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作品:天灾囤货求生日常 作者:辣椒终结者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至于炒出来是什么样,江暮云倒是不知道,她前世没条件炒菜。

    野生红薯和土豆差不多是难兄难弟,只是红薯比土豆多了一些甜味。

    据说因为红薯带了一丝韧性,所以口感上更加逼真。

    不过这事儿江暮云和楚不闻知道,其他几人却没见过地栽种出的土豆和红薯。

    本着试试又不吃亏的念头,秦时文积极给出建议:“要不我们挖一盆普通土回来,先栽一季试试?”

    就像他们之前在尝试用淋过酸雨的柴火烧出的草木灰做肥料时,就是单独挑出了一窝红薯给它施肥。

    实验结果还不错,所以后续他们在栽种其他红薯的时候也用上了这种肥料。今天收获的红薯能有这个个头,说不准就是肥料的功劳。

    如果种植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就一盆,他们暂时赔得起。

    趁着他们手头的食物储量还顶得住,抓紧时间试错!

    除了土豆和红薯,其他的菜这段时间也陆续成熟了不少次。

    只是冬天还能把菠菜这类作物煮熟之后冷冻保存,以期太阳出来之后再晒成菜干。

    但现在冬天过了太阳也没出来,为了不浪费食物,他们只能赶在温度彻底升上来之前,把蔬菜吃掉。

    每天都有蔬菜吃的快乐生活,还是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大家的心情。

    随着冰层逐渐消融,被大雪掩埋了一个冬天的植物们正式亮相,而他们这个小山头也随着植物们的新生而彻底改头换面。

    江暮云曾经把山下伸出枝丫的植物称作“小树苗”,那是因为它们被埋在厚厚的雪层底下,能探出雪面的部分确实像是幼苗。

    可当厚度在两米以上的雪层逐渐消融之后,“树苗”们展露出的全貌,就已经相当惊人了。

    春雨润泽万物这句话放在现在也没说错。

    原本约莫只有两米出头的乔木们,在春雨将冰层消磨干净之后,已经长得相当健壮了,初步有了丛林的模样。

    江暮云目测了一下,这些乔木的主干部分都得有三米往上,树干也有成人大腿粗,完全看不出它们都是树龄不足一年的幼苗。

    山上各类低矮植物长了一茬又一茬,即使大白再讨厌下雨天,江暮云和楚不闻也不得不撑着伞带它出来巡山。

    大白委委屈屈地蹲在小白头上,江暮云和楚不闻轮流给它撑伞,它只需要在碰到讨厌气味的时候喵两声,小白就会找出附近所有气味特殊的植物所在地,挨个带大白过去闻。

    在辨认有毒植物这方面大白得天独厚。

    小白的嗅觉更加灵敏,但可能是因为它的体型较大,一些毒性并不剧烈的植物无法对它造成影响,所以它无法准确分辨出什么植物是有害的。

    反倒是养了几年还是一只小煤球的大白,在山上的植物开始疯长之后,它在这方面的敏锐度有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被大白揪出来的那些植物,有不少都是秦时武和周影看了半天也摸不着头脑的。

