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招娣直接干呕了,呕一地的水。
她两天没怎么吃东西,为了一张火车票,那是熬得她一个暑假没怎么好好休息过,什么脏活累活儿都干过。
“谢谢你,金丽娜同学,我,我就不吃了,嘿嘿。”李招娣羞涩地拒绝道。
她惯常不善于拒绝别人。
第一次生出了勇气!
“你呢,别被味道吓跑了,真的很好吃,等你尝过了,想再吃上一口,可就没有了,我也就带这么一个。”金丽娜道。
她从没一下说这么多话,十分吃力。
玉香波虽然没吐,但她生无可恋地道:“不了,谢谢金丽娜同学的好意,这么厚重的礼物,我心领了。”
这谁吃得下啊?
那绝对是勇士!
“宣秀秀同学,你要尝尝看吗?”金丽娜已经感觉十分无力了。
这么好的东西,没一个人懂得品味的。
好不容易千里迢迢带来的东西,不会烂在宿舍吧。
“好,谢谢金丽娜同学,我尝尝。”宣秀秀笑着道。
榴莲嘛,喜欢它的,爱之入骨;接受无能的,见到它就退避三舍。
她还是有点喜欢吃榴莲的,可惜当初没囤货,现在想吃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哇,宣秀秀同学,你真的很懂啊——”
金丽娜眼神放光。
推销那么久的宝贝,没销出一块,好不容易有个人懂行,她恨不得把整个榴莲送给宣秀秀。
“一块就行。”宣秀秀笑道。
“……”众人。
宣秀秀笑而不语。
她接过一块干净的榴莲肉,和金丽娜一起,在所有人围观下,津津有味地开吃。
“呕——”
“呕——”
玉香波一行人呕得不行。
她们再也无法忍受,纷纷跑出宿舍,看不下去了。
宣秀秀和金丽娜两人笑得直摇头。
一开始,宣秀秀想着吃一块,等她吃上头了,就跟金丽娜两人把一整个榴莲都给吃光啦,只剩榴莲壳……
两人吃得特别开心,金丽娜非常喜欢宣秀秀,还拿一件花格长裙要送给她,被她一口给回绝了。
宣秀秀对裙子倒不怎么在意。
前世,她什么好裙子没穿过。
只是这榴莲种相对更吸引她。
空间什么种子都有,但榴莲这玩意儿太特殊,不管穿越到什么时空,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所以她就没留种。
所以她悄悄收了两颗榴莲籽,让团子培育下。
直到两人把东西吃光,收拾好残局,玉香波一行人这才回来,打开前后门,窗户通风,清理剩余的臭气。
宣秀秀笑着走到床边,佯作拿东西。
不一会儿,她就从空间转移出几个香喷喷的大肉包子,还有之前范美珍送她的一袋核桃。
“我对象给我准备的,你们有谁想吃的,就自己拿啊,不用跟我客气,以后一个宿舍的,互相照应着。”她道。
这间宿舍相对特殊。
除了她,其他几个人全是英语专业的。
她也是来了才知道,山大考古系在全国范围内最出名,有一位声名远播的教授,但这个专业报考的学生非常少。
整个系拢共才招收到16名学生,一个班,只有她一个女生。
所以,她被合并到英语系的宿舍……
想着以后她可能会时常出门,需要她们打打掩护,也就没遮遮掩掩的。
玉香波,赵纯和多余的家境条件都还不错,不管穿着,还是生活用品不说百分百新,也是九成新的。
唯独一个李招娣。
她连搪瓷杯都是黑底的,上面的白瓷都掉光了,一双眼饿得贼大,再不补充营养只怕要得浮肿病。
宣秀秀拿出包子,玉香波拿出扶风市的香酥糕点,赵纯和多余也相继掏出一点存货,不过是些泡菜,还有大白萝卜。
吧唧。
李招娣的眼神又是害羞又是饥渴,看向大肉包子,口水直流。
相较于舶来品榴莲,大肉包子简直是通杀必备款,一拿出来的瞬间,不管是气味儿外形都十足讨人喜欢。
她一张黑皮哪怕是脸红,也看不出来。
搓着手,李招娣一脸歉意道:“不好意思,我,我没带吃的……”
宣秀秀笑呵呵朝她招手。
她连忙上前来,小眼神透着不安与自卑:“怎么了?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点力气,如果你要搬东西,我,我可以帮你。”
“给你个包子,你不吃完就不许走。”宣秀秀抓起个大肉包子,塞她手上。
李招娣心中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她眼眶都快湿润了。
从小到大,她从没遇到一个主动给她东西吃的。
宣秀秀是第一个。
“你们吃核桃吗?”宣秀秀不经意地抓起核桃,往桌面上一摆,笑着跟大家闲聊,吸引她们的目光。
她看着这一刻的李招娣,仿佛看见前世第一次下山时的自己,也是李招娣这般窘迫,卑微到尘埃。
不敢接受别人的好意。
哪怕被人帮助,感动之余,更怕被人看见心中的软弱。
她的“不经意”,落入李招娣眼中,一切都不一样。
这一刻,李招娣的心柔软成稀泥,她望着宣秀秀的背影,身前苗条的少女瞬间高大无比,仿佛成了一道神智。
三个女人一台戏,一屋子女人全剩戏。
等所有人熟悉过后,很快就打成一片。
晚上,她准备去打一壶开水,李招娣连忙上前来,主动提出帮她打开水。
“不了,我自己去就好。”宣秀秀笑着道。
她可不想被别人看见,到时候被人扣上“欺压同学”的名头,打上不好的标签,那就完蛋鸟。
李招娣拿着她变形的铝饭盒,跟她一起出门。
她笑着道:“刚好,我想去打点热水喝喝,我们一起去吧。”
她没钱买暖水壶,如果要喝热水,只能多跑几趟。
宣秀秀笑着答应了。
两人一起出发去开水房。
路上,李招娣主动开门见山地介绍自己:“我家是药省丰产第八生产大队的,家里有7个姐姐,一个弟弟,我排行老八,家里都不许我读大学,可是我非常想读,想做一名翻译家,我还想好了,等我读完大学就重新取个名字,叫李晗华……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可笑啊?”
李晗华?!
宣秀秀心中震惊无比。
难怪当她听到药省丰产大队时,总觉得很耳熟,却又不知道在哪里听过这个地名儿。
原来是她啊。
第134章 又结识一个女主的大助手
宣秀秀脑海里不停奔涌着“李晗华”相关的记忆。
如果她记得不错,书中张九敏的科研文章能够在国外期刊上发表,引起国内外的轰动,其中一位重要的助手,功不可没。
可不就是后来盛名遐迩的翻译官李晗华。
李晗华不仅帮张九敏将文章翻译成外文,还克服重重困难,将张九敏的文章发表在国外一著名的科学期刊上,这才引来墙外专家的注意。
没想到啊没想到。
宣秀秀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书中赫赫有名的翻译官,还在她卑微时,与她结识……
她也哭笑不得。
缘分这东西真奇妙啊。
有意无意的,她竟然扒拉到这么多与张九敏相关的人。
“李招娣同学,你真的志存高远啊,我支持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当一名出色的翻译官!”宣秀秀拍着她的肩说道。
李招娣一听到这话,整个人都活泛了,眼神冒着光。
她本来特不好意思,从来不敢跟人说心中所想,就怕被人耻笑,说她妄自菲薄,没想到宣秀秀完全没有瞧不起她。
她的眼神还这么真诚!
李招娣感动得不行,眼眶都湿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