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前世今生,半夏已经忘了在南边时的邻家弟弟长什么模样。
记忆里似乎与她一般身量,样貌精致,听话乖巧,从前总与她一处玩耍。
前世的她,大约也当真为此伤心过一阵。
不过一进京,她便遇到齐镇,从此一心只在一人。
李氏笑道,“你打小便爱容貌俊俏的。”
她以为半夏是因为顾辞,才忘了邻家弟弟。
半夏张嘴想要解释,却发现根本解释不清,只好转移话题,“我打算每日在府里把浆水做好,定量拿到铺子里卖。阿娘你只要拨给我一个伙计收账就好。”
前世没有开成的香饮店,半夏仍旧想尝试。
绸缎庄里的浆水摊算是她的第一步试水。
反响居然还真不错。
往来买布的妇人,基本都会买一碗尝鲜。喝着好了,往往还会带回家去。
渐渐地,这小小的浆水摊也有了二分名气。
刨去成本,一个月竟也有不少收入。再加上阿娘给她添的二十两,半夏终于在表姐出嫁前,送出一份比较满意的头面首饰。
她还看上一个金钑臂钏,打算买来送给自己。如今天一日日热起来,等到罩纱衣时,臂钏戴在胳膊上正好若隐若现。
可不赶巧,等到她去买时,臂钏已经被人买走。
店家倒是热心荐了旁的款式,半夏都不喜欢。余出的钱便多买了料子,给全家做了新衣。
多了十几年的阅历,她的审美眼光自然不比往日。
就比如时下流行的妆面——将铅粉厚重抹在脸上,在腮边、唇珠点上殷红的胭脂。
惨白惨白的脸,猩红猩红的唇,活见鬼一般。
却是未出阁的女郎们最时兴的妆扮。
越是隆重的场合,越是白面红腮。
半夏从前也做此种妆扮,直到一次与齐镇靠近时,在他的深衣胸口处印上一整张红白人脸,场面十分诡异尴尬。
她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头皮发麻。
是以慕表姐大婚这日,她一身累珠叠纱粉茜罗裙,只略点了口脂,站在人群中,眉目乌灵,眸若春水,弱质纤纤,几多夺目。
与一众厚粉敷面的小姐对比格外鲜明。
也毫不意外的,收获了顾辞的惊艳。