    但既然都被揪出来了,那八成也是有毒的。就算一时半会摸不清毒性,也可以先记录下来。

    秦时武和周影的中药画册已经基本成型,现在正在几人中间传阅翻看。

    在巡山活动开始之后,秦时武和周影又开始给这些已经被翻出来的植物编画册。

    有些即使变异也带着曾经的特征,秦时武就先按它未变异前的药性记录。有些实在认不出来的,就根据小白对这些植物的反应来判断毒性是否剧烈,做个简单记录。

    江暮云和楚不闻倒是认出了不少末世之后才出现的变异品种,有些毒性比较奇特的,例如闻久了会让人失去味觉的灌木这一类植物,都被他们悄悄记下了生长地点。

    这种生命力极强的植物想根除是很难的,大概率拔一次安静几天再继续长。

    把它们的生长地记下来,回头有需要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来找。

    当然一直没有需要是最好的。

    像会令人失去味觉的这种灌木,许多人都会叫它饱树。

    因为抱着它闻半小时之后就什么都能吃得下去了,就算吃鼻涕味红薯都不觉得有什么。

    末世之后很多人都会在家里种一颗,味觉实在撑不住的时候就拿它顶一顶。

    搜完了有毒的植物,剩下新长出来的安全植物还得再一波波地拿去给养殖业基石们挑选。

    现在鸡是不用他们操心了,两只兔子的食量却越来越大,两只兔子每天要吃五六斤草料,看着蓬蓬松松一大筐,也不知道它俩是怎么塞进肚子里的。

    周影说现在这两只兔子让她梦回童年。

    她小时候上山打猪草喂猪也是这个感觉。

    现在温度上来了,他们觉得总往大山洞跑不方便,就想给兔子另找一个窝。

    但没想到这两只兔子说什么都不肯挪窝,他们稍微有一点要把它俩往远了带的迹象,这二位立刻就开始暴躁。

    其中一只被绳子拖拽时反应极其剧烈,眼看着抵不过脚上的力道,干脆直接顺着拖拽的方向冲了过来,差点把李安轩胳膊踢错位。

    李安轩轻嘶一声撒开手上的绳子,看那只在同类里绝对算得上体型巨大的兔子一溜烟地窜回窝里,纳闷道:“上次把它俩带去挖坑也没这样啊,现在怎么这么暴躁?”

    江暮云想想这段时间它俩突然增大的食量,以及刚刚激烈的反应,提出了一个大胆假设:“不会是母兔子怀孕了吧?”

    “食量突然变大,胆子变小不肯挪窝,脾气暴躁有攻击性,确实有可能是怀孕了!”周影被江暮云这么一说,再和一些家畜怀孕常见反应一核对,瞬间觉得兔子的这些反常行为都有了解释。

    赵家昊问道:“那咱要给它接生吗?我以前听人说过兔子会吃自己崽的,咱家这两只……别兔崽子生下来活不过三天吧?”

    众人想起了他们抓兔子的时候,冰坑里的一堆血色冰碴和毛发。

    郑湘示意赵家昊把公兔子也给放了:“它俩之前去蓄水池避寒还是带着崽子的,所以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拿幼崽当食物。”

    江暮云把自己前世打听来的野兔饲养法一股脑都倒了出来:“应该是只有特殊情况,比如受到惊吓,或者是饥饿,环境恶劣需要食物补充能量,这类时候才会吃自己的幼崽。”

    “兔子的怀孕周期一般是一个月,幼兔出窝时间也在一个月左右。”楚不闻的说法要笃定许多:“野兔的生命力很顽强,我们都没有照顾小兔子的经验,与其人为干预,不如放它们自己长,这两个月多准备点草料,少往这边来,免得吓到大兔子,应该就没问题了。”

    “正好趁这会儿再弄个兔子窝出来,等小兔子出窝了就把它们挪过去。”江暮云补充道。

    据她所知,野兔对自家幼崽的保护期最多就到成年为止。

    等幼崽过了成年期,父母和子女双方就会不约而同地开启六亲不认模式。

    与其等小兔子们六个月后成年了,再冒着被小兔子一脚蹬断肋骨的风险把它们分开,不如帮它们早早独立生活。

    周影远远探头往兔子洞里看了一眼:“按食量来算,母兔怀孕快一周了吧?”

    江暮云掐指一算:“如果这兔子胃口大开真的是因为怀孕,那时间差不多。”

    赵家昊好奇:“如果不是怀孕呢?”

    江暮云:“要不我们去确认一下?”

    赵家昊就多嘴问了一句:“怎么确认?”

