出问题。

    但是,如果涉及到了食品安全,那就抱歉了,他周某人就是这样的小气,就是这样的较真。

    我觉得你有问题,那就必须要找出来!

    这个创意让周某人很激动,结果他搜了搜网上,发现还真的有up主搞这种卧底调查!

    并且真的曝光出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路子可以走啊。

    只可惜,他周某人现在出名了,自己去肯定不行,很容易会被识破。

    那这样的话就得找别人去了,这个人要胆子大,能随机应变,而且长相最好老实一点....

    仔细想了半天,周毅发现自己还真的想到了一个人。

    一个初中学历却假装金融大佬的小年轻,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敢锤自己「洗钱」的up主。

    当初对方主动道歉永久退网,周毅印象很深刻,那会自己还没有进行大规模自诉呢,对方却审时度势特别快,发现不对立马道歉。

    当然,说是永久退网,其实在今年的时候孙朋兴已经换了个账号又开始发视频了。

    这并不是周毅发现的,而是孙朋兴主动联系的.....

    要不怎么说,这人脑瓜子利索,是真的可以做大事的。

    人家就摆出一副很低的姿态,也不说什么不拍视频没法活之类的话,只是在那里试探着询问能不能拍游戏视频,不出声,也不露面。

    周毅这人一贯是吃软不吃硬的,都这态度了,也就随他去吧。

    现在想想,这年轻人很合适啊,胆子大会说话,初中学历把一群网友骗的愣以为他是金融大佬.....

    而且,以后这个内容可以做成一个系列,时不时地去哪个餐厅卧底一波,仔细想想应该会很吸引人!

    不过不适合放在公司工作室,周毅想着,要是孙朋兴答应,就等完了之后让他自己找人做这个内容。

    心里想着,周毅很快找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一个电话打了过去。

    另一边,连市,孙朋兴正在看着自己的后

    台收益,尽管他已经很努力了,但是收益依旧少的可怜。

    并不是说找不到其他工作,而是已经习惯了做网红大把赚钱,让他回去重新打工,一年连以前一个月的钱都赚不来,根本做不下去。

    为什么大城市里的一些喜欢谈半小时恋爱的姑娘不乐意去打工呢,同样的道理,习惯来钱快了,打工一个月赚几千块,还不如人家一小时赚得多呢,谁受得了。

    「朋兴,要不....要不配上声音吧,你不行的话我来配,不然现在我们的视频没流量啊。」旁边一个女孩开口道。

    孙朋兴闻言苦笑道:「不行啊姗姗,那可是阿毅!」

    「这两年你也看到了,凡是诽谤过阿毅的人基本上都在里面踩缝纫机呢,现在我能好端端的,那真的是烧高香了。」

    旁边的女孩是他的女朋友刘珊,闻言叹口气,那是阿毅,他肯定会较真的。

    正琢磨着怎么办的时候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居然是阿毅!不会吧,之前不是说游戏视频能拍吗,这是不允许了?

    其他人的话无所谓,但对方是阿毅,孙朋兴丝毫不担心对方较真到底的决心。

    尽管心里害怕,但还是接通了。「喂周毅哥。」

    这声「哥」叫的很自然,孙朋兴能这么混下来自然有他的一套生存哲学。

    「小孙啊,最近没什么事吧?」电话里周毅的声音响起。「没事没事,周毅哥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确实是有个事,最近要拍个视频,需要有人帮忙,我考虑之后觉得你挺合适,但你不要急着答应,先听我把话说完。」

    接着周毅就将自己的想法讲了讲,接着道:「现在网上已经有这种拍视频的up主了,如果你想做,在之后我可以支持你做,你考虑考虑。」

    这边,孙朋兴的眼睛都瞪大了,没想到阿毅居然给了他一个机会!

    虽然说在阿毅的视频里依旧不可能露面,声音也要经过处理,但这可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现在网上不知道多少网红想着能让阿毅拉一把呢,只可惜啊,阿毅平日里和其他网红没有太多交流。

    而且,这个事真的说进他的心坎里了,在听到事情之后,孙朋兴就知道,自己真的很合适!

    不单单是因为他胆大,而且他以前干过这些活,没拍视频之前,在很多餐厅都干过,真的可以说专业对口!

    看了看身边的女朋友,孙朋兴深呼吸一口气道:「周毅哥不用考虑,我干了,保证没有问题!」

    「我以前在很多餐厅打过工,都不用演.....」至于拍摄都是隐蔽的,小心一点没人能发现。

    「那就这么决定了,我让人给你订机票,你来京州吧。」「诶没问题周毅哥!」

    等着对面的周毅挂了电话,孙朋兴满脸兴奋地抱住了女朋友。「姗姗,我们这次一定能成功,等赚了钱,我们就回去办婚礼!」

    腾达这边,周毅自然不知道那个小子又开始竖旗了,他准备去见一见方大状。

    做这样的事,没有方大状参谋一二,总感觉心里不踏实。而且也得问问方大状,到时候发现什么证据才能更给力。-....

