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老太太也不信这番说辞。
不信是吧,孟泽脾气来了,你们既然不要脸,我也必要替你们遮脸。
“在我们村,家里的壮劳力出门做事,只要没赶上饭点,家里都给留饭的,我不觉得我这样做有什么不对。难不成,魏大哥以前打猎,你们都不管饭的?所以我今天留饭,你们下意识就认为我是想吃独食?”
魏氏一愣,她只关心魏霆均打了多少猎物回来,卖了多少钱,对于这个儿子回来后,吃没吃饭的事情,还真没关注过。
眼下,被刚进门的男媳妇儿毫不客气地指出来,她一时还真不好回话。
魏青松的脸刷一下红了,他小声说道:“既然是给大哥留的,那就端回去吧!”
“当然得端回去,”魏老太太摸了摸魏青松的头,“松儿能惦记着大哥,这很好!一家人,就是要互敬互爱。”
魏老太太又看向孟泽,“你也别怪你娘多疑,都是前几天的事给闹的,以后相处的日子多了,也不会有这事了!行了,吃饭吧。”
孟泽总算见识到了魏老太太和稀泥的本事,合着这事儿还是他错了。什么前几天的事儿,不就是想说孟家家风不正,所以魏氏怀疑他偷吃是很正常的么?
至于刚才被指出来的不给魏霆均留饭的事,权当没听到过,装聋作哑到这份上,他也是服气。
行啦,他们家大孙子都是这样的待遇,那自己这个外人,又有什么好委屈的呢,孟泽想着,也就不气了。
第11章 回来了
夜色渐深,村里的灯火一家挨一家,相继灭了,然而魏霆均还是没有回来。
孟泽收拾完毕,又去空间里逛了一圈。
新开辟出来菜地上,生菜种子已经发芽,长出几片嫩绿的叶子。甜豌豆也发芽了,细长的藤蔓因为没有架子的支撑,像绿色小蛇一样在地里缠绞着。
孟泽在后院里搜索一番,找到几根弃置不用长短不一的细竹竿,用草绳绑好,给豌豆苗搭了架子。
还好藤蔓类蔬菜暂时就只种了一种,若是把黄瓜、刀豆也种了,按这样的长势,这会儿估计满空间都是了。
查看完菜地,孟泽又去小溪边转了转,发现下午移栽的果树苗也粗壮了不少,想必过一些日子,溪水两岸就是一片桃李芬芳的景象了。
又劳作了一番,孟泽才心满意足地从空间里出来,准备打水洗漱。
刚走到井台边,正要拧轱辘的时候,孟泽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他抬头一看,低矮的院墙外,一个暗色的身影正朝这边走来。
借着月色,孟泽一眼就看清了这人的模样,赶紧扔下井绳,去开院门。
魏霆均看见来人,脚步顿住,问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去睡?”
孟泽见他肩上扛着一头长角的动物,手里还领着几只小猎物,赶紧将他手里的东西接了过来,这才回道:“正打算洗洗就去睡呢,恰巧你就回来了。”
明明没说是专门在等他,可魏霆均不知怎的,就是觉得开心。
孟泽重新点上灯烛,看魏霆均已经将猎物卸下,正拿着葫芦瓢,咕噜噜喝水,于是赶紧将饭菜端了出来。
因为灶上一直烧着火,这会儿,饭菜还是热的。
“怎么了,不和胃口?”见魏霆均愣愣地盯着托盘,孟泽不解地问道。
“没有!”魏霆均赶紧摇头,拿起筷子,扒了一口饭。
红烧肉肥而不腻,香甜可口,冬瓜片酱香浓郁,魏霆均觉得自己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好吃到心头发软,眼中泛酸。
魏霆均这边吃得思绪万千,孟泽却一点儿也不知情,他正端着烛台,蹲在院子里看那一堆猎物。
“这是羊么?”孟泽点了点眼前那只猎物的脑袋,指尖传来一阵温热,显然还是活的。
“羚牛!”
“长毛的牛?”孟泽回了一句,瞬间又觉得自己傻,牦牛也长毛,怎么羚牛就不能长了。
“应是牛羊混种,所有才有毛!”魏霆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孟泽轻笑一声,问道:“这头羚牛怕是有一百多斤重,你是怎么弄晕它的?”
魏霆均从衣服里掏出一个竹筒样的东西递过来,孟泽看了一眼,说道:“原来是吹箭啊!”
男人对这种东西,总是免不了好奇,当下,也不管天黑,孟泽拿着试吹了好几次,他本就聪敏,吹了几下,准头就上来了。
“下次打猎,也带上我吧!”孟泽看着魏霆均,眼里亮晶晶的。
魏霆均摸了摸孟泽的头,嘴角微弯:“好!
孟泽觉得这动作有些别扭,不过想着这具身子也才16岁,估计是被魏霆均当小孩儿,也就没有挣扎。
俩人又说了会儿话,收拾了一番,这才上床去睡觉。
临睡前,魏霆均突然问了一句,“今日我不在家,你过得可还好?”
孟泽一顿,想起白天的糟心事儿,并没有立即接话。
魏霆均见他这样,就知道魏氏肯定找茬了,便劝解道:“她说她的,你做你的便是,不需要顾忌!”
孟泽刚才故意不回答,就是在看魏霆均的态度。如今见他说出这样的话来,可知也不是个愚孝的,便微微笑了起来。
“放心吧,我吃不了亏,也不会叫你为难!”
第12章 敏感的话题
第二日一早,魏霆均去村上的赵老三家预订驴车,最近的镇子离这儿有四十几里路,扛着货物走显然有些不现实。
对于孟泽要跟着去镇上这事,魏氏很不高兴,但这事是魏霆均决定的,她也拦不了,只好阴着脸,数落了好一通。
“走之前,将屋子收拾了,再去买些肉菜回来!”魏氏说着,取了5文钱出来,甩在桌上,随后进了屋子,再也没有出来。
昨日还有10文,今日就只有5文了,还要买肉菜,这显然是为难人。
追上去再要,魏氏肯定不会给。跑到魏老太太面前去告状?这事儿他做不来,就是真做了,以魏老太太的性子,估计也不会给他这个外人主持公道。
想了想,孟泽最后去了后院,从笼子里抓了一只个头略小的锦鸡出来。
杀鸡,拿小碗装了鸡血,又烧了水,将整只鸡放热水里烫了,这才开始拔毛。
魏霆均进来了,看见孟泽在揪毛,就顺势过来帮忙。
孟泽将魏氏的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末了又问:“你不会怪我自作主张吧?”
“既然是你主事,那自然都由你做主。”魏霆均说完,指着手里的鸡,又解释道:“娘嫌弃野鸡肉柴、腥味重,做出来不好吃,所以我才没给留。”
孟泽原本以为魏霆均一心想卖货赚钱,没成想居然是这个缘故。野鸡的味道自然比不上驯养的鸡,可这年头,普通庄稼户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