    楚不闻笑道:“找一位勇士去摸母兔子的肚子。”

    赵家昊立刻怜惜地摸摸李安轩差点被蹬断的胳膊,满脸慈爱道:“怀孕这种事怎么好强求呢。就算孩子只是突然长胃口了,咱也不是喂不起,还是顺其自然吧,别确认了。”

    李安轩把他的手拎开:“你现在看我胳膊的眼神,让我觉得怀孕的是我胳膊。”

    江暮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听完这句话后,脑子里就出现了一个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的壮汉摸着胳膊上鼓鼓囊囊的肌肉说:“我的胳膊怀孕了。”

    要是再把壮汉的脸换成李安轩……

    完了,我不干净了。江暮云绝望地想着。

    秦时武也被这种堪称奇诡的精神污染吓到了:“但凡你是摸着肚子说这话的,效果都不至于这么惊悚。”

    李安轩微笑:“我现在准备在现场挑选一位幸运儿,和我一起去确认母兔子的身体情况,顺便看一下我胳膊上鼓起来的这块是肌肉还是人类幼崽。说实话,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了,有好心人愿意帮帮我吗?”

    众人瞬间作鸟兽散。

    这场淅淅沥沥的春雨下了半个多月,雨停那天的温度,已经足够让江暮云出门时只穿单衣了。

    江暮云打开门发现雨停了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开心。

    可再看那灰蒙蒙的天。

    江暮云叹气。

    不会还要再看一场电影吧。

    她最近遭受的精神污染够多了,实在经不住再来一次。

    江暮云抱着小白一阵搓揉:“怎么办啊我的白,咱想办法找找乐子啊!”

    这会儿正是换季的时候,小白又开始被脱发问题困扰。现在被江暮云这么一搓揉,本就不富裕的毛发更是雪上加霜。

    小白还没能考虑到夏天那么长远的事,它只知道自己漂亮又柔软的毛毛正又一次离它远去,伤心得恨不得学大白给江暮云来一爪子,根本不想搭理她。

    江暮云借着嚎叫的机会搓够了小白,转头就若无其事地带着小白到处溜达,仿佛之前的残忍手段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

    这场雨不大,却下了很久,积雪融水也很多,但地面只是潮湿却没有积水。

    应该是先前那场大旱的功劳。

    江暮云盘算着家里的柴火见底了,之前从水下捞的液化气之类的,大家估计也快用完了,是时候为了生存继续下山刮地皮了。

    至于山上这些树,江暮云还想等着它们在下一个冬天到来的时候发光发热呢,还是容它们先长长吧。

    再说了,现在又没太阳,把树砍了也没法当柴烧,总不能烟熏自己吧。

    当了十年流浪者的江暮云开始琢磨居家生活怎么过。

    搜物资应该可以转移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就是这会儿大家估计都挺暴躁的,外出碰到人八成要起冲突。

    他们最好还是在出门前找找其他乐子,先把自己的情绪安抚下来。

    江暮云倒不是害怕和人起冲突,她只是不想在这种情况下和人动手。

    现在最简单的发泄情绪的方式,就是去市区搜物资顺便杀几个人撒气。

    手起刀落的一瞬间,温热的人血会抚平人心里的一切烦闷,憋闷了一整个冬天的烦躁和戾气,也会随着利器破开阻力深入肉—体的迷人触感而消散。

    这种排解情绪的方式来得干脆利落又高效,还能顺带接手对方的物资,一举多得,轻而易举就会上瘾。

    江暮云杀过很多人,多得自己都记不清,可她还是敢拍着胸保证,她不是个好人,但至少是个人。

    因为她始终记得自己杀人也好捕猎也好都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以此为乐。

    当一个人沉迷于杀戮带来的快—感时,他身体里属于人类的部分就已经在褪色了。

    可是这种唾手可得的快乐有多诱人,江暮云亲身体会过。

    连她自己都不敢保证,如果让她的记忆倒退回十年前,她还能不能再一次守住自己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类应有的尊严。

    别说十年前了,三个月前她不是还在山上疯狂砸冰雕么。

    以他们当时的情绪,要是真有不长眼的撞上来了,他们几个砸的东西说不定也会从冰雕变成人脑袋。

    江暮云带着小白在山上溜达了一圈,期间除了楚不闻之外没有碰到任何人,看来大家这会儿应该都蹲在家里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