    律所内,方大状看着桌上的笔记本,满脸惆怅。

    真的好久了,好久没有遇到能让他爽一把的案子了,研究进度也很慢。周毅那边天天说有锦鲤,也没见他拿出好案子来。

    不去想这些没用的,方大状再次盯着笔记本上的内容陷入了沉思。

    可以依稀看到一些字眼,当下的收费探店等行为应当视为广告行为,并且受到相应法律的约束.....

    若有虚假广告行为,达到犯罪标准的,

    应当按照虚假广告罪来处罚....

    第570章 不愧是周总!

    方大状的笔记本上有什么,这基本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但是周毅大概可以猜到,都是一些很变态的东西。

    都说写日记的下贱,而方大状自己则认为,记笔记的人很变态。

    自己是个变态,这是方大状一贯的看法,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和这个社会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从魔都回到京州,有那么一丝的原因,是在魔都没有找到志同道合的人,然后回了京州遇到了周毅.

    用方大状的话说,这两年过的,比以前过的爽太多了!

    很多只有在纸面上,理论上才可以玩的操作,在周毅的支持下真的玩了出来。

    比如大规模的刑事自诉,针对网暴的大规模诉讼,方大状以前一直觉得,这只有在幻想中才会出现的事。

    这一不留神就想的有点多,方大状摇摇头合上笔记本,他想着是不是接个案子放松一下心情。

    正在此时,门外传来了一阵阵的笑闹声。

    好像是一个男人正在和一个女人在「打情骂俏「一样。

    原本就心情不好的方大状脸色更差,推开办公室的门便道:「谁在外面喊呢,这里是律所.周毅?你啥时候来的?

    前面站着的正是周毅和周欣然,既然来找方大状,小两口肯定要聊点什么。

    周毅闻言笑道:「方大状,我刚刚来,正好有个事找你呢。」

    「行,进来说吧,欣然你也来。」

    等周毅两人都进了大办公室,方大状回头看看一个律师开口道:「都愣着干嘛呢忙你们的啊,这是律所,不是家里!」

    总算把这句话说出来了,方大状一脸满意地转头进了办公室,只剩下几个脸色呆滞的律师。

    好半天,这几个律师才对视一眼。「方老师双标起来也有点不当人呢!」

    「就是就是,要不是看在方老师抽成低,总是能有很多案源,还能兜底的情况下,我早就不干了!」

    「谁不是呢,可是这收入真的太香了,唉忍着吧。」方大状的脾气不好这谁都知道,周欣然更是很清楚。

    但是现在,他的这家律所依旧是整个京州数一数二的,律师们跳槽的几乎没有。

    原因很简单,跟着方大状有肉吃,而且真的遇到问题了,大佬还能帮你兜底。

    办公室内的方大状自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这会儿看着周毅笑道:「说说吧,又有什么事了。」

    周毅闻言道:「其实吧方大状,这个事我觉得本身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只不过,现在对方的骚操作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了。」

    接着周毅就将大概情况说了说,吴秋灵食物中毒,以及对方在网上造成了极大的舆论等等。

    方大状听着讲述,当听到吴秋灵的名字时候眼神一亮!

    这姑娘还真是福将啊,上次自己就觉得这姑娘肯定能惹上事,你看看这事情不就来了嘛。

    尤其是这事情真的太凑巧了,巧的方大状都感觉像是写出来一样

    周毅已经将所有的情况都说完了,包括自己让孙朋兴去那个店里「卧底」的事都说了。

    对自己的律师隐瞒情况这种蠢事绝对不可能做。

    之前总有犯罪嫌疑人觉得自己是大聪明,然后当庭审的时候律师人都傻了。

    但是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也是很多非法律工作者很感兴趣的一个问

    题。

    我们总是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是呢,又有过很多的案例表明,人家用这个罪名抓的你,结果你坦白到把以前所有的事都说了出来。

    于是原本判三年呢,结果一家伙就给干到二十年去了。

    是否应该主动坦白这些罪名这里就不说了,问题是,这些情况要不要告诉律师,以及告诉律师之后,律师会不会把你给举报了。

    每一个公民对于违法犯罪都有举报的义务,但是呢,律师对于自己当事人的这些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所以我们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出了规定,除非是委托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进行违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其他的都不用举报。

    只有这几种情况律师才必须举报,其他的他知道了是可以替你保密,而且不违反法律的。

    所以看到这里都知道了吧,基本上你是可以信任你的律师,他要是随便举报,那就不单单是没法继续干律师的事了。

    周毅现在就说的很清楚,尤其是一些细节,因为他迫切地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

    主要还是想知道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方大状闻言笑了:「你这看起来是一个小问题,但是真的解释,这都可以写一篇论文来讨论了。」

    「你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就在于,暗访是不是合法的,我只能告诉你,对于这个问题,法学界一直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方大状并没有长篇大论的打算,因为确实这个问题是没有什么答案的。

    「其他的也不需要去了解,搞法律研究的,对于这种程序上存在问题的情况,自然是要做出抨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