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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不怕湿鞋!(1/2)

作品:曹魏 作者:雨落未敢愁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哄哄哄……

    如果王买的出场是轻微的震动的话,那么,高义的出场,就是天崩地裂。

    一百骑马虎士从不远处奔袭而来,卷起千堆黄沙雪,在此刻,你只能听到热烈的震地声,别无它音。

    咕噜……

    王买吞了一口口水,望向百骑虎士,如此整齐的骑行阵容,如此清一色的骑兵,王买哪里还不知道自己惹了不该惹的人。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周不疑向前一步,羽扇清摇,笑着说道:“曹公之子,你可知否?”

    天下有几个曹姓,又有几个堪得上曹公称谓?

    在许都内,只有曹操一人耳!

    王买满脸通红,眼睛在眼眶中转了十几圈,听着不断靠近的马蹄声,王买心中一横,跳到马下。

    “公子,还请原谅小人的不敬之举!”

    王买也不是不识时务的人,头印在地上,磕了许多下,甚至额头都渗出血来。

    “停!”曹冲一声令下,高义在马上挥动手势,如同山洪爆发般的骑兵生生的遏住冲势。

    “谢公子,谢公子不杀之恩!”

    三国这个时代,人命比草贱,尤其是王买还冲撞了曹冲,曹冲知道,就算自己杀了王买,也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便是这个时代的残酷!

    “我可没说饶了你,去向周姑娘道歉吧!”曹冲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迎周莹回府,讨好周莹也是必要之举。

    “周家娘子,哦不,曹夫人,还请饶了小人一命,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小人该死啊!”

    看着王买跪地忏悔,周莹自然是一脸痛快,但听到曹夫人这里时,脸色却是黑得不行。

    我呸!我才不要做这个登徒子的小妾。

    “王买,你走吧,不要再来周家庄了,要是下次再来,我可不会轻饶你!”

    王买自然纳头再拜,口中把自己贬得是一文不值,而另一方面赞扬“曹夫人”的美好品德。

    连曹冲都看出来每当王买说一次曹夫人时,周莹的脸就会黑上一分,可怜这家伙还在滔滔不绝的夸赞周莹。

    “好了好了,本公子耳朵都听出茧来了,我问你,你上头是谁?”

    许都周边防卫都是典军校尉夏侯渊的部队,但看他们的衣甲,却很明显不是许都防卫的军队。

    “禀告公子,我等皆是中郎将刘鹏的部曲?”

    刘鹏?

    曹冲仔细思考,好像没有这个人吧?便一脸迷惑的看向周不疑。

    “公子,却有此人,刘鹏乃灵帝之后的旁系血统,在朝中倒是领了中郎将之职。”

    中郎将是介于校尉和将军之间的职责,里面的水份很大,既可以做到位为副丞相的五官中郎将,也可以只是一个名目闲职。

    刘鹏为汉室宗亲,以曹操的性格,绝对不会让他拥有武装,尤其是在许都治下。

    所以刘鹏的居心,就值得商榷了。

    “王买,你走罢,吾今日便饶你一次!”

    “谢公子,谢公子!”王买连忙磕头道谢,然后狼狈的和自己带来的一干人匆匆离开周家庄。

    吱丫……吱丫……

    周家庄的人纷纷探出头来,到目前为止,他们哪里不知道曹冲是个大人物。

    而周莹也面色复杂的看向曹冲,无可否认,在王买向她磕头的时候,她感到一种快感,这种快感说不清,道不明,却是十分舒服。

    当然,按照现代的表达来说,那便是虚荣感。

    没有人不希望被尊敬,被畏惧,被敬仰,周莹同样如此。

    “小人拜见诸位大人!”王老汉快步走来,似乎要跪下曹冲身前。

    这可使不得,曹冲连忙去止住老人家的身体,硬生生的拉了起来。

    “老丈,使不得,使不得,我只是一名孺子罢了!”

    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

    三老不仅是官,而且因为其年龄大,汉朝以孝治天下,在汉高祖刘邦的时代,国三老还可以见皇帝而不拜。

    曹冲连皇帝都不是,自然不敢接受王老汉的跪拜。

    “老汉请起,此为吾之过也,曹冲并无半分功劳,老丈便不要谢我了。”

    “公子仁义……”其实三老冲出来,其实不是为了谢曹冲,而是为了试探曹冲的为人。

    在这个时代,人命贱,平民百姓哪里敢和官府斗,所以他先来探探曹冲的口风。

    结果还不错,面前这位年轻的公子不是那些吸血的胥吏。

    “三老家中可有纸笔?”

    王老汉不知道曹冲要干什么,只能点头。

    此时,随着王买上百人的离开,高义也带着虎卫停留在离周家庄不远处,当场就造起一座简易军营出来。

    时时刻刻守护着曹冲的安全。

    天已近正午,烈日悬空,曹冲和周不疑走到三老家中,此人即为三老,当然是有点资本,家居比之周莹,又要好上不少。

    曹冲拿起笔,便在手上的竹简书写起来。

    阿父,仓舒致上,今到周家庄,见百人之队,孩儿见其甲胄不似许都之军,便问之,其曰:此中郎将刘鹏之私兵也!

    …………

    曹冲写这个信件的原因有几个,第一便是显示自己的才能。

    有才华的,不一定是领导者,作为领导者,你得要有能力,得要有识人之明。

    曹冲的所有希望,都是寄托在曹操的喜爱之下的,这种喜爱有些扑朔迷离,但曹冲必须牢牢握在手心。

    其次,类似于刘鹏之类的人,在许都怕是有不少,如果这些人起了异心,曹操可能没事,但自己的小命就可能不保。

    将威胁留在身边,不是曹冲的为人。

    “文直,就劳你帮我传信了!”

    周不疑接过竹简,把它塞在袖子里。

    同时点了点头,他知道曹冲的意思,但周不疑却想的更多,这件事虽然看似很小,但可能拉出真正的大鱼。

    这大鱼,可能是曹冲的敌人,也有可能是朋友,不然以刘鹏的身份,他做的事情,满宠会不知道?

    其中肯定有什么礼益纠葛,可能连曹操也不怎么想去触碰,就放在下面的听之任之。

    “仓舒,这……”

    “文直无须多言,你之忧虑,我知知矣!”

    曹冲哪能不清楚其中的水分,曹冲是后世人,对于政治这种东西,虽然没有系统学习,但耳濡目染之下,也清楚其中猫腻。

    这件事牵扯的确多,但那又如何?

    自己写的信,只是家书,不是公文,目的只是让曹操看到自己的所作为,而不是真的要做什么罪人。

    曹操看后,会不会有所行动也是个未知数,而且,就是做了,曹冲也不怕。

    他已经不再是之前手无寸铁,对这个世界毫无防备的曹冲了。

    他手上有军权,他心里时时刻刻防备着许都出现的任何风吹草动。

    周不疑点头,骑着一匹马就消失在村小道的尽头。

    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曹冲明白,有时候,要想活的更好,只有不断地腹黑自己,尤其是在这样的乱世中。

    许都始终有人在旁窥测,远处,曹丕的目光也必定冷冽。

    曹操的喜爱也好,众人的归附也罢,前提都是要活下去。

    历史上曹冲的死便是最好证明,在这样错综复杂的朝局里,连曹操都要小心翼翼,何况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