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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5

作品:(快穿)富贵荣华 作者:昔我晚矣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可后续带来的麻烦也是很大的,单单风梧卿就不知背了多少责难,若不是知道几分风梧卿的底,锦荣都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被炮灰了。

    怀宁长公主被太后和陛下派来的人接了回去,走的时候还是泪眼汪汪,再对比风梧卿的冷漠以待,不得不让人觉得这位军神真是冷血无情啊。

    而和亲之事仍未停止,这关乎大启和大狄未来至少数十年的邦交。

    和亲人选换成了淮陵郡主,一位太后千挑万选的宗室女。

    大婚宴上,锦荣在角落里,远远看见了这位新王妃,长相很艳丽,不像是怀宁长公主那边单纯柔善的人。

    原来的太子妃就坐在太子左侧,抚摸着微微隆起的腹部。

    锦荣微微勾唇,不经意讽刺一笑。

    端着酒杯走过来周宁嘉问道,“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锦荣摇了摇头,没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说了周宁嘉也未必会懂。

    “要不一起喝一杯?”周宁嘉歪头问道。

    “我不喝酒,你自己喝吧。”

    周宁嘉瘪了瘪嘴,“我后天就要返程回去了。”

    “那后会有期。”锦荣摆了摆手,转身离开,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提醒道,“哦,别忘了照顾我家人。”

    语罢,就潇洒干脆地走了。

    周宁嘉叹了口气,又狠狠灌了壶酒。

    ————

    大启嘉应十年,太子继位,改年号。

    受封镇国大将军,兼燕云军统帅的风梧卿屡屡上奏,最后天子下令,派遣使臣与大狄交涉,希望调回太医令,也是因救过诸多贵族,甚至老太妃,而被大狄奉为神医的宋锦荣。

    大狄本诸多阻扰,但在现任王后,前淮陵郡主的斡旋下,于开盛二年,宋锦荣被迎回国,封太医院正。

    次年,因研制新药,治理瘟疫有功,救百万人之功,恢复其女子身份,于新令中加一道律法,传遍天下。

    有女之家不绝户。

    十年来,宋锦荣早已卸去太医正之位,只担任闲职,屡制新药,不仅是将名为三七药投入军中,更是将推行至民间,成为家喻户晓廉价且实用之药。

    其仁心仁德,被天子封为国手神医。

    于后世有百家太医美称,其药也为百家药。

    而宋锦荣事迹更是广为流传,一时女子风气大改,更有女医一职形成,后世朝代亦未消失过。

    ————

    锦荣从大狄刚回来的时候还有点不适应,不在于待遇,而是大狄那边多草原,时不时还能遛一下狮子豹子的。

    五年时光,她身高也拔高了不少,和周宁嘉相比也不差了。

    回了趟宋家,见宋家奶奶身体还硬朗,和两个儿媳相伴,过着老封君的享福日子,而她那三个堂姐因为她的名声,在婆家也过的顺遂。

    这些年,连天子都偶有赏赐,更不说锦荣每年寄回的金银宝物,连那位姓周的将军,也对他们多有照顾。

    见她们安好,锦荣也放心了,折回京城述职。

    这些年来,她明面上的功绩颇多,暗地里的功劳更是不少,好在天子还算圣明,不薄待功臣,以及还是一位可以肉白骨活死人的神医。

    赏赐无数,女子身份早已不是问题。

    推行法令虽然稍微难了一点,但对于坐拥天下的皇帝来说,也不过是动动嘴的事。

    锦荣在京中还见到了那位怀宁长公主,她并未嫁给风梧卿,可以说便是她再爱,先太后和先帝都不会让风家的势力在扩大,功高盖主,若非风梧卿够聪明,风家也就危险了。

    太后赐婚,怀宁长公主嫁给了一位勋贵子弟,只是听说婚后很少见过这位驸马,也未有子嗣。

    锦荣见她时,她眉目中尚有女儿烂漫之色,以她的身份的确不必太难为自己。

    御封国手之名,的确给了锦荣很大方便,走遍天下,研究医术,让每一处地方留下自己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每日一更么么哒

    下一个副本开启

    第199章 末世篇

    半截钢管狠狠劈下, 直接侧身打断了面前扑来之人的颈椎骨头, 不,不应该称作‘人’, 是怪物才对。

    全身腐烂, 散发恶臭.只是移动的被血肉所吸引的尸体。

    还得非得破坏脑部才能彻底死亡,精神上有点洁癖的锦荣手握钢管, 利落地插入因为颈椎骨断裂而失去支撑倒地的丧尸脑袋中。

    明明人类身上致命部位那么多,果然变成了丧尸,有很大不同啊。

    锦荣叹了口气,见丧尸已经死亡,才拔出钢管,别开视线不去看上面沾着的脑液, 而是蹲下身从随身包中取出白手套和手术刀。

    开始解剖丧尸脑袋。

    周锦荣,京城X大的医学系的研究生,从小父母双亡, 由外婆带大, 在大学毕业那年,外婆安然离世,从此孑然一身。在校成绩优异,人际圈子不大,而且相交都是淡淡, 正常的人生轨迹是继续读博,成为大学导师,教授, 或是离开学校成为某家知名医院,年轻出色的医生。

    但就发生在三天前的末日危机,改变了包括她在内太多人的人生。

    同时,周锦荣的身上还发生了一点变化。

    虽然知道自己的优秀已经超越了身边百分之九十的同龄人,但周锦荣还是不认为当末日危机来临,所在的实验室内出现第一个,第二个,甚至多个被感染成为丧尸的人时,

    自己能做到面不改色抓起手边的手术刀,直接攻击刺向所认知的人体致命位置。

    还……还成功干掉了对方几个。

    虽显生涩,但再多试过几次后就是熟练出色到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战斗技巧。

    锦荣忽然觉得,哪怕此时给她来把剑,她说不定都能漂亮的挽个凌厉的剑花。

    等等,该想的不是这个,而是她杀了几个两分钟之前还是人,但现在还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怪物。

    过了二十多年和平法制生活的周锦荣,绝不承认她是在杀人,纯粹是正当自卫。再在手机上看到国家发出紧急通知,宣布丧尸这一因人类受到末日病毒感染而形成的咬人怪物,请务必保护自己安全后。

    周锦荣终于不用为自己可能失去自由生活而担忧了。

    但很快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糟糕了。

    无论从哪个方面,哪种学识,哪类领域来看,末日危机都是糟糕透顶的事情,作为人类的她反正是这么认为的。

    锦荣面不改色地用镊子从丧尸脑袋中取出一个淡黄色的稍有棱角的东西,据网络还未彻底消失时,第一个无意发现这东西的人还拍照传上了网。

    果然,这时代,谁都是手机狗。

    杀完丧尸还有心情拍照发图的,以及试问面对这样一个对大多数人类来说都有些恶心的生